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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綠卡時小孩已超過21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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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散處 發表於 2004-5-3 09: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美國移民法里,21歲是一個移民權益的分水嶺。對申請美國永久居民的人士來講,21歲的到來是家庭能否團聚的重要人生轉折。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21歲這一數字的重要性和怎樣避免21歲年齡所帶來的問題,我們今天作一簡單介紹。

  美國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民的人士,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小孩,可以和申請人一起同時獲得永久居民身分,拿到綠卡。比如,一名已婚女士以勞工應聘方式在美國申請勞工移民。在通過勞工部,也獲得I-140的批准之後,可以合法提出I-485調整身分的申請。在這一階段,此女士可以同時為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孩子申請調整身分。他們可以同時拿到綠卡。但是如果在提出I-485的申請后,或在此女士的綠卡獲得批准之前任何時間,她的小孩超過了21歲,此孩子將不能和其父母一齊得到綠卡,而會成為移民排期第二B類的申請人。這樣的話此小孩最少還要等待3到4年的時間才能拿到綠卡。如果小孩在國外,21歲這一人為的限制,將使人在美國獲得綠卡的父母將在好幾年之內不能和小孩團聚。

  那麼,申請人在提出I-485之後,有親屬還有不久就要到達21歲生日而在這之前申請不會被批准,申請人有什凶□k呢?現在移民局審理I-485調整身分的時間越來越長,在提出申請時還是10幾歲的小孩到了21歲可能還沒有結果。如果申請人家屬有人幾個月就到了21歲的生日,申請人可以提出要求讓移民局或領事館快速審理全家的案件,在21歲之前獲得批准。

  如果申請人全家在美國,在小孩快到21歲之前的六個月,申請人可向審理此案件的移民局提出快速審理的要求。移民局有專門針對此一情況的快速審理程序。移民局總部最近發布備忘錄,指示各移民局以人道主義精神來制定快滿21歲案件的快速處理程序。

  如果申請人全家或快滿21歲親屬在國外,申請人除了要在親屬快滿21歲之前得到永久居民的身分,還需要在得到身分之後,馬上通知國外美國領事館,要求儘快審理快滿21歲親屬之移民簽證手續。美國領事館大多會非常同情申請人的處境,而以人道理由快速處理此事。

  我們最近有一案例,申請人以投資移民理由提出的I-485調整身分申請兩年沒有下落,而其女兒在三個月就要到21歲。我們向加州移民中心提出了快速審理的要求,在兩周內我們得到了面談通知,一個月後面談通過,在小孩21歲之前,全家拿到了綠卡。

  移民局處理此類案件有一專用名詞叫「AGE-OUT」。AGE-OUT是移民局可以接受快速審理的少數理由之一。所以有此情況的人士,不要急,聯絡移民局,應該會有滿意的結果。但是歲月是不留情的,而法律在過了21歲之後也是沒有情面的,所以申請人要提早準備,預留足夠的時間解決此一問題。就算是快速處理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最後我們要說的是,移民局同意快速審理並不等於移民局在審理之後會批准你的申請。如果申請有任何的問題,比如非法打工,逾期居留等,移民局還是會已正當的理由否決綠卡的申請。(文章資料提供:梁勇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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