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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從主的代價!你願意付出這樣的代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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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GOD 發表於 2007-3-20 2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這就是跟從主的代價,基督徒真大方阿,佩服!
這個世界上誰能真正無怨無悔地為你付出,不計任何代價?耶穌嗎?看看它要你付出的代價多麼沉重吧。

愛耶穌勝過愛父母的,不配作人;愛耶穌勝過愛子女的,不配做人。

動腦子想想耶穌為什麼要人們付出這樣的代價吧。這個世界上最能撫平傷口的是我們的父母,是我們的親人,遠離了親人誰來給你撫平傷口?於是愚昧的人們只能求助那虛無縹緲,殺人成性的上帝,為的就是那個素未謀面的「天堂」。

這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騙子的伎倆:要你離開你可以依靠的,然後威脅你,引誘你,要你依靠它。這樣它就可以控制你,甚至可以要你踐踏道德,違反法律。

這個騙子太偉大了,偉大到了連統治者都懼怕它,於是它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被活活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必須死,因為它愉悅了神卻得罪了人,而它的神最終沒搭理它;然而它的門徒卻不甘心它就這樣死去,因為耶穌的名字還存在著很大的利益(利益與風險共存),於是他們繼承耶穌的遺志,繼續欺世盜名,從現在的情況看,他們暫時沒有失敗。

愛你的父母吧,愛你的親人吧,能在活著的時候做一個有良知的人,比死後上天堂實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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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_luo8705 發表於 2007-3-21 11:21 | 只看該作者
頂!

以真「愛」來說明基督教宣揚的「愛」,這樣才有力度。

paullian 的帖子相對而言說服力不夠強~~~~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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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ounterGOD 發表於 2007-3-21 11:25 | 只看該作者
這是我在這的第一個原創貼,謝謝支持阿,我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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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ounterGOD 發表於 2007-3-21 11:58 | 只看該作者
基督徒們啊,問問你們自己的良知,你們應該更愛誰。

想不清楚的可以打開下面的鏈接: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hlight=%C4%B8%C7%D7

附上你們的仇敵-----母親對你們撒的慌


一個母親一生撒的8個謊言(含淚推薦)!(轉載)
本文由 同上 在 2006-4-18 11:2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兒時,小男孩家很窮,吃飯時,飯常常不夠吃,母親就把自己碗里的飯分給孩子吃。母親說,孩子們,快吃吧,我不餓!――母親撒的第一個謊
      
        2、男孩長身體的時候,勤勞的母親常用周日休息時間去縣郊農村河溝里撈些魚來給孩子們補鈣。魚很好吃,魚湯也很鮮。孩子們吃魚的時候,母親就在一旁啃魚骨頭,用舌頭舔魚骨頭上的肉漬。男孩心疼,就把自己碗里的魚夾到母親碗里,請母親吃魚。母親不吃,母親又用筷子把魚夾回男孩的碗里。母親說,孩子,快吃吧,我不愛吃魚!――母親撒的第二個謊
      
        3、上初中了,為了繳夠男孩和哥姐的學費,當縫紉工的母親就去居委會領些火柴盒拿回家來,晚上糊了掙點分分錢補點家用。有個冬天,男孩半夜醒來,看到母親還躬著身子在油燈下糊火柴盒。男孩說,母親,睡了吧,明早您還要上班呢。母親笑笑,說,孩子,快睡吧,我不困!――母親撒的第三個謊
      
        4、高考那年,母親請了假天天站在考點門口為參加高考的男孩助陣。時逢盛夏,烈日當頭,固執的母親在烈日下一站就是幾個小時。考試結束的鈴聲響了,母親迎上去遞過一杯用罐頭瓶泡好的濃茶叮囑孩子喝了,茶亦濃,情更濃。望著母親乾裂的嘴唇和滿頭的汗珠,男孩將手中的罐頭瓶反遞過去請母親喝。母親說,孩子,快喝吧,我不渴!――母親撒的四個謊
      
        5、父親病逝之後,母親又當爹又當娘,靠著自己在縫紉社裡那點微薄收入含辛茹苦拉扯著幾個孩子,供他們念書,日子過得苦不堪言。衚衕路口電線桿下修表的李叔叔知道后,大事小事就找岔過來打個幫手,搬搬煤,挑挑水,送些錢糧來幫補男孩的家裡。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左鄰右舍對此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都勸母親再嫁,何必苦了自己。然而母親多年來卻守身如玉,始終不嫁,別人再勸,母親也斷然不聽,母親說,我不愛!――撒的五個謊
      
        6、男孩和她的哥姐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后,下了崗的母親就在附近農貿市場擺了個小攤維持生活。身在外地工作的孩子們知道后就常常寄錢回來補貼母親,母親堅決不要,並將錢退了回去。母親說,我有錢!――撒的六個謊
      
        7、男孩留校任教兩年,后又考取了美國一所名牌大學的博士生,畢業后留在美國一家科研機構工作,待遇相當豐厚,條件好了,身在異國的男孩想把母親接來享享清福卻被老人回絕了。母親說,我不習慣!――撒的七個謊
      
        8、晚年,母親患了重病,住進了醫院,遠在大西洋彼岸的男孩乘飛機趕回來時,術后的母親已是奄奄一息了。母親老了,望著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來的母親,男孩悲痛欲絕,潸然淚下。母親卻說,孩子,別哭,我不疼。――撒的最後一個謊



基督徒們,與她為敵嗎?

[ 本帖最後由 counterGOD 於 2007-3-21 12: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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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3-23 06:56 | 只看該作者
因為信仰的緣故,我不得不和家裡人產生爭執。對不起,我不能放棄這個信仰,更要把神的救恩帶給家裡人,以至自己所認識的所有人。
看到自己所愛的人不能信神比一切都痛苦。主耶穌從不恨人,他恨讓人失落的罪性。作為他的門徒,也理當如此。但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能聽到福音,又有多少傳道人拋家棄捨去開拓神的國,讓每一個人在有生之年能聽到這寶貴的福音。難道他們不愛家嗎?看看這麼多來華的宣教士吧,事實並非如此。看著失落的羊群需要找到回家的天路,他們比誰都痛心。你們也知道學習語言的難度,水土不服的境況,風俗人情的差異……對比他們,我顯得好渺小。
我曾經問神:既然你是公義的神,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人沒聽到福音?後來才知道,如果沒有人信,更沒有人傳福音,那麼誰能聽到這美好的福音?

世上沒有不愛家的基督徒,只是他們選擇了這條不歸的道路。如果世人都悔改信主,那麼他們又何須要走這條路?
我沒有什麼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只希望有生之年,他們也因著福音能夠得救。

摟主也該好好思考怎麼來孝敬自己的父母了。
父,我什麼都不是。你為什麼還要揀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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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_luo8705 發表於 2007-3-24 14:18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當然還有其他幾個宗教)會告訴信眾說:要把神的救恩帶給你的朋友、親人。越是你最重要的人,越要帶她入教。

多麼好的擴張策略!整個就是一個傳銷公司!傳銷公司靠「利」來鼓勵發展下家,而宗教是靠所謂的「愛」與「救」之類的鼓勵下家!

我們這兒新來的人都被基督教人士盯上了,而且還搞起了對口負責制!雖然他們對我們都很好,但是我們絕大部分人都不願意有這樣的心理壓力,所以都沒有去。

「因為信仰,我不得不和家裡人產生爭執。。。」真是不值啊!!拿基督教模式的語言來說,你的父母、家人、親人就是你的神!不要忽略那些在你面前的而去找那些虛無縹緲的!要懺悔!要認罪!

[ 本帖最後由 hellen_luo8705 於 2007-3-24 14: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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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3-24 18:11 | 只看該作者
那樓上的,世上什麼東西值得一生去追求?
錢,權,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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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_luo8705 發表於 2007-3-25 02:02 | 只看該作者
你一生追求的東西,可以有很多很多。。。但是不一定偏要付出夫妻反目母子成仇的代價。

錢權色名,都並不比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差。只要不是以損害別人為代價,只要自己能夠在其中得到滿足,為什麼不去追求?難道就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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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3-25 02:21 | 只看該作者
愛是不加害於人可惜做不到的。為什麼一定要把爭執理解成反目成仇呢?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何況自己的家人呢?

那你在追求什麼?你能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嗎?
父,我什麼都不是。你為什麼還要揀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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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3-25 12:49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想告訴世人的並非是直接讓人們去殺父弒兄夫妻反目,這樣太露骨了。而是變換了一種說法,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也是被絕對強調的,那就是如果上帝的利益和任何人有衝突,那你一定要捨棄他們而聽從上帝。不管對方是誰,哪怕是生你養你的父母,也要照樣翻臉不認。
人們不禁要問:不就是一個宗教么?不就是一種信仰么?何必非要弄成這樣?對照一下別的宗教也不這樣啊,怎麼基督教就這麼極端呢?
其實,這個問題動點腦筋是很容易找到答案的。
誰最需要這樣一種宗教?------統治階級最需要。試想一下,如果把一個宗教弄成這樣,而這個宗教又掌握在某個統治者的手裡,那可真是太妙了。這個統治者豈不是猶如手持尚方寶劍一般,想治誰就治誰?即使是國王想殺個人也總需要個理,可是有了這樣的宗教就方便多了,只消說一句神讓我殺的就夠了,你還真沒地方喊冤去。
又要提起小布希了,他侵略伊拉克誰能說他不對嗎?他可是說我這是遵照神的旨意呢。於是乎,一切的無理就變得有理起來。
多少年來,基督教就這樣被統治者利用著,善良的人們就這樣被驅使著、愚弄著,其中也包括這裡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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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3-25 13: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你在哪裡 於 2007-3-24 18:11 發表
那樓上的,世上什麼東西值得一生去追求?
錢,權,色,名?


人個有好。
有人貪錢。有人戀權。有人喜色,有人好名。。
這些都是人之常情。您又有什麼資格去批評他們呢。
貪錢者,君不見這個世界的每個人,每天都是再跟錢打交道么?
戀權者,如果您能做到擁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利,而敢與放棄的話,您再來跟別人說。
色者,愛美之心人皆 有之。難道您的心中並無半分色心?
好名,人皆有所求,誰不想名垂千史?誰不想留取丹心照汗青?

錢,權,色,名。
貪,嗔,痴,恨。
如果有天,我能做到。我想,哪天我一定也出家了。
一天一蘋果~~~~~~~
上帝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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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3-25 13:02 | 只看該作者
錢權色名。
值得各人一生去追求的,是我們心裡最重要的人。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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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3-25 13:10 | 只看該作者
貪錢者,君不見這個世界的每個人,每天都是再跟錢打交道么?

貪官算不算貪錢者?你怎麼看呢?

戀權者,如果您能做到擁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利,而敢與放棄的話,您再來跟別人說。

這麼說玩弄權術之人無可厚非?

色者,愛美之心人皆 有之。難道您的心中並無半分色心?

呵呵~~同意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好色者,似乎已經超越了欣賞,而起淫心了。PAULLIAN如何看好色者?

好名,人皆有所求,誰不想名垂千史?誰不想留取丹心照汗青?

道家如何看好名利者?好象道教主張埋名的,還是我搞錯了?

PAULLIAN似乎對道教,佛教略有研究,請教一下:道教,佛教是如何看「貪錢,戀權,好色,好名」的,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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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3-25 13:33 | 只看該作者
貪錢。戀權。喜色。好名。
這些再道與佛中都是不容許的。
因為修佛悟道就是為了能拋棄這些人的劣根。


可是,跳出宗教的誆子說。我們每天都與錢財打交道,為了今有所食,為了安樂生活,為了孩子的讀書上學。哪點不是需要錢。。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也就是說,喜歡錢本身沒有錯,畢竟每個人都想過好的生活。可是如果你將自己的幸福生活建立再別人的痛苦上,如果你用非法的方式取斂財,那麼你就錯的太多了。人,愛財就已經夠了,,人一旦對錢財過分執著,起了貪念。那麼距離犯罪不遠了。
古今聖人都明白,要讓人徹底的不貪財,是沒可能的。只要貨幣存在,貪財的人就存在。所以,佛道之書,大部分都是教導人們以豁然的心態取看待錢財。不為物喜,不為己悲。所以,還是奉勸大家一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我沒說過玩弄權術的人無可厚非。權者,是管理萬民的。如果大家都淡然的看到權術,不取爭權。那麼誰來管理國家,誰來制定,執行法律。就像這個論壇,如果大家都不願意來當斑竹,那麼當大家出現紛爭時?誰來管理,調解。權本身是沒錯的,權是大家交給信任的人用的。錯的是擁有權的而濫用權的人。


色是人們的一個審美觀念。俺自己,見到漂亮的MM也難保不起色心,所以俺不便討論這話題,因為做到對看美女如看紅粉骷髏,這俺絕對做不到。。。

好名。哈哈。所謂,豹死留皮,人死留名。好名的人大部分都是虛偽的人。可是大家捫心自問,人生再世,大家多多少少都會在意下自己的名聲。人如果好名,常常因為在乎別人的眼光而在乎自己的言行。好名的人絕對可以做到三省其身。因此,適度的好名,會讓人珍惜自己的名節。更在乎自己的道德標準。過度的好名則就讓你變的虛偽。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那麼我選擇這句。物極必反。。
一天一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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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3-25 13:51 | 只看該作者
所以,總結來說,PAULLIAN並不認為貪錢,戀權,好色,好名是值得提倡的,是這樣的嗎?

PAULLIAN也說到物極必反,那麼是不是說任何事情需要一個度,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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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3-25 13:57 | 只看該作者
是的。但人無完人。因此貪錢,喜色,戀權,好名這些缺點大家都有。
因此比起這些。俺更喜歡包容。有容乃大。因此,雖然這些都是缺點,但只要人沒犯錯,我們為什麼不能容下別人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呢。
人,不能老希望別人怎樣怎樣,怎樣。而是應該告訴自己應該怎樣,怎樣,怎樣。
一天一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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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3-25 14:04 | 只看該作者
是的。但人無完人。因此貪錢,喜色,戀權,好名這些缺點大家都有。

同意。人無完人,這就是我們基督教所說的沒有一個義人。 以上四點是我們基督教說的罪的一部分,當然還有別的罪。所以PAULLIAN也同意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對嗎?

因此比起這些。俺更喜歡包容。有容乃大。因此,雖然這些都是缺點,但只要人沒犯錯,我們為什麼不能容下別人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呢。

我也喜歡包容,但是,不是物極必反么?容到什麼程度就不能容?容的標準是什麼?由誰來定最公正呢?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3-25 14: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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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3-25 14: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3-25 14:04 發表

同意。人無完人,這就是我們基督教所說的沒有一個義人。 世人或多或少都有罪,這罪包括以上四點,當然還有別的。


我也喜歡包容,但是,不是物極必反么?容到什麼程度就不能容?容的標準是什麼?由誰來 ...


義人,好人,完人,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義人是你們基督教絕對服從上帝的人。
善人是有高道德標準的人。
完人是沒有人格缺陷的人。
物極必反是對我們自己說的,是警告自己,一切都應該有個度,過度了就不太好了。
有容乃大是對別人說的。是告訴別人我們會包容別人的錯。
只是,要看看對方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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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3-25 14:26 | 只看該作者
義人,好人,完人,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我們說的義人就是你們說的完人。

物極必反是對我們自己說的,是警告自己,一切都應該有個度,過度了就不太好了。

這個度由誰而定?

有容乃大是對別人說的。是告訴別人我們會包容別人的錯。只是,要看看對方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包容。

唔,原來包容是有條件的,哪些人值得?哪些人不值得?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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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_luo8705 發表於 2007-3-26 00:31 | 只看該作者
第一,作為普羅大眾來說,有慾望是一件正常的事。有慾望不一定是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說得就是這個道理。信教的人也愛錢,愛色。普羅大眾看見美女淌口水被人罵一句流氓;佛教的小和尚偷看了美女一眼,心裡直說罪過罪過,讓師傅發現了會罵修行不夠然後罰面壁思過三天誦經一個月;基督教徒可能會去找牧師告解,說今天見一美女動了淫心,牧師說:人人都有罪的,沒關係,下回別幹了就行了,還有,多看看***書第***、***、***部分!總之,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信教的人可能會產生了善心,下回見到美女不淌口水了,可是不信教的人也可以有善心,也可以不見色起淫心見財起貪心。

第二,這裡面追求對慾望的滿足時的「度」是由社會群體決定的,不一定要與宗教有關。拿經濟學的概念來說,如果某人追求財名利色的同時使群體中其他人的福利沒有降低甚至提高了,那麼這種追求,不管有多自私,就是值得提倡的。反之,不管這種追求以「國家」、「人民」或者「神」的名義,就是不值得提倡的。這也是西方建立在個人主義、利己主義基礎上的市場經濟的基礎。

第三,我不反對任何宗教,不少宗教能夠給大眾提供一種為人處事的指引。但是我反對那種宗教,整本教義都在證明不信它就是可憐人並且受到討伐和詛咒,信它就能「得救」進天堂!

第四,基督教的成功是教義所啟示的營銷方式的成功,而不是因為基督教的神的神通廣大。比如,一是告訴所有的人都有罪,要認罪救自己就得信上帝;二是救完了自己應該救自己的親人;三是一定要相信,要服從教義;四是基督教的捐款制度;五是強大資金支持下的無處不在的教堂和教堂為社區做的以拉人入教為目的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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