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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家庭理財常見的八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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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民 發表於 2006-12-17 1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越來越開心

      報稅季節剛剛過去,筆者就近期在為大量客戶制定家庭稅務財務計劃的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典型問題,纂寫本文,供大家參考。

  錯誤1.低息的貸款先還,高利息的貸款反而後還。一個好的財務LEVERAGE(槓桿)是:低息的債務大量吸納,然後拿這筆'別人的錢'去投資,放貸,獲取高息回報。銀行和金融機構也都是以這種方式運營的。但放著高利息的貸款不還,卻先還高息貸款就相當於一方面放棄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在進行自我懲罰。讓人感到很是痛心。這種現象具體表現為:先還房屋貸款,后還學生貸款,后還LINE OF CREDIT, 后還信用卡債務。

  錯誤2.加快償還房屋貸款,捧著金飯碗討飯吃。有個華人朋友和筆者講自己的生活很艱難。但本人一看她的財務狀況:30萬的房子只欠銀行10萬,同時還有10萬元的RRSP, 以及2萬元的LINE OF CREDIT。銀行的貸款利息3%,LINE OF CREDIT是6%,顯然已經犯了第一類錯誤。應該重新申請房屋貸款,即欠銀行22.5萬。自己多了12.5萬的現金,再還掉2萬元的LINE OF CREDIT. 一個人一生中拿到的最低貸款往往就是房屋貸款了,既然是個福利,就不因該儘快放棄,應該慢慢享用,不該加快償還。還貸快慢並不會改變您的地稅,也不影響您的居住,但加速還貸卻降低了您今生的生活質量,加重了您的負擔,只是增加了遺產。這是一種不健康的理財觀和人生觀。筆者認為:錢只掙不划花,只是改變了銀行存款的數字,最終變成自己的遺產。錢不花出去,就不屬於你,只是個遺產。筆者建議大家去充分享受人生。有些華人朋友總還怕有事,但如果您有了保險和LINE OF CREDIT大事和急事您就都不怕了,可以放心的去花錢了。

  錯誤3.年薪3萬以下者買RRSP。生活較緊張,再去花錢買RRSP,會加重負擔,而且每年的RRSP額度都可以累積(CARRY FORWARD),不會"過期不給"。在稅率是22%時購買RRSP,如果RRSP累積過多,一旦發生意外,所有RRSP之總額,將當成去世當年收入來課稅,稅率反而可能加到50%,得不償失,積蓄付之東流。

  但近期準備購買首個住房者應該先買RRSP,然後通過使用HBP PLAN, 從而達到「一錢兩用」——既可以享受退稅,買房時又可以將之貸出買房,非常划算。HBP指的是RRSP中的購房者計劃(Home Buyer's Plan)。目前的HBP是由聯邦政府1999年預算案修訂確立的,此計劃使得加拿大人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可以不被扣稅而使用一定數額的RRSP帳戶內資金用以購買住宅。按規定提前從RRSP帳戶內支取資金是要被預扣稅的,但以HBP的形式取款不受此限制,可以說是對RRSP持有者的又一優惠措施。

  錯誤4.RRSP只買不取或者認為RRSP只有65歲以後才能用。正確的做法是:收入高的年份買,降低稅賦;收入低的年份取,這筆錢就加到了今年的收入頂上,但這年收入不高,也會增加很多稅賦,卻讓這筆RRSP"解套",且幫到自己度過難關。

  錯誤5.租房子年交租金10000元,卻急與建立教育基金來獲取每年400元的補貼,可謂貪小失大。租金是永遠回不來的。如果您買房是用來居住,那麼房價的變化其實和您關係不大,最多對地稅有少許影響。

  錯誤6.注重當年退稅,不注重長期的稅務規劃。當年退的是小錢,長期的規劃才是重點。

  錯誤7.沒有做好組合和搭配,高風險的比例太高,或過於保守。各種投資的優先順序和比重需要請教專家來獲取專業意見。

  錯誤8.參加以上的各種投資儲蓄計劃,但沒有個人保險計劃和避稅計劃打底。一個好的投資組合是要考慮到規避風險,合理搭配並且結合長期的避稅規劃。若沒有這兩個基礎,其他的投資都是空中樓閣,風險極高並且每年的稅賦會無情地吃掉您的資本利得。
沙發
基督天主神 發表於 2006-12-17 12:59 | 只看該作者

完全暈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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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er 發表於 2006-12-28 04:58 | 只看該作者
但放著高利息的貸款不還,卻先還高息貸款就相當於一方面放棄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在進行自我懲罰
先還房屋貸款,后還學生貸款,后還LINE OF CREDIT, 后還信用卡債務。
??????????????????????有點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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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草民 發表於 2006-12-30 03: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ellyfisher 於 2006-12-28 04:58 發表
但放著高利息的貸款不還,卻先還高息貸款就相當於一方面放棄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在進行自我懲罰
先還房屋貸款,后還學生貸款,后還LINE OF CREDIT, 后還信用卡債務。
??????????????????????有點糊塗


更正:

謝謝
Jellyfisher 的疑問,原貼如此,轉貼時未仔細核對,上句應改為:

"但放著高利息的貸款不還,卻先還息貸款就相當於一方面放棄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在進行自我懲罰。讓人感到很是痛心。這種現象具體表現為:先還房屋貸款,后還學生貸款,后還LINE OF CREDIT, 后還信用卡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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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浮 發表於 2006-12-30 07:17 | 只看該作者
換句話說,一般信用卡的利率是最高的,其次是LINE OF CREDIT,照樓主的貼所估,學生貸款比房貸的利率還高。所以,應該先保證信用卡能每月付清。然後先還LINE OF CREDIT的部份,接著是學生貸款。而房貸只要每月按規定付上,不必超額提前付本金,尤其是每月所付的房貸款額中,本金所佔比例已超過利息就更沒必要急著加付。不過每月規定的款項還是要保證預留下來,以免付不出,房子有被沒收掉的危險。
意猶未盡,浮想聯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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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草民 發表於 2006-12-30 07:43 | 只看該作者
  斑竹所言極是。另外,房貸款額中本金是否加付應取決於各人財政狀況,以不影響家庭正常生活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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