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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回國之前, 看看....
原帖由 長白山 於 2006-11-30 16:47 發表
有幾年時間,和幾個朋友常常在午飯間聊「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有一次我說:如果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承認,並且無視地獄的威脅,但因為自己的認識原因,自覺地做個「好人」。當上帝果然存在時,在「最後的審判」中,我是不是應該被認為是個自覺的好人而被允許永存?
信教的朋友回答我,不,上帝只認可對他忠誠的教徒。
1. 首先, 上帝存不存在要弄明白, 神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不是說"信則有, 不信則無". 關於這一點你可以翻閱本壇相關的帖子, 或者 參看 http://ismc.ca/toronto/findgod.doc
2. 其次要清楚 "你靈魂是否上天堂" 這個標準是誰來定? (如果你是無神論者, 那麼你就可以自己來定標準, 比如我捐點錢做善事, 不打架罵人等等. ) 如果你是相信有神, 那麼你的標準就無效了, 因為你不是上帝, 所以你要按照上帝的標準才能進入天堂.
3. 最後要弄清楚, 上帝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標準? 在上帝眼中, 沒有一個完全人, 人總是有各種各樣的錯誤, 罪惡, 其中最根本的 一條罪就是"悖逆神,不信服上帝". 神是公義的, 決不能把有罪當作無罪的,罪的工價就是死 (靈魂與神永遠的隔絕). 所以按照這條標準, 每一個人都不能上天堂, 包括你和我.
但是, 神又是滿有慈愛的, 他不忍心看到世人都下地獄, 所以他差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 親自擔當我們的罪, 在十字架上流血犧牲, 作我們的贖罪祭. 如果我們接受上帝許可的贖罪祭, 就是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 我們就達到了上帝的標準. 從而進入天堂.
4.謬論解析: "按照基督教的教義,無論多好的人,如果不信耶穌,下場只有一個,那就是下地獄,享受永恆的酷刑。所以我說基督教是個邪教。想想看,就算人有罪,有多大的「罪」啊?犯得上「龍顏大怒」,用***永恆的酷刑***來懲罰人類嗎?"
"無論多好的人" ----- 這種自以為義的人, 在上帝眼中等同"糞土", 因為上帝認為 ,世界上沒有"好"人.
"如果不信耶穌" ----- 等於一個患了絕症的病人拒絕吃唯一可以根治這種病的葯, 還不知好歹痛罵"邪葯"
[ 本帖最後由 FocusToronto 於 2006-12-1 02:1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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