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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平文
槍支彈藥是管制物品,這人人皆知,國家和政府為了保護社會治安的穩定如此做十分必要,長期以來也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最近我國接連發生的幾起襲擊警察事情和歹徒進入民宅行兇案件使我不由思考起對策來,再三權衡利弊,覺得開放民眾槍禁,使廣大普通老百姓正常准許攜帶槍支勢在必行.也許這是一個大膽的想法,實行起來困難不少,但只要我們監督管理有序應該值得嘗試!問題不大,一定可以造福人民,造福社會。
過去古代的封建王朝到現代人民政府都對刀槍之類的武器非常忌諱民眾擁有,雖然手段大同小異,性質與目的卻是不一樣,前者是出於害怕老百姓對其血腥統治的反抗,而後者卻是為了武器不致於落到壞人手裡危害社會危害人民.封建統治階級在政權建立后往往採取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做法,毛主席曾經說過槍杆子里出政權的名言,人民政府建立后也是這樣收繳由於戰爭原因大量散落到民間的武器,改革開放后,我國一度武器走私買賣猖狂,槍支給予社會造成過一定危害,所以政府累次打擊這些販賣活動,取得不少成效,收繳槍支的那根弦也始終沒有放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犯罪分子利用槍支作案率越來越高,危害社會的程度進一步加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事實上,罪犯其槍支來源主要有自己製造的,有境外走私的,也有少部分是偷的,而且比較難以控制,是政府大為頭疼的一件事情,根據國家的嚴格規定只有武警和軍人執行特殊任務和具有一定級別的高級領導才可以配帶槍支,子彈,正常情況下,需要到社會上去都要登記,發放持槍證件,否則就視為違法,一般巡交警上崗都不允許佩帶槍支,這就給予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甚至連他們的生命安全也受到危險.
西方對待槍支比較開放一些,我國可以學習其合理的一方面,作為西方民主的一部分--人權的一個重要體現就在允許私人擁有槍支上,確實我國老百姓還是沒有這樣一種意識,那便是槍支的自我保護權力也是我們公民所應該擁有的基本權利,我們政府總是擔心壞人掌握了這些武器後會對社會造成多麼大的危害,而沒有想到一旦老百姓都有了這樣保衛自己的條件壞人如何敢於輕易進入民宅行兇,即使面對面,如果沒有特別的優勢也難以很快得手,況且巡交警日常工作時間有武器的話就會很快趕到,加入制止,相反,假如有武器或準備的歹徒面對一個或一家手無寸鐵的公民是無論如何也阻止不了慘劇的發生,當即報案警察也要10-15分鐘才可以到達出事地點,其實有時只要我們稍微活動一下腦子打破定向思維就可以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可是怕這怕那反而會讓危害更加無法控制,變本加厲.事前預防總是比事後補救和追捕來得重要,人民群眾和警察的生命比公安的破案來得重要.
不過我們要開放民眾槍禁,不是簡單的放,而是要和嚴格的管理和相配套完善的法律一起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比如,槍支的戶口登記,技術能力的培養以及自我防衛的尺度一定要法律名文規定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強監督和管理.另外必須取消所有有犯罪歷史的公民佩帶槍支的權力,等等,都需要我們去盡量做好工作.這樣等負面因素考慮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實施了.我想不僅政府會支持,老百姓也一定會擁護.社會全力參與相信一定可以把這項措施發揮出良好的治安作用和效果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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