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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寧也搞師生戀,為什麼不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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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4-7 12: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04月06日23:58   紅網    

  武漢某高校日前作出決定,解聘一名與學生有戀愛關係的教師。經查實,該教師從去年11月始,利用工作之便,與女學生談戀愛。去年,該校出台了《教職工廉潔自律的若干規定》,在師德方面,明確規定,「不準與學生建立戀愛關係」。(《中國青年報》2006年4月6日)



  高校里出現「師生戀」,不是今日才有。如果我沒記錯,當年魯迅和許廣平的結合,也該是師生戀促成的。沒有留意當初魯迅在和許女士戀愛時,遭到校方的反對沒有,也不清楚當時魯迅供職的高校,指責魯迅先生和學生談戀愛,是不是有悖於師德風範。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魯迅沒有因此丟掉飯碗。

  

  如今,相對於五四時期,我們的思想是否真的進步了,不說也罷。就事論事,我覺得該一分為二看待「師生戀」。

  

  高校沒有強行強迫禁止師生戀的權力。前些年,大學生結婚曾被許多高校視為「非法」,敢違抗校規者,被開除學籍的學生也不是沒有。後來,國家的《婚姻法》最終為大學生結婚提供了法律支持,時至今日,絕大多數高校被迫取消了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的規定。不為別的,只因校規不能違背國家法律。那麼,試問武漢這家高校出台的《教職工廉潔自律的若干規定》,有沒有權力禁止教師和學生談戀愛?從法律的角度講,戀愛是自由的,「自由」到只要不違背《婚姻法》命令禁止的結婚條件,不管國籍、黨派、年齡,男女雙方之間,只要彼此自願、情投意合,都有交往的權利。換言之,校規中禁止「師生戀」,已經涉嫌違法,再對師生戀中的主角――教師(被解聘的這位老師,應該是男性吧)以掃地出門來「懲戒」,不僅違法,而且缺乏基本的人道。這是因為,只要這個老師沒有採用威逼利誘的手段,沒有用誘騙的手段,和某個女生建立了戀愛關係,我不覺得這兩個人並沒有犯罪,也談不上道德問題,更犯不上被開除。

  

  同情遭解聘的老師,反對武漢這家高校的做法,不等於筆者支持師生戀。也就是說,師生之間有沒有自由戀愛的權利是一回事,支持不支持發生師生戀是另外一回事。筆者在高校工作,深知師生戀的負面影響多於正面影響。至少,「師生戀」容易給學生以誤導,或者個別學生為達到利用老師的目的,有意「製造」戀情。從師者的角度,最好還是避免從學生中尋找意中人。當然,假如師生之間確實屬於真情實感,不妨等學生畢業后,再明確戀愛關係,那樣,不論是對學生本人,還是教師,都沒有壞事。否則,一旦戀愛失敗,對當事人的影響,則往往大多一般人的戀愛關係。


  高校可以規勸自己的教職工,盡量不和學生談戀愛,但不應該以敲掉老師的飯碗來強行禁止師生戀。假如男主角雖然被開除了,那個女生依然堅持和他要好,校方豈不是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嗎?

  

  楊振寧和翁帆結合時,當初也算師者和學生的戀愛了,儘管輿論未必完全贊同他們的事情,至少沒見清華大學解聘楊振寧教授。莫非,知名教授的「師生戀」便可以被允許不成?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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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898 發表於 2006-4-7 13:05 | 只看該作者
[U][B]楊振寧也搞師生戀,為什麼不開除?[/B][/U]

因為不知道往哪兒尿尿!
有機天性的下意識流露屬於童貞,屬於花一樣的孩子們....崇尚真理,正義和一切美好的事物的人們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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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6-4-7 14:29 | 只看該作者
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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