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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資政策是否轉向?國家經濟安全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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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6-3-16 11: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在一份名為《關於建立國家經濟安全體系的建議》提出:「跨國併購是經濟全球化時代的重要特徵,是企業和國家經濟走向全球舞台的必經之路。但是,在跨國公司擴大佔有其他國家市場時,往往使被併購企業所在國經濟受到很大衝擊,甚至會威脅一國經濟安全。」此言既出,即刻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

  如何看待外資在中國的併購行為?中國的外資政策是否要轉向?民營企業是否要同外資展開併購大戰?成為人們最關心的話題。甚至有人刻意把此舉稱作經濟民族主義。

  改革開放沒有現成的模式,因此,我們在改革開放之初,一直是摸著石頭過河,很多問題是在發展中不斷出現,逐步規範的,對於外資併購也是如此。有人通過專門研究,發現外資在國內的併購經歷了四個階段。1995年之前,由於沒有外資併購的先例,國家也就沒有關於外資併購國內企業的政策法規。199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暫停將上市公司國家股和法人股轉讓給外商的請示性通知》,外資併購曾進入長達4年的低潮期。1999年8月,國家經貿委頒布《外商收購國有企業的暫行規定》,明確外商可以參與購買國有企業之後,外經貿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先後出台了不少政策,外資併購才逐漸復甦。2002年10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等的陸續出台,中國的併購市場才終於向外資全面放開。

  這些政策無疑對外資併購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外資併購步伐的加快,現有的政策措施已存在明顯的不足,特別是在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領域。由於不少地方都把引進外資作為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主要指標,因此,不少地方已把外資併購作為地方引進外資的一個重要方式,很少考慮外資併購對國家經濟安全可能帶來的負面作用。從現狀來看,目前有關外資併購的政策還沒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管理外資的一般性併購應該不成問題,但對於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問題,既沒有相應的法律加以規範,也沒有相應的程序和機構加以審查,顯然這種狀況是不利於國家經濟安全的。

  事實上,任何國家在涉及國家經濟安全,哪怕只是涉及就業等問題的領域,對外資併購都有嚴格的限制和審查,從來沒有哪個國家是放任自流的,例如,在德國,公司法規定

  跨國收購中當一個人收購德國公司25%或50%以上股份或表決權時,必須通知聯邦卡特爾局;當收購產生或加強市場控制地位時,這種收購將被禁止。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如聯想集團收購IBM全部PC業務、中國五礦集團收購諾蘭達礦業公司等事件,我們已經初步領教了發達國家對國家經濟安全的警覺。顯然,對外資併購加以規範,是國際通行的做法,與經濟民族主義根本扯不上關係,把正常的經濟問題政治化只會損害國家的經濟政治利益。

  全國工商聯在其建議中列舉了很多外資通過併購處於行業壟斷地位的例子,並且指出了其中蘊涵的三大危害,並非空穴來風,杞人憂天。

  在很多行業,國有企業曾經佔據壟斷地位,但為了鼓勵競爭,我們採取了很多辦法打破其壟斷地位,我們不能容忍國有企業一股獨大,一企獨霸,我們怎麼能夠在一手打破國有企業壟斷的同時,一手把壟斷地位拱手讓與別人?同樣,在事關國家經濟安全的領域,我們又怎能把一些關鍵的信息託付給外人呢?

  事實上,國家經濟安全已引起很多有識之士的高度關注,兩會期間,發出關注國家經濟安全聲音的也不止工商聯一家,工商聯的建議實際代表的是所有關心國家經濟安全人士的心聲,這個問題確實也已經到了應該提到議事日程的時候了。

  工商聯的建議不是要限制一般性的外資併購,而是要限制壟斷性的併購,他們提出的建議是現實可行的,既符合世界潮流,也符合國家利益,是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的。值得為之鼓與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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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tmunder 發表於 2006-3-17 05:55 | 只看該作者
頂,山東大漢!怎麼這個論壇看起來比較冷清,是不是都跑到留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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