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我在我家門前的草坪上發現立著兩塊牌子,上書:CITY OF WINNIPEG云云。大意是我家的FENCE佔了政府的地了,違反了條例若干等等,還很民主地提醒我有申訴的權利。想到鄰居和過路的人們好奇猜疑的目光,我的臉不禁陣陣發燒。好在我心裡有底,律師老早就告訴我她會打理此事,看來我沒白白給她捐款。她讓我放寬心,這個帳要記在前面的房主身上,大不了付點錢就是了。那也不行啊,這不是寒磣人嗎?我不能付錢再搭上臉皮吧?想到斯,我回家找到兒子:「去把它給我拿掉,我明天帶著告示去見律師。」第二天下班回家沒有見到告示,血壓趨於平穩了。第三天,又有兩塊牌子立在那。我不禁肝火上竄:「兒子,明早把告示給我放車裡,我去見律師。」可當天晚上,告示又立在那裡了,這回兩塊變成了一塊,字體也小了許多。律師告訴我,政府人員會經常巡邏,及時把被破壞的告示再立上。算你狠!我懶得和你們計較,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