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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五篇上萬章章句上1(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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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13 12: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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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五篇(上)萬章章句上
第一章之(二)、——【三】
(續)——迷信者易於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衣冠獸畜者便會假借神品而為所欲為,男人娶妻而如同主子收養奴才而那妻子如果假稱神奴升登於一家霸主之位便成為水性楊花之淫婦,於是乎子女為其父母辦喪事便夠不上解釋為孝道;神主富有赦罪賜福之資本和能力,衣冠獸畜者便會假借神品而為所欲為,主子因富有神品而擁有其私家天下,於是乎子女為其父母辦喪事便夠不上解釋為孝道;主子貴為先天通神之使者,衣冠獸畜者便會假借神品而為所欲為,奴才貴為後天通神之門徒,於是乎子女為其父母辦喪事便夠不上解釋為孝道。如果士子人品自甘卑賤於取悅神權、迷信者易於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神主富有赦罪賜福之資本和能力、主子貴為先天通神之使者,那麼不該夠成子女為其父母辦喪事而解釋為孝道之理由,如果子女發自內心盡孝道便應該順隨其死去之父母而殉葬那麼才可以因此解釋子女為其父母辦喪事之實際意義。衣冠獸畜者缺少自主之人品,依照動物王者法則乃幼下者仿效其親緣長上者之縱慾;王法等級制度之所謂管理便是迷信者易於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依照神仙修者規則乃教徒仿效教主輕視肉體而自虐及割剪情感而戒欲;丈夫佔有他人妻子而誕下孩子,依照治與反治準則乃妻子仿效偷情而與他人丈夫生出孩子;官員依照等級制度乃大奴才仿效大主子而充當二主子,即便是大奴才在大主子面前不適合充當二主子乃依照上行下效原則也是醉心於追逐名利權勢。最大之孝道者便是結束自己之生命而仿效其亡父亡母躺在棺材里。王法等級制度所表現出伍列排序其多種雜樣之繁文縟節所仿效者,實乃稱讚大奴才蔓延其私慾使見著於二主子地位了。」

如果把賜恩施寵幸驕作為主子之德,那麼主子必缺德;如果把忠孝悌貞節烈作為奴才之德,那麼奴才必非德。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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