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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五篇下萬章章句下2(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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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5 1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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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五篇(下)萬章章句下
第二章之(二)、——
解析:「大國地方百里,君十(最)卿祿,卿祿四(通「駟」)大夫,大夫倍(通「陪」)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公有;政府)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致力於)也。次(止宿,駐紮,停留)國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小(精細)國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領地),百畝之糞,上農(勤勉)夫(服務)食(生計)九(通「久」)人(通「仁」),上次食八(分門別類)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天地四方之時空六合;草廬)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即孟先生講:「人類最大邦交之國際領域乃次第齊等而自勉於紳士之鄉,各國首腦在其公職祿位較之副職輔助者乃負有維護公禮核心事業之最大責任,副職輔助者在其公職祿位較之部門主管乃負有維護禮樂儀式專業而駕馭其正常運轉之責任,部門主管較之上層執行者乃負有維護伍列公序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上層執行者較之中層執行者乃負有把握公器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中層執行者較之下層執行者乃負有貫徹公權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下層執行者參與基層公眾之具體事宜乃以區域自治之官位會聚公民之權利義務於公職祿位,公民權利義務之公職祿位便能夠得上代表自主之人品去致力於社會工作或事業。各處駐紮氏族、民族之人文交流領域乃次第齊等而切削自身多種雜樣之私序而通達於集貿之鄉,各族領袖在其公職祿位較之副職輔助者乃負有維護公禮核心事業之最大責任,副職輔助者在其公職祿位較之部門主管乃負有維護禮樂儀式專業其多數或多次持續往複運轉之責任,部門主管較之上層執行者乃負有維護伍列公序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上層執行者較之中層執行者乃負有把握公器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中層執行者較之下層執行者乃負有貫徹公權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下層執行者參與基層公眾之具體事宜乃以區域自治之官位會聚公民之權利義務於公職祿位,公民權利義務之公職祿位便能夠得上代表自主之人品去致力於社會工作或事業。再精細劃分至團體、派別、科目等人際交往領域乃次第齊等而伍列公序於多種雜樣之自主體系之鄉,派系領主在其公職祿位較之副職輔助者乃負有維護公禮核心事業之最大責任,副職輔助者在其公職祿位較之部門主管乃負有維護禮樂儀式專業而一兼二其容納融合之責任,部門主管較之上層執行者乃負有維護伍列公序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上層執行者較之中層執行者乃負有把握公器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中層執行者較之下層執行者乃負有貫徹公權而陪同表率踐行之責任,下層執行者參與基層公眾之具體事宜乃以區域自治之官位會聚公民之權利義務於公職祿位,公民權利義務之公職祿位便夠得上代表自主之人品去致力於社會工作或事業。致力於社會工作或事業者因其勞動之責任而獲得家資,勞動者之個體人身乃勤勉於其各自身家業國之領地而自主自立自強而自由,勤勉於自主領地者乃如同施肥養地一樣而表率仁愛於扶貧濟弱解困恤下,高位之尊長勤勉於對幼下者長久生計之仁愛,公位駐紮之官員公益服務於對公眾分門別類生計之仁愛,中正之獨立自主產業者切削其壟斷封閉之私序而服務於通達集貿生計之仁愛,獨立產業當中所駐紮之管理或運營者乃如同田邊草廬之守護功能而匯聚天地四方其時俗時空之個體單元乃服務於對集體或群體生計之仁愛,社會基層之家長遵循公序良俗之伍列而服務於家庭培養和教育以及生活生計之仁愛。基層公眾之具體事宜乃以區域自治之官位會聚公民權利義務於公職祿位,社會公民之公職祿位乃依照其公共責任心之大小而作為正常人與老弱病殘之等次差別。」

社會地位之高低決定其公共責任之大小。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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