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解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7(一)【二】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1428

帖子

9017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901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21 11: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視頻講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 ... aR_lIV&index=79



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第七章之(一)、——【二】
(續)——公爵指摘眾侯爵而挑其毛病便叫作巡迴視察下級乃可以喻之為在冬天去打獵而有利於掌握野獸行蹤,眾侯爵朝見公爵而誇其優點便叫作稱述上級功德乃可以喻之為到秋天交貢品而讓利於答謝東家恩典。東家在春天知道佃農備耕而賃貸其土地、種子、肥料、農具及金錢等以補充其勞作所需而不足之條件,佃農在秋天明白東家收賦而繳納其土地、糧食、肥料、農具及金錢等以除去其勞動所得而不可之豐足。人類活動區域被王者收納為個人之疆界,行政區劃單位以王法等級制度標明其領土地位,統治階級之所謂行政管理便是畋獵民間,奴才奉養尊敬主子,主子位高權重,依照動物王者法則乃奴才被主子拘囿而被畜養於接受獎賞恩賜,王法等級制度便是奴才接受賞賜於次第之排行。仁者盟主等次擔保之區域被王者收納為家法等級制度之疆界,人類社會之領土地位原本以區域自治於公侯伯子男之盟主爵位而負有擔保盟約之責任卻被文賊文痞歪曲、篡改及冒充為層級監管之霸主尊位而享有獨裁壟斷之特權乃似空泛雜亂之獸王領地,長上者拋棄自主之人品及喪失對幼下者之仁愛,其以擊破或使倒覆之權威去攻克及制勝幼下者乃作為搜刮、聚斂民財者居於獸王之位,幼下者依照動物王者法則所變異之王法等級制度而成為被拘囿且容忍剝削之畜品奴才。」

野獸家畜不講理,騙子土匪不講理,主子奴才不講理;不講理者忍無可忍於明爭暗鬥。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31 07:4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