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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亞伯蘭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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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7-30 2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與亞伯蘭立約>
讀經【創15: 7-21】【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在創世紀第十五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神在亞伯蘭因信稱義后與他立約,給他確據,堅固他的信心。首先【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這裡神特別向亞伯蘭啟示祂的名:「我是耶和華」,神的名就是祂的權能和信實,所以從此以後亞伯蘭和他的後代聽到這個字都要肅然起敬。同時神也提醒亞伯蘭,祂起初呼召他出吾珥的目的,就是要賜迦南地給他為產業,而神的名就是這應許實現的保證,因此神的帶領決不至於有始無終,祂既然開了頭,就必負責成全祂所開始的工作。神再一次堅定過去對亞伯蘭的應許,而亞伯蘭希望看到一個憑據,【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這裡亞伯蘭在向神要一個得迦南地為業的憑據。這時亞伯蘭已因信被稱義了,那他為什麼還要求一個憑據呢?因為亞伯蘭從第一次聽到神的呼召到現在,神所應許的還沒有成就,他可能已意識到後裔、土地的應許可能不是幾年就能看見的,事實上以撒也是在這一次神給他憑據之後十五年才出生。土地的應許實現更是他這輩子看不到的,因在四百年之後才會成就。所以神並未責備亞伯蘭不該有此一問,而是繼續用恩典讓他「知道」,這應許是有憑有據的。今天信徒也是一樣,神把聖靈保惠師賜給我們每一個人,那就是一個印記,這是聖經的真理:【你們既然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

而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儀式是,神對亞伯蘭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亞伯蘭希望得到這個應許的確據,神就借著這個立約的儀式,同時把將來要發生在他後代身上的事情仔細地告訴他。古時雙方立約時,將動物切成兩半,分開對立,然後當事人雙方都從中間走過,以應許他們必履行此約。若立約者不守約,將會如此被分屍。「只有鳥沒有劈開」,可能因鳥太小。神用亞伯蘭能明白的方式與他立約,亞伯蘭明白這個立約的儀式,所以他等待跟神一同從祭物中走過去正式立約。這時突然「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因「鷙鳥」聞到牛羊屍體的味道就要來吃,亞伯蘭立刻把他們趕飛走了。這裡有屬靈的意義,就是撒但在那個時候就想要破壞這個約,主耶穌在天國比喻中說飛鳥就是指那惡者(太13:19)。而亞伯蘭一面專心地等著,一面注意不讓鳥靠近,但是神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有驚人的大黑暗」,這是神預言以色列人將來在埃及地所要受的大苦難。但神特意要在這樣的「大黑暗」中,堅立祂自己的約。【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侍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年,之後神借摩西降十災懲罰埃及,並在出埃及時把埃及人的金銀財物也拿走了。而亞伯蘭自己將要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前,要享大壽數,並且平平安安的歸到列祖那裡,就是他的靈魂歸到神那裡,與列祖在一起。亞伯蘭的屍體是「被人埋葬」在迦南地(25:7-9)。從雅各下埃及,到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正好是「第四代」。這裡的亞摩利人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他們敬拜諸多偶像,焚燒兒女為祭,行各種邪術,令神憎惡。神是公義的,必要審判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迴轉,直至日期滿足,才對罪孽滿盈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審判。因此將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爭戰完全是執行神的公義的審判,不是侵略。接著亞伯蘭看見【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亞伯蘭在黑暗中親眼看見「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祭牲的肉塊中經過,這表示神的臨在,是神自己單方面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亞伯蘭並沒有經過,因此這個約是神單方面應許守約的。至高的神為了保證要將迦南地賜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祂滿帶恩典,單方面的、沒有條件的與亞伯蘭立約,亞伯蘭只需憑信心接受這個約。神在亞伯蘭因信稱義后與他立約,給他確據,堅固他的信心,接下來就要他去實際經歷神的應許,他也要接受神的考驗,亞伯蘭必通過考驗,因為他將成為信心之父。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這表示此約已經成立。這個約是聖經中神與人立的第二個約,第一個約是神跟挪亞和所有活物立的約,內容是耶和華神絕對不再以洪水毀滅世上的凡有血肉的活物。而神與亞伯蘭所立的約,對象限定在亞伯蘭和他的後代,內容是神要把迦南地永遠賜給他們。亞伯蘭所以能知道必得迦南地為業,是因神親自經過祭物與他立約,又以祂的信實向他保證:「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神所承諾的,祂必要信守,到了所羅門時代,這個應許終於應驗了。這裡列出了迦南十個族的名字,這「十」是代表全部。而神與亞伯蘭立約,在整個以色列歷史中佔了很重要的地位,這個應許從以撒、雅各、摩西,甚至到了新約,都不斷在聖經中出現。耶穌被死在釘十字架上,祂的身體為我們擘開,祂的血為我們而流,耶穌作為立約的主,重新確立了新約。我們因信耶穌基督進入恩典之新約的信徒,必能得著神所應許亞伯蘭的祝福,就是承受那永遠的產業。為此,【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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