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偏頗何官需肅清------正義天秤不復傾

[複製鏈接]

655

主題

655

帖子

4007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400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zhulihong1993 發表於 2020-6-16 14: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尤記得去年3月16日於立法會公聽會內召開的《國歌條例草案》,高掛「港獨」旗幟的「香港眾志」三人: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在發表言論過後,離開座位,無視現場秩序,沖向當時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所坐的座位前展示標語,何秀儀甚至還襲擊了現場的男保安,將其推倒在地。三人均被指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沒有遵守相關秩序,何秀儀則另被指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近日,該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決結果著實令人大跌眼鏡!裁判官何俊堯雖裁定三人「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卻輕判三人各罰款1000港元,對於何秀儀另被指控普通襲擊罪一事,法官何俊堯卻認為控方三名證人提供的證據並不可信,判處何秀儀的普通襲擊罪不成立。這位何官甚至還出言稱讚三人未來必定能成為「社會棟樑」,他們並沒有出自個人目的或私利對會議進行干擾,如若將他們三人判處監禁,那麼他們未來將對社會失去很多作用及貢獻。
     如此「無腦」的判決讓筆者不禁憤慨萬千,為何時至今日,還會有諸如何俊堯這樣的偽類之徒在公堂之上執行香港的法律?竟公然向全社會和青年們散發著一種「鼓勵年輕人違法」的錯誤暗示?何俊堯所說的「社會棟樑」及「若判處三人監禁有損他們未來對社會做出的貢獻」等等言論無一不是來源於他自己的政治立場和個人觀點!其為何可以如此隨意得就將對於「香港眾志」三人的輕判是建立在法律之外的「偏頗」展現於大眾面前的?香港司法機構頒布的《法官行為指引》明確指出:「法官若有偏頗的事實,則該法官的聆訊資格便可以被取消。法官不應違反和發表帶有個人政見的操守及言論。」筆者呼籲,司法機構應一視同仁,像對待當初的郭偉健一樣,禁止何俊堯再參與審理「港獨」搗亂破壞分子相關的案件中來!
      我們回想從去年就開始的香港暴亂,其中就有接近不少於一萬名「港獨」搗亂破壞分子被警方拘捕,時過境遷,一年已過,至今僅僅才幾百個人進入司法程序。「港警抓,判官放」的橋段屢屢上演,香港警察以身涉險,抓捕破壞香港長治久安的無良暴徒,而某些香港法官卻以個人政治立場和價值觀,處心積慮、想方設法得輕判和保釋惡徒,給予他們「堅強的後盾」以使他們能夠繼續在社會上為非作歹,使香港墜入「無邊深淵」。我們不禁產生疑問,香港的司法為何總是能對「港獨」暴徒法外開恩呢?
       正是這些政治立場偏頗的香港法官濫用職權,對一個又一個違法的「港獨」袒護有加,法官始終將個人偏頗的政治立場及個人價值觀凌駕於神聖的法律之上!縱使「港獨」份子越發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類似何俊堯這樣法官的「庇佑」,儼然已成為了「港獨」搗亂破壞分子們的一道護身屏障。每當看到中環終審法院大樓旁那尊手中拿著天秤的正義女神像時筆者就不禁嘆惜,天秤何時能再恢復平衡?
      香港的長治久安,離不開司法機關與法官的公正。先有立法會議員鼓吹年輕人「坐牢讓人生更精彩」,現又出現「港獨」是「社會棟樑」,應受到輕判?香港的法治正在逐漸遭到「侵蝕」,變得「如履平地」。好在中央出台的「香港國安法」逐步走進日程,廣大香港市民都盼望著「香港國安法」的落實,為我們驅逐「黑暗」,帶來希望的曙光! 相信到時候,終審法院旁女神像上的天秤終將不會再有「傾斜」!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1-9 22:1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