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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除下面罩 為個人行為負上責任 蒙面背後的社會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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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惠 發表於 2019-11-27 14: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蒙面的目的固然是不想別人知道自己是誰,這可以有很多美麗假設,例如要保持神秘感、做一個隱世英雄,當然也包括犯案。問題在於,當一個人蒙著面投入於群體運動時,很容易會進入迷失狀態,即個人人格消失,成為整個群體的一根發條,從思想到行為手段也隨著群體互動,一些平時絕對不會做的事,例如肆意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甚至殺人放火,當蒙著面時卻可以不假思索地進行;但他們回復真身時,又有可能變回一個彬彬有禮的人,彷彿身處平行時空,同時擔演著兩個人的角色。

這種分裂人格對個人心理會產生嚴重影響,他們事後回想曾經做過的事時,往往很難面對,由於真正的自己不能接受曾經犯下的惡行,因而不願意除下面罩,並且將暴力行為合理化,以圖掩飾罪行。就如電影《小丑》一樣,彷彿戴上面具的都是被壓迫者,都是受害人。而這亦是集體蒙面行動最危險的地方,不用為個人行為負責,行事越發肆無忌憚。

其實在香港這樣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向有示威之都之名,示威者為個人理念發聲從來都被認為是理當然的事。然而當事情發展至為實現理想不擇手段,使用嚴重暴力破壞社會安寧,遠超道德良知底線時,本來有思想有理智的「蒙面人」,又有沒有勇氣除下面罩,重新面對自己,為個人行為負上責任。


以蒙面掩式罪行,即殺人放火都不用付上責任,無法無天,真可恥!支持香港警隊 支持一哥鄧sir (加強)嚴正執法 用合法和適當(武力)去除暴安良 保護善良守法的香港和自身安危,守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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