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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縱惡徒 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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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wilke 發表於 2019-9-11 10: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黃之鋒者,香港自決派社會運動人士、「遮運動」學生領袖也,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因積極煽動、組織香港非法遊行運動而數度被捕,現正處保釋之中。鼓吹「港獨」嘅「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9月8日再次捕,理由系違反保釋條例。然而喺第二天上晝提堂之後,佢又被獲准繼續保釋。呢波操作真系讓人大跌眼鏡,目瞪口呆。不得不讓人質疑:邊個喺吹黑哨?邊個喺撚司法?

8月30日,黃之鋒才因「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嘅集結」等事實上已被坐實嘅3項罪名被捕,而被保釋唔到10天,9月8日,剛被台灣民眾鬧回嘅「港獨」份子黃之鋒喺香港國際機場因其違反保釋條例再度被捕。僅時隔一天,喺9日上晝提堂後,呢位靠為難祖國、禍害香港獲攞西方施捨嘅廢青漢奸,再度被釋放,讓人倍感憤怒。

10天內黃之鋒兩度被抓被放,雖然表面上程序合規,但法理上講之不過去,情理中更系讓人難以接受。喺事實面前,此次黃之鋒再度被釋嘅理由著實牽強,雖然黃之鋒被捕後迅速被放也唔系第一次了,但讓人大跌眼鏡嘅系,此次為其提供開脫「服務」嘅印度裔女法官錢禮畀出解釋系:唔好意思,咱嚴肅公正嘅法院將之前嘅保釋文件弄錯了,一唔小心寫錯了限制其離境參加活動嘅日期!於系此次警察對其拘捕嘅理由唔成立。罄竹難書嘅罪行不但只未能伏法,卻喺洋法官嘅助紂為孽下滿世界流竄、囂張至極。

黃之鋒兩抓兩放,也讓人聯想香港法官「白皮白心」甚至「黃皮白心」嘅議論。而喺2014年「佔中」和依家「反修例」事件中,香港法官唔止一次做出有利於鬧事者嘅判決。與亂港頭目都能迅速獲得保釋形成鮮明對比嘅系,冇幾耐前一名男子喺美國領事館門前塗口號抗議干涉中國內政,被快控快審,迅速判處監禁四周。司法一旦被政治和偏見所挾裹,公平正義也將盪然無存,香港將會面臨有法而無「治」嘅牙煙境地。

如今香港法官們嘅所作所為,唔得唔畀人懷疑,曾經香港引以為傲嘅「法治」系否已經「黑化」,已經從本該維護、穩定社會秩序嘅公器變成了掩護暴力違法份子嘅保護傘,嗚呼哀哉!
正所謂,「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黃之鋒之舉不僅唔會賺得任何援力,反讓世人睇清其醜陋面目,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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