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賀龍被打成「陰謀家」始末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5-24 0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世紀歷史

  關鍵時刻,有人送來進攻賀龍的投槍和匕首,政敵們大喜過望,他們組織人員南下調查。憑藉南昌敵偽檔案中保存的一份蔣介石的訓令,他們說,晏的揭發是可信的,賀龍的確「通敵叛變」——

  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發出為賀龍平反恢複名譽的通知,澄清了賀龍遭誣受屈的真相,還了他的清白。然而,此時的賀龍已經不在人間了。蒙受不白之冤、不名譽地去往另一個世界的他,至死都不知道,在他的政敵借力文化大革命、誣告陷害他的時候,一個小人物,一個遠在武漢的中學教師,加入了這場大合唱,為他的政敵,送上了投槍和匕首。

  

  這個中學教師姓晏。晏不是一個普通的中學教師,畢業於中央大學外語系,先後供職於國民黨重要機構的他,是一個昔日國民黨陸軍中將的兒子。晏的父親有一個姓熊的部下,是賀龍的湘西老鄉,賀龍擔任澧州鎮守使的時候,他曾在賀龍手下當過差,與賀龍「昔年友善」。

  1934年,晏的父親以國民黨南昌行營第二廳廳長的身份,派熊招降賀龍。孰料,熊招降未成,反被處決。去世之前,在內戰中降共、解放后擔任過若干閑職、反右時被打成「右派」的晏的父親,將他招降賀龍的往事,告訴了兒子,並囑咐他嚴守秘密,以免引火燒身,誤了卿卿性命。

  顯然,晏沒有恪守父親的囑咐。當中國政治舞台上飄蕩出異樣的氣味,敏感於時事的晏,連續兩次,舉報賀龍「通敵叛變」的歷史問題,但是,舉報信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1967年2月14日,晏向他所在的造反派組織,第三次揭發賀龍通敵叛變。揭發信說:

  某年某月某日,主管作戰情報的偽南昌行營二廳廳長,接到一張請他派人接洽的小紙條,落款只有一個「龍」字。心知肚明的廳長火速派出一名姓熊的下屬,前往紅軍佔領的中央蘇區,與時任紅三軍軍長的賀龍接觸。很快,這名姓熊的下屬稟報廳長,賀龍願意投降,條件是給他一個軍的編製。

  廳長做不了主,請示國民黨最高領導人蔣介石。蔣只答應給他一個師。廳長派熊再赴中央蘇區轉告蔣的意見,賀龍不肯讓步,堅持要一個軍的編製。

  廳長仍然做不了主,再次請示蔣介石,蔣還是不答應,但是,鬆了點口,說,人先過來,日後再說。

  廳長派熊第三次去蘇區,豈料,熊被賀龍殺了,再也回不來了。賀龍為什麼要殺熊?晏在舉報信中說,因為條件不合不肯投降的賀龍,擔心三次往返聯絡的熊日後泄密,遂殺人滅口。

  賀龍,是中共黨內授予元帥軍銜的高級將領,主持過中央軍委的日常工作,做過國務院副總理,能夠打倒賀龍這樣的大人物,對造反派來說,不啻於一場重大戰役的勝利。接到晏的舉報信,造反派頭頭如獲至寶,火速進京,報告中央文革小組。

  賀龍的政敵,應該非常興奮。一年多來,政敵們不斷網羅賀龍篡黨奪權的罪狀,可是,中共最高領導人在中南海游泳池旁,將政敵們搜羅的罪狀給了他,安慰他不要緊張。儘管有最高領導人做靠山,造反派還是包圍了他在北京東交民巷的家,逼得他四處避難。

  關鍵時刻,有人送來進攻賀龍的投槍和匕首,政敵們大喜過望,他們組織人員南下調查。憑藉南昌敵偽檔案中保存的一份蔣介石的訓令,他們說,晏的揭發是可信的,賀龍的確「通敵叛變」,只是由於敵人沒有滿足其私慾,或因客觀情況之變化,叛變未遂而已。煞費苦心的政敵們還組織了賀龍向蔣介石乞降等其他黑材料。最終,兩年前在中南海游泳池旁安慰他不要緊張的最高領導人,公開放棄了他。1969年初夏時節,73歲的賀龍,經不住「立案審查」和病痛的雙重摺磨,含恨而死。

  賀龍死後,專案小組編製了一份審查報告,將賀龍定性為「通敵分子」、「陰謀篡奪軍權的陰謀家」。如果領頭的政敵沒有背叛最高領導人,客死他鄉,如果最高領導人沒有承認賀龍被搞錯了,中共中央為他恢複名譽的通知不知要到何時才能下發。恢複名譽的前提是澄清真相,而真相實際上不難澄清。

  那份敵偽檔案中保存的蔣介石的訓令,是一份以蔣介石名義發布的撫恤令狀,在這份要求比照陣亡少將軍官的標準撫恤熊的令狀中,蔣介石簡要描述了熊勸降被殺的經過,說賀龍「陽為歸順,實則叵測」。「陽為歸順,實則叵測」是什麼意思?被賀龍的政敵們刻意隱瞞的湘鄂西中央分局送呈中共中央的報告,道出了所有的秘密,這份1934年的報告說:受命勸降賀龍的熊,起初並未露面,而是先派一人試探賀龍,察覺試探者陰謀的賀龍,即刻報告了湘鄂西中央分局,認為勸降是對紅軍的侮辱。湘鄂西中央分局指示賀龍誘熊面談,從熊那兒窺見蔣介石的企圖。目的達到之後,湘鄂西中央分局舉行群眾大會,將熊「審判后槍斃之」。

  拿到這兩份歷史檔案,賀龍「投敵叛變」「里通蔣介石」的真相馬上水落石出。賀龍平反了,但誣告賀龍的晏,並沒有受到懲處。據說,在賀龍被「專政」的日子裡,他也紅過一陣子,興許是因為他的出身不好和揭發有功,始終沒有得到提拔,他還是他,一個落魄的時不利兮的「官二代」。好在改革開放需要外語人才,他得以從中學調到財貿幹校。

  等到賀龍的一個親屬1982年在武漢查問的時候,晏還是一個沒有脫離講台的教書匠。根據這位親屬的反映,當時的中央政法委書記指示公安部黨組徹查,正在準備申報副教授,利用海外關係申請出國的晏,次年被控誣告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屈指算來,從1967年誣告賀龍,到武漢市檢察院受命起訴,前後超過15年,如果放在今天,仰仗刑法追訴時效,他可能就沒事了。誣告陷害罪的法定最高刑10年,按照我國刑法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除非立案偵查后逃避偵查,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就不再追訴了。

  文革過後不久,功利主義觀念還沒有深入人心,加上人們對迫害元帥的憎恨,那個協助政敵誣陷賀龍的晏,當然不可能因為刑法追訴時效而免除牢獄之災,2000年以後,那個對晏進行公訴的武漢老檢察官,還說了句「惡有惡報」,對晏未能遠走異國他鄉,避免國家公訴感到慶幸。

  (據《黨史縱橫》)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7 20:1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