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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遇刺后 竟然成了「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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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人父 發表於 2015-11-11 14: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關乞和

  清朝政府為求得停戰,不得不屈服於日本方面的強求,任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本乞求和平。1895年3月13日晚,李鴻章率李經方、羅豐祿、伍廷芳、美籍顧問科士達(前美國國務卿)及畢德格(前美國副領事)等隨員及僕從一百三十五人,分乘租賃德商「禮俗」、「生義」兩輪,掛著德國國旗和「中國頭等全權大臣」旗幟。翌日開航啟行,通過處於戰爭狀態的海域,一直向日本方向駛去,終於19日清晨抵達日方指定的談判地方—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

  20日下午3時5分,李鴻章乘小汽船「小野田丸」號到達阿彌陀町鎮守神社前臨時棧橋,即乘轎至會談場所「春帆樓」,與日本代表伊藤博文(首相),陸奧宗光(外務大臣)進行首次會談。談判既不使用當時國際事務中通用的法語,也不用交戰兩國的民族語言,雙方均用英文。雙方交換全權證書後,中方以要求立即完全停止軍事行動的英文照會面交日方,伊藤博文答允於明日會議提出答覆。第二天,伊藤說如果休戰,就應把大沽、天津、山海關以及其間的鐵路線交給日本軍,並限期三天內答覆。這樣將使日軍不受到阻礙,便可攻佔北京。日方早已得知中方所希望的首先是停戰,故提出如此苛刻的條件,迫使中方打消停戰念頭。經請示清朝政府之後,在3月24日第三次會議上,李鴻章撤回停戰要求,向日方索取議和條款。伊藤答應「明日將提出我方草案」。

  途中遇刺

  下午4時20分,會後走出春帆樓,坐上轎輿,將至中國行館約一百碼的狹道上,忽從人群中跳出一暴徒,走近轎前五尺許,用手槍朝李打了一槍,正中眼鏡稍低左眼窩邊緣,血滿襟袍,當即暈絕。轎夫飛快抬回行館,隨處兩名醫官立即止血治傷。不久李方蘇醒。

  會後陸奧留李經方商議明天會議事宜,有人飛報李鴻章被刺重傷,二人大驚,陸奧對經方說:「足下請速歸館,看護老父」。陸奧即去報告伊藤,兩人親自趕到行館榻前慰問,向李深表遺憾。

  日本醫生也趕來,與中國隨從醫生一起檢查傷勢。據診斷書說:「距左眼窩邊緣中間約一厘米之處,有子彈射入,創口不齊,作橢圓狀、橫徑約八毫米,微呈淡紫色,四周紅腫,浮腫延及眼瞼,因此,左眼幾閉塞,……子彈已破左上齶骨前壁,射入上齶竇,粘著干骨上」。眾醫認為,取去彈頭,必然劇痛,難保意外。考慮到李年高(七十三歲),決定留彈合口療養。李本人擔心因手術而拖延談判進程,也不同意開刀取彈。即日電總理衙門說:

  「今申刻會議,已將停戰擱起,向索議和條款、允於明午面交。歸途忽有倭人(日本人)持手槍對狙,擊中左頰骨,血流不止。子(彈)未出,登時暈絕。伊藤、陸奧均來慰問。姑令洋醫調治,此事恐不能終局矣。」李蘇醒后念念不忘乞和,生怕拖延了和談,忍著劇痛在科士達準備好了的給日本全權使臣的照會上籤了字。照會對不能出席定於次日召開的會議,表示遺憾。就此這一天,澎湖各島全被日本海軍佔領。
震驚朝野

  正在交戰的兩國,尤其是在戰勝者的國土上,對待敵國使臣,自應給予相當的保護和禮遇,這是國際公法的通例。兩國使者會談被一方刺殺的事件,雖在世界古代、中世外交史上屢見不鮮,但到近代幾乎絕跡。現今李被日人槍傷,實是極端野蠻的醜事,它開創了近代中日關係史上的先例。

  當此消息飛到廣島日皇行宮時,天皇深為驚愕。為了挽回聲譽,天皇即派侍醫至馬關,日皇后親自製繃帶,並派女看護二名護理。25日天皇特發詔書,聲稱要嚴懲「不法兇徒」。當此消息一傳出,日本全國官民深表驚駭,各地慰問團雲集馬關,國內立即呈現一種狼狽緊張的氣氛,世界輿論也為之嘩然,發出一片譴責日本和同情中國的聲音。伊藤嘆此事比一兩師團的潰敗還要嚴重,因為戰敗還可以恢復,此事是無法復原的。

  陸奧認為:「若李鴻章以負傷作借口,中途歸國,對日本國民的行為痛加非難;巧誘歐美各國,要求它們再度居中周旋,至少不難博得歐洲二、三強國的同情」,「故若某一強國想趁機進行干涉,固可以李氏之負傷為最好的借口」。怎麼辦?陸奧認為:「在目前情況下,如果僅在禮遇上或社交的情誼上作表示,不另採取具有現實意義之措施,恐終不能使對方衷心感到滿意。故此時由我無條件允許他所一再懇請之休戰,較為得計。」

  伊藤贊同此計策,並要求大本營同意立即停站,但被拒絕。他於25日赴廣島,召開文武重臣會議,取得一致意見,並獲得天皇裁可后,即於27日深夜,將此旨電告陸奧。28日,陸奧至李床前探望、即告知:「大日本國皇帝陛下……對前所未予允許之無條件停戰,茲已命全權辦理大臣可規定期限,在某區域內,予以承諾。」李欣然至喜。像吃了「一副鎮痛劑」,當即忘記了臉上劇痛,馬關首次會議時提出而被拒絕的要求終於實現了。不過,30日在春帆樓簽訂為期二十一天的停戰協定,其停戰範圍並不包括澎湖列島和台灣戰區在內。緊接著,便開始了媾和條款的談判,在談判中,伊藤咄咄逼人,李鴻章俯首聽命。1895年4月17日,大清帝國全權代表李鴻章父子便在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上畫了押。這一天適為甲午日,甲午日簽訂甲午戰爭和約,也是一個巧合。

  是誰策劃

  科士達在一封信中說:「晚間(遇刺那天),我同他(李鴻章)有一段簡短的談話,他告訴我,他的朋友曾經警告他不要到日本,因為有可能會有人企圖暗殺他,但是田貝(美國公使)、法國公使及其他人們,向他保證那裡沒有一點危險。他說:『現在你看,怎麼樣了!'」。他的朋友的警告應驗了,這說明並非一般人捕風捉影的預料。

  刺客當場被警察追獲。查驗手槍,已發子彈一枚,尚餘四枚。第二天,天皇特發詔書,說要「按照國律內最嚴之刑」懲辦兇犯。將兇犯交山口縣地方裁判。停戰協定簽字的那一天,外務大臣陸奧宗光函送判決書至中國行館。判詞說,兇犯小山半太郎,即六之介,明治二年三月所生,郡馬縣邑樂郡大島村大字北大島平民,無職業。今由山口地方裁判為謀殺未遂罪,處以無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判詞中所敘述被告人的謀殺動機:「被告半太郎,因我帝國與中國啟釁,致動干戈,皆中國現任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暗為主持,思非絕其生命,則我國不能得志,難保東方之平和。適聞其奉命來我帝國山口縣赤間關議和,遂決意行刺」。這樣又在這個罪犯臉上塗上一層「英雄」、「壯士」的紅粉。刺殺事件就這樣以懲處此人為了結。

  當時清朝政府及其全權大臣李鴻章已經自認一敗塗地;急於依靠外國調停乞和,哪裡還有時間去考慮什麼大清帝國的國體,哪有利用有利的時機去「旋乾轉坤」的能力,哪裡還會提出追究策劃人的要求!

  後來有位日本歷史學家分析半太郎謀殺動機時說,該犯認為戰果還不夠大,和談為時過早;如果現在答應講和,大清帝國將東山再起,「顯然早晚必定要反攻」,就企圖暗殺李鴻章以破壞和談。此種謀略絕非出自一般平民。蘇聯外交學家認為,「行刺是由日本軍閥主戰派策劃的」,「如果李鴻章遇刺身亡或負傷,都能使和談一直拖到在日本佔領北京之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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