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指稱耐克塞姆公司具有邪教特徵。根據網際網路媒體報道,多年來,美國媒體《時代聯盟》報對耐克塞姆公司進行了持續揭露,雙方水火不容。除了《時代聯盟》外,其他主流媒體也對耐克塞姆公司的邪教特徵進行了關注和報道。其中包括:2003年10月13日,美國著名媒體《福布斯》雜誌網站登載署名Phyllis Berman的文章《布朗夫曼姐妹與邪教》(The Bronfmans And the Cult),對億萬富翁埃德加·布朗夫曼(Edgar Bronfman Sr)的兩個女兒莎拉(Sara)和克萊爾(Clare)與耐克塞姆公司創始人基思·拉尼爾的關係提出批評(兩姐妹系拉尼爾的助手)。文章並指出,作為曾是「高級經理成功項目」顧客之一的華納唱片公司老總埃德加·布朗夫曼,也同拉尼爾分道揚鑣,將這個培訓項目稱作「邪教」。同日,《福布斯》雜誌網站還登載了署名Michael Freedman的另一篇文章《個人崇拜》(Cult of Personality),文章對拉尼爾的教義進行了深入分析,對拉尼爾身上存在的個人崇拜進行批判,並將「高級經理成功培訓」項目與其他邪教如「地標教育」、「科學教」等進行類比。2010年9月9日,加拿大媒體macleans.ca發表署名Nicholas K?hler的文章《如何失去1億美元》(How to lose $100 million),對耐克塞姆公司的運作方式和拉尼爾等人的運作手法進行揭露。2014年11月18日,美國主流媒體《國家》網站(thenation.com)登載署名William D.Cohan的文章《一個奇特、秘密、邪教一樣的公司是如何花費巨資對記者們發起訴訟戰的》(How a Strange, Secretive, Cult-like Company Is Waging Legal War Against Journalists),對耐克塞姆公司濫訴批判人士進行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