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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人瘋狂搶摘黑枸杞 倒逼「法能責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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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9-1 1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格爾木是青海省第二大城市,這裡產的野生黑枸杞每市斤賣到80多元,吸引很多人違法採摘。去年10月,承包商將草場圍起圍欄,試圖保護草場,但數千盜採者仍然從今年8月12日前後,開始衝破圍欄、大門,不顧阻攔,強行盜採黑枸杞,有人持刀扎傷守衛者、放火燒掉守衛者帳篷、對承包商的房屋進行打砸。這一事件持續了20多天,最終演繹了掀翻警車的鬧劇。

  1000多人瘋狂盜搶「軟黃金」存在了20多天。這無疑是尷尬的,當最終演繹了一出掀翻警車鬧劇之後,才有了嚴厲懲處結果。這個嚴厲的懲處結果是什麼呢?有20多個人被拘留了。

  拘留20多個人能不能算得上嚴厲懲罰?在有關部門看來,這已經算是很嚴厲了。可是仔細想想,這個結果還是不嚴厲的。20多個被拘留的人與1000多個瘋狂盜搶的人相比,顯然沒有做到「應罰則罰」,

  集體瘋搶不稀奇。在高速公路上,已經稀鬆平常。當裝載飲料、水果的貨車發生事故的時候,很多人不是忙著救人,而是忙著往家裡搬運「不義之財」。在最終處理的時候,也只是有兩種結果。其一,對瘋搶忽略不計。事故司機在為撿回一條命慶幸,不願再節外生枝,警方也懶得管棘手的事情;其二,即使在車主強烈要求下追責,也僅僅是抓幾個「帶頭大哥」,象徵性的處罰一下。

  


  

  


  法不責眾已經成為一種陋習。這也是導致瘋搶事件一再上演的主要癥結。的確,如果丁是丁卯是卯的用法律較真,所有參與瘋搶的人都是會受到處理。這樣的處理會給警方帶來一定難度。找到每一個人參與瘋搶的人不難,難得是如何法辦?全部拘留沒有場地。但是,只追究「帶頭大哥」也不公平。同樣是犯法,觸犯了同樣法律,憑什麼有的人被拘留,有的人相安無事?有了法不責眾的無奈,才有了僥倖心理。他們會認為:反正不是我一個人在違法,即使拘留,也不見得就能把我拘留。有了僥倖心理,也就導致了法不責眾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不搶白不搶,搶了也白搶,誰不去搶?

  整治集體瘋搶現象,關鍵要突破法不責眾的壁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做到不管是「帶頭大哥」還是「跟隨小弟」都要一網打盡。即使,難以突破拘留場地局限,也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是不是可以實施記入社會誠信系統的做法?讓這些人在社會交往中,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是不是也能在沒有拘留場地的情況下,給其一個法律象徵意義上的「社會拘留」?

  就這起瘋狂盜搶「軟黃金」的事件來說,他們的行為是嚴重的,明知「名花有主」,他們依然盜採、打砸,這就是不把法律放在眼裡。但是,只是處理了20個人,法律的公平和威嚴從何體現?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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