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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的古拉格群島—精神病院紀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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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nchun 發表於 2015-8-23 04: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是中國大陸的一名精神科醫生馬錦春,來美國的目的是為了營救一名持不同政見者喬忠令先生,他被中共羈押在精神病院已長達5年,中共為了破壞喬忠令先生思維強迫其服用大劑量精神科藥物利培酮,中共為了防止泄漏消息,還將喬忠令先生輾轉三家精神病院,現在喬忠令先生仍然被關押在上海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三病區。由於頁面上我不能發鏈接,只能讓讀者在谷歌中輸入「喬忠令」搜索相關情況介紹,了解背景情況。

下面我登載的是記錄喬忠令在長寧區精神病院和松江車墩華陽橋精神病院的苦難經歷,包括人名在內的所有內容全部都是真實,全方位展示中國的古拉格群島--精神病院實際場景
上海市長寧區精神病院(22)
喬忠令

49、朱延平、李祝英、陸雪峰、朱寶發——1997年6月,我從愚園路928弄21號,遷到福泉路385弄17號402室,歸長寧公安分局新涇派出所警察實施監視居住。迄止2010年3月31日,被新涇派出所警察陸雪峰等,夥同新涇鎮政府官員朱某,強行關進長寧區精神病院。十三年中,我所在的新涇鎮淞虹小區第五居委會,換了四茬戶籍警察,依次分別為朱延平、李祝英、陸雪峰、朱寶發。
     朱延平,五十歲左右,中等身材,人瘦,骨架很大,菱形腦袋,膚色赭黃。臉上皺紋縱橫交錯,雙眼大而無神,兩側顴骨很高,闊嘴,能言善辯,神情猥瑣,說話做事,一副鬼鬼祟祟模樣。聽說,朱延平原是一名崇明農場知青,回上海后,不知走的哪條門路,成了一名警察。而且警銜很高,二級警督。
他在擔任戶籍警期間,沒有同我發生任何接觸,也沒有同我當面說過一句話。他留給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戴著一副大大的墨鏡,嘴裡叼著三五牌香煙,駕駛一輛摩托車,飛快駛出福泉路385弄,轟鳴聲不絕於耳……
朱延平是個暴發戶,是個搜刮轄區居民錢財的「蛀蟲」。他在擔任戶籍警察期間,糾集多名農民工,日夜趕製防盜鐵柵門。同樣材質的防盜門,市場價格每扇不足180元。朱延平索價385元,強迫居民購買,向每戶居民至少勒索200元「治安費」。朱延平很狡猾,躲在幕後不出面,指使物業公司先行替居民安裝,造成既成事實。居民不付錢,物業公司不給房門鑰匙,不準居民入住。更有甚者,福泉路385弄8號一戶居民,由於入住時間較早,已自行掏錢安裝防盜門,同樣必須交給物業公司200元「治安費」。僅在福泉路385弄一地,朱延平等勒索金額超過十萬元,警察坐地分贓,一個個肥得往外冒油,居民怒聲載道。
我激於義憤,1998年3月,向長寧區法院起訴朱延平等,假冒物業公司名義,強迫居民高價購買防盜門。幾經周折,一言難盡,法院判我勝訴。我贏了官司,卻同朱延平等一夥無良警察結了仇。我原本是個「內控打出對象」,又同警察結仇,日子就難過了。舉個例子。我的這次維權行為,被新涇派出所一夥無良警察逐級歪曲上報,很快,當時的上海市公安局長劉雲耕,在中共上海市委機關刊物《支部生活》發表文章,胡說「個別敵對勢力分子,利用我們工作中的某些失誤,蓄意尋釁滋事……」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一味護短,殘賊百姓,還要搖唇鼓舌,胡說八道,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朱延平撈足了錢,滑腳開溜,很快不再擔任福泉路385弄戶籍警。一個名叫李祝英的女人,接替擔任戶籍警,聽說也是崇明農場知青出身,膚色黝黑,很黑很黑,戴眼鏡。李祝英的臉,彷彿一輩子洗不幹凈,五官擠在一起,給人一種「面目不清」的印象。奇怪的是,朱延平不再擔任戶籍警后,一反常態,利用各種借口,頻頻竄到我家,找我「談話」,了解「動態」,收集「情報」,尋找「立功機會」,對我實施恐嚇、威脅、誣陷、迫害。舉個例子:他曾兩次,在每年六月四日前夕,夥同一個自稱「陳國忠」的長寧區公安分局警察,敲門來到我家,有一搭沒一搭,找我談話。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大家知道,1989年6月4日,北京發生一起大規模橫流血事件,死了許多人,世稱「六四事件」,大批知識分子被迫逃亡海外。共產黨政權放著國家《刑法》公布的各條罪名不用,故意社撰這樣一條含混不清,缺乏法律依據,令人膽戰心驚的罪名,目的只有一個,不受國家法律制約,遊離在國家法律之外,故意混淆兩然不同性質矛盾,大規模殘酷迫害本國公發。上行下效。新涇派出所警察立即將我列入「境內外敵對勢力」黑名單,強化對我的「內控打擊。」朱延平、陳國忠等,連續兩年,在六月四日前夕,找上門來,對我實施恐嚇、威脅。第一次,我開門,放倆人進來。一年後,第二次,我打開房門,一看又是朱延平、陳國忠,旋即關門,拒絕見面談話。
1998年7月,國家放寬內地居民自費去香港旅遊的限止。條件是必須有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等,兩家單位蓋章同意。我的人事檔案,1982年4月以來,一直扣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把事實真相封鎖起來,不讓其他人知道。於是,我給李祝英打報告,請求新涇派出所——同時也是我的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蓋章同意我去香港自費旅遊。
李祝英這個女人,原是新涇派出所一名「內勤」,接替朱延平,擔任福泉路385弄戶籍等。接到我的報告后,趁機帶了朱延平等多名男警察,頻頻來我空。問這,問哪,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同我這個「敵對勢力分子」周旋,就是不同意蓋章,不准我去香港旅遊。
關於這件事,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堪稱一言難盡。我的《自傳三部曲》之二,二十萬字《我的公民生活》,專門寫了1998年7月以來,我向李祝英等一夥無良警察申請去利落旅遊,所遭受的種種屈辱半辛酸,以及2001年4月10日到4月23日,我在香港滯留十三天的所見所聞,所親身經歷,以及返回上海后,依法維權的艱難曲折等等。二十萬字一本書,專寫我自費去香港旅遊,這樣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卻能一再演繹一樁樁新鮮故事,真正稱得上「驚心動魄」了。
舉個列子。我從香港返回上海后,2002年3月31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起訴新涇派出所警察,勾結虹橋機場海關,侵害我的合法權益。法院受理訴狀后,公安機關,海關相互推諉責任,干預辦案。法院借口「你的情況特殊」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不給任何答覆,故意剝奪我的行政訴訟權利,迄今已逾十一年。
這家法院出了一個「全國模範法官司」袁月全。設立「袁月全信箱」,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標榜「來信必復」。我給「袁月全信箱」去信,反映情況,請求及早立案,仍然不給任何回復。眾所周知,司法途徑乃是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作為一家副省級法院,知法違法,尚且如此昏聵,在權力面前根本抬不起頭來,還有誰能出面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呢?
令人氣憤的是,2002年3月以來,每當我向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去信反映情況,請求法院及早依法立案,維護我的行政訴訟權利——隔了十天左右,我便會收到一張郵局寄來的「掛號郵件通知單」。我滿懷欣喜,拿了身份證,去郵局取來掛號信。拆開一看,不是法院來信,而是一個署名「顏一德」的傢伙給我寄來的。信的內容,從頭到尾,充斥諷刺、挖苦、辱罵、恐嚇……而且錯別字連篇,思維紊亂,不忍卒讀。氣得我七竅生煙,當即撕成碎片,心情許久不能平靜。
「顏一德」自稱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1965屆學生,1970年畢業,比我低兩級。實際是個高中生「白讀」五年大學,已在香港定居。我已記不起來「顏一德」這個東西的「人面」模樣。他在信中說,他認識我,命我去找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一個名叫「王祖德」的人,通過「王祖德」,同他發生聯繫……
我曾連續兩次,給第二中級法院去信。同樣連續兩次,收到署名「顏一德」的掛號信——這樣一種赤裸裸的流氓行徑,如果不是無良警察在幕後操縱;又會是誰,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同我過不去呢?所以,我也不給法院去信催促立案了。
再舉個例子。2000年11月13日,我在首次獲准去香港旅遊前夕,特地去找三弟喬忠義,提出把我珍藏的一對康熙早期冰梅紋官窯青花梅瓶,交給他暫時代為保管。這是喬忠義同我斷絕來往十年之後,我首次主動找他尋求幫助。當晚,喬忠義帶了四弟知忠偉,結伴來來我家,命我把一對花瓶交給喬忠偉代為保管。喬忠義為人正直。但喬忠偉秉性貪慾蠻橫,一直同警察保持特殊關係,把我當成打擊對象,換取各種好處。我當時礙於喬忠義的情面,大腦一片空白,輕易把一對價值不菲的稀世珍寶,交給喬忠偉帶回家中,代為保管十五個月。2002年2月,我從喬忠偉家取回花瓶時,發現這對康熙官窯青花覆蓋已被人採用專業手段毀壞殘盡,慘不忍睹,成了兩隻破瓶。花瓶就是物證。喬忠義、喬忠偉均為人證。從此,我走了一條百折不撓的維權之路,一定要把故意毀壞這對康熙官窯青花梅瓶的幕後真兇找出來。
所有這些,都是在李祝英、陸雪峰倆人,交替擔任福泉路385弄戶籍警期間發生的事情。也在這時候,我開始發現,家中的藏書,明顯少了許多。放在書桌抽屜內的信件,陸續被人取走,直到最後一封不剩,全部被人取光——其中有多封信件,包括長寧公安分局給我寄來的「人民來信」答覆,以及「顏一德」兩封來信(早已被我撕毀)等等,堪稱公安機關瞞上欺下,「流氓化和匪化」的鐵證——這些信件,是萬萬不能留在我手中的。
我藏在書櫥底層,大量不關「聯建公司」、「石化集團」、「佳依公司」的寫作資料,約有一尺厚,數千張之多,統通被人抄走。這些文字材料,有關剪報等,大量涉及公安機關及其爪牙盜竊國庫,經濟犯罪的詳細記錄,同樣是萬萬不能留在我手中的。
我的一把紅木月琴的四隻黃楊木軫子,被人取走一隻。月琴的紅木扶手,被人用力掰掉。月琴的梧桐木面和背板,分別被人用力砸碎。我家唯一的一件貴重傢俱,一張已有百年歷史的紅木書桌,右側紅木面板,上下兩塊,被人用力砸碎。手指敲上去,發出刺耳聲音……
所有這些,被砸碎的貴重物件,被抄走信件、文件、寫作資料、書籍等等,都是在我無意之中,約在半年之內,陸陸續續,不經意中發現的。給我帶來一次又一次無比沉重的精神打擊,令我很快陷入傾家蕩產的悲慘地步。
寫到這裡,需要補充一句。1991年3月至1997年6月,我住在長寧區愚園路928弄21號時,也曾多次發現,江蘇路派出所戶籍警唐福剛等,趁我外出之際,潛入我家搜查,抄走信件、文書、寫作資料等。但是總體而言,抄走的仍屬一小部分。大部分信件、文書、寫作資料等,仍然歸我保存,也沒有同時砸碎我家貴重物件。
2002年4月下旬,我從香港旅遊歸來后,新涇派出所戶籍警李祝英、陸雪峰等,趁我外出之際,潛入我家徹底搜查,抄走全部信件、文書、寫作資料等,真正做到了「片紙不剩」。如果有人問:「他們為什麼時候要這樣做?」我的回答,八個字——毀滅證據,毀滅歷史。
舉兩個例子。我家廚房窗戶,分為上下兩層。上層兩扇,四塊玻璃窗,可以任意開闊,稱作「活窗」。下層兩塊玻璃窗,固定嵌在牆上,稱作「呆窗」。一天中午,我突然發現,兩塊「呆窗」玻璃,被人用硬物敲碎。
我有一隻大陶盂,高約十五公分,口徑二十公分,放在客廳方桌上,平時用來取放房門鑰匙等雜物。天天需要多次伸手取鑰匙,放鑰匙等等。一天上午,我突然發現,陶盂內壁爬動一條赤褐色成年大蜈蚣,首尾長約十公分。頓時嚇出一身冷汗,趕緊將陶盂內物件悉數倒出,踩死蜈蚣,半晌驚魂不定……
所有這些,不幸的事,一古腦兒,發生在我身上,令我恍然大悟:新涇派出所警察朱延平、李祝英、陸雪峰之流,已經徹頭徹尾墮落成為一夥無惡不作的政治匪幫。
陸雪峰,四十歲左右,中等偏高個子,偏瘦皮膚白皙,眉清目秀,給人一種「溫文爾雅」印象,上海效縣口音。他在擔任戶籍警期間,曾來我家一次,同我僅有一次接觸。時間不長,五分鐘左右相互交談兩、三句話,印象深刻。那是一天下午,我在家伏案寫作,陸雪峰敲門進來,腋下夾著一個袖珍公文包,進行「家訪」。我說道:「現在,江澤民總書記提出三個代表思想,共產黨要維護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要維護我的根本利益——」沒等我說完,陸雪峰打斷道:「你一個人,不能等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我說道:「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是說,最大多數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由一個一個,像我這樣,普普通通,個人的切身利益,匯總起來,才成為最大多數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要求公安機關,要求每位警察,切實維護我的正當合法權益。」陸雪峰不耐煩地說道:「這是你的理解,沒有人妨礙你這樣理解。」說完,轉身走出我家。
記憶中,陸雪峰擔任戶籍警時間不長,由於「立了大功」,提拔擔任新涇派出所治安負責人。新來的戶籍警,名叫朱寶發,五十歲左右,身材矮小,膚色黝黑,性格內向,不善言辭。他來過我家一次,我向他講了因為防盜鐵柵門一事,同朱延平、李祝英、陸雪峰等結怨的事。我指著破舊不堪的劣質防盜門,問道:「防盜門賺的錢,你分到沒有?」朱寶發答道:「我沒有分到什麼錢,也沒有聽說有這件事。」
多年來,我的日常開支,不包括房租,控制在每月180元錢以內。由於多年來食品價格持續上揚,居高不下,我的日常生活每況愈下。到了吃不飽、穿不暖,買不起日常生活必需用品的悲慘地步。我沒有一件新衣服。一年四季,從內到外,穿的都是二十年、三十年前購置的衣服,一直穿到現在,破破爛爛,不成體統。我買菜,不敢去菜場,嫌貴,買不起。步行一個小時,去到住家附近華漕附近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少量的錢,一次購買幾十斤菜,肩挑背馱,拿回家中,吃上一個星期。夏天,跑得更勤快,成了一場健身運動,乾脆揀取人家丟棄的菜皮,拿回家中洗乾淨,挑嫩些的,吃上一、兩天。
一個居民,拎著一塑料袋舊皮鞋,賣給廢品收購者。收廢品的,不收舊皮鞋,居民把一袋舊皮鞋扔進小區門的廢物箱。正巧被我遇見,如獲至寶,彎腰從廢物箱撿起一袋舊皮鞋。拿回家中一看,竟有五雙之多,四雙合適,一雙女式皮鞋不能穿,解決多年走路問題……
我愛做白日夢。我在想,如果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能夠及時審理我的行政訴訟案子,我可以拿到一筆數目可觀的經濟賠償和精神賠償,維持吃飽穿暖的日常生活,完全不成問題……如果警察沒有故意毀壞我的一對康熙早期冰梅紋官窯青花梅瓶,我可以借改革開放之光,拿到藝術品白手拍賣公司轉手出讓,少則數百萬,多則上千萬,真所謂「財源滾滾」,很快過上豐衣足食的體面生活……然而,殘酷的現實擺在我面前,法院拒絕出面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我的青花梅瓶,早已成了一對乏人問津的破瓶——這一切,究竟說明什麼呢?
朱寶發擔任戶籍警期間,一天上午,來到我家,正巧被我上樓時遇見。我問他「有何貴幹?」朱寶發異常客氣,說道:「喬老師,今天特地來通知你,可以向居委會打報告,申請吃低保。」
我沒有直接答覆他的話,淡淡說道:「一個人,如果他的家中,收藏一對價值千萬的古董花瓶,按照規定,他是沒有資格享受低保待遇的。現在,我需要請你幫助搞清楚,究竟是誰,毀了我的一對古董花瓶。今後,你如果有事找我,請寫字條,放在我的信箱中,不要直接上門找我。」
朱寶發啞口無言,悻悻離去。
也在同一時期,2007年前後,居委會幹部徐德祥、魯月仙、周繼盛等,陸續來到我家。一次給我送來兩大塑料袋吃食,一次給我送來生活困難祖金,等等。均被我拒絕。我取出一對被警察故意毀壞的古董花瓶,放在他們面前,說道:「一個強盜,光天化日之下,搶走我身上有的衣物,令我赤身露體,身無分文。強盜臨走時,扔給我一條褲衩,說道:「穿上吧,這是給你的。」你們說,我應該感激這個強盜,還是憎恨這個強盜?你們都是黨和政府在基層工作的同志,請你們當面放一句話,我這個人,究竟是個人民,還是個敵人?退一步說,即使我是一個罪惡滔天的敵人。我的這對花瓶又有什麼罪,落得像我一樣的悲慘下場?你們要知道,一對歷經三百餘年歷史的康熙官窯青花梅瓶,她是有生命的,落得這樣的悲慘下場,她是死不瞑目的。」
居委會幹部,面面相覷,說不出一句話來。事後,居委會主任魯月仙對我說道:「你的這對花瓶,別說被人打了幾個洞,就是敲成碎片,一片一片也能賣個好價錢。」
時間已然進入2008年,我開始在西郊百聯購物中心散發傳單。接著,開始在福泉路385弄內,高呼口號「打倒共產黨……」距離總的清算,已經為其不遠了。
(長寧區精神病院部分結束,下面將開始松江華陽橋精神病院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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