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候選陪審員從普通人中選舉出來
今天,美國的陪審員選擇已經形成了比較科學的跨區(Cross section)選擇制度,即把一個地區分成若干陪審員選區,從每一個選區中選擇相同人數組成陪審池(jury pool),以保障其對地區人員的廣泛代表性。而且還通過1975年的一個案件(Taylar v. Loisiana,419 U.S. 522(1975))確定,如果在陪審團中把一個較大的明顯為一個特殊人群中的某一類人如女性、黑人從陪審池中整體排除,那麼這樣的陪審團被認為違憲的而導致整個審判無效。本案的70名候選人就是從Arapaho縣的每個陪審員選區中,隨機抽取相同人數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