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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成功案例:跨界經營 +有被拒史申請人成功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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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topia1 發表於 2014-7-18 05: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公司經營範圍:建築裝飾材料
美國公司經營範圍:有機農產品銷售
提交日期:4/7/2014
批准日期:4/30/2014
審理時間: 23天
服務中心:加州處理中心
申請人之前被拒時間:2013年

丁先生是中國一家建材公司的高管。丁先生帶著三點疑慮專程從夏威夷飛到洛杉磯來跟張大欽律師諮詢:

(一)        丁先生的中國母公司之前做的是建築裝飾材料, 而打算在美國夏威夷設立的子公司打算經營有機農產品銷售和開一個乳酪雪糕店。美國子公司和中國母公司經營的業務領域完全不同,是否會影響到成功率。
(二)        丁先生的英語水平非常有限, 會不會影響到他的的L1申請。
(三)        丁先生之前通過另一家關聯公司申請L1延期被拒,是否會影響本次申請。

張大欽律師事務所一貫認為: 一個案子的強度是建立在可信度的基礎上。失去了可信度, 就沒有強度而言。 所以,大凡容易引起移民官誤會的地方,我們都會盡最大的努力代表客戶向移民局說明事情原委,消除合理疑點,突出當前案件的亮點,爭取成功。

關於丁先生的第一點疑慮,本身不是大問題。L1並不要求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的經營範圍一致,兩個公司可以從事完全不同的業務。 兩個公司的關聯關係是通過共同股東和實質控制來建立的, 不是通過業務關係來建立的。 美國公司和中國公司不需要有業務上的交叉和來往。 業務上相似或關聯,並不是法律要求的。 但是如果業務上有某種關聯,內在聯繫或延伸關係, 這會顯得更真實, 移民官會認為這個生意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而且,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雖然業務不需要關聯,但是被調動的L1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應該是可轉移「transferrable」的。 如果兩個公司的業務相差太大, 這個經理在中國獲得的管理技能能否可轉移為美國公司所用,這可能是個問題。 譬如說,一個科技公司的CTO, 就不大可能到美國一個餐館來做CFO。 他們的技能沒有辦法轉移。 但是如果職位足夠高,可轉移性就越強。對於向丁先生這樣的CEO來說,無論經營哪一種生意, 基本決策技能和商業判斷能力要求是類似的。 越高的職位,對於公司的業務性質的依賴就越少。

關於L1受益人的英語能力,法律對此沒有明文要求。 但是,英語熟練可能是某些職位隱含的不言而喻的要求。如果L1職位是部門經理,每天都要與說英語的屬下,相關機構或客戶打交道,那英語熟練無疑會是一個必要的內在要求。 但是,如果職位夠高,不需要面對英語客戶,只需要負責重大決策,與總部聯絡,則不一定要有英語熟練要求。 針對丁先生的情況, 我們做出了兩點處理意見: 第一, 在公司的組織結構圖裡, 在丁總的下面配備一個專職的翻譯。 第二, 我們建議他在美國轉換身份。這樣就可以避免簽證面試的困境。

鑒於丁先生過去有L1被拒的歷史,張大欽律師事務所格外小心謹慎,說明子公司在美從事有機農產品銷售的動機,以幫助移民官理解中國母公司的投資意圖,肯定其真實性。通過與丁先生的充分溝通,我們了解到,丁先生之前被拒的申請中,該美國公司從事的也是綠色產業。發現了這一關聯性以後,張大欽律師事務所在申請中強調了該公司從過去到現在,在美國綠色產業上一以貫之的投資興趣,成功地化被動為主動。我們詳細地向移民局披露了過去的情況,說明了當時的投資項目因為丁先生的離開已經轉手他人但仍在繼續,是一個真實的投資項目,並且進一步強調了該公司對於投資美國綠色產業的真實興趣, 持續不懈, 跌倒了也要爬起來。即使過去有過被拒的歷史,只要被拒不涉及欺詐,那麼每一個案件都應該是單獨審理的,不應該因為過去的歷史影響到之後的申請,當然申請人要在新的申請中誠實披露過去的申請歷史,不能刻意隱瞞。

案件批准后,丁先生非常高興,授權張大欽律師事務所將他的成功經驗和大家分享。丁先生的這個案件涉及的這三個問題,跨界經營,英語不好,和有過被拒歷史,是很多L1申請人關心的問題,很具有代表性。張大欽律師事務所處理過大量L1/EB1C的案件,對於L1中出現的常見問題和疑難問題都有經驗,並且善於和客戶作深入溝通,為個案定製解決方案。如果您有意申請L1或EB1C,歡迎聯絡張大欽律師事務所,我們可以對您的案件免費評估。我們的聯繫電話是(626)821-1882;中國大陸可以撥打本地話費號碼直通美國辦公室: 9504034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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