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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勞動教養制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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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47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流淚的水煮魚

  勞動教養制度是在1950年代中共中央發動的肅清暗藏反革命分子運動中從朝鮮和前蘇聯引進,但形成世界上中國和朝鮮獨有的制度。逐步建立起來的。195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布了《關於徹底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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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47 | 只看該作者
  這項制度後來逐漸適用於「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以外的其他人。這些人主要是指「流氓不守規矩」、「遊手好閒」的人,以及危害社會治安、屢教不改,尚不夠逮捕判刑的人。

  儘管當時沒有頒布有關勞動教養的法律法規,但根據中共中央的文件,勞動教養的審批制度開始形成,勞動教養機構也開始在各省市設立。

  資料顯示,從1955年創建勞教制度到1957年「反右」之前的這個階段,被勞動教養的人員十分有限,全國不足1萬人。此時,勞動教養收容對象特殊,只限於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肅反」運動中清理出來的人員,勞動教養也具有明顯的安置就業性質。

  勞動教養正式成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在「反右」鬥爭發動的1957年。資料顯示,當時被劃為右派的具體數字是552877人,約佔當時全國500萬知識分子總數的11%。勞動教養被作為處理「右派分子」的主要手段。據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李維漢在《回憶與研究》一書中的記錄,「全國55萬餘被劃為右派分子的人半數以上失去了公職,相當多數被送勞動教養或監督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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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48 | 只看該作者
  1957年8月3日,經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國勞動教養制度的檢討與改革》一書中提供的數據顯示,1957年年末,全國共收容勞動教養人員36983人,但從1958年起數量急劇增長,至1960年達到勞動教養歷史上的最高峰,共499523人。



  勞教工作在「文革」中停滯

  在1961年的第十一次全國公安會議上,公安部形成《關於當前公安工作十個具體政策問題的補充規定》。

  規定中提出:收容勞動教養人員須經過專署(市)公安處、局長批准;勞動教養在指導思想、性質和執行場所方面要區別於勞改;勞動教養的期限一般為2年到3年,由勞動教養機構「內部掌握」,只在收容時向本人及家屬宣布;對表現不好的勞動教養人員,可以延長勞動教養期限。

  隨後,全國對勞教場所進行了大規模清理整頓。但此後的十年「文革」勞動教養工作處於基本停滯狀態。

  在「文革」開始的1966年,全國勞教場所年末在所人數仍有近4萬人,到1970年總數僅有4798人,降到勞動教養歷史上的最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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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49 | 只看該作者
  1979年11月,經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發布,這是關於勞動教養制度的第二個法律文件。

  《補充規定》首次確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由民政、公安和勞動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領導和管理勞動教養工作。此外,還確定了勞動教養的期限:一般為1年至3年,必要時延長1年,節日、星期日休息。

  勞教制度的重建過程一直延續到1982年。其間,國務院頒布了兩個重要法律文件:1980年,國務院將強制勞動和收容審查兩項措施統一於勞動教養,原來被採取這兩項措施的部分輕微違法犯罪的人和流竄作案嫌疑分子,也被納入勞動教養制度;1982年,國務院轉發公安部《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將勞教人員範圍從城市擴大到農村,並規定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夠刑事處分的」「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等六類勞動教養收容對象。

  《試行辦法》刪除了1957年《決定》中「安置就業」的提法,首次明確將勞動教養場所視為「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學校」,並要求將「辦得好的勞動教養場所」直接命名為「勞動教養學校」。

  緊隨其後,從1983年持續到1987年的「嚴打」,使勞教人員數量大大上升,達到30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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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50 | 只看該作者
  自《試行辦法》發布后,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甚至地方性法規,爭相擴大勞動教養的適用範圍,使得幾乎所有為刑法所禁止的行為而又不夠刑事處分的,都可以適用勞動教養。調研過很多勞教所的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義向媒體透露,目前被勞教人員共約6萬人(另有戒毒人員20多萬),勞教所幹警亦有6萬-7萬人。在全國勞教人員中,慣偷等慣犯比例最大,約佔30%;賣淫嫖娼排第二;再次是尋釁滋事、打架鬥毆,這三種類型佔大多數。

 
 
圖片說明:2012年5月23日,石家莊市勞教所舉辦「勞教場所開放日」活動,60餘名勞教人員家屬、執法監督員走進市勞教所,體驗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生活。圖為一車間內,勞教學員正在進行數據線加工。


2006年11月22日,西安,20名勞教人員從勞教所民警手中接過贈送過冬棉被棉衣。當天,西安市勞教所為家住外地、長期無人會見或因種種原因缺少越冬衣被、越冬困難的278名勞教人員伸出援助之手,自願將家中閑散的被褥、衣物二千件捐獻給他們禦寒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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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51 | 只看該作者
  2012年以來,隨著以任建宇、彭洪、方洪為代表的重慶系列勞教案,以及「上訪媽媽」唐慧案等相繼曝光,勞教制度再次被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改革和廢除勞教的呼聲不絕於耳。


  轟動一時的「上訪媽媽」唐慧

  唐慧,女,1973年10月1日生,湖南省永州市人[2],小學文化。「永州11歲幼女被迫賣淫案」中受害者11歲的樂樂的母親。2006年年僅11歲的樂樂遭到多人強姦、輪姦,被強迫賣淫,其間遭受虐待。因對女兒被強姦案判罰的不滿,多次上訪,2012年8月2日唐慧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教委)處以勞教一年半。
  唐慧不服勞動教養決定,於8月7日向湖南省勞教委提出了書面複議申請。勞教委經審查,決定受理,並依法啟動了複議程序。
  同月10日,唐慧的勞動教養決定經複議被依法撤銷。
  2013年7月15日9時15分左右,湖南高院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勞教委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唐慧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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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52 | 只看該作者
  任建宇勞教案:2011年重慶市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注 1] 因為在騰訊微博和QQ空間複製、轉發、評點一百多條「負面信息」,被重慶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2011年9月23日逮捕了任建宇,隨後決定對任建宇「勞動教養兩年」。這起事件引起了中國社會的高度關注,政府當局的做法遭到了民間輿論和新聞媒體的質疑、批評、譴責。2012年9月19日,重慶市勞教委以「處理不當」的理由撤銷對任建宇勞教的決定,不過,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駁回了任建宇的申訴。12月28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任建宇勞教訴訟案」做終審裁決,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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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mxxm 發表於 2013-11-18 23:54 | 只看該作者
  2013年1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會上說,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孟建柱還表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之前,嚴格控制使用勞教手段;對纏訪、鬧訪等三類對象,不採取勞教措施;中央政法委已制訂徵求意見稿,建議將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中分離出來,納入法治軌道,以改變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現象,樹立法治權威。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布,《決定》指出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進一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

  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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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13-11-20 04:33 | 只看該作者
「勞改」、「勞教」的黑暗,實際上根本根本就沒有好好揭開過。
80年代末,我曾遇到過1949年後北大第一批碩士畢業生中的一位,因57年「響應黨的號召、給黨提意見」,隨即就被黨打成了右派,發送新疆勞改,這一去,就是20好幾年,每天吃的是發霉的窩頭等,乾的是戈壁灘上修公路的重體力活,他無數的右派和其他「反革命」難友都埋在了那裡!1/4個世紀啊,他的青春、中年就埋在了戈壁灘上!憑什麼發送他去這種地獄的?一張「勞教」的破紙!他的很多難友雖然後來「蒙黨的皇恩浩蕩」、「摘了右派帽子」,但一生被毀了不說,連北京等內地的家鄉都回不了:匪黨迫害他們、逼他們在戈壁上自生自滅的時候,他們連牲口都不如;但一旦摘了帽、從勞改的地獄里出來,他們忽然又成了「邊疆亟需的人才」,新疆地區「人才只許進不許出」!我見到的老人,自打被發配新疆,就吸取了教訓,任何時候填任何錶格都寫「文盲」。這位當年的北大才子,在共產黨的勞改地獄里過了那麼多年後,以「文盲」的身份帶著滿身的傷病,孑然一身回到了家鄉北京!
「偉大、光榮、正確的GCD萬歲!」
司馬南同志移民。。。美國!? 真的沒去紅太陽照耀下的北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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