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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今日開庭 李家律師堅持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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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新京報訊 中午12時10分許,李某某等涉嫌強姦案短暫休庭,庭審下午將繼續不公開審理。上午庭審共計訊問了三名被告人,李某某當庭不承認毆打不承認發生性關係,稱其喝醉了都不知道。證人張某(事發時酒吧人員)還未出庭。

  中新網8月28日電 今日上午9時30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案將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審將不會公開。李某某律師團堅持要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受害人楊某律師則稱楊某因身體原因或不會出庭。

  2013 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遭到輪姦。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強姦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過去的幾個月時間裡,李某某律師及李母夢鴿,受害人楊某律師等相關人士在網上大打「口水戰」,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李家堅持無罪辯護

  夢鴿將親自到場 李雙江不現身

  6月底,李某某的代理律師薛振源宣布請辭后,李母夢鴿聘請新律師陳樞、王冉。兩人於7月10日發布聲明指出,公安機關在案發後以真實姓名向社會披露該案的行為已構成侵權。

  聲明強調,該案是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之後,到某賓館開房發生的,將矛頭直指酒吧成年人。

  當時,陳樞表示將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7 月22日,該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舉行庭前會議。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透露辯護律師強烈提請法庭對相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問題進行調查。8月20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再次召開庭前會議。辯護律師陳樞透露他們會繼續堅持無罪辯護,他說:「很多冤假錯案在最初作無罪辯護時看起來會有些荒唐,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蘭和也稱「作無罪辯護是堅定的,律師通過閱卷和分析,認為強姦事實不存在。夢鴿是有信心的!」

  另據北京媒體報道,開庭當天夢鴿會親自到場,而李雙江不會現身。

  夢鴿到信訪辦為子「申冤」

  受害人律師或起訴李家

  8 月19日下午,夢鴿前往公安部信訪辦公室遞交資料,為兒子李某某「申冤」。她拿著上訪需要的相關資料與一名男助理乘坐計程車來到公安部信訪辦公室。約45 分鐘后,夢鴿走出公安部信訪辦公室,始終一言未發,拒絕回答任何與案件相關的問題,只告訴媒體若有問題可聯繫她的律師。

  據報道,情緒低落的夢鴿一直迴避鏡頭,並不時傳出啜泣聲,身旁的男助理也為她撐起黑傘,示意媒體不要拍照。

  專家稱,夢鴿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司法機關舉報,但此舉對兒子涉嫌強姦一案沒有任何影響。

  而被害人律師田參軍針對夢鴿去公安部信訪一事稱,「在刑事部門沒有判決的情況下信訪是違法的。如事件屬實,且內容涉及楊女士的隱私等名譽問題,刑事案件結束后,將會起訴李家。」

  受害人楊某被診斷重度抑鬱

  將不能親自出庭

  受害人楊某的律師田參軍曾對媒體爆料,事發之後,楊某沒有了工作,生活全靠朋友接濟,身體、精神都飽受打擊,長期積累才導致她情緒不穩定,並在8月21日與律師通話期間突然感覺體力不支,將電話交給了室友。而就在他與楊某室友通話間,室友驚呼發現楊某已經倒地昏迷不醒。當晚八時許,楊某已被送進北京某醫院接受搶救和治療。

  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得知楊某暈迷入院時,便在網上稱「已準備好營養品和錢款,準備親赴醫院探望」。對此,田參軍也進行回擊,並透露,導致楊女士昏迷的真正原因,與有人日前號召大家人肉其原公司的微博有關。

  田參軍還表示,根據相關醫院出具專家報告,楊某精神目前處於重度抑鬱和重度焦慮狀態,需要接受進一步治療,不宜接受新的刺激。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楊某不可能親自出庭。

  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稱被害人與證人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訴訟地位。如證人出庭只是為了作證,不能旁聽庭審、不能出現在法台上,而被害人作為訴訟當事人,享有提出、申請調取證據、對法庭出現的任何證據有參與質證、對案件發表控訴、辯護等意見的權利。洪道德認為,在李某某一案中,被害人的訴訟地位不等同於證人,因此被害人可自由地選擇是否出庭來主張權利或委託律師主張。

  李某法律顧問質疑被害人暈倒

  稱開庭時間「太倉促」

  蘭和也對被害人楊某不能出庭提出質疑,他認為「楊的暈倒時間點非常蹊蹺,因此真實性存疑,很明顯是為了規避出庭。」蘭和還稱,由於楊女士的出庭對整個案件非常關鍵,因此認為她在某種程度上必須出庭,「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她必須出庭,但對於假身份、做偽證等問題她有必要當庭說清楚」。而對於蘭和的質疑,田參軍表示,「這個不用我來解釋,應該由法院來解釋。」

  另外,對於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蘭和則認為「太倉促了」。「這麼一個重大案件案情複雜,要相對審慎,周五(23日)下午臨時通知,過於倉促。我們希望程序上做到很嚴謹,司法部門審慎對待。畢竟此案關係到4個未成年人,5個家庭,事關重大,影響也非常大。」

  他強調說,「我們這邊肯定會讓所有程序問題全部公開化,讓這個案子放在陽光下去審理,讓所有的證據瑕疵,包括一些人為操作等等,全部予以曝光。」蘭和還希望案件可以延期審理,等楊某身體狀況好轉后,再開庭接受出庭質證。

  同案辯護人:延期申請當天即被駁回

  但李某某的同案被告辯護人李在珂卻稱,在收到海淀法院開庭通知后,經過與被告人家屬商議,他們向海淀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書面申請,不過當晚就被法院駁回。

  據悉法院出具的理由有三點:第一,一切審判工作都已安排就緒;第二,該案的審判期限已快到期;第三,也已經給了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充足的閱卷、看錄像以及調取新物證的時間,所以予以駁回。

  夢鴿控告涉案酒吧涉嫌介紹賣淫

  酒吧方等待時機打官司

  8月7日,蘭和在網上稱夢鴿已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涉案酒吧經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

  對此,酒吧銷售部總監丁先生在接受《北京晚報》記者採訪時稱,「等一審判決后,我們考慮起訴他們,主要涉及蘭和、夢鴿等。她的控告函本身就有很多誣陷的地方,說我們組織賣淫嫖娼、敲詐勒索,這都是很大的罪。」

  丁先生說:「等法院判完,他們的很多謠言和謊言就不攻自破了。那時告他時機更合適。」 丁先生還表示,他們「目前正在做一些取證工作」。

  李某某案彷彿一出「羅生門」。

  在過去的幾月間,隨著李母夢鴿及其律師、受害人楊女士、酒吧經理等相關人等的輪番生猛爆料,讓真相撲朔迷離。

  該案將在8月28日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稱,目前已確定楊女士不會出庭。

  但是,對於被告方而言,楊女士不能出庭多少顯得非常突然。尤其是在庭前會議后研究證言后,準備當庭就一些細節提問楊女士的被告辯護律師,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遺憾」,或指出事態「巧合」。

  雖然最高法曾有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不出庭作證的規定,但此案中「受害人」身份行為備受討論,其證言是否與其他相關方匹配,將是罪與非罪或罪行性質的關鍵。一旦「受害人」出庭面對辯方提問,其言談形象亦會引來輿論的主觀判斷。

  因此,被告方面仍希望力促楊女士當庭接受提問,李某某方面甚至有可能因此申請「延期審理」。

  對於恰在開庭前夕宣布該消息的時間上的「巧合」,田參軍表示,「這個不用我來解釋,應該由法院來解釋。」關於「延期開庭」的說法,田參軍表示,「我相信法院會駁回他們延期開庭的申請。」

  本報記者獲悉,在8月23日公布開庭時間當天,經被告家屬要求,已有被告代理律師李在珂向海淀法院提出延期開庭申請,當日海淀法院已駁回其申請。據悉法院出具的理由有三點:第一,一切審判工作都已安排就緒;第二,該案的審判期限已快到期;第三,也已經給了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充足的閱卷、看錄像以及調取新物證的時間,所以予以駁回。

  「蹊蹺」還是「積病」?

  8月22日田參軍就表示,楊女士已入住北京某醫院封閉病房接受專門治療。但是,田參軍並未公布其入住的醫院的具體名稱。8月23日,海淀區法院向各方通知開庭時間在五天以後。

  「這麼『準確』地生病,這是出於何意?」23日晚間,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則針鋒相對地對本報記者稱,鑒於楊女士患病的時間點也「很蹊蹺」,「巧合得天衣無縫」,「楊女士半年都沒有暈倒過,現在經過半年的心理治療,她竟然在開庭的前兩三天這麼『準確』地暈倒,這種巧合是必然還是偶然?這個她必須解釋清楚。」

  蘭和律師表示,楊女士既是「受害人」,同時也是很關鍵的一個證人,她出庭便於事實查明,但目前由於其缺席庭審事發突然,李家方面的對策是會儘快提交延期審理申請,「第一,楊女士說她身體不好,我們可以等她身體好了再開庭;第二,還有很多事情沒有查清楚,庭前會議上還有很多問題沒解決,比如,是不是要補充偵查之類的,我們要查明她到底有沒有做偽證、有沒有人在做偽證,同時我們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偽證責任,所以我們必須要提交延期審理申請。」

  另一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北京市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在珂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對於楊女士不能出庭一事「只能表示遺憾,因為有些問題她原本是可以說明白的」,而且,「我們也不明白她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出庭的」。

  李在珂則認為當庭質證中提問楊女士對辯方至關重要。「(楊女士的)證言有四五十處與事實明顯不符。」李在珂說。他自稱曾認真核對過楊女士有關犯罪過程的證言。李在珂並未對本報記者透露與事實明顯不符的細節,但他強調,前述部分足以對「是否違背她(楊女士)的意願」這一關鍵問題產生質疑。

  「第一,李在珂律師所說的這四五十個點(我覺得)存疑;第二,如果李律師說的這些點存在,那麼請李律師把這些點向媒體予以披露;第三,縱然存在所謂的某些不一致的地方,那麼根據辦案流程,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院的起訴,也可以認定,這些點如果存在也是細枝末節,不影響本案的基本事實,不影響這5名被告人的追究刑事責任及(責任)認定。」田參軍對本報記者稱。

  田參軍此前曾多次表示,此案對楊女士影響很大,「此前,楊女士是半工半讀,現在學業中斷,也無法繼續工作了。雖然她的公司並不知道她的情況,但是她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不適宜再工作了,只能被迫辭職了。」經相關醫院出具專家報告,楊女士的精神目前處於重度抑鬱和重度焦慮狀態,需要接受進一步治療,不宜接受新的刺激。

  近日,被告方家屬亦多次提出對楊身份、案發前行為的具體指控。田參軍曾稱,這些言論對楊造成了傷害。

  「最高法院規定,『受害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是這個案子中,如果她(楊女士)不出庭,在她這個環節上,在認定犯罪事實方面就會存在一些問題。人家就會懷疑,你是自願的還是被別人強暴的?這就是對案件的關鍵問題產生質疑了。你在敘述里有這麼多的錯誤,人家也就會懷疑你報案被強姦這個事實的真實性。」李在珂對本報記者表示。

  等待透明公正

  此前,李某某案件已經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有關李案的庭前會議主要是為了是否申請調取新證據、是否需要迴避等程序性的問題,也有法可依。經修訂后的、並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中對於「庭前會議」的相關規定表明,「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但是,庭前會議並沒有令各方停止對案情的爭論。自今年3月8日北京檢方通報李某某等人已被批捕后。本報記者獲悉,有關「小石頭」所「闖禍」的對象是一位「陪酒女」的說法在軍藝家屬院內部不脛而走。而田參軍曾多次否認「受害人」楊女士是所謂「陪酒女」,他一直強調楊女士是「公司白領」。

  在兩次庭前會議中,儘管「身份」問題已沸沸揚揚,楊女士均未現身法院,即便是被告的幾位辯護律師,都未曾與其謀面。這位從未曝光的「受害人」在現實生活中的身份,一度成為當事雙方的律師網路硝煙戰的靶點,雙方各執一詞。而開庭之間的長久等待,無疑加劇了各種猜測的發酵。

  由於李案中涉及5名被告人,此5名被告人均分別聘請了辯護律師為其辯護。在李案第一次庭前會議時,李在珂律師身在美國;第二次庭前會議時,他與田參軍律師才得已謀面,但兩人也並未有過交談。

  此案犯罪嫌疑人由於可能存在主從和實施犯罪行為先後之分,辯方律師內部也可能存在陣營。本報記者了解到,李在珂所在律所的另一位律師也在為其中一名被告人辯護,但李在珂並未透露究竟是哪兩位被告由該所律師辯護,「這即是考慮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也是被告人的家屬的要求」。李在珂同時否認了他將為他的當事人做輕罪或無罪辯護的說法,「具體怎樣辯護,現在保密。」

  雖然拋出來的事實碎片顯得複雜,各方也都強調「客觀、公正」推進此案,由於庭審並不公開,各方對外公布信息的情況仍會繼續。「夢女士(夢鴿)也會擇期將整個庭審所有的事實、證據、材料向公眾公布,這個事情只有透明,才能促進司法公正。」蘭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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