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們要看到的是美聯儲的政策是帶有明顯的利益趨向的。美聯儲所有權是私有的,管理權歸國家也是形式上的,這是由美聯儲的決策方式決定的。美聯儲由七名成員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員五名,須由美國總統提名,經美國國會上院之參議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為十四年(其中:主席和副主席任期為四年,可連任)。在美聯儲中最關鍵的機構是制定QE3等貨幣政策的是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The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簡稱 FOMC)。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是聯邦儲備系統中最重要的機構。它由十二名成員組成,包括:聯邦儲備委員會全部成員七名,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其它四個名額由另外 11個聯邦儲備銀行行長輪流擔任。該委員會設一名主席(通常由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擔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擔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都可以參加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的討論會議,但是沒有投票權。在這樣的結構下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代表資本的12個儲備銀行都權參加討論而且有5個投票權,另外的7個投票權由於美國兩黨的勢均力敵,其很難形成一致意見對抗儲備銀行的銀行家們,美國的貨幣政策是被金融資本控制的,因此美聯儲實際上無義務對國民負責,所謂「美聯儲要對高失業負責」,美聯儲監管金融,就是獨立於國家權力之外的一個勢力的權利保障;反之伯南克所謂「就業不好轉,QE不結束」,只不過是「向弱者傾斜」的老套。美聯儲可不是民主社會,美聯儲的權力就象當年教皇的權力一樣,是絕對的!美聯儲主席的選撥方式,類似於基督教會內部主教團選舉的教皇。湊巧中世紀歐洲利率和金融政策,也是教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