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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時報:有效實行官員財產申報至少還需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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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ang 發表於 2012-5-15 22: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學習時報:有效實行官員財產申報至少還需10年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10:13  學習時報
  作者:仲武冠  

  現階段我國官員財產申報工作效果不理想

  官員財產申報被認為是有效的反腐技術手段。從各國來看,雖然官員財產申報工作進度不一,但都已經或正在進行此項工作。我國在官員財產申報方面也著手各種各樣的嘗試。1994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將《財產申報法》正式列入立法規劃。1995年4月20日,中辦與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第一次明確提出對中國官員的收入實行申報。1997年,兩辦再次出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要求副縣(處)級以上幹部必須向人事部門彙報個人六類重大事項。2000年,中紀委決定在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中首先實行家庭財產報告制度。2001年,中央發布《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要求現職副省部級領導幹部都必須申報家庭財產。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5次會議將領導幹部親屬出國、子女就業申報備案等列入議題。2010年6月,兩辦再次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向人事部門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不到一個月,中辦和國辦再次頒布《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這些制度的推行儘管為財產申報工作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但受到金融實名制、稅制不完善、私有財產保護不足以及各級領導執行不力等多種原因,這項制度實際上效果並不理想。

  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與貪污腐敗相伴成長的財富藏匿手段也越來越複雜多樣,反腐的任務越來越艱巨。以前許多貪官貪污幾千幾萬僅僅是為了改善一下生活比較容易被查處,而現在許多貪官污吏動則貪污千萬上億資產而且財產藏匿手段十分高超。在國家正式提出「走出去」戰略以後,一些國企及其主管部門貪官紛紛利用自己的親屬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通過現金走私、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對外投資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種方式向海外轉移財產,而貪官本人在國內成為「裸官」。

  那麼,我國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工作的死結在哪裡呢?在筆者研究看來,主要存在三大困難:一是統計困難,即統計官員的收入分配存在很大困難。因為通常官員的收入分成工資收入、相關福利與灰色收入兩大塊,工資收入與相關福利一般受到單位規定約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者上級人事主管部門都能夠掌握;但是灰色收入這一塊就很難統計出來了,而灰色收入恰恰又是工資收入的很多倍。二是折算困難,貪官接受的贓物有時可能比現款的金額還大很多,這些贓物包括文物古董、玉器金銀、名煙名表,等等。三是監控困難,貪官的很多灰色收入並不進入本人合法擁有的銀行賬戶,即使進入也不是以自己的名字立賬。

  從五個方面打開官員財產申報工作的死結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腐敗法》,構建嚴峻法網高壓打擊貪污受賄的官員藏匿財物。以上各種要求官員財產申報的規定都僅僅是政策,不是法律,不足以威懾貪官污吏。我國反腐法律規定既不完善也不系統,存在許多漏洞,要治理腐敗還必須加強法律建設。比如在查處貪官污吏的財產收入時,貪污和受賄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然而,來源不明的財產只能判處貪官不超過10年的刑期,這一條就讓很多貪官僥倖免死。因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通常由被告自己解釋財產來源,加上官員財產透明不足,被告官員往往以「不知道、忘記了」等辭彙搪塞了事,公訴方在無法證實其資金來源性質時,立法機關只能把刑罰的幅度定得較低以免錯判。

  建立按「按家庭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征管機制。前面所說的貪官收入折算所遇到的三大困難中最核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官員的收入無法在稅收系統里體現出來,所以很多貪官的出逃都是毫無先兆的,因為即使公眾關注貪官也無法查詢到官員的財產。如果建立一套涵蓋金融、公安、民政、稅務、工商、社保和住房等部門的全國統一信息網路,讓管理部門針對官員等用戶的不同重要性分等級管理,分許可權管理,那麼,監察、紀檢部門甚至普通老百姓就都可以根據信息主管部門的授權監督官員了。

  完善與稅務機制相配套的制度與措施。目前,我國官員財產申報工作為什麼制定了很多規章制度但是效果卻大打折扣,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還存在很多可以讓官員鑽空子的漏洞,還需要完善這些配套措施。比如金融實名制、遺產稅等。在建立一套公民信用保障系統的基礎上,要求每一個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開設任何賬戶時都必須使用實名,所有的金融交易也必須使用實名並將資金用途等信息記錄在案,大額調用資金受到應有監管,取締超過1000元以上的現金交易。為了規避貪官將財產贈予他人,還必須制定與金融實名制相應的配套制度,如遺產稅和贈與稅制度、公民信用保障號碼制度、反腐敗國際合作制度等。規定超過一定限額的捐贈都必須徵稅,或者遺產稅或者贈與稅。只有通過杜絕法律漏洞才能杜絕官員財產的地下轉移。

  將財產公布與更多實際需求結合起來,獎廉懲貪。如果將官員財產申請公布僅僅作為作秀,那麼其意義就無法體現出來了。但是,如果將官員財產公布與各種選拔、任免、工作考核等等結合起來,那麼,很多有一定道德底線的人還是願意從源頭上注意檢點自己行為。只要在各種涉及道德要求的場合都合理參考官員的財產情況,官員貪污的道德成本增加,貪污的可能性自然減小,這樣也等於挽救了一部分意志力不太堅強的官員。

  完善公眾與社會的監督方式途徑,保護和獎勵合理舉報者。毛澤東曾經說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意即讓群眾公開監督官員有助於反腐。具體到監督官員財產申報上的方式也多種多樣,除了開展黨內生活會、紀委檢察機關調取官員財產資料之外,還可以採取網路公示、微博監督,等等。以微博監督為例,儘管微博上存在很多謠言等虛假信息,需要人們辨別聽取,但是微博上公布信息的速度比普通媒體更快。如果通過官方反腐微博對外發布官員的財產信息,那些心存貪念的官員就會收斂甚至金盆洗手。對於舉報貪官不為人知財產的人除了歡迎之外,還要按照舉報財產額度給予舉報者一定比例的獎勵,比如5‰。這樣一來,貪官就會無處遁形。

  從多方因素綜合起來看,我國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需要做很多工作。從樂觀角度估計來看,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但是如果政府具備足夠強大的反腐決心,貫徹這項制度也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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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雲野鶴一忽悠 發表於 2012-5-15 22:27 | 只看該作者
只要能開啟,層層來,逐步形成制度,就是進步。關鍵要做,要起步,表光說不練。
寵辱不驚  閑書亭前花開花落 ;  去留隨意  靜展天邊雲捲雲舒 ;
風做雨搖籃       云為鶴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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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ongang 發表於 2012-5-16 12:49 | 只看該作者
南方報大膽炮轟黨校:官員財產公開十年太久!http://www.  2012-05-15 20:54:08  多維   針對中共中央黨校喉舌《學習時報》有關官員財產公開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的論述,一向以敢言遊走於中共體制內的南方報系旗下的《南方都市報》就此發表題為《官員財產公開:十年太久,只爭朝夕》的社論,炮轟「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論調,稱權力監督的萬千要義,繫於官員財產公開一身,念茲在茲,「十年」實在太久,惟願只爭朝夕。

  全文如下:


  最新一期的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刊發文章,談官員財產申報話題,文章分析稱現階段中國官員財產申報工作,主要存在統計、折算和監控三大困難。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樂觀估計」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但是如果政府具備足夠強大的反腐決心,貫徹這項制度也許指日可待」。

  官員財產的申報與公開,於公共討論而言,似已進入話題疲憊期。這些年來,有執著於此的代表委員連續多年提交議案提案,也不斷收悉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從「條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難」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再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已著手起草建議稿」。官員財產應當公開、也必須公開,其對廉政中國意義之重大無以復加,應然層面的闡釋「話已經說盡」,屢屢用描繪性語言指著的政策大方向也已足夠清晰,但實際操作角度的觀察和推進卻總是步履維艱。

  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公開個財產有多難?《學習時報》這篇文章所給出的分析角度中,列舉了金融實名制、稅制不完善、私有財產保護不足以及各級領導執行不力等多種原因,並展開論述了統計、折算和監控三大困難。事實上,上述說法的切入角度,此前各種場合、不少論者也多有提及,也曾引發不少爭論。而一直以來,公眾的疑惑實際在於,對於財產公開的推進,是否存在「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使其阻滯的情況。

  以所謂的「折算困難」析之,公職人員收受的古董字畫、金銀細軟,折算和估價是否真的是必經程序,非走不可?首先需要明晰的是,事涉貪腐的官員,其財產狀況如何,已進入刑事犯罪的偵查追究範疇,實已超越官員財產公開的含義。更何況,誠心啟動的官員財產公開,折算絕非可以端得上桌面的困難,即便是無法即時估算折價,最便捷的操作便是詳細開列出名目,收受禮品的名稱、數量等詳細信息,亦不失為恰當而坦誠的態度。以港澳台現行的官員財產公開實踐來看,有價證券、房產等信息,誠懇公示之後自有媒體和專業人士現身解讀,況公眾對這些具體信息也自有評斷。以「折算難」等說法為財產公開長期停滯開脫,實難有真正的說服力。

  不難發現,此次《學習時報》署名文章談論官員財產公開,在網際網路被廣泛傳播的,主要是其中一句話,「(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從樂觀角度估計來看,至少還需要10年時間;但是如果政府具備足夠強大的反腐決心,貫徹這項制度也許指日可待」。以中共中央黨校之權威,給出一個確定的時間表,引人關注,但「至少還需要10年」的說法同樣令人感到沮喪。原本讓「已著手起草建議稿」、「一步一步做起來」等官方表態燃起的些許公共期待,被這個十年的「樂觀估計」消解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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