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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老人摔倒,上前扶一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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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9-28 01: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9-28 01:15 編輯

來源: 武漢晚報(武漢) 

近期,武漢發生兩起老人摔倒事件,卻因當時身邊市民反應不同,導致了兩種不同結果——

9月2日,漢陽88歲的李爹爹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迎面摔倒,事發後有許多人上前圍觀,但是卻沒有人敢上前扶他一把。最終,李爹爹面朝下躺了一個多小時后,因鼻子出血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

9月17日,漢口二七路一名八旬病重老人過馬路兩次摔倒,兩位熱心市民不顧勸阻接力相助,老人被120送到醫院,得到了及時救治。

前一事件引起全國媒體關注,網路熱議,一時沸沸揚揚。后一事件經本報報道后,網路紛紛轉載,讀者又感慨唏噓。

前日,剛剛在北京接受表彰的全國道德模範王爭艷、孫東林、董明回漢后,與首屆全國道德模範吳天祥一起,就全國熱議的「扶老人」事件暢談了自己的看法。

道德模範們均表示對此事感到痛心。他們認為,要相信大多數人是正直善良的。不能因為一兩起事情便對社會產生悲觀情緒。如果人人從我做起,主動伸出熱情的手,我們的社會將充滿溫暖。一個舉手之勞,不僅是在幫助別人,也是在幫助自己。

昨日,四位全國道德模範還聯名發出倡議:遇見老人摔倒,上前扶一把吧!

王爭艷:

肖榮華和周峰是好樣的

我非常敬佩在解放大道上伸手救李少欽老人的市民,肖榮華和周峰是好樣的!其實,我們知道和不知道的很多武漢市民都在跟他們一樣,見到需要幫助的老人、病人,主動伸手熱情幫助,他們值得大家學習。

對發生在9月2日漢陽88歲的老人摔倒沒人救而死亡的事,我感到悲哀,這本來就是不該發生的悲劇,希望這永遠是個個例。

見到老人或者病人摔倒,我的態度是不管有什麼理由,必須無條件地去扶起,這個小事其實包含著我們共同的美德。從我們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上講,都不允許去猶豫,更不能見死不救。

老人摔到有各種原因,至於怎麼扶,這是個技術問題,從職業的角度看,社區的醫護人員,今後要對居民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吳天祥:

幫助他人不要顧慮太多

我們的社會是美好的,人與人之間是友善的,存在個別的不和諧問題也是正常的,但是那畢竟不是主流。政府要給大家營造一個做好事、得好報的環境,千萬不能再出現好人流血后再流淚的悲劇。

這麼多年來,我本人一直把愛別人視為愛的最高境界,從關心人、幫助人的小事做起,扶危濟困、愛老敬老,不圖做出驚天動地的豐功偉績,只是傳承著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實踐著愛別人的誓言。

當今的人們,尤其是青年人,心裡一定要更向善、更陽光,去幫助他人時就不會有那多顧慮。

董明:

沒有扶一把的人會後悔

要相信愛,更要付出愛,傳遞愛。看到老人倒地不敢扶,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在這個城市中,有非常樂於助人的熱心人,也有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走上前的人。但只要他停下腳步、關注了,我就覺得他心裡還有愛,因為他停頓猶豫了,只是害怕受到傷害。

我在給別人做心理諮詢的時候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是樂於幫助他人的,只是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最後沒有成功。這個世界其實是充滿愛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引導別人,將這份愛傳遞下去。

我相信,那些在事後得知摔倒老人去世的路人,一定特別後悔;如果他們知道老人會因為這樣去世,一定會走上前幫一把。

我們不應該過多的指責別人,應該首先問問自己,我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會不會上前幫一把?有人說,現在人與人之間越來越冷漠。但我知道,每個人都渴望別人的關懷,只是不懂得怎樣走出第一步。

我很願意信任每一個人,面對那些用好奇眼光打量我的陌生人,我會首先敞開心扉,告訴他們我的故事。我發現,只要你先走出第一步,就會收到別人的溫暖和善意。多付出一些,不會吃虧,只會收穫更多。我希望讓更多人知道:生命和愛應該是第一位的,愛不應該是等待,而是付出、是傳遞。

在渴望愛的同時,去相信愛,去接近,去付出;在幫助他人的時候,他人的生命就在你的手中」。

孫東林:

扶一把是做人基本準則

有人說,路人不敢去扶起摔倒老人,是因為缺少急救措施。其實,我覺得更多的是出於心理上的顧慮,是社會環境和接連出現的類似事件,讓很多人開始「害怕」做好事。

在我的家鄉,老人摔倒了上前扶一把,實在太平常了,根本不會有人去關注,因為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原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現在倒成了考驗一個人的難題,我覺得這很不正常。

我們的國家正在進入老齡社會,可以預見的是,以後我們身邊的老人會越來越多。我們每個人都會變老,誰不希望在自己需要的時候,有人能幫一把?

兩位武漢市民接力扶起老人,說明社會上還是好人多。在現在這個生活節奏快、壓力大的社會裡,我們應該大力宣傳這樣的好人好事,讓 「好人有好報」。對陌生人,伸出溫暖的手,建立一個「人人愛我,我愛人人」的社會環境,每個人都會更有幸福感。

跟蹤報道

倡議書

尊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孟子2300多年前就說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中國,遇見老人摔倒,上前扶一把,從來不是一個問題。

如今,因個別地方出現幾例因扶老人惹上麻煩的事,引發全國範圍的熱議,不少人對扶不扶老人頗費躊躇,甚至出現了老人摔倒后因無人敢扶而窒息身亡的事。對這種不正常現象,我們深感痛惜。

要相信大多數人是正直善良的。我們不能因為一兩起事情便對社會產生悲觀情緒。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消極以待,社會的溫度真的就會變涼。如果你我都主動伸出熱情的手,我們的社會將依然充滿溫暖。

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你的父母或祖輩或許正走在大街上,當你或者你的親人摔倒時,你也會渴望有人來扶一把。

善行無疆。遇見老人摔倒,上前扶一把吧!你的一個舉手之勞,不僅是在幫助別人,也是在幫助你自己。

讓愛與付出成為社會和諧的主旋律!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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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9-28 02:09 | 只看該作者
扶,也得拉上幾個證人一起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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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1-9-28 02: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9-28 02:31 編輯
sousuo 發表於 2011-9-28 02:09
扶,也得拉上幾個證人一起扶。


說句難聽的話,等我們或者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摔倒在大街上的時候,也要等他人得拉上幾個證人一起扶嗎?
你老兄是接受了救贖恩典的人,還有這種想法就不正常了。世人期待你們的「鹽「和「光「,期待你們傳播愛。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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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9-28 0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hico 3樓 的帖子

之所以沒人去扶,都是摔倒之人後來的行為所致呀。

沒有諸多的索賠,哪會有沒人扶的現象。

這和神的恩典關聯不大,有人摔倒,周邊不會空無一人,幾人一起去扶即是,是自保,也是無奈。
床前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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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9-28 03:48 | 只看該作者
chico 發表於 2011-9-27 12:12
來源: 武漢晚報(武漢) 

近期,武漢發生兩起老人摔倒事件,卻因當時身邊市民反應不同,導致了兩種不同結 ...

一個對於64屠殺、對於愛未未案件中刑事訴訟法被踐踏、對於結石寶寶父親被投入冤獄、對於家庭教會租購敬拜場所被以黑社會方式干預,都禁若寒蟬的民族,是扶不起一個倒下的老人的~~~

末世多宣教啊,老兄,  這種宣教法,哈哈,歷史上不少有人嘗試過了,轉貼在美一方的博客,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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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偏愛宣講的帝國 中國基層文化宣教是如何變質的 by 雪珥
作者:在美一方  於 2011-7-17 06: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分享|通用分類:熱點雜談|8 條評論

雪珥
  兩次鴉片戰爭,特別是太平天國暴動中,大清帝國社會動蕩、經濟低迷,而且還要面對全民信仰缺失、禮崩樂壞,整個社會開始恢復弱肉強食的原始叢林生態,政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幾乎喪失殆盡,社會面臨崩潰和解體。在救亡圖存的壓力下,「宣講」這種實效並不顯著的手段,被當做了政府救命的稻草。但實際上,這根稻草救不了大清國。

  代理直隸總督張樹聲,要在直隸境內大搞宣講——大力恢復宣傳《聖諭廣訓》的「宣講所」。

  這是他在不到兩年的代理期內,所做的兩件大事之一。另一件就是出兵朝鮮平定 「壬午兵變」,挫敗了日本的圖謀。

  這兩件事情,都令朝野刮目相看。

  這是1882年。原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因為母親病故,回鄉守喪,由他的同鄉兼老部下、時任兩廣總督的張樹聲代理直隸總督。

  兩廣總督雖然也是封疆大吏、「南天王」,卻畢竟與作為「疆臣領袖」的直隸總督難以比肩。直隸總督身兼北洋大臣,名為地方官,實際上已是國家領導人。儘管只是短期代理,畢竟也體現了中央對張樹聲的信任和器重。

  於是,從風氣極為開放的廣州,來到有著濃郁政治氛圍的京畿重地天津,張樹聲居然發現了天津「俗尚浮華」,「非教化不可」。一道要求大搞宣講的指示,就在1883年的春夏之交,貼上了天津的大街小巷。

  「宣講」重來

  張代總督的告示,開宗明義地指出:「為政首重訓民,善俗莫先興教。」他毫不客氣地批評,在天津及整個直隸,「精神文明建設」存在嚴重的問題, 「津郡五方雜處,良莠不齊,民多囂悍,動輒鬥爭,俗尚浮華,鮮至節儉,尤非教化不可。」 這種批評,似乎絲毫沒有顧及因此可能給老領導李鴻章帶來的尷尬。

  當然,張樹聲還是肯定了天津最初是比較重視「精神文明建設」的:「光緒四年(1878年),原任天津縣王令炳燮(即縣令王炳燮),議稟舉行鄉甲,宣講《聖諭廣訓》,業經李閣爵部堂(即李鴻章)批飭照辦。」「鄉甲」,就是所謂的「鄉甲局」,李鴻章在天津專門設立的向百姓宣講《聖諭廣訓》的機構。根據張壽《津門雜記》的記載,王炳燮經李鴻章批准建立鄉甲局后,印刷發行《聖諭廣訓直解》、《聖諭廣訓十六條》等書,還制定了「鄉甲約」二十條,在庵觀祠宇進行宣講。

  但是,幾年下來,這項重要舉措卻難以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張樹聲在告示中說:「近來講者頗少懇切之心,聽者難動信從之念」。按照這一說法,「宣講」沒能搞好,主要是因為「講者」缺乏懇切,沒有從心靈深處去謳歌和講解,導致了人民群眾難以「信從」。

  其實,這並非天津及直隸一地的現象,而是全國的一個普遍問題,「朝野上下,大抵奉行故事,置之高閣」。

  早在光緒皇帝登基伊始(1874年),御史陳彝就給中央寫了一份痛心疾首的報告,認為全國上下對思想道德教育的疏忽,正是導致種種問題的根源。他認為,要改變這一切,只能通過加強「講約」(宣講聖諭)和「禮教」(規範婚禮、祭禮之類)兩種辦法,人民群眾首先要知禮、才能守法,才不至於「寡廉鮮恥」。

  新皇登基三把火,對於這種政治上完全正確的建議,自然是要採納的。於是,中央立即指示:「令實力奉行,稗得家喻戶曉」。

  兼具教育部和宣傳部功能的禮部,行動十分迅速,從《會典》、《通禮》等經典文獻中,挑選出與百姓生活切實相關的婚喪冠服等事宜,編成《官民婚喪冠服規條》,「刊布通行,以資法守」。文件一發,也算是完成了任務。

  這種完全形式主義的號召,雖然「纖細靡遺」,卻毫無實效。次年,御史梅啟熙再度彈劾后,中央也是無奈,在文件中坦承:「宣講《聖諭廣訓》,巨典昭重,自應認真舉辦。乃近來各地方官往往視為具文,實屬不成事體!」要求各地官員「實力奉行,並著各直省督撫學政,督飭地方暨教職各官,隨時宣講,毋得有名無實。」

  到了下一年,國子監官員寶廷又報告說:「近來地方官往往視宣講《聖諭廣訓》為具文,以致有名無實」,問題依舊。

  其實,御史們的著急並不完全是矯情做作。

  乾隆、嘉慶兩朝,社會基本安定,經濟持續發展,社會風氣卻是日趨奢靡。一方面是官場上貪賄成風、胡吃海喝、鋪張浪費;另一方面,民間也在消費上爭相攀比,連紅白喜事都「斗美爭妍」,「各列集賓朋以飲食徵逐相炫耀,一二月之耗費可抵數中人之產業」,以至於這些禮節成為民間的巨大負擔。

  好日子不久就終結了。兩次鴉片戰爭,特別是太平天國暴動中,大清帝國社會動蕩、經濟低迷,而且還要面對全民信仰缺失、禮崩樂壞,整個社會開始回復弱肉強食的原始叢林生態,政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幾乎喪失殆盡,社會面臨崩潰和解體。

  在救亡圖存的壓力下,聖諭宣講(「講約」)這種實效並不顯著的手段,也被當做了救命的稻草。咸豐皇帝敦促地方官員要每月下鄉宣講《聖諭廣訓》,希望「精神武器」能夠擋住內憂外患。到同治即位后,以慈禧太后和恭親王為核心的新的中央集體,在繼續大力鎮壓太平天國的過程中,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恢復「朔望(初一、十五)宣講」。

  部分地方官員,從太平天國暴動的廢墟中,看到了嚴峻的危機,認為只有加強全民的政治教化,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動亂根源。李鴻章的親信丁日昌,在剛剛收復的江蘇當上布政使,就向所屬州縣各發30本《聖諭廣訓直解》,指望在「創巨痛深之後,尤易激發天良」,教育民眾「名教中有樂境,處順安常,毋求淫福」。

  當張樹聲在直隸重倡「搞宣講」時,太平天國的硝煙已經散去了20年。20年的和平發展及改革開放,令大清國重新進入了物慾至上的拜金時代,而除了「搞宣講」之外,官方似乎也一時難以找到更好的辦法。

  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天津及直隸各地又開始傳出久違的「宣講」聲。

  朱元璋創意

  聖諭「搞宣講」,並非大清國的產物,其根源甚至可以上推到遙遠的周朝。那時的政府,就經常組織群眾開會,學習中央文件,評選和表彰村裡的好人好事,只是十分鬆散,類似鄉村俱樂部的周末休閑。

  將這種休閑活動轉變為公權力強制推行的群眾運動,則是大明帝國的開國皇帝朱元璋。

  朱皇帝坐定江山後,一手拿著大棒,制定了嚴酷的《大誥》,其刑罰之多、之細、之慘烈,亘古罕見;另一手則拿著胡蘿蔔,制定了六條最高指示(《六諭》),要教化天下。這兩手合起來,就是所謂的「明刑弼教」。朱元璋的《六諭》,成為他為全國人民確立的行為準則:「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無作非為。」

  細節決定成敗,為了推行大棒和胡蘿蔔,朱元璋大抓落實,建立起了宣講制度,主要內容就是《大誥》和《六諭》。

  宣講制度的主體,是《禮記》中倡導的古老禮儀「鄉飲酒禮」,所謂「鄉飲酒之禮廢,則爭鬥之獄繁矣。」在中央的強力推行下,每年正月十五、十月初一,大明帝國各鄉村都要舉行「鄉飲酒禮」,以「申明朝廷之法,敦敘長幼之節」。

  「鄉飲酒禮」很隆重,由各地一把手(知縣)親自抓。當天,知縣要率領機關幹部及民眾代表,在縣學集會,齊聲朗誦朱元璋欽定的「鄉飲」諭旨:「恭惟朝延,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竭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在鄉村,則由本地的「鄉約長」(類似鄉長、村長)主持。《明史》中對這種「鄉飲酒禮」有詳細記載。而《惠來縣誌》則記錄得相當生動:事前一天,灑掃庭除,供奉誥諭牌。開會當天,民眾群集,鳴鼓三通,「約贊」高喊:「序立,跪。讀聖諭。」「約正」則將誥諭牌捧在胸口,南向站立,朗讀聖諭。隨後,眾人再度跪拜,起立后,宣讀縣諭。讀畢,「約長」就說:「自今以後,凡我同鄉之人,詆奉戒諭,齊心合德,同歸於善。若有二三其心,陽善陰惡者,神明誅殛。」 眾人齊聲呼號:「若有二三其心,陽善陰惡者,神明誅殛。」口號喊完,「約贊」就繼續指揮行禮:「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鄉飲酒禮」之外,宣講制度的日常執行,依靠的是遍布鄉、村、堡、寨的「講約處所」。這種將組織建到基層的細膩作風,確保了廣袤的明帝國,每個月的初一、十五,都能為普通民眾傳道,講解《大誥》和《六諭》。

  其實,在宣講學習最高指示的活動中,「大棒」《大誥》得到了遠比「胡蘿蔔」《六諭》更大的重視。朱元璋要求,《大誥》務必要做到家喻戶曉,以免「田野之民不知禁令,誤犯刑憲」,這實際上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全民「普法教育」。

  掌握《大誥》的熟練程度,成為考核官員的關鍵因素,一票否決,「務要熟讀講明律意剖決事務」,「若有不能講解,不曉律意者,初犯罰俸錢一月,再犯笞四十,三犯於本衙門遞降敘用。」 官員們如果學不好法律,就要打屁股,也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高標準嚴要求,儘管這絲毫也沒有提高官員們「法為民所執」的意識。

  政府大量印刷《大誥》,要求「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大誥》被列入公務員考試(「科舉」)的內容,基層知識分子(生員和塾師)被指令要在朔望(初一、十五)、農閑和鄉村節日時,為農民講解《大誥》,並進行考核獎勵。

  更絕的是,朱元璋指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家中如有《大誥》,則可以減刑,反之罪加一等:「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各加一等。」《大誥》成了刑罰的打折券,自然成為家家戶戶收藏的重點。

  這種頗具大明特色的宣講活動,雖然諄諄教誨民眾「各安生理,無作非為」,但暴虐的明帝國最後還是在血雨腥風的暴動中被自己葬送。

  雍正的高潮 

  贏得了江山的大清帝國,在將大明帝國打倒並踏上一隻腳的同時,卻接過了朱元璋創始的「宣諭」法寶。

  清軍入關后8年(1652年),疾風暴雨的軍事鬥爭已經結束,擺在順治皇帝及其大臣們面前的首要任務,就是如何儘快地恢復秩序和生產,消除被征服地區的敵對情緒。順治毫不客氣地盜用了朱元璋的版權,居然一字不改地向全國頒布了「聖諭六訓」。

  7年後(1659年),盜版事件再度發生,順治下令,在全國建立「鄉約」,每月朔望講解《六諭》,全面恢復了前明的精神文明建設,區別只在於台上台下的人都剃去了前額的頭髮,而在腦後拖上了一條油光光的大辮子。

  康熙皇帝在智擒鰲拜后次年(1670年),頒布《聖諭十六條》,「尚德化刑,化民為俗」,這成為少年天子手上犀利的統戰工具,成功地消弭了漢人的敵對情緒,在平定三藩、收復台灣中,康熙都得到了漢人的支持——至少沒有遭到大規模的反對。而三藩、台灣收復之日起,在清軍進駐的同時,《聖諭十六條》的宣傳隊也隨同進駐,不僅在軍中要宣講《聖諭十六條》,也在民間廣泛宣講。

  自此之後,直到抗日戰爭的200多年間,《聖諭十六條》的宣講,成為中國人的生活組成部分。《聖諭十六條》也成為「毛主席語錄」之前,中國最為家喻戶曉的領袖語錄。

  《聖諭十六條》的內容是:

  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

  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

  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

  誡窩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

  顯然,這是朱元璋《六諭》的2.0版本。

  不久,安徽繁昌縣知縣梁延年,考慮到《聖諭十六條》還是太有文化了,就用白話進行講解,這一創舉,受到康熙皇帝的高度讚賞。梁延年再接再厲,又收集了經史上的一些古人事迹,配上插圖,編寫了一本《聖諭像解》。黃鐘大呂變成了民間小調,這種人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創了「十六條」走向與人民群眾相結合的金光大道。

  雍正在充滿了燭影斧聲式迷霧的皇位PK賽中勝出之後,將宣講《聖諭十六條》的活動推向了巔峰。即位之初,雍正就將「十六條」逐條擴展註解,編成了《聖諭廣訓》一書,「皆四書五經之精義」,洋洋萬言,第一次為全國人民在各種生活細節上制定了行為規範。

  對此,大力推行「新生活運動」的蔣介石,卻很不以為然,他在1935年9月(此時「新生活運動」正如火如荼)所寫的《國父遺教概要》一文中說: 「《聖諭廣訓》中最可注意的一個要點,就是其中十六條,凡普通修身做人的道理,都講到了,而獨獨不講『忠』的道理;亦不提『恥』的觀念。這就因為滿清恐怕我們漢人知恥盡忠的時候,就會起了漢人國家民族的思想與愛國復仇的精神。」這當然是蔣氏附會,清代帝王涉及「忠」、「恥」的諭旨不計其數。

  蔣介石還說:「總理(孫中山)曾經對我們說過,滿清入關以後,其建國規模最偉大而為漢唐以後所未有的,就是教育。他的第一個方針就是要把漢人的民族思想完全消滅,所以根本上不許人民講國家民族。第二個方針則是在正人心,厚風俗,使人民安分守己,都做好人。」顯然,蔣委員長推行的「新生活運動」,正是這 「第二個方針」的活學活用。

  《聖諭廣訓》的宣講,被雍正皇帝當做頭等大事之一,這不僅僅是「搞宣講」之類的效忠表演秀,而成為實實在在的政治宣教和社會軟控制的關鍵。從這個角度看,雍正或許正是令大清逃脫「胡人無百年運」宿命的關鍵人物。

  之前的宣講,雖然一直有文件,但因為種種原因,都基本是一紙空文。雍正七年,中央下令整頓,在全國建立健全「鄉約宣講」網路,省、府、州、縣、鄉、村,一竿子到底,而且從娃娃抓起。

  在《欽頒州縣事宜》這樣涉及人事組織體制建設的中央文件中,設有專門的「宣講聖諭律條」,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實現聖諭宣講的體制化、系統化。

  路線確定之後,幹部是關鍵。對於宣講人員的選拔,雍正皇帝十分重視,不僅要求品行端正、德高望重,而且還必須口齒伶俐,這樣的人才,才能擔負起宣講的重任。最早,都由地方行政長官親自帶頭宣講,同時,建立起了專門的宣講隊伍。為了激勵這批宣講員的積極性,雍正皇帝設立了獎懲制度,凡在宣講崗位上工作三年且有成效的,「量行旌異,以示鼓勵」,反之則「即加黜罰」。宣講得力,還有望到首都覲見領袖,這大大激勵了基層宣講人員的積極性。

  雍正皇帝繼續鼓勵聖諭宣講走群眾路線。山西鹽運使王又朴編著了《聖諭廣訓衍》,比康熙朝的《聖諭像解》更加通俗生動,其中大量的句式都是白話文,如:「朝廷立下法度,原為治那不好的人,但凡沒良心的,為非作歹的,有官府們處治他,叫他知道儆戒,好改過自新。難道設下個衙門,倒叫奸詐人去害好人不成?」雍正皇帝十分欣賞,下令全國推廣。考慮到不少宣講者的「普通話」水平不一,同意他們用方言土音宣講。

  雍正皇帝還從朱元璋那裡受到啟發,規定所有公務員初級考試(縣考、府考),考生需默寫《聖諭廣訓》,不可有錯,也不得有任何誤寫或添改,否則不予錄取。宣講的成效,成為地方官員考核升遷的重要指標。

  在雍正皇帝的大力推動下,大清國出現了宣講聖諭的高潮,每到初一、十五,長城內外、大江南北,萬歲聲響徹雲霄。這不僅成為政治教化、社會控制的主要手段,也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全民教育。

  「宣講」好飯碗

  有作為才有地位,有地位才有作為。在最高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聖諭宣講人的地位不斷上升,甚至成為一個有相當吸引力的職業。

  雍正年間,宣講人除了有機會覲見領袖的政治榮譽之外,還有現實好處:宣講時期可以領取工資福利。中央確定的標準是,「每年各『約正』(主宣講人)從地丁錢糧各給銀六兩,以為化導衣食之資……其『直月』(宣講人)每年亦從地丁錢糧各給銀三兩六錢。」這一標準,大大超出了當時的人均年收入。

  工資標準的執行,在各地並不一致,有的地區仍然以榮譽鼓勵為主。到了乾隆年間,全國基本都做到了宣講人可以免去徭役雜差,這等於是享受了一半的幹部待遇,吸引了不少鄉村能人加入宣講行列。

  從零星的史料看,在此後的200多年間,雖然標準不一,但各地多少都給予宣講人一定的物質利益:

  王鳳生在浙江為官時,就要求「所帶『講生』盤費伙食,並隨從人役飯食錢文,務須按時按名發給」;

  台灣府則規定:「每月本轅『講生』制錢一千文,郡廟『講生』另有公費」;

  丁日昌在江蘇則給宣講者每月發放5000文,其他志願者(主動跟隨宣講的)則「年終由縣酌獎花紅,貧者量給膏火,尤為出力者,專案稟請獎勵」。

  但是,大清國的財政畢竟是「吃飯財政」,從康熙年間就確定了「永不加賦」的國策,而道光朝之後,對外戰爭賠款的負擔日益嚴峻,雖然也通過聘請洋幹部整頓海關等,但也只能勉強應對。而根據清制,「搞宣講」的宣講人,並非公務員序列,許多地區都難以在財政中為他們列支。經費的問題,其實是導致「搞宣講」時而嘹亮、時而低迷的根本原因。

  乾隆年間曾任兵部左侍郎的凌如煥,因此指責地方官員短視。其實,凌如煥是有點苛責了。官員們但凡還想進步的,都很清楚「搞宣講」是講政治的體現,而且遠比搞經濟更為簡單、「速效」。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賑災救濟等民生問題,乃至搜刮聚斂等個人問題,都遠遠排在「搞宣講」之前。好在政府缺錢卻從不缺權,而權力就是第一生產力,一聲令下,「搞宣講」講政治的費用,就由當地的官紳「自願」捐獻,或向民眾攤派:

  甘肅皋蘭縣的「月需十兩」,由官紳「特先捐銀百兩,暫供始事之用,俟捐有成數,發商生息后仍交本地紳士輪流董管,以免官吏侵挪」;

  山東惠民縣「朔望宣講,仍以原派撥貢生高紹顏宣講,每次由縣捐發京錢一千文」;

  內蒙寧城縣「每鄉置鄉約一名,其所有費用,悉根據地畝由地方攤斂之」。

  也有些地方更有創意。

  新疆專門為這些「鄉約」撥出了「養廉田」,產權仍歸國家,但收入全部用於供養這些宣講人。湘軍名將、新疆首任巡撫劉錦棠說:「既設『鄉約』以辦事,即不能不酌籌款項以津貼『鄉約』」。可見,看似只負責「搞宣講」的宣講人,其實已經成為握有實權的鄉村幹部。

  一個巨大的變化是,以宣講聖諭為主要目的而設立的「鄉約」,在公權力的保駕護航下,逐漸演變為編製外的鄉村行政機構。

  「約長」、「約正」之類,其選拔的標準,要求是紳衿富民,或者家族耆老,起初甚至還有著學歷的門檻,但不少鄉村並沒有舉人、生員、監生等這些有學歷的文化人,也不能光依靠上級組織的巡迴宣講團,於是,從乾隆年間開始,「約長」、「約正」等的選拔標準不斷下降。

  如同之前的歷朝歷代一樣,大清國的行政機構都設到縣一級,實行的是「小政府、大社會」,正式在編的公務員並不多。為了將繁雜的政務深入到鄉村一級,尤其是稽查姦宄、催征錢糧和調處糾紛等,只能大量雇傭編製外的人員。這些被稱為「胥吏」的人,比那些科班出身、異地任職、任期短暫而只能「撈一把就走」的官員們,更懂得地方實情,其實他們才是政務的真正執行者和地方潛規則的主要制定者,也是大多數民眾能見到的唯一的「公家人」。

  此外,就是將「鄉約」這種原先執行單純教化功能的民間團體,改造成為具備綜合管理功能的行政機構。隨著內憂外患的不斷折騰,「鄉約」的「官役化」加速推行,原本的「搞宣講」主業成了副業,「約長」、「約正」們的主要精力,則放到了征糧征款等政務的貫徹落實上。

  鄉村士紳階層,在中國傳統的政權體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既是民意代表,為保護和增進地方利益而與政府及胥吏進行公關博弈,也是國家「經紀人」,協助政府進行教化。

  隨著內憂外患的加劇,也隨著大清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改革的成本都由升斗小民承擔,農村負擔越來越重。對於擔任著「約長」的鄉紳們,政府胥吏往往「使之又不以禮」,這些傳統的鄉紳,受限於自我期許的社會倫理責任,對於扮演酷吏,缺乏足夠的天分和熱忱,因此紛紛迴避公職,「夫自愛者固不肯為,為者類鄉里無賴之人耳,藉以生事容奸、嫁禍於民而陰享其利」(清代張望著《鄉治》)。曾國荃在擔任山西巡撫時也指出:「充當鄉約、地保,有害無利,率皆視為畏途。」

  鄉村的公權力因此出現了巨大的空白,並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另一群「盈利型經紀人」乘勢而起,他們成為中國近現代史上著名的「土豪劣紳」的主體。

  與傳統的士紳階層相比,土豪劣紳大多文化程度低下,缺乏乃至毫無精英責任感。他們絕非鄉村中的「善人」,但確是一種特殊的「能人」,一種無所顧忌、不擇手段的「痞子能人」。這樣的能人雖然一直存在,但在傳統的政治秩序中沒有機會染指公權。此時,大清國判斷好貓的唯一標準就是能否抓住老鼠,至於手段和過程都可以被忽略,這些「痞子能人」顯然更有效率,也更容易脫穎而出。他們脫離了傳統士紳階層所受到的道義束縛,可以毫無顧忌地將手中的公權力演變為尋租牟利的工具,主觀為自己,客觀為政府,扯著改革的大旗,令自己迅速躋身先富起來的行列。在他們的領導下,以教化為目的的「搞宣講」,即使還保留著形式,也已經成為這些人展示和檢驗自己權威的渠道和工具。

  「鄉約」宣講體系的「官役化」,造成農村基層政權的「痞子化」,而為了對抗農民的抗爭,「痞子化」又進一步「黑幫化」,這成為跨越清代和民國的中國農村動蕩和暴力衝突不斷的主要原因。(請參閱雪珥著作《國運1909》及《辛亥:計劃外革命》)

  以「搞宣講」為目的的政治教化體系,在演變為鄉村基層政權的過程中,卻成了「倡黑道」的溫床,這實在是大大出乎制度設計者的初衷。而另一個被長期忽視的重要影響是,這種走到田間地頭對農民進行宣講的方式,不僅被西方傳教士們學會用以傳教,也被洪秀全借鑒用以動員民意,「教化」成了「教唆」,實際上奠定了中國近現代街頭政治、群眾運動的基礎。

  張樹聲在直隸大搞「宣講」之際,實際在動腦筋頂掉老領導李鴻章的位置,但李中堂安葬了老母后,成功回任。張樹聲則回任兩廣總督,雖然還是封疆大吏,但畢竟遠離核心。之後,史冊上似乎就不再聽到他的「宣講」聲音。

  隨後,在整個清末新政乃至民國初年,宣講聖諭的套路都被完整地傳承了下來,那些口齒伶俐的宣講人,從來沒有失業,只是謳歌的對象和發工資的老闆在不斷地調換。而鄉村中的「土豪劣紳」問題,卻越來越嚴重,醞釀著另一場暴風驟雨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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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9-28 03:5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9-27 14:53 編輯
chico 發表於 2011-9-27 12:12
來源: 武漢晚報(武漢) 

近期,武漢發生兩起老人摔倒事件,卻因當時身邊市民反應不同,導致了兩種不同結 ...


不要責怪
作者:kzhoulife  於 2011-9-11 1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詩詞書畫|已有 340 次閱讀|20 條評論

                   請不要責備,富二代的炫耀
                   請不要責備,官二代的猖狂
                   沒有富一代的貪婪
                   沒有官一代的特權
                   二代的衙內千金孫子孫女
                   豈敢光天化日之下揮動鐵拳

                   請不要痛恨,富一代的貪婪
                   請不要痛恨,官一代的特權
                   沒有中國特色的面具
                   沒有獨裁政權的鐵幕
                   第一代的貪官污吏巨富商奸
                   豈能在社會橫行霸道無阻無攔

                   是誰,讓這個面具如此華麗
                   是誰,讓這個鐵幕如此牢固
                   當一個民族
                   扶不起一個跌倒的老人
                   請不要責怪,人們良知的喪失
                  
                              一切罪惡,源於這個腐敗的制度

                   明月映照今古
                   江山春秋幾度
                   昨夜的夢裡
                   我又聽到一聲吶喊
                   起來,敲碎中國特色的面具
                   起來,撕開獨裁政權的鐵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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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1-9-28 03: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9-28 03:58 編輯

回復 sousuo 4樓 的帖子

扶起人,挨了告的畢竟是少數。吃飯還有噎著、咬舌頭的時候。
現在怕挨告你不扶,我不扶,倒頭來我們自己摔了,誰來扶?為了20-30 年之內有人能扶自己,也該扶人一把吧。

看看彭宇案

[第一焦點]為什麼認定是無過錯的相撞

在一審判決書中不難看出,法院認定了兩人存在「相撞」這個事實,但並沒有認定「誰撞了誰」。「相撞」與彭宇案「誰撞了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法院作出兩人相撞的決定,依據的是如下的證據鎖鏈,串連的觀點大致為四點:

第一,「如果彭宇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大的家人到達后,彭宇完全可以言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的家人將她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根據城中派出所對老太的詢問筆錄、對彭宇訊問筆錄的電子文檔及其謄寫材料等相關證據,彭宇當時並不否認與老太發生相撞,只不過彭宇認為是老太撞了自己。綜合該證據內容並結合前述分析,可以認定老太是被撞倒后受傷,且系與彭宇相撞后受傷。」

第二,「證人陳先生的當庭證言,並不能證明老太倒地的原因,當然也不能排除老太和彭宇相撞的可能性。」

第三,「從現有證據看,彭宇在法院庭審前及第一次庭審中均未提及其是見義勇為的情節,而是在二次庭審時方才陳述。如果真是見義勇為,在爭議期間不可能不首先作為抗辯理由,陳述的時機不能令人信服。因此,對其自稱是見義勇為的主張不予採信。」

第四,「彭宇在事發當天給付老太200多元錢款且一直未要求老太返還」,「綜合事實及分析,認定該款並非借款,而應為賠償款。」

本案中,老太趕車到達前一輛公交車後門時和剛從該車第一個下車的彭宇瞬間相撞,發生事故。故對本次事故雙方均不具有過錯。

也就是說,法院認為在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兩人相撞了,所以才使用「公平原則」。所謂的公平原則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均無過錯,由當事人合理地分擔損失。彭宇因此「補償」老太40%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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