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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征中為何槍斃毛澤東小舅子賀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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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gpzj 發表於 2011-9-22 1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長征中為何槍斃毛澤東小舅子賀敏仁?

  1928年3月22日,毛澤東在桂東沙田向工農革命軍部隊頒布「三大紀律、六項注意」。

  三大紀律為:

  (1)行動聽指揮;

  (2)不拿群眾一個紅薯;

  (3)打土豪要歸公。

  六項注意為:

  (1)上門板;

  (2)捆鋪草;

  (3)說話和氣;

  (4)買賣公平;

  (5)借東西要還;

  (6)損壞東西要賠。

  長征中被槍斃的毛澤東小舅子——17歲的賀敏仁

  兩個紅軍戰士在一起議論。

  「聽說了沒有,今天師部槍斃了一個人?」「知道,他違反了群眾紀律,拿了藏族同胞的錢。」「這個被槍斃的人,你知道是誰嗎?」「就是咱們團的司號員賀敏仁呀,大家都叫他『美人』。」「不錯,你知道賀敏仁的姐姐是誰,姐夫又是誰嗎?」「不知道。」「告訴你吧,他的姐姐是賀子珍,他的姐夫是毛澤東。「啊?把毛澤東的小舅子也槍斃了。」「是啊,領導說了,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的幹部和戰士,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違反群眾紀律,誰就要受到懲處。」「對嘛,我們紅軍就是有鐵的紀律。」

  賀子珍有兄弟姊妹5 人:哥哥賀敏學,妹妹賀怡、賀先園,弟弟賀敏仁。哥哥和她很早就參加革命,小妹先園被敵人殺害了,賀怡和賀敏仁後來也參加了革命。 大革命失敗后,賀子珍的父母逃離永新縣時,把小弟賀敏仁寄養在舅母家裡。賀敏仁長到十三四歲,就參加了革命,在黃公略領導的第三縱隊當戰士。第三縱隊擴編為紅六軍后,他就在軍中當小號兵。長征時,他才十七歲,在一個團里當司號員。

  賀敏仁人雖小,但聰明機靈,長得十分俊俏。由於他的名字「敏仁」與「美人」音相近,所以戰士開玩笑叫他為「美人

  賀敏仁自恃年幼,大家又喜歡他,生活上對自己要求不嚴,自由散漫,有時驕傲自大,愛發牢騷。

  1935 年6月中旬,紅軍部隊進駐藏民區。這是一個人口稀少、高山多谷、土地貧瘠的地方,部隊的糧食供應發生了困難,許多部隊斷了糧。賀敏仁已餓了好幾天了。他頭昏眼花心中發慌。哪裡才能找到吃的東西呢?他聽說山上有座喇嘛廟,說不定那裡可以找到食物。於是他一個人悄悄地上了山。

  走到喇嘛廟門前一看,沒有人看護,大門上卻貼著一張標語、上面寫著8 個大字:「紅軍戰士不準入內」。 這是紅軍的紀律!要不要進去呢?他猶豫了。剛跨進去的一隻腳又縮了回來。

  但轉過來又想:我餓著肚子爬到山上,不進去看看太可惜了,況且周圍又沒有人,我偷偷進去,悄悄出來,神不知鬼不覺的,怕什麼呢?他壯了壯膽子,終於跨進了喇嘛廟

  廟中一片狼藉,地上全是喇嘛、藏民逃走時來不及帶走的東西,有衣服、神像、佛經及各種雜物。

  國黨在少數民族地區進行了反動宣傳,說共chang黨共產共妻,紅軍殺人不眨眼,加上原來漢藏的民族隔閡很深,所以紅軍來到之前,廟中喇嘛及藏民倉皇出逃

  賀敏仁轉了一圈,沒有找到吃的東西,十分懊喪,真是白跑一趟,轉身就往回走。

  「叮」,地上突然響起一聲清脆的響聲。他順聲音循去,彎腰仔細一看,啊!銅板。原來他的腳踢在銅板上,發出了響聲。

  他撿起銅板,仔細端詳起來,心想:銅板雖然不能吃,可是有了它,下了山說不定可以買到吃的。想到這裡,順手撿著地上的銅板,1 個、2 個、……

  足足撿了近百個銅板。

  撿著撿著,他突然想起了紀律。進入藏民區后,領導再三強調要遵守革命紀律,嚴格執行黨的民族政策,不拿藏民的一針一線。如果拿了這些銅板,就違犯了軍紀,這可非同小可。想到這裡,就把撿起來的銅板放在地上,拍了拍手,站了起來。他剛一站起,覺得天轉地旋,肚子更加飢餓難熬。

  難道讓這些錢閑置在這裡,而讓自己餓死?他心想,這些錢不是我搶來的,而是撿來的。搶來的要嚴懲,撿來的大不了挨幾句批評,作作檢討,但肚子餓至少暫時有點緩解。

  也許他餓昏了頭腦,也許他平時散漫慣了,不把紀律當回事,他終於下了決心拿。他把剛才放下的銅板又撿了起來,塞進了衣袋裡,搖搖晃晃,出了廟,下山。

  俗話說,沒有不透風的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賀敏仁剛下山,就有人跑到團部:「賀敏仁私自進入喇嘛廟,拿走1000多個銀元!」「什麼?」團長、政委大吃一驚:「你沒看錯?」「千真萬確,我親眼看到。」團政委感到事情重大,立即報告了師部。保衛科很快來了人,找到賀敏仁,問他:

  「你擅自跑進喇嘛廟是不是?」「……」賀敏仁語塞。

  「你拿走了1000多個銀元是不是?」賀敏仁痛哭流涕:「那是冤枉呀,我只拿了百十個銅板,不是1000多個銀元。是誰胡說八道……」「把他帶走!」幾個戰士上前,把他五花大綁起來。

  這時,賀敏仁才如夢方醒,知道了問題的嚴重性。他哭喊著,悔恨不已。

  他懇求同他一起參軍的一個永新老鄉,替他寫封信,告訴他姐姐,希望他姐姐干預這件事。

  賀敏仁嚴重違犯群眾紀律的事很快在部隊傳開了,大家非常氣憤。

  「賀敏仁膽子也太大了,竟敢拿藏民的錢財,破壞我軍紀律!給紅軍抹黑。」「他不配做紅軍戰士!」「真是害群之馬,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有的建議鬥爭他,有的主張開除他的軍籍。

  師政委接到報告后,大發雷霆:「三令五申要嚴守紀律,遵守群眾紀律,他竟然充耳不聞,明目張膽地破壞紀律,必須嚴肅處理!」師領導決定嚴肅軍紀,槍斃賀敏仁。

  命令下達后,賀敏仁所在團的團長和政委為這事傷透了腦筋。賀敏仁擅自闖入喇嘛廟,拿走藏民的錢,對紅軍的紀律置若罔聞,明知故犯,不嚴懲就不能維護紅軍鐵的紀律。但是他年齡小,又是賀子珍的親弟弟、毛澤東的小舅子,還是謹慎處理為好。於是就對師政委說:

  「賀敏仁罪不容誅,但他是毛澤東的妻弟,還是……」師政委一聽就火了,打斷他的話說:

  「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的戰士,這是紅軍鐵的紀律!難道他是毛澤東的妻弟就可以徇私情、從輕發落嗎?王子犯法,也要與庶民同罪!」團政委連忙說: 「我們不是這個意思。既然他是毛澤東的親屬,毛澤東一向對自己的親人要求很嚴,我們建議還是發個電報給毛澤東,聽聽他的意見,這樣比較穩妥。」「說得有道理。」師政委點了點頭:「那就發個電報吧!」在那個艱難的環境里,發份電報並非是件容易的事。首先要給電池充上電,電充不足還是發不出。給毛澤東的電報三拖兩拖,延誤了不少時間,好不容易才發出去。

  師領導等急了,這樣的事應該及時處理,如果處理晚了,就會在少數民族中、在部隊里產生不良影響。

  「不能再等了!」師政委對大家說,「現在要緊的是維護部隊鐵的紀律,堅決制止可能再發生的損壞群眾利益的行為。如果軍紀不嚴,亂拿群眾東西,怎麼取信於民,得到人民的擁護?這還是為窮人打天下的軍隊嗎?這與國黨軍隊還有什麼區別?」停了一會,他又繼續說:「我們是在少數民族地區,更需要鐵的紀律,在這個問題上稍有疏忽,就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最後他下令:「立即執行!」軍法如山。

  賀敏仁被處決的時候,痛哭流涕,高聲呼喊:「冤枉啊冤枉,我只拿了百十個銅板……大哥大姐,你們在哪兒!快來救我啊……」他要那個永新老鄉寫的信,還沒有來得及寫哩……

  賀敏仁的叫冤可能是對的,因為長征路上的最強壯的民工,也很難拿走1000多個銀元,而賀敏仁身體單薄、年齡又小,怎麼能拿走那麼多銀元呢

  但他確確實實拿了藏民的銅板,觸犯了紅軍鐵的紀律。

  毛澤東始終沒有收到電報,也沒有接到任何報告,他對賀敏仁被殺一事毫無所知。

  一個多月後,消息傳到了賀子珍耳里,她很震驚,又很傷心,偷偷地痛哭了一場。但她強抑住內心的悲痛,沒有告訴毛澤東,怕分了毛澤東的心,因為那時紅軍正處在危難時刻,革命太需要他了……直至到了延安,賀子珍才把小弟在長征中被槍斃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毛澤東。

  毛澤東聽完了賀子珍的訴說,沉默不語。過了半天,毛澤東才吐出一句話來

  「紅軍就應該有鐵的紀律,我們應該用紅軍鐵的紀律來要求自己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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