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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導論歸納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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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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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7 1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歸納與總結

上帝的主權在福音的整個信息中居中心地位,對認識和應用這信息大有幫助。他的主權激勵我們來認識、教導和消化這信息。願他的靈繼續恩待我們,使他的話語在我們心裡生出敬虔,在世界範圍延伸他的國度,彰顯他的榮耀。

這本關於系統神學的書,實際上是一本關於上帝的主權、它的運作展開和實施應用的書。我們現在對已經學過的進行歸納,我要再次把焦點集中在上帝的主權上。我們在第一章看到,「主」這個詞包有三個特別的含義:他對全宇宙的「掌管」或「能力」,這如此之大,如此廣泛,他是「隨己意行作萬事」(弗1:11),然後是他的「權柄」,他有權得到所有他所造的人的順服。最後是他立約的同在,在當中他接受被造之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應許與他們同在:既是在地域上俯就親近他們,也因著深切關心他們而親近他們,祝福他們,當然,有時候也咒詛他們。

在第六章,我把這個模式綜合起來,說我們可以從三個視角來看關於上帝、關於世界的任何事物。從情況處境的視角看,就是聯繫上帝掌管的能力,他創造世界,用他的護理維持世界的能力來看事物。每次我們看一個情況處境,一個事實,一件事的時候,我們實際上是在關註上帝的能力,因為是上帝的能力使這事實得以存在,使之成為它現在的樣子。情況處境的視角涵括了一切。一切事情都是我的情況處境、我的環境的一部分。但情況處境的視角關注世界,把世界看作是在上帝主權控制之下的一系列現實。
但還存在著其他的視角,其他看待任何事物的方法。其中一樣就是規範準則的視角,就是把一切事情看成是上帝主權權柄的表現。在此我們要問,我們從上帝創造中的一切,上帝對我們旨意、他的命令、他的心愿、他的規範、他的規則或律法中我們學到了什麼事情呢?正如每一件事都是情況處境視角的一部分,同樣每一件事情都是規範準則視角的一部分,這就是說,每一件事都啟示了上帝的規範準則。我們有義務按照現實、按照真理、按照存在的一切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神學家要區分特殊啟示和普遍啟示,以及我稱之為實存啟示,但大多數神學家稱為光照的原因。這三個類別包括了一切,所以一切都是規範準則。當然,聖經,這書寫下來的上帝的話語,在所有的規範準則中舉首要地位,因為上帝已經把聖經賜給我們,作為書寫下來的教會的章程,作為恩典的信息,糾正我們從其他來源領受的扭曲真理。

然後是存在動機的視角。按照這種視角,我們把一切看作是自己的一種經歷。我們知道的每一件事,我們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是這經歷的一部分。按照這種視角,我們是特別把每一件事與上帝同在的主權屬性聯繫起來,看待一切。因為要正確認識自我,這就總要按照我們與上帝密切的關係來看自己。

但請記住,對事實的每一種視角看法都包括了整個事實;所以每一種視角都包括了其他兩種視角。沒有正確的思維規範準則,你自己的思想不正確運行,你就不能認識情況處境。不認識怎樣把上帝的規範準則應用到情況處境和你自己身上,你就不能明白上帝的規範準則。不認識你與你的處境環境的關係,不認識上帝的規範準則啟示,你就不能認識你自己。

儘管我認為,這三種視角對研究系統神學和倫理學(二十四章)來說是有用的,但我並不打算定任何不買這賬,不接受這種觀念的人為有罪。這是一種新的做事方法,我並不期望每一個人都依照這種方法。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組織聖經的真理,就像人會把蛋糕切成不同的大小形狀一樣。一般而言,有不同方法,這是好事。有時,在壓倒一切的驕傲瞬間,我以為我這三種視角是對聖經真理基本結構的深深洞見,極了不起。但大部分時候,我只是認為它們是一種很好的教學工具,是用來懸掛真道教義的一套鉤子。所以我打算在這一章使用這種工具,用來喚醒你的回憶,幫助你歸納,也希望幫助你吸收學到的事情。

在第二章,我提出聖經是用三種方法來描述上帝:按情況處境的視角來說,是描述他的作為,他大能的工作;從規範準則來看,提供了對他具有權柄的描述;從存在動機來看,讓我們一瞥(記住,是一瞥,而不是讓我們看到一篇論文)三位一體自身內部親密的關係。

上帝的作為可以分成救贖(存在動機),他掌管世界的作為(情況處境),以及他的定旨(規範準則)。在此我們看到三樣當中的三樣。上帝藉此掌管世界的作為,就是創造、護理和神跡。我把創造看作是規範準則,因為它界定了世上萬物的本質。護理是情況處境,因為它包括了世上發生的一切。神跡是存在動機,因為它生動表明上帝在他的世界中的存在。但是在創造——護理——神跡這整個一組中的每一個事件,都做了三樣事情:啟示上帝的目的和旨意(準則),表現上帝的能力(處境),使上帝與我們親近(同在)。對神跡來說,這特別明顯,因為大部分新約聖經描述神跡的詞是跡象(規範準則的啟示),奇事(引發出一種關乎個人,存在動機性的回應)和能力(情況處境的功效)。

然後我們講了聖經對上帝充滿權柄的描述。作為一個整體,我把它們歸於規範準則的視角。但在這一組裡有細分,其中又分成三種視角。這些描述包括上帝的名(規範準則,因為它們如此根本),他的形象(存在動機,因為它們用最位格化的方式把他表現出來),還有屬性(情況處境,因為這些簡要說明了關於他的各樣事實)。

當我們關注屬性的時候,我也把這些分成三組。有愛、知識和能力的屬性,是相當明顯配合三種視角的。在這些屬性當中,上帝的愛是忠心,行動和感情。你看到這三個視角,在我們思想愛的時候提供了一種很好的平衡嗎?一些人把所有的強調都放在感覺上,一些人則強調行為,如幫忙倒垃圾,一些人強調實現誓言和責任的觀念。但愛是所有這三樣。這三個視角警告我們,不要在我們思想和生活方面有不平衡的地方。

上帝的知識和我們的知識一樣,涉及一個主體,一個客體,一套規範。主體是認識的人,客體是他所認識的,規範是規則或定律,讓我們知道什麼時候主體認識了客體。這符合哲學對知識的定義,即知識是有理據的真信念。信念是存在動機,真實是情況處境,理據是規範準則。但在這裡,關於上帝的知識很特別的事情就是,主體、客體和規範都是屬上帝的。上帝認識完全他自己,他自己就是主體。他完全認識客體(上帝和世界),因為他認識他自己,他通過認識他自己來認識世界。他認識世界,因為他認識他自己對世界的計劃。所以毫無疑問,他認識將來,認識將來的每一刻。所以主體是上帝,客體是上帝,規範也是屬於上帝的。

類似,上帝的能力也表明了他的主權。在這裡我不會把它分成三部分,但我只是要指出,上帝的能力是主的能力,對他的創造行使完全的掌管和權柄,在當中有完全的同在。我已經提出,他超越性的屬性,如永在、無限和不可見,可以按照能力來加以理解:永在是他對時間的主權掌管,無限是對空間的主權掌管,不可見是對光的主權掌管。我們絕不可認為上帝是脫離這個世界,或者如此超越,以致我們不能認識他。他的超越是他的王權,他的主權,所以這意味著在他和我們之間存在著一種親密的關係。

也許這些三的終極來源,就是三位一體的教義。按本質,上帝是三在一中,三個位格,在獨一上帝之內。我傾向認為聖父是規範準則的位格,因為他是制定宇宙永恆計劃的那一位,並且差派他的兒子進入這個世界。聖子是進入我們的情況處境,成就他父的計劃的那一位,所以我把他和上帝的掌管,或者情況處境的視角聯繫在一起。聖靈是來和我們在一起,在我們之內的那一位,所以他適合那我們一直在說的存在動機的視角。但這些充其量不過是粗略和現成的區分而已。要記住,三位一體是完全為一的。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聖靈是上帝的靈,是基督的靈。在每一件事情上,這三位互相合作。不管一位做什麼,另外兩位是和他一道做的。所以上帝是完全的一,也是完全的三。我們對這個極大奧秘的認識只是到此為止。尼西亞信經信條式的陳述可以幫助我們:獨一上帝,三個位格。除此之外,我們一定要在本質和智慧都遠超我們之上的上帝面前俯伏。

在第四和第五章,我們看到上帝的話語是主的話語。當上帝說話的時候,他是帶著掌管的能力,至高的權柄,與我們有如此親密的同在,以致他住在他的話語中,與他的話語同住,對於所有形式的上帝啟示來說,情況都是如此。我們通常把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啟示稱作普遍啟示。這啟示正如羅馬書第一章指出的那樣,是清楚表明了上帝的存在,他的本質,他的道德標準,以及因著我們違反了這些標準,他對我們生髮的忿怒。特殊啟示是上帝藉著先知和使徒,藉著他們的寫作而發出的啟示。它告訴我們許多普遍啟示對我們說的同樣的事,並且講得更多:它告訴我們關於藉著耶穌基督得救的事。然而,在有時被稱為光照的實存啟示中,聖靈進入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夠明白、相信和遵守上帝的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普遍啟示是情況處境,特殊啟示是規範準則,實存啟示當然就是存在動機。

在這啟示的複雜體系中,對我們最重要的上帝的話語,當然就是聖經,那被寫下來的上帝的道。上帝的心意不是用口傳的傳統,而是用一份書寫下來的文件來治理他的教會,他是這份文件的作者。聖經是我們的立約文書,是上帝國度的書面憲章。我們認為從任何其他來源認識的每一件事情,都一定要受聖經的檢驗。

然後在第七章,我們問聖經對於我們自己有什麼教導。我們首先有上帝的形象樣式。所以我們是反映出他的所是。正如他是主,他指派我們作服事的主,在他之下管理世界。我們也要掌管這地,對此形成有權柄的認識,使我們散布到全世界。另外一種看待這個問題的方式,就是說我們要作上帝之下的君王、先知和祭司。照樣,我們承受上帝的形象樣式,是在有形方面反映出上帝的能力;在職分方面傳達上帝的權柄,在倫理方面反映出上帝在聖潔、良善和公義中的同在。

罪是對上帝形象樣式的扭曲,但並沒有完全把它消除。因著我們干犯了上帝的規範準則,罪就帶來了罪咎;從上帝大能的手中帶來懲罰;它帶來污染,一種在我們心中持續的道德玷污。就這樣,罪的三種後果是表現在規範準則,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方面的。終極來說這懲罰就是死亡。死亡也有三個層面。它是法律性的(規範準則的定罪),靈性方面的(存在動機的污染,失去任何行善的能力),心理——生理方面的(情況處境,身體的死,身體與靈魂分離)。

上帝怎麼會容許罪和它的後果進入世界?在第八章,我們思想了罪惡的難題。我認為聖經對此有三個回應。第一,在規範準則方面:上帝設立了善惡的標準,沒有人有權利為此控告上帝。第二,在情況處境方面:他應許總要在惡中帶出善來,這到了如此程度,以致我們要認識到,他即使容許惡的存在,也是在行善。第三,存在動機的回應:他除去我們的愁苦和眼淚,有一天我們要圍繞他的寶座,讚美他的公義。有一天他要除去我們的悲哀,我們不好的感情,我們對上帝的怒氣。我們的心要被改變,所以我們不再會抱怨。

在第九章,我們關注盟約。我們看到主上帝作為他與我們盟約關係的頭而具有的名。盟約是上帝計劃把我們帶出罪,進入救恩的方法。在盟約中,他建立與他子民的一種關係,說:「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宣告說:「我要與你同在」,這是以馬內利的應許。他與亞當、諾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立約,他藉著耶穌與他的選民立定新約。
這位奇妙的以馬內利,「我要與你同在」,當然就是動機視角標準的範例。上帝的盟約也包括律法,那規範準則,上帝在律法當中告訴我們該如何活在與他的關係中。盟約包括施恩拯救的應許,是給那些身處這關係,滿足律法條件的人的。在新約中,耶穌為我們滿足這些條件。

所以很重要的是,我們在第十和第十一章仔細看耶穌。第一,正如迦克墩信經所說,耶穌是完全的上帝和完全的人,同在一個位格之內。我們可以把他的神性看作規範準則,他的人性是他屬上帝的位格臨到我們的情況處境,他的位格是一人之內兩性主觀的親密同在。

他的作為成就了他的職分,就是彌賽亞,那受膏者的工作。所以他擔任舊約所有三種受膏的職分:先知、祭司和君王。這些是上帝創造亞當時賦予他的職分,但他失敗,沒有履行出來。作為規範準則職分的先知,耶穌完全地宣告上帝的話語,因為他就是上帝的道。作為存在動機職分的祭司,他為他百姓的罪,獻上自己為祭物,他在父的右邊為我們代求。作為情況處境職分的君王,他從死里復活,得到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和能力。

在第十二章,我們看了聖靈的位格和工作。我們可以再一次用三重的方式對此加以總結。聖靈是一位上帝,聖經特別把他和上帝的能力(情況處境),他的充滿權柄的發言(規範準則)和他與上帝百姓的同在(存在動機)聯繫在一起。.
在本書的前半部,我們大部分,儘管不是全部,是在關注聖經教導我們的客觀事實,那些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事實,那些不可重複的事件。上帝客觀存在於三個位格之中。他一次永遠立約,這些盟約不會重新再立。他差派他的兒子為我們死,復活,這些是發生在我們之外的,絕不可重複發生。然而在本書的後半部分,我們關注的是那些發生在我們裡面的事件,對每一個相信的人來說,是一次又一次重複發生的。這些事件有時被稱作「救恩次序」。

這些外在,一次永遠發生的事件,在此是作為規範準則的視角,因為它們決定了上帝在我們裡面所做的事。上帝重生我們,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死。另外一個規範準則,一次永遠的事件,當然就是上帝關於我們每一個人的永恆定旨,這定旨被稱為揀選。每一位上帝的子民都是在創世之前在基督里被選擇,揀選的(弗1:3-4)。

他所揀選的,他有效呼召,他所呼召的,他重生了他們,改變他們的心,使他們能明白真理,這樣他們就有一種要順服他的新願望。呼召可以是情況處境,重生是存在動機,也許可以是反過來。這並不總是能很容易講清楚,但通常這並不要緊,因為這三個視角最終是聚集在一起的。

第十三章講的是在我們的經歷中,個人得救的開始。第十四章講我們對這些上帝的作為的回應。這回應是相信和悔改,有時候合在一起被稱為「歸正」。相信是唯獨信靠基督作我們的拯救。悔改是轉離罪。不轉離罪,你就不能轉向基督,所以這兩件事其實是同一個硬幣的兩面。一般來說,我認為因著信靠的深度,相信是存在動機。悔改是情況處境,信心是對世界的試探說不。與這些相關的規範準則是什麼?也許是相信的客體,主耶穌他自己。
第十五章和十六章講了因信基督而臨到我們的三個極重要的益處。這些益處是稱義,藉此上帝宣告我們在基督里為義;得兒子名分,藉此他使我們成為他的兒女;還有成聖,藉著它,他把我們接入聖潔的地位(就是確定性成聖),使我們能在基督里變得越來越聖潔(就是漸進性成聖)。稱義是規範準則,因為它關乎我們在律法上的地位。得兒子名分是情況處境,因為它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環境。成聖是存在動機,因為它是在我們裡面發生的。

第十七章講的是在堅忍和得榮耀中救恩的完全。上帝揀選得救的每一個人,每一個真相信基督的人,肯定要堅忍到底。這是何等奇妙的確據!我們的終點是榮耀。但就在現在,我們正在被改變,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是榮上加榮,盼望那日。所以,為了繼續按著這模式,我要說堅忍是情況處境,現在的榮耀是存在動機,最後的榮耀是規範準則。定規這個過程的是最後的榮耀,它告訴我們前進的方向。在神學中,我們通過把我們自己所處的時代,我們自己的情況處境和末世,上帝旨意發展的方向進行對比,常常就能夠認識我們自己所處的時代,我們自己的情況處境。

然後在第十八章,我們把聚光燈從作為個人的自己轉開,去看教會這個集體,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上帝的子民。教會是上帝的選民(規範準則),上帝的百姓(存在動機),上帝有形的國度(情況處境)。在這一章中,我們討論了關於教會的幾個特徵。它是有形和無形的,它是地方、地區和普世性的,它是獨一、聖潔、大公性和使徒性的,它的標記是真正宣講上帝的道,恰當施行聖禮和教會紀律懲戒。它領袖的職份是使徒、長老和執事,這依次反映出規範準則、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的視角。我們也討論了歷史上教會治理的形式:主教制,在其中一位主教代表全教會說話;長老制,在其中有由會眾選舉的多位長老,被組織成高低的委員會;公理制(會眾制),在其中,每一處聚會都是獨立於其他的聚會。

討論教會紀律懲戒的時候,我們看到支持它的三種聖經理由,這也是具有三重視角的結構。紀律懲治目的是教導教會(規範準則),把榮耀歸於基督(情況處境),挽回犯罪的人(存在動機)。

在第十九章,我們討論了教會的任務。正如我們討論基督的位格,然後討論他的作為,先討論聖靈的位格,然後他的工作;同樣,在討論了教會的本質之後,我們討論它的工作。簡單來說,教會的任務就是耶穌的大使命(太28:19-21)。這使命讓人想起在創世記1:28上帝交給亞當的文化使命(御令),包括了同樣的要素:遍滿全地,治理這地,歸榮耀給上帝,在他的無所不在中敬拜他。自從人墮落以來,除非人離開罪,信靠基督,否則我們就不能完成這些任務。上帝不要仇恨他的人來遍滿和治理這地。所以耶穌對他的門徒說,往普天下去(情況處境) ,把耶穌教導他們的教導給萬民(規範準則)。當教會執行這使命(只有在這個時候!)時,它就有耶穌同在的盟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所以我們去(情況處境),在耶穌的同在中(存在動機)教導(規範準則)。

當我們感覺自己進入耶穌的同在,我們只能是敬拜。按照定義,上帝的同在就是敬拜的一種情況處境。正如我們看到的,在一種意義上,上帝總是與我們同在,所以全部的生活都是敬拜,正如羅12:1-2告訴我們的那樣。但是聖經也表明,上帝要我們在特別的時候聚集,和身體里的其他肢體一起來敬拜他。關於敬拜,要記住的主要事情就是,它應當是符合聖經(規範準則),以上帝為中心(情況處境),並且是造就人的(存在動機)。

造就人,就是幫助人在基督里長進的教導和教訓。正如我們在哥林多前書14:23-25學到的那樣,它也要把不信的人考慮進去。所以另外一種看待教會工作的普遍方法,就是通過敬拜、造就和見證這三重的劃分。在這裡,敬拜是規範準則,造就是存在動機,見證是情況處境。.

第二十章是講恩典的途徑,上帝命定幫助我們在主里長進的方法。當然這樣的方法有很多,但可以用三重的方法加以歸納。有三大類,就是上帝的道(規範準則),團契(情況處境)和禱告(存在動機)。當然,道是用很多不同的方式臨到我們的,比如傳道、教導、讀經、小組查經、聖經學習,翻譯工作,等等。小孩子應當從他們的父母、教會和老師那裡領受上帝的道。
團契包括敬拜、分享財物,以及那牧養和造就人的在靈里的彼此親密關係。按照我們三重的模式,我們可以把敬拜認為是規範準則,分享財物是情況處境,牧養是存在動機。

我們考慮禱告的時候,我討論了禱告的三個理由。第一,因為上帝命令要禱告,這是規範準則;第二,因為禱告是保持與上帝相交的一種奇妙方法,這是存在動機;第三,因為禱告確實改變事情,這是情況處境。上帝命定了禱告,作為一種重要的手段,甚至可能是首要的手段,在這世上行出他的旨意。

在二十一章,我們看了聖禮,洗禮和主餐。在當中我論證說,聖禮是標記,上帝的行動,以及上帝同在的途徑,分別對應規範準則,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作為標記,它們是描述拯救的畫面,是有形的上帝的話語。洗禮栩栩如生地讓我們看到上帝潔凈的能力,甚至按一些的看法,它表明了上帝救我們脫離威脅我們的眾水的能力。主餐描繪了基督的身體和血,是為拯救我們,為養育我們賜下的。作為上帝的行動,聖禮印證了上帝賜給我們救恩的益處。它們是我們身上正式的記號,表明我們是屬於上帝的。作為上帝同在的途徑,聖禮表明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洗禮是歸入基督:歸入他的名,歸入與他的相交。主餐是一種與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的相交,參與,或交通(希臘文是koinonia),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16所說的那樣。它是在主餐桌前與上帝相交,這是何等寶貴的特權!在當中我們不僅回望耶穌為我們死,看到目前我們繼續與他相交,還看到將來羔羊盛大的婚宴,我們在主餐中的相交,只是在預先品嘗它的滋味。

在第二十二和二十三章,我們看了末世論,關於末後日子的教義。首先我們看了個人末世論,我們死的時候要發生的事,然後看了客觀的將來歷史事件,上帝要藉著這些事件帶入他永遠的國度。

人死的時候,他們是用不同的方式繼續活著。義人去到一個叫作樂園,或者天堂的地方,與耶穌同在。這被稱為居間狀態,這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地,而是一個安息、得享平安和與上帝相交的地方。我們在啟示錄6:10-11 殉道者的歌中看到,在那裡我們還沒達到完全幸福,因為神的旨意還沒有完全成就,我們要盼望它們圓滿成全。同時,惡人要被關在另外一個地方,與義人隔著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除了最終的審判,別無盼望。

耶穌再來的時候,他要帶著他的聖徒一道從天上來,他們要與他們的身體再次聯合。然後所有活在地上的聖徒要一起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就是被提。然後最後的審判臨到,義人和惡人最後的分隔,還有新天新地。這樣,我們就從居間狀態進入永恆狀態。在永恆狀態中沒有聖殿,因為上帝他自己要公開與我們同住。所有的眼淚都要被擦去,各樣的疑惑都要被除去。我們現在無法想象那時上帝要賜予那些愛他的人何等的祝福。

在二十三章我們從一個更公開,更歷史性的角度看末世論。我們用了很多時間討論關於耶穌再來與千禧年關係的不同理論,我想花的時間超過這些理論值得我們花的時間。但人如此之多聽到這些理論,以致連一本概覽的書也不能迴避,不得不對它們開展討論。
千禧年當然就是啟示錄二十章幾次提到的那一千年的時期。大部分人承認,這個數字代表一段很長的時間,不一定要是精確的一千年。按照無千禧年觀的看法,千禧年代表我們今天生活的這個時期,是在基督升天和再來之間。這個階段的標誌就是在文化失敗當中屬靈的得勝。這是萬國的人到基督這裡來的時期,但在世界上有得不到緩解和不斷的逼迫,受苦和悲苦。耶穌在這段時期結束的時候來,開始他最後的審判。

通常今天表現出來的后千禧年觀,是無千禧年觀一種更樂觀的版本。它認同現在就是千禧年,現在是福音信息傳遍天下的時候。但它堅持說,當人認識基督以致得救的時候,他們要影響社會,所以傳福音的益處不僅僅是在屬靈方面,也在文化方面。和無千禧年觀的看法一樣,它認為耶穌在這一時期結束的時候再來,儘管在結束之前,有一段短暫的時間,會有離道反教的事,神的百姓和惡人之間要有爭戰。

經典或歷史性的前千禧年觀說耶穌可能在任何時候再來。他來的時候,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或者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結束的時候,撒但和他的眾軍要短時間叛亂,耶穌要贏得這場戰爭,世界要進入永恆狀態。
相信時代論前千禧年觀的人發展出一套更複雜的方案,在當中耶穌首先秘密來提走他的聖徒。然後是七年災難的戰爭。然後耶穌再次來臨,這一次是人看得見的再來,和他的聖徒一道,在地上建立他的千禧年國度。在某一個時候,最後的審判要發生,然後是進入新的創造。

我們也談了一點關於過去派的事情,這種觀點認為,一些,或者全部關於末後日子的經文,是講從我們的觀點來看,已經過去的事。人可以說這是用一種奇怪的方式,把后千禧年觀和其他的觀點結合起來。它認為耶穌在公元70年審判耶路撒冷的時候再來,然後是千禧年,一段宣告福音的時間。然後按照溫和過去派的說法,耶穌在這段時期結束的時候再來。也有極端的過去派,他們說,對我們來說,沒有基督在將來的再來。按照我的判斷,這種觀點是不符合聖經的,甚至是異端的說法,因為它否認了教會所有支派都看作是屬於他們的有福盼望。

要把我的三重類別應用在末世論上,這並不是十分容易,但如果我堅持,我就會這樣做。在末日,上帝要對天使和人類作出最後的判斷,這就是他的最後審判。這是規範準則的視角。第二,這些事件標誌著救贖歷史的終結和圓滿,這是情況處境。永恆狀態要標誌著上帝同在的盟約應許的成就,這是存在動機。請記住我引用的啟示錄21,22章關於上帝的住所臨到人當中的奇妙經文。「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然後在二十四章,我問:「那麼我們該怎樣活?」 從發現哪樣的人、作為和態度是蒙神悅納,哪些的不是,這個角度來看待神學,這就是倫理學。和神學的其他方面一樣,三重劃分也經常出現在倫理學當中。我們看了神掌管我們的倫理生活,就像他藉著他的三種主權屬性掌管萬事一樣。「善行的三個充分必要條件」是:正確的目的(情況處境),正確的標準(規範準則)和正確的動機(存在動機)。聖經鼓勵我們按照救贖歷史(情況處境),上帝的誡命(規範準則)和聖靈在我們裡面創造的新生命的同在(存在動機)來行善。所以基督教倫理學可以有誡命倫理學(規範準則),敘述倫理學(情況處境)或德行倫理學(存在動機)的形式。在基督徒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守上帝的誡命」(規範準則),「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存在動機),還有「作新造的人」(情況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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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們輔導其他人解決倫理難題的時候,我們要問關於處境、聖經和做決定的人的問題,一次又一次圍繞這三個要素,直到每一樣都完全照亮其他兩樣。這就是說,倫理學的討論無可避免是按照三重視角所作的探求。

應用

你怎樣應用從這本書學到的知識?要記住,神學就是把上帝的話語應用在生活的所有領域。上帝把他寶貴的話語賜給我們,不是讓我們可以只是把它放在我們的腦袋裡四處走動。他肯定沒有把他的話語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向別人誇口,認為我們知道的很多,更不該因為上帝沒有給他們像我們這樣的學習機會,就看不起他們。

我提三個建議。第一,上帝要你認識的話語。你對此已經有一定的認識,我希望在讀完本書之後,你比以前認識得更多。但你很有可能不像你認為的那樣知道得多。學習上帝的話語,這是一生的任務,上帝說他要我們活著,不是靠一本縱覽的書,而是要靠從他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所以我希望這本書要激發你的願望,為要認識更多。我已經嘗試給你一些掛鉤,就是我的三種視角,把聖經的概念掛在上面。我希望你進一步學習的時候,它們對你會有所幫助。當你學習一段經文,或者一種聖經觀念,發現一種規範準則視角和一種情況處境視角的時候,要努力尋找存在動機的視角。要尋找那缺失的視角。我不能擔保你會找到第三個。寫聖經的是上帝,而不是我。我的方案在某些點上可能會失敗,很有可能會失敗,但上帝的話語絕不會失敗。無論如何,這三個視角應該鼓勵你在解釋聖經的時候尋求平衡。

所以首先,上帝要你認識他的話語。第二,他要你傳講、教導他的話語,在傳福音、輔導和養育孩子的時候使用他的話語。要認識得如此透徹,以致它在你的嘴邊,可以用它來安慰或挑戰有需要的人。當然這就是大使命,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情。這就是我們活在這世界上的目的。在所有的選民歸正之後,耶穌要再來,開始他新的世界秩序。

第三,上帝要把他的話語寫在你的心上。這就是耶利米書31章所講的新約的心,就是上帝不是把他的話語寫在石板上,而是寫在我們心裡的肉板上。這意味著上帝的話語要如此緊密固定在我們最裡面的生命上,以致神的心愿成了我們的心愿,他的誡命成了我們的希望,我們深深盼望成為他要我們成為的人。那麼不要因為那看起來對聖經教義充足的觀念認識就心滿意足。要不斷自問,這教義應當怎樣改變你。問上帝正在斥責你心裡的哪些罪,他要你接受哪些公義的選擇。不要心存捍衛你生活中、或教會中現狀的態度。上帝賜給我們聖經,為要帶來我們裡面的改變,他還沒有完成這工作。認真看十誡,就像我們在二十四章開始看的那樣,問這是否就是你心所在,問這是否就是你要活在當中的道路。

認識、教導、活出:規範準則, 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

你的耐心已經讓你看到這本書的結尾部分。我要感謝你把它讀完,為著你要在認識聖經上長進,有心使用這認識榮耀上帝而感謝你。我祈求上帝繼續帶領你進入他一切奇妙的真理,加你能力,去聽從耶穌的大使命,使你把他的話語「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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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7 11: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8-18 23:50 編輯

以上來自傅瑞姆的神學著作《救恩出於主耶和華》的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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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7 11: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8-17 06:40 編輯

思考題:

1, 為什麼說救恩歸於主耶和華?除了神以外,還有沒有救恩?

2, 神的主權三個特別意義是什麼?

3, 三個視角是什麼?為什麼要用三個視角認識神的主權?如何使用這三個視角?

4, 三個視角的聯繫和區別是什麼?

5,如果三個視角使用到極致,會出現什麼情況?

6,三個視角和神的不同啟示的關係是什麼?

7,罪的三個後果是什麼?

8,罪的終極後果-死亡-的三個層面是什麼?

9,聖經對罪的三個層面的應對是什麼?

10,神與我們的盟約是什麼?

11,耶穌為拯救我們所履行的三個職分是什麼?

12,信耶穌基督的三個極端重要的益處是什麼?

13,教會實施懲戒的三個聖經理由是什麼?

14,教會的使命是什麼,這個使命和文化使命的關係是什麼?

15,恩典的途徑有哪三大類?

16, 禱告的三個理由是什麼?

17,聖禮(洗禮和聖餐禮)的意義是什麼?

18,個人末世的兩種不同結局是什麼?

19,不同千禧觀的共同點是什麼?

20,善行的三個充分必要條件是什麼?

21,作者關於應用神學的三個建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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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8-17 14:54 | 只看該作者
作者John M. Frame為當代西方正統改革宗神學最重要的神學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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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8-17 15:0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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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9 10:45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8-17 01:54
作者John M. Frame為當代西方正統改革宗神學最重要的神學家之一

謝謝介紹。催兄看過他的幾本書?要不要給你介紹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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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9 10:45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8-17 02:00
美國佛州奧蘭多歸正神學院

這就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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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9 12:56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6 22:53
思考題:

1, 為什麼說救恩歸於主耶和華?除了神以外,還有沒有救恩?


思考題:

1, 為什麼說救恩歸於主耶和華?除了神以外,還有沒有救恩?

答:除了神以外,沒有救恩。這就是說,救贖是神恩獨做,不管是其他神,其他被造,還是當事人自己,都不可能在救贖上有功勞。不管任何神學體系,用多麼拐彎抹角的說法,都不能改變這個事實。因此,得救的人唯有感謝神,把自己作為活祭,獻給神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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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9 13:01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6 22:53
思考題:

1, 為什麼說救恩歸於主耶和華?除了神以外,還有沒有救恩?


思考題:


2, 神的主權三個特別意義是什麼?

第一,是神對全宇宙的「掌管」或「能力」,這如此之大,如此廣泛,他是「隨己意行作萬事」(弗1:11)。

第二,是神的「權柄」,他有權得到所有他所造的人的順服。

第三, 是神立約的同在,在當中他接受被造之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應許與他們同在:既是在地域上俯就親近他們,也因著深切關心他們而親近他們,祝福他們,當然,有時候也咒詛他們。



Read more: 神學導論歸納與總結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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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10-14 11:54 | 只看該作者
感覺是追版學神學,回家作業不會做了,發這兒來讓大家一起幫他做,可惜,沒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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