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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案電焊工未成「替罪羊」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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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1-8-3 2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長江網              2011-08-03

  8月2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1115」火災事故26名被告做出一審判決。25人獲刑,1人免予刑事處罰。其中,原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被判16年,而此前備受關注的無證電焊工吳國略獲緩刑,得以免遭牢獄之苦。

  似乎有些出乎公眾意料,竟然有如此多的官員被追究。

  刑責,而此前被貼上「替罪羊」標籤的無證電焊工吳國略,也沒有真的成為「替罪羊」。面對這樣一個結果,公眾難免要長出一口氣,畢竟,在上海靜安大火發生之後,在長達多半年的時間裡,輿論一直擔心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會走上那種「假追責,真保護」的老路,從而使得正義無法體現。幸好,這樣的不堪局面並未發生。

  不過,雖然公眾所擔心的局面並未發生,但是,並不意味著擔心就是多餘的。必須要說的是,不管是上海市民在「頭七」的全城祭奠,還是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所指向的都是避免災難的再次發生。某種意義上而言,對於相關責任人是否追責到位,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更關切著因災難而累積起來的民怨是否得以紓解,更關切著我們是否真正在骨髓中反思與警醒。

  很顯然,上述所言,就是為何當初上海方面在刑拘無證電焊工吳國略之後,輿論嘩然的根本原因。誰都知道,在造成靜安大火根源的樹形鏈條上,無證電焊工只是最末梢的一個枝丫,監管部門的失職瀆職、利益的交易、信息的不透明等才是更大的樹枝和樹榦,沒有對失職瀆職者的嚴肅懲處,僅僅只抓住最末梢的枝丫,是無法伸張正義的。

  我們見多了出事之後,一些機構動輒拋出「臨時工」、「無證人員」來頂替罪責的行為,這次無證電焊工這個「樹形鏈條」上的最後一環未能成為「替罪羊」的法律審判,就是以法的名義對根源進行正本清源,不僅清理了末梢的枝丫,還對樹枝樹榦進行了清理、診治、嫁接、除蟲。很顯然,這樣的審判,對於民怨的紓解,以及對於後來者的警醒,是有著重大意義的。

  另外,必須提及的是,上海方面在此番追責過程中不遮掩的公開態度,亦讓人欣慰。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多次在公開場合自我檢討,上海市政府及上海市長韓正,也被責令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被追究刑責的26名被告,以及被黨紀政紀處分的28名官員的情況,也被一一公布在媒體之上。

  當然,這樣的公開,原本應該成為常態。但畢竟,公眾曾無數次見識過官方在追責問題上的遮遮掩掩,能躲就躲能拖就拖,即便被上級處分追責了,能不向社會公布就不向社會公布。似乎,在不少官員那裡,總覺得追責只應是內部之事,是不可以也不應該向社會公布的。殊不知,這種做派,恰恰是極為不智的,畢竟,沒有了公開的昭告,任何的追責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樣的追責無法起到警醒的作用,也無益於民怨的消解。

  雖然,在任何一場慘痛的事故之後,「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都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各種充分且可以撫平民意的追責表現,卻多少可以彌合那些受傷的心靈,多少可以為未來敲響警鐘。因此,無論是上海靜安大火,還是其他什麼禍事,公開且公正地追責,才是最有價值的事情。唯有給公眾一個交代,公眾才能繼續以信任回報。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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