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王琳:「億元貪官」何以走向死亡之路?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4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榮譽終生會員(廿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446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1-7-21 05: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07月21日04:46新京報

王琳 法律學者

原題 「億元貪官」:制度防腐迫在眉睫

許邁永、姜人傑被同日執行死刑。貪賄累積到億元,日進斗金也得有一個不算短的過程。反腐機制要反思的,正是為何做不到橫刀斬斷貪腐進程,避免貪官走向死亡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19日發布消息說,在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依法核准死刑后,這兩名罪犯已於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在「慎殺、少殺」的刑事政策背景下,這兩宗死刑個案尤為具有標本意義。要知道,就在去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審議過程中,立法機關還曾圍繞應否廢除貪官死刑展開過激烈的辯論。經成克傑、王懷忠、鄭筱萸以來,貪官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屈指可數。最近的一個死刑樣本是文強———他雖可歸入「貪官」陣列,但更多時候還是因為其「涉黑」而為公眾所熟知。

及至姜人傑、許邁永案,貪腐金額走進了「億元時代」。據最高法院官方披露,姜人傑利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五個單位在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置換等事項上牟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08億餘元。許邁永則再次刷新紀錄,法院認定這位人稱「許三多」的前杭州市副市長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索取、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近兩億餘元。

在刑法正式施行32年後,在今天這樣一個「億元貪官時代」,還有多少人記得現行法的規定仍是: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官員何以「腐敗至死」,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說,上述兩案均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兩罪犯同樣都曾經擔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領導,兩人的主要犯罪行為也均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審批等行政權力違規操作,為自己攫取巨額私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以崗位分析腐敗成因,有一定的現實合理性———土地、城建成了腐敗高危部門,與中國近十餘年的城市化進程加速,房地產市場的畸形發展緊密有關。

但腐敗又不僅僅發生在土地、城建部門,交通、司法等領域裡的「前腐後繼」也不是什麼傳說,而是鮮活的現實。決定腐敗金額高低的,除了部門權力涉及利益的大小,更在腐敗官員的自我放縱和貪心程度。當然,更重要的還在於,貪腐行為能免於被查處的安全度。如果許邁永、姜人傑在貪賄十萬層級時,就東窗事發,自然也就不會有現在的億元貪官。貪賄累積到億元,日進斗金也得有一個不算短的過程。反腐機制要反思的,正是為何做不到橫刀斬斷貪腐進程,避免貪官走向死亡之路。

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多年來被認為是遏制貪腐的有效利器。將官員的財產狀況公開於民眾面前,才能藉助於社會層面的無縫監督,讓貪腐官員早日現形。財產公開同時也是一種輿論壓力,它將大大提升腐敗的風險,進而阻止官員一步步邁入深淵。放縱官員走向貪腐絕路,和挽救官員於犯罪未發之前,作何選擇不是顯而易見嗎?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沙發
平安10 發表於 2011-7-21 09:59 | 只看該作者
 
因「錢多、房多、女人多」而被稱為「許三多」的原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因貪污受賄被判死刑執行后,才通知家屬領取骨灰,家屬事先沒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沒有見最後一面。

筆者偶然看到許邁永弟弟的微博,才得知這一切。以下是他弟弟的原話:

「冤不冤不是今夜的主題。今夜,我只想靜靜思念大哥。他不是什麼副市長,只是我的大哥。只是那個突然離去,沒有留下隻字片語的兄長。」

「我們全家已經在這樣等待中煎熬了近三年了。從大哥審查開始,沒有見面,沒有當面聊天」

「即使他不是一個官,只是個普通人。最後見一面,這樣的要求總也不算太過分吧? 我知道大家的恨在哪裡。我們老百姓聽說這事哪個不氣憤。但是請你想想,一個昨天還在台上威風八面的封疆大吏,說沒就沒了,而且連家屬也沒有通知,這事正常嗎?這事可怕嗎?」

「大哥已去……無留言,無通知,消息還是朋友電話通知的,今天上午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收到新華社的手機報,已經執行。謝謝你們的關注。」

看來是被滅口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 22:28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