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75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預定論討論(14)反駁「預定論把神說成是罪的創始者」 論點

[複製鏈接]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6-30 11: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6-29 22:44 編輯

〖 一、罪惡的問題(The Problem of Evil) 〗


  有人以為「如果神已經預定今世中每件事的進行,那麼神一定是罪的創始者」,所以他們反對預定論。首先,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承認「神是無限智能、聖潔、公義,又有無窮大能,但是在他所掌管的宇宙里,確實有罪存在其中」,這是一項奧秘,我們現在對神和宇宙萬物的認識,還不足以讓我們完全解釋這件事,只能隔著一層玻璃暗暗觀看。罪絕對不能用邏輯或理性來解釋,因為罪的本質就是不合邏輯,不合理性。無神論者或懷疑論者也常以罪的存在作為論證的根據,不只反對加爾文主義,也反對一般的有神論。

  〈西敏信條〉在討論「罪」這個可怕的奧秘時,特別注意不讓人有絲毫的聯想,以為「罪」與神的本性有關。〈西敏信條〉稱「罪」為「有行動能力的受造者被賦予的自由」所產生的,而且無論是哪一種罪行,〈西敏信條〉都強調「罪並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受造界。神既然至聖至義,就絕不是也不會是罪的創始者或贊同者。」(五章4節)

  儘管「解釋神如何以他奧秘的意旨掌管人類的罪行,並且超越人類的罪行掌管萬有」不是我們的事,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神無論作什麼事,都絕對不偏離他的公義,而且他的公義是完全的。無論在什麼事上,只要他彰顯他的屬性,就一定會顯示他最突出的屬性是聖潔。這些神深奧的作為是奧秘,我們的態度應該是景仰,而不是探索。如果不是有些人一直說「預定論使神成為罪的創始者」,我們大可到此為止,不再討論這個問題。

  有一件事實可以有一點解釋「罪」的問題,就是聖經雖然一再吩咐人不可以犯罪,但是如果人選擇犯罪,神也許可。神並不強迫人作一件事,或者不作一件事;神讓人有自由選擇權,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本性行事,人也必須為他所作的事負責,而且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不能推給別人,也不能分給別人。不過神絕對不是單單「許可人犯罪」而已,因為神完全知道人的本性,也知道人有犯罪的傾向;在這種情況下,神既然把一個人放在某種環境里,或是容許他在那個環境里,神也完全知道他會犯哪一種罪。只是神雖然容許罪產生,但是神與罪的關連純粹是消極的。罪是可憎的,而神是完全恨惡罪的。「神許可罪發生」的動機,與「人犯罪」的動機完全不同。有很多人在這件事上受騙,因為他們沒有考慮到「神定意要這些罪惡發生,是出於公義;而人行出這些罪,是出於邪惡」。而且每個人犯罪以後,良心都會告訴他「要為自己所作的事完全負責,不能推給別人,也不能分給別人」,又告訴他「除非他選擇犯罪,否則他並不需要犯罪」。

  改教領袖們知道「罪進入世界,和進入世界之後的種種表現,都在神的計劃內」,也知道「就著我們目前對『罪的存在』所能解釋的程度,只能說『罪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並且『神能超越罪,更加彰顯他的榮耀』」。我們大可放心,神有奧秘的護理,能夠超越罪,對惡人發揮主導的影響,使他們雖計劃行惡,卻促使善發生;如果不是這樣,神就根本不會允許罪進入世界。神不但使他百姓從心中生出一切善良聖潔的情操,神也完全掌管惡人一切敗壞不虔的性情,並且按照他所喜悅的調度他們,以致他們也喜歡成全神計劃要藉他們完成的事。惡人常因為他們的籌劃成就而誇耀,但是就像加爾文說的:「這些事最後總是顯明他們不過是成就神早已預定的旨意罷了。這個結果與他們自己的意志完全相反,只是他們不知道罷了」。不過儘管神為了要完成他自己的意旨,真的掌管人敗壞的性情,並且超越人敗壞的性情,但是神仍然要人因為自己的罪受刑罰,並且使他們為了自己良心的緣故被定罪。

  「統治者可以命令人『不要叛變』,但是這個命令並不使統治者有義務要『盡全力防止人叛變』。容許叛變發生,並且使叛變的人依法受刑,可能會使全國得到益處。如果統治者因為看到可能的益處而選擇『不防止人叛變』,從統治的角度來看,並沒有矛盾。」(注一)

  施特朗*博士對「罪惡的問題」的看法如下:(1)美德必須以意志自由為前提;(2)罪固然使罪人損失慘重,但是神因為罪而失去的更多;(3)神雖然容許罪發生,但是他也已經預備了救贖;(4)神至終要超越一切的罪惡,使這些罪成就神的善。施特朗博士還說:「也許蒙揀選的天使屬於另一種道德體系,在這個體系裡,每件事的動機都強烈到使人不得不遵循,以致不會有罪惡發生。我們不能否認『神可以在某種道德體系裡防止罪惡發生』,但是『神是否會在最好的道德體系中防止罪惡發生?』,就很難說了。我們如果要達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就一定要在最完全自由的情況下行事;在最完全自由的情況下,還能行出最高的道德標準,這才真是最高的道德境界」(注二)。費爾巴恩(Fairbairn)說:「神為什麼創造一個會犯罪的人?因為只有這樣,神才能創造一個會順服的人。有行善的能力就象徵著有作惡的能力。一部機器既不能順從,也不能反抗。如果一個受造者不是『既可能順從,又可能反抗』,那麼它可以是一部機器,但它絕對不是人,甚至連小孩都不如。道德的完美,是人可以達到的境界,但不是神所能創造的東西。神能創造一個『有潛力作出道德行為』的受造者,但是他不能創造一個『已經結滿各樣道德行為的果子在裡面』的受造者。」



〖 二、「神掌管罪,甚至使罪為善效力」的實例 〗

  整本聖經有許多例子,說明「神允許罪行發生,並且掌管罪,超越罪,使罪為善效力」。我們先看舊約的例子:雅各欺騙他年邁失明的父親,這雖然是罪行,但是神允許它發生,並且使用它,使它成為整串事件中的一環,而神就是借著這整串事件,成全他先前所啟示的計劃,就是「大的要服事小的」。法老與埃及人惡待以色列人也有神的許可,神也借著拯救以色列人,使神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來(出十一9),並且向以色列人的後代傳說(出十1-2),使他的榮耀傳遍天下(出九16)。巴蘭咒詛以色列人,反倒成為以色列人的祝福(民廿四10;尼十三2)。驕傲的亞述王不知不覺作了耶和華的僕人,替他在背道子民身上執行報復,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心也不這樣打算(賽十5-15)。從人來看,臨到約伯的災禍只是不幸,奇禍,突髮狀況,但是等我們知道更多之後,就看出神背後掌管一切;神准許魔鬼加給約伯的苦難,是有分寸的。神安排這一切事,是為了鍛練約伯的忍耐與性格,甚至用狂風使約伯一夕之間失去一切,用這些看似沒有意義的災難成就他更高的心意,而且神這樣作不是要苦待約伯,而是愛約伯。

  我們在新約也看到同樣的教導。拉撒路死了,這在馬利亞、馬大、和那些來哀悼的人眼中,是極大的不幸,但是從神的眼光看來,「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使神的兒子因此可以得榮耀」(約十一4),神安排彼得受死的方式(據說是被釘十架),乃是要榮耀神(約廿一19)。主耶穌與他的門徒渡加利利海,他可以不讓暴風發生,順利渡過,但是神認為從暴風中拯救他們,更能彰顯他的榮耀,堅固他們的信心。保羅嚴責哥林多人,使他們生出「悔改的憂愁」,「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后七9-10)。主常常把人暫時交給撒但,使他的身體靈魂受苦,以致得救(林前五5)。保羅論到他所受的苦難說:「弟兄們!我願意叫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腓一12)。保羅看見他肉體中有一根刺,就知道是神所賜的,所以他說:「有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所以我更喜歡誇我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十二7-10)。神就是這樣用古今最殘暴,最邪惡怪獸的毒液,作醫治使徒驕傲的解藥。

  我們可以在某種限度內說:神許可罪存在的理由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如果沒有罪,就無法彰顯這麼深測難尋的恩典。

  我們在基督里得救,這救恩給我們的東西,其實比我們在亞當里失去的東西更多。當基督道成肉身的時候,人性就好象被投入神性里,而蒙救贖的人因為與基督聯合,就被提升一個極高的地位;而當初亞當如果沒有犯罪,神也會在天上為亞當預備一個地位。只是這兩個地位相比,罪人得贖后與基督聯合所處的地位,遠超過亞當如果沒有犯罪所能達到的地位。

  論到這個普遍性真理,加爾文是這樣說的:「但是神既然曾經吩咐光從黑暗中出來,那麼如果他願意,當然也能行奇事,從地獄帶出救恩,就把黑暗變為光明了。那麼撒但在作什麼?就某種意義來說,撒但也在作神的工作哩!我的意思是說:神緊緊抓住撒但,使撒但順服神的護理,按著神自己的意思調度撒但,這樣一來,撒但的籌算就被用來完成神自己永恆的原則了!」(注三)

  即使是臨到義人的逼迫,也有神的美意。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后四17)。我們既與基督受苦,就與他更親密聯合,並且神應許那些為基督受苦的人,將來在天上必有大賞賜(太五10-12)。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說:「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且要為他受苦」(腓一29)。我們也看到,當使徒在眾人面前受羞辱之後,「他們就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提到同樣的真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11)。

  赫治.查理博士說:「惡人逼迫初代教會的行動是神的定規,為要使福音迅速廣傳。殉道者受害不單是擴展教會的方法,也是潔凈教會的手段。罪人背道的事,不但是神預測的,也是神預定的。法國胡格諾派*被毀滅、英國清教徒*受逼迫,就打下北美移民的信仰基礎,使他們成為一個充滿敬虔活力的民族,使北美成為列國的避難所,政治與宗教的自由之鄉。如果信徒以為神沒有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那麼信徒的信心必被摧毀。就是因為耶和華統管萬有,在天上地下都行他所喜悅的事,他的百姓才得以在他引導與保護之下安然度日,完全穩妥。」(注四)

  神有許多屬性的彰顯,是要靠他所創造、所統管的世界,但是神只能向原本應該受刑罰的人彰顯他的公義,向苦難中的人彰顯他的憐憫與恩典。在人類還沒有墮入罪中、又從罪中得救贖之前,神的公義、憐憫、恩典這些屬性,至少據我們所知,既沒有被運用,也沒有被彰顯,所以這些屬性從亘古以來,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其它受造者知道。如果神沒有允許罪進入世界,這些屬性就會永埋於漫長的黑夜;全宇宙如果不知道這些屬性,就好象地球沒有陽光照射一樣。但是神允許罪發生,好叫神的憐憫在「人的罪蒙赦免」這件事上得以彰顯,也使他的公義在「惡人被刑罰」這件事上得以彰顯。罪進入世界,是神在永世里安排的計劃;神這樣作,為要藉此向一切有理性的受造者完整地啟示他自己。



〖 三、亞當墮落也是神的計劃 〗

  亞當墮落,全人類也都因為他而墮落,這是何等的悲劇。如果亞當沒有墮落,基督就不必為我們受苦受死了。但是即使這件事也不是偶然的,而是神旨意的奧秘所預定的。聖經告訴我們,基督是「在創世以前被神知道(要作贖罪祭)」(彼前一20),保羅也說神有一個「從萬世以前就有的旨意」,是在我們主基督里定的(弗三11),希伯來書作者則提到「永約的血」(來十三20)。這樣看來,救贖的計劃早在萬古之先就有了。但是有救贖,就暗示有犯罪。既然神早在萬古之先所定的計畫就包含了「救贖」,這就暗示神早在萬古之先所定的計畫已經包含「人犯罪」了。神其實對世上每件事都有一個完整的計劃(包括人類墮落、救贖......等等),而且在神的眼中,這個計劃早在創造以前就已經完成了。神特意要事情按照這一套計畫發生,而不是按照另外一套計畫發生。

  除非神的計劃包含人的墮落,否則我們藉基督得救贖,難道只是神用來彌補人叛逆的權宜之計嗎?當然不是!整本聖經都表明救贖是神從萬古之先就定的旨意,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當人類第一次犯罪的時候,神並不是站在一邊不管,而是以他的至高主權應許將會賜下恩典,施行拯救。儘管神的榮耀彰顯於全宇宙,但是神在救贖上彰顯的榮耀還是更特別的。因此人類墮落也是神計劃的一部份,而且是不可少的一部份。華森(Watson)絕對是阿民念主義者,但是他也說:「人靠基督得救贖,這絕對不是人墮落之後,神才想出來的辦法;而是神早就預備好的。人類墮落之後,就發現神的憐憫與神的公義是并行並存的」(注五)。人類墮落之後,整個宇宙好象一片廢墟,神從這樣的情形中開始一個新的創造;這個創造是屬靈的創造,而且遠比第一次的創造更榮耀。

  不過立場一貫的阿民念主義則把神描繪成是一位獃滯而被動的旁觀者,看到亞當墮落就坐在一邊,不明白他手所造的人怎麼會這樣,好象受了極大的打擊似的。我們的看法則恰恰相反,認為神預先的計劃容許人類墮落,也預先看見人類墮落,一點都不驚訝。人類墮落之後,神也不認以他當初創造人類是一件錯事。如果神願意,他能讓撒但不進伊甸園,保守亞當一直聖潔,就像他保守聖天使一樣。單單「神預見人類墮落」這個事實,就足以證明他並不期待人類像聖天使一樣以「從來不犯罪,一直保持聖潔」這種方式榮耀他。

  但是神絕對不強迫人犯罪,神只是沒有把那種「能激勵人到一個地步,使人不得不遵行神旨意」的恩典賜給亞當罷了。這恩典是亞當不配得的,亞當如果得到這恩典,就絕不會墮落了,但是神沒有義務要賜給亞當這個恩典。就亞當來說,他如果選擇不墮落,就有可能不墮落;但是就神來說,亞當墮落是確定的。亞當自由到一個地步,好象神從來沒有定下這個諭旨;但是亞當一定會墮落,又好象他沒有絲毫自由。如果猶太人按照他們自己的自由來選擇,他們可以打斷基督的骨頭;但是其實他們不可能這樣作,因為經上記著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詩卅四20;約十九36)。神的諭旨並不剝奪人的自由,亞當在墮落的時候,仍然自由地運用他意志中的天然感情。

  亞當墮落的理由在於「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憫人」(羅十一32),「我們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后一9)。我們很難找到更合適的說法,可以清楚表明神對萬事的掌管與發動。神以他自己的智能容許始祖受試探,墮落。神還要掌管罪,超越罪,好使他自己得榮耀。但是神這樣容許罪,掌管罪,超越罪,並不代表神是罪的始作俑者。神容許人墮落,好象是要顯明自由意志能帶給人的是何等有限;而神掌管罪,超越罪,則是顯明他恩典的祝福,和他公義的審判能成就何等大事。

  我們也許可以在這裡多說一點關於人類墮落的本質。神曾賜給亞當最好的機會,使他可以為自己和他的後裔贏得永生與福氣。他受造時原本聖潔,又被安置在一個無罪的世界中,放眼望去都是樂園的美景。神又很慷慨,准他吃園中樹上一切的果子,只有一棵樹例外──這當然不是什麼讓人為難的管束。神親自來到園中與亞當作伴。神警告他,如果他真的吃了那個不可吃的果子,就必要死,而且這個警告講得清楚明白,沒有誤解的餘地。我們便知道,亞當其實是在接受一個考驗,純粹看他是否順服,因為吃果子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道德上的對錯。神借著這件事表明,順服是有理性的受造者最首要的美德,「順服」可以生出其它各種德性,也保守其它各種德行。



〖 四、亞當墮落的結果 〗

  亞當雖然有這些有利的條件,卻仍然故意違背神,以致神要執行他當初警告亞當的刑罰──「吃了那個不可吃的果子,就必要死」。這死顯然不僅是指肉體的滅沒。每當聖經用「死」指「罪的結局」,都把人因為神刑罰罪惡所受的各種不幸都包括進來了。我們想到「罪」,應該先想到「屬靈的死」,或說「與神隔絕」,而且不但是暫時隔絕,更是永遠隔絕;換句話說,「罪」就是「在各方面失去神的恩典」,是「神應許的賞賜」的反面。而「神應許的賞賜」既然是「在天上蒙福的永恆生命」,那麼「死」就意味「地獄中永恆的痛苦」,以及「在今世預嘗這種痛苦」了。

  「死」的特質可以從「罪在人類身上真正產生的果效」略見一二。那麼這個臨到亞當和他後裔的「死」到底有哪些特質呢?我們可以把這個「死」和蒙救贖者與基督共享的「生命」兩相對照,就不難看出這個「死」的特質了。人的本性有聖潔,但是這個「死」一來,人的本性就不再聖潔,而變成有罪了,所以人如果還沒有重生,就會憎惡福音與一切聖潔的事物,因為這是他的本性。他絕對不能體認因信基督而得救贖的美事,就好象死人絕對不能聽到這世界的聲音一樣。亞當墮落之後還活了許多年,可見神所警告的「死」主要不在於肉體;但是亞當吃了那不可吃的果子之後,馬上在屬靈上就與神分離,被逐出伊甸園,可見神所警告的「死」主要是指屬靈方面的事。人一旦墮落,任何超自然的現象都使他驚恐。就著某種意義來看,甚至肉體的死也是馬上發生的,因為亞當夏娃雖然還活了許多年,但是他們很快就開始變老了。墮落之後,人類的生命就一直邁向墳墓。赫治.查理說:「亞當在吃了那不可吃的果子的當天,就真的死了。神所警告的刑罰不是一時的痛苦,而是落在神的義怒之下,永遠受苦。」(注六)

  再者,基督教各宗派都相信,亞當是全人類肉身的始祖和盟約的代表,亞當的墮落不只他自己受虧損,他所有的後裔也都受害。所以正如赫治.查理所說:「因為亞當及他的後裔之間不但有肉身的聯合,也有盟約的聯合,所以雖然亞當的後裔沒有犯亞當所犯的罪,但是亞當的罪仍然『歸算』在亞當後裔的頭上,警告亞當的刑罰也臨到亞當的後裔。這個『歸算』非同小可,足以構成神審判亞當後裔的法理依據......。『歸罪*』(to impute sin)這個聖經與神學用語的意思是『把罪名算在別人頭上』。這裡所謂的『罪』指的不是罪行(criminality)或道德上的過失與敗壞,而是指『符合公義精神的司法責任』(judicial obligation to satisfy justice)」(注七)。

  亞當犯的罪算在他後裔的賬上,即使一個嬰孩,雖然自己沒有犯過罪,但是也要受苦,也會死。聖經有一個一致的信息:「苦難與死亡是罪的工價」。如果神叫無罪的也受刑罰,那麼神就不公義了。既然刑罰臨到了嬰孩,那麼它們一定是有罪的。既然他們自己並沒有犯罪,那麼一定是它們因為亞當的罪而有罪了。每一個從亞當承受人性的人,都是在亞當里;這就好象果子與種子的關係:種子播在土裡,生長、開花、最後結出果子;一開始我們只看到種子,看不到果子,但是我們也可以說,果子是藏在種子里,與種子一同生長的。亞當因為墮落,已經完全敗壞,也絕對敗壞了。亞當被造的時候,原本有公義和聖潔的性情,但是現在罪以排山倒海之勢來到人裡面,公義和聖潔就被趕走了;這有點像人的眼睛,只要被戳一次就永遠失明了。現在神的忿怒與咒詛常在他身上,他也被罪惡、羞恥、污穢、頹喪等感覺所抓住,害怕刑罰,很想逃避神的面。

  事實上,亞當的罪「歸算」在我們身上,而基督的義也「歸算」在我們身上,這兩件事很類似,也可以互相參照,彼此說明。我們因為亞當受咒詛,也因為基督蒙拯救,不過我們自己並沒有犯過亞當所犯的罪,也沒有行過基督所行的義。除非我們確認「人類因為亞當受咒詛」,否則我們說「人類藉基督而得救」就太荒謬了,因為基督教的基礎就是這個「代表原則」(representative principle)。除非人類因為亞當受咒詛,否則基督也沒有機會施行救贖了。這樣一來,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載,人類墮落這段既深奧又簡單的故事,就有普世性的意義了;而加爾文主義充分體認「全人類彼此相連,是一個生命體」的事實,也確實掌握到保羅所提「首先的亞當」與「末后的亞當」之間深刻的對應關係。



〖 五、邪惡的勢力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 〗

  我們相信神實在掌管人間一切事物,他的諭旨絕對,而且無所不包。所以我們相信臨到國家或個人的大小事,無論好壞,都是神的預定。從更高的角度來看,人類的罪惡在神的計劃中也有一席之地,我們會認為這些行動似乎違反神的計劃,純粹是因為我們原本就是有限而不完全的受造者,不能理解萬事的關連與脈絡。舉例來說,當我們看到樂譜一張一張擺在鋼琴面前,我們自然知道它的用途;可是如果我們在別的地方看到這種活頁樂譜,而且在這之前從來沒有看過人使用,恐怕直覺上就會認為這不過是包裝紙,而且還是很別腳的包裝紙,因為打滿了洞。不過一旦當這樂譜擺到適當的位子,就能產生最美妙的音樂。除非我們真的相信神已經預定了每件事的整個過程,並且相信他為我們每個人的安排都是好的,否則當我們遇到危難的時候,就一定會灰心喪志。比如說老雅各,在他就要見他的愛子約瑟之前,還面臨一件看似不幸的事,以致判定「這一切事都打擊我」(創四二36另譯,和合本作「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我們也可能就在主為我們預備行大事的時候,因為不知道神的安排而沮喪。

  照上面的說法,聖經的教導是:「神把罪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人原本籌劃惡事,但是神能使用這些惡事,從這些惡事里生出美事來,又為他自己榮耀的緣故掌管罪,超越罪。既然神的智能與能力無限,所以如果神不許可,罪就不可能存在」。神有自由創造,也有自由不創造。神可以創造這樣的世界,也可以創造另一種截然不同的世界。一切邪惡的勢力都在神絕對的掌管之下,如果神願意,立刻可以把它除掉。殺人兇手能活著是靠神、有力氣殺人是靠神、有機會殺人還是靠神。耶穌一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撒但就立刻退去了。耶穌吩咐邪靈不要作聲,從那人身上出來,邪靈就馬上聽從。詩人一面思想罪人所行的事,一面仍然信靠神有能力掌管罪人,並且超越罪人,並且把這樣的信靠表達在詩句中:「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詩二4)。約伯說:「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都是屬他」(伯十二16),意思是無論善人惡人,都在神護理的掌管之下。

  罪如果不是按照神的計畫而發生,也沒有經過神的許可就發生,那麼罪的發生就純粹是偶然,是意外,完全獨立,不依循任何模式,不受任何管束。這樣一來,異教的二元論就進入我們的宇宙觀了。如果有人認為自由選擇權的本質就有罪惡、背叛、黑暗,甚至最後可能會變成一個比全能神更強的對手,那麼連天上榮耀中的聖徒,也不能保證永遠安全、幸福了。路德對這個問題的信念是:我深信神的工作有普遍的一面,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甚至在不信靠他的人中間動工,只是這時候神不以聖靈的恩典動工,而是獨自行事,以他全能的運行感化、支配、推動他獨自創造的萬物,萬物既不能逃避,也不能改變,只能遵循順服,都是照著神賜能力給他們的度量行事。從這角度來看,萬物都與神合作,即使不信神的人也一樣」(注八)。詹求思也說:「所以我們應當留意,不要以『高舉神的聖潔』為借口,棄掉了神的全能。聖潔與全能都是神的屬性,而且都是無限的,所以沒有哪一個屬性應該束之高閣,或是黯淡其色。如果說神絕對否定罪性和罪行,而我們每天的經驗又確實見到罪,便是把神說成是一位軟弱無力的神,心有餘而力不足,樂意萬物往東,卻只能眼睜睜看著萬物往西。」(注九)近代神學家,司密斯(E. W. Smith)在他那本很傑出的小冊《長老會信條》(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中有段話可能講得最好:

  如果我們相信罪這麼有力而可怕,已經侵害宇宙原本聖潔的秩序,甚至摧毀這聖潔的秩序,違抗神的心意,向神的權能咆哮,那麼我們大可投降,讓自己深陷恐怖與絕望中。但是我們的信條(〈西敏信條〉五章4節)告訴我們,在一切惡念的翻騰,罪行的殘忍之下,有神的心意托住這一切,神以大能的膀臂掌管這一切,而且這個信條的聖經依據極其甜美,能賜給我們說不出來的安慰與力量。神有至高主權,掌管罪惡,也掌管其它的萬物。神至高主權的護理「包含亞當的墮落,也包含一切其它天使與眾人所犯的罪」,所以亞當的墮落、一切其它天使與眾人所犯的罪,也和天上的星宿、天上未墮落眾天使的活動一樣,都同樣真實是神護理的一部分,也都同樣不斷真實地展現神的護理。神既然以最智能、最聖潔的理由許可罪進入世界(只是神沒有把這個理由啟示給我們),他就同時要用「最智能、最有能力的方法限制」所有的罪,使罪絕對不能超過他所定的界限,也同時要這樣「掌管罪」,以「確保他神聖的旨意成全」,到末了不但彰顯「神的全能」,也彰顯他「測不透的智能」與「無窮盡的良善」。(注十)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沙發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6-30 11: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6-29 22:47 編輯

(續)

〖 六、罪如果沒有神的許可,也不會發生 〗

  人的善行必須有神正面的諭旨才會確定真正發生,人的惡行也必須有神的許可才能發生。然而這不只是一個單純的許可而已,因為如果神只是許可罪行發生,那麼我們就還不能確定罪行到底會不會發生。克拉克認為這個問題最合理的解釋是:「神把罪局限在一個範圍里。罪按著本性會持續擴大,不斷增強,但是碰到了這個範圍的邊界就必須停下來。這個範圍決定了『哪些罪行會發生』,『會發生到什麼程度』。撒但可以攻擊約伯,但是不能越過神所許可的範圍;不過我們確定撒但會在神許可的範圍內儘力攻擊約伯」(注十一)。司密斯(W. D. Smith)說:

  如果神確實知道有一件事只要他不攔阻就一定發生,但是他仍然決定不攔阻,那麼神雖然看起來沒有作什麼事,但是其實還是等於作了事;神雖然看起來沒有發出諭旨吩咐受造者行動,使這件事發生,但是其實和神主動發出諭旨吩咐一個受造者有行動,使這件事發生一樣。神可以主動,吩咐一個受造者「有所為」,使這件事確定發生;神也可以被動,他不攔阻受造者,任憑他去做不合神真理的事情。這兩者都是神不變的諭旨。舉例來說,猶大賣主雖然是神許可的,卻是神以「不攔阻他、任憑他去做不合神真理的事情」的被動方式所成就的諭旨;而救主來到世上,則是神主動頒布的諭旨,這兩者都是同樣不可改變的諭旨。經過這番說明,讀者應該用常識就可以知道〈西敏信條〉所說「神在萬古之初,就按他至智至聖的旨意,隨己意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預定之後就毫不改變」是前後連貫的,也可以了解這和「神不是罪的創始者」沒有矛盾。(注十二)

  奧古斯丁也說過一段類似的話:「因此神這些大能的作為絕頂完美,完全按照他的旨意而行,而且神的作為奇妙難言到一個地步,一定是神的旨意,即使違反神旨意的事,也是出於神的旨意,因為除非神許可,任何事都不能作成。而且神許可違反他旨意的事發生,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同時神既然是良善的神,就不會容許一件事以邪惡的方式發生,除非他按照他的全能甚至能從惡事中生出善事來。」(注十三)

  即使撒但的工作也被神掌管,而且被神限制到一個地步,甚至撒但的作為也是為了神的旨意。儘管撒但極度渴望惡人滅亡,並且殷勤動工使惡人滅亡,但是惡人滅亡是出於神。第一、預定惡人受苦難的是神,撒但只不過是經過神的許可,把刑罰加在惡人身上罷了。神的動機與撒但的動機當然是天淵之別;神要毀滅耶路撒冷,撒但也要毀滅耶路撒冷,但是理由不同。正如奧古斯丁所說:「神的定意是出於善意,撒但的定意卻出於惡意」──正如撒但出於惡意使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神超越撒但的惡意,使世人因此蒙救贖。有時候神用人的惡意,而不用他自己僕人的善意,來成全他的美旨。華腓德博士有段話把這項真理講得很清楚:「萬事在神永恆的計劃中得以合而為一,神的計畫不但要他們合而為一,也要他們稱義;即使罪惡依然是惡的,也是聖潔的神所憎惡的,也要接受被神憎惡的後果;但是這件事如果神沒有預先看見,或是違反神的旨意,就不會發生。罪惡出現在神所造的世界上,只能被神使用,成就更高的良善。」(注十四)
  
--------------------------------------------------------------------------------


  (注一)Tyler, Memoir and Lectures, p.250-252.

  (注二)A. H. Strong , Systematic Theology, p.357.

  (注三)Calvin, The Secret Providence of God;(重印后刊於Calvin's Calvinism, p.240)

  (注四)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I., p.545.

  (注五)Theological Institute, II, ch. 18

  (注六)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ty, II., p.120.

  (注七)Charles, 同上,Systematic Theology, II., p.194.

  (注八)Luther, Bondage of the Will, p.301.

  (注九)Zanchius, Predestination, p.55.

  (注十)E. W. 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 p.177.

  (注十一)David S. Clark, A Syllabus of Systematic Theology, p.103.

  (注十二)W. D. Smith, What is Calvinism, p.32.

  (注十三)Quoted in Calvin's Calvinism, p.290.

  (注十四)B. B. 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article, Predestination, p.21.



〖 七、聖經根據 〗

  聖經有許多地方都清楚告訴我們,神不是罪的始作俑者。約瑟的兄長們把約瑟賣到埃及,這是大惡,但是我們看到神仍然掌管這件事,甚至使用這件事,使約瑟得益處,也使他的兄長們得益處。我們追溯這些事的源頭,就會發現歸根究柢是神使這些事發生。這些事都很明確是神計劃的一部份。約瑟對他的兄長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四五5, 8;五十20);聖經說神叫法老的心剛硬(出四21;九12);神對法老說:「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且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九16);神對摩西說:「我要使埃及人的心剛硬,他們就跟著下去(紅海),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車輛、馬兵上得榮耀」(出十四17)。

  示每咒罵大衛,因為耶和華曾吩咐他說:「你要咒罵大衛!」,所以當大衛知道的時候就說:「由他咒罵罷,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撒下十六10-11);大衛受到敵人不公平的欺壓之後說:「這一切都是神作的」;聖經說迦南人與以色列人爭戰,是「因為耶和華使他們心裡剛硬,來與以色列人爭戰,好叫他們盡被殺死,不蒙憐憫,正如耶和華吩咐摩西的」(書十一20);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是惡人,「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上二25)。

  即使撒但與邪靈也在神掌管之下,它們所行的也成就神的旨意。聖經告訴我們,神曾經使用邪靈作刑罰惡人的工具,公開吩咐邪靈欺騙亞哈王的先知。聖經的記載是這樣的:「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罷!』。(米該雅接著說)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參王上廿二20-23)。聖經說到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上十六14);又說:「神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示劍人就以詭詐待亞比米勒」(士九23)。這樣看來,邪靈前來攪擾罪人,是出於耶和華;罪人心中所起的各種惡念會有不同的具體表現,也是出於耶和華(撒下廿四1)。

  聖經有一處說,神要刑罰他悖逆的百姓,就激動大衛的心,使大衛數點百姓(撒下廿四1, 10),但是在另一處講同樣的事,卻說是撒但激動大衛驕傲的心,使大衛數點百姓(代上廿一1)。我們可以從這裡看出,撒但被神用來作為神忿怒的杖,也看出神甚至驅使罪人與魔鬼的心,作神所要作的事。儘管姦淫、亂倫在神看來是可憎的,但是神有時候甚至用這些罪去刑罰其它的罪。神就是用押沙龍犯的姦淫罪、亂倫罪,來刑罰大衛的姦淫罪。押沙龍還沒有犯罪之前,神就已經宣告他的心意給大衛,講明大衛將要受的具體刑罰了。聖經是這樣說的:「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撒下十二11)。因此姦淫、亂倫這些惡行也不完全絕對與神的計畫相反。

  代上十4告訴我們:「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這是他自己故意行惡,但是這也彰顯神的公義,應驗了神在許多年前啟示大衛的心意,因為我們接著就讀到:「這樣,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代上十14)。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段經文把神說成是「容許他的受造者作某些事,或是驅使他的受造者作某些事,藉此行出他的心意」。

  王下廿二20說,耶路撒冷因為悖逆而招致的災禍是直接出於神。詩一○五篇的作者知道,即使以色列的仇敵心中的恨意也是耶和華激起的,為要刑罰以色列這個悖逆的百姓(25節)。以賽亞知道即使以色列人背道、不順服,也是在神的計劃里,因為他說:「耶和華阿!你為何使我們走差,離開你的道,使我們心裡剛硬,不敬畏你呢?」(賽六三17)。代上五22說:「人被殺仆倒甚多,因為這爭戰是出乎神」;羅波安行事愚昧,導致國分裂,「乃出於耶和華」(王上十二15)。以賽亞四五7對上述這些事作了一個總結:「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是我耶和華」;阿摩斯也說:「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么?」(摩三6)。

  新約也告訴我們同樣的道理。我們已經說過,基督被釘十字架是神計劃的一部分。雖然基督是被不法的人殺的,但是這些不法的人不知道他們這樣殺害基督,卻使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發生,因為「神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徒三18)。釘十架乃是父神所賜給他的杯(約十八11)。聖經也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太廿六31)。摩西和以利亞在變像山向耶穌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九31)。耶穌論到他自己的死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廿二22),又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馬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太廿一42)。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明白告訴我們十字架是神計劃的一部份:「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耶穌說他原本可以求父差遺「十二營多天使」來保護他,就顯示耶穌上十字架是自願的(太廿六53)。彼拉多以為他有權柄把耶穌釘十字架,也有權柄釋放他,但是耶穌告訴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九10-11)。

  基督降世、受苦、死於酷刑為他的百姓贖罪,這一連串的事件都是神計劃的一部份;所以神只是容許罪人行惡,把這個重擔放在基督身上罷了,又為自己的榮耀越過罪人的惡行拯救世人。那些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人,完全是按照他們罪性的自由作這件事,所以也必須完全為他們的罪行負責,不能推說這是神的計畫,而要神也分擔一部份責任。神在這件事上使人的忿怒成全神的榮美,就像在其它的事一樣。聖經作者已經把「神的計劃包括萬事萬物」這個道理講得十分清楚,我們很難想出更好的詞句來說明這件事了。這樣一來,基督被釘十字架就不是失敗,而是得勝了;而耶穌在十字架上高喊「成了!」,是在宣告父神交託給子的救贖工作已經完成。「舊約聖經中指著耶穌的話已經確實在他身上應驗。舊約聖經論到耶穌的話已經夠多了,足以向跟隨耶穌的人保證,耶穌一生的遭遇,和令人納悶的結局,不是運氣不好,也不是捲入別人的仇恨而被株連,以致工作被破壞,任務可能也沒有達成。耶穌乃是走在神為他安排的道路,步步跟隨,直向標竿;這道路是神按照永恆的心意為耶穌預定的,也是聖經在古時就默示的,這默示清楚到一個程度,人只要不是『心裡無知,對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信得太遲鈍』,就能明白基督在地上,就是必須過這樣的一生,這些事就是必須應驗在基督身上。」(注一)

  新約別的地方也告訴我們同樣的道理。神棄絕猶太人這個民族,並不是任意施行毀滅,也不只是「要他們失腳」,而是要「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以致將來可以輪到他們接受基督(羅十一11)。聖經記載一個人生來瞎眼,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也不是因為他父母的罪,而是要讓耶穌能醫治他使他重見光明,藉以彰顯神的權能與榮耀,或是像聖經作者說的:「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舊約聖經說:「神將法老興起來,特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權能,並要使神的名傳遍天下」,這段話也被新約引用(羅九17)。聖經許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教導,而保羅宣告:「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更是把這個教導帶入高峰,把它講得淋漓盡致。

  如果照聖經所說,神預定基督被釘十字架,也預定前面提到的每一件事,那麼按照邏輯的推理,我們就不應該否認神也預定罪。聖經一再強調,罪行確實也是神計劃的一部份。如果有人聽到這個教導就義憤填膺,那麼請他們想一想,聖經有多少地方說神的判斷如同「深淵」。所以如果有人隨便控告我們的教導,說我們的教導把神說成是罪惡的始作俑者,這不但是控告我們,也是在控告神自己,因為我們的教導是聖經清楚默示的教義。
  
--------------------------------------------------------------------------------


  (注一)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article, The Foresight of Jesus, p.73.



〖 八、司密斯與赫治的看法 〗

  論到神與罪的關係,司密斯(W.D. Smith)在他寫的《加爾文主義是什麼?》(What is Calvinism)這本書里有很好的解釋,我們隨便挑選幾段如下:

  假設你的鄰居開釀酒廠或酒館,每逢安息日就招聚許多附近的人飲酒作樂,喧嘩爭鬥,周圍的住家看到都皺眉頭,也造成許多家庭不幸。再假設我得以預知一些事,又看見有一連串的行動,對那位開酒館的鄰居絕對有好處。我看見如果我向這位開酒館的鄰居傳福音,神會使用我帶領他歸主,成為新造的人,所以我決定這樣作。我這樣作,就是以積極的態度定意(positively decree)要使這個人成為新造的人。換句話說,我決定作那些「確定會使這個人成為新造的人」的事,我也用積極實現我的心意。但是我如果稍微仔細想想,就會發現我這些福音行動也會激怒他的客人,這些酒客會向他泄憤,也會向我泄憤,因而大大犯罪。他們不但會咒罵褻瀆神、咒罵褻瀆我們的信仰,甚至會燒掉酒館,也會企圖燒掉我的房子;我怎樣絕對確定這個人會成為新造的人,也就同樣絕對確定他的酒客會犯下這些惡行。現在您應該可以看出來了,儘管是我發起這些福音行動,我也知道這個福音行動一定會刺激這些人行惡,但是這些行動會帶來這些惡行,根本不能怪我。

  每一個有悟性的受造者都可以開始一個計畫,並且執行這個計畫,也百分之百確定這個計畫的執行過程中會使一些惡事發生,但是他不是這些惡事的始作俑者,再怎麼說也不應該因為發生這些惡事而怪他,這是很清楚的道理。如果我看得更仔細一點,還會發覺如果這些酒客為所欲為,會取我鄰居的性命;我更看見如果我鄰居的命被保住,他會得到好名聲,和他過去的壞名聲一樣響亮,並且一定會對鄰近社區,甚至對整個社會都帶來很大的祝福......。所以我對這個計畫作了整體的考量之後,就決定放手去作了。我這樣作,就是以積極的態度定意要使那個人成為新造的人;也是以積極的態度定意要使一切相關的良善都成就。我這樣作也是以容許其它人的惡行也要發生;但是再怎麼說也不應該因為那些惡行而怪我,這是再清楚不過的道理了。講到這裡,我們應該可以明白,不管從哪個角度看,神都是「已經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注一)

  赫治.查理也有一段話和這裡的討論有關:

  公正的法官在宣判犯人有罪的時候,可能知道這一定會使犯人自己或他的朋友心生怨恨苦毒,但是法官這樣作是對的。父親將悖逆的兒子逐出家門,可能也知道這勢必會引發一些後果,使他更痛苦,但是父親這樣作可能仍然是對的。神遺棄墮落的天使與不悔改的罪人,知道這必使他們仍在罪中,但是這絲毫不影響神的聖潔。聖經清楚教導我們,神判定要遺棄一些人,使這些人仍在罪中,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但是神在這件事上仍然是最公義,最聖潔的。所以如果說一個人作一件事,就必須為這件事的一切必然後果負責,這也不完全正確。神容許罪發生,又採行一個必定會產生罪或包含罪的計劃,這仍然可以是神無限智能與公義的表現;這其實是絕對確定,毋庸置疑的。然而神既沒有促使罪發生,也沒有誘惑人犯罪,所以神對罪既不是始作俑者,也不是樂觀其成。(注二)
  
--------------------------------------------------------------------------------


  (注一)Smith, What is Calvinism ? pp. 33-35

  (注二)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I., p.547.



〖 九、人嘗到罪的苦頭以後,會更深感激神的恩典 〗

  神常容許我們陷入罪中,是為了使我們從罪嘶被拯救出來之後,會更感激神的救恩。福音書有一個欠債的比喻,一個人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債主因為兩個人都無力償還,所以他們的債都免了。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這位債主呢?當然是原本欠債多的那個人。這個比喻是耶穌在一場宴席里向法利賽人西門和膏耶穌腳的女人說的。這個女人因為原本罪大,得的赦免也多,就更深感恩;西門沒有犯那麼大的罪,也沒有受這麼大的恩典,所以也就沒有這麼深的感恩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七41-50)。

  有時候許多人都和浪子一樣,等到經歷過罪的殘害,領教過飢餓、悲哀、羞辱的苦頭以後,才會感激父親的愛,敬重父親的權柄。似乎因為人有自由,所以必須在某種程度下先借著經驗學習,然後才能充分體認公義的可貴,並且毫不猶豫順服神、尊崇神。我們前面已經引用過保羅的話:「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憫眾人」(羅十一32),「並且自己心裡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神(林后一9)。受造者如果不是在苦難中被拯救,就不能充分體會到神的憐憫。瘸腿的乞丐在聖殿門口被彼得和約翰醫好了,現在他的腿好了,就充滿感激,這感激是前所未有的;他也「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我們原本是罪的奴僕,神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我們感激神的恩典,這感激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們讀聖經知道,甚至主耶穌的人性也「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二10),不過他當然絲毫沒有罪。



〖 十、加爾文主義對「罪惡的問題」提出的解答更圓滿 〗

  我們這裡真正要面對的難題是:「神無限聖潔,又有無限的能力與智能,為什麼創造出來的人卻深受罪惡轄制?」,更難面對的是:「神為什麼居然會容許這麼多他所創造的人受永遠的痛苦?」這不是只有加爾文主義才要面對的難題,而是所有主張有神論的人都得面對的難題。不過儘管其它教義體系對罪提出的解釋殘缺不全,但是加爾文主義提出的解釋卻相當完整。加爾文主義認為我們如果追根溯源,是可以說「神應該為罪負責」的,因為神能夠阻止罪發生,卻沒有阻止;加爾文主義更斷言:「神每次容許一個罪發生,都有他特定的心意」,都是「為了他自己的榮耀」。韓密敦說:「我們如果一旦決定接受有神論,這裡面只有加爾文主義最值得考慮」,又說:「加爾文主義認為神不但在創造人的時候有他的計畫,就是在容許罪發生的時候也有他的心意」。我們如果相信神創造宇宙、治理宇宙,那麼除了加爾文主義以外,還有哪一種體系提出的解釋更好?

  我們認為人類起初墮落有兩個近因(proximate cause),一個是魔鬼教唆,一個是人自己衝動;我們只要確定這一點,就不能再責難神了。保羅告訴我們「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六16)。正如我們的肉眼經不起太陽的強光持續照射,照樣我們的心眼更不能測透神的奧秘。使徒保羅默想這件事,就不禁讚歎:「深哉!神的智能與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我們人的理智既然飛不到這麼高的天空,就只應該虔誠敬畏,心存戰兢尊崇神,而不要企圖解釋這奧秘,因為這奧秘太高深了,連天使都不能測透。但是請別忘記,神不是一位只容許罪發生的神而已,神也同時預備了恩典,就是他自己作成的救贖。我們這樣解釋,其實已經很圓滿了,但是顯然因為人的限制,才會覺得這樣解釋還不夠滿意。神立下「背道」諭旨的同時,也立下了「救贖」的諭旨;神預定了罪,也預定了脫離罪的救法。

  既然聖經告訴我們神完全公義,我們也在每一件事我們能判斷的事上都看見他確實完全公義,所以對那些神還沒有向我們開啟的事,我們一樣可以信靠他,對那些我們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也相信神有辦法幫我們解決。我們可以放心,審判全地的主必行公義,當神的計劃更完全向我們開啟的時候,我們就學習為過去的事感謝他,也在未來的事上信靠他。

  如果我們說:「神預見罪惡,但是這些罪惡並不在他的計劃里」,這當然無濟於事──因為如果神預見了罪惡,並且即使這樣,卻仍然創造了世界,那麼這些罪惡一定還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只是神並不喜歡這些罪惡罷了。如果有人否認神預見這些罪惡,就等於說神是瞎子,人也會把神想成是學生在實驗室作化學實驗,不知道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事。說實話,如果神是這樣一位神,我們連尊敬他都有困難了,更何況如果我們追根究柢,那麼這種看法還是無法使神擺脫對罪的責任,因為至少神可以不創造世界。

  人類歷史讓我們清楚看見,人的罪行是神計劃的一部份,而且是必要的一部份。例如麥金萊(McKinley)總統遇刺是人的罪行,但是正因為這樣,羅斯福總統才上台。如果這個環節換了樣,那麼整個歷史也就是另一個面貌了。林肯總統的情形也是如此。如果今天世上萬事萬物都是神的本意,那麼每件事都是不可少的。我們只要稍微想想就會相信,即使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有它確定的角色,它們產生的影響會快速擴散到地極;比方說如果有一件這樣的「小事」沒有在五十年前發生,那麼今天世上的事物就會大大改觀。

  保羅認為他的對手可能會說:「保羅把神說成是不公平的神了!」,所以保羅先說:「神有什麼不公平嗎?」(羅九14);保羅又認為他的對手可能會說:「保羅把神講成是破壞人責任的神了!」,所以保羅先說:「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羅九19),而這也是今天大家一聽到加爾文主義、一聽到預定論,就馬上想到的反對意見。但是這樣的反對意見如果用來質疑阿民念主義,就說不通了。一個教導如果絲毫不能引發使徒當初所引發的反對意見,那麼這個教導就不可能是使徒的教導了。



(轉貼者註明:本文來源: 趙中輝翻譯《基督教預定論》。標題是我改寫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4

主題

918

帖子

320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20
3
pcless 發表於 2011-6-30 17:06 | 只看該作者
不要搞這些長篇大論,幾句話就能說明的一個具體問題你都說不清楚,你把辭海抄一遍也不能說明你認識多少漢字。用你自己的理解來講道理就行了。別和山人一樣,弄些自己都沒有搞明白的東西浪費大家的時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6-30 20:07 | 只看該作者
pcless 發表於 2011-6-30 04:06
不要搞這些長篇大論,幾句話就能說明的一個具體問題你都說不清楚,你把辭海抄一遍也不能說明你認識多少漢字 ...

簡單說你又不懂,長篇你又沒耐心看,你說你這是求知心,還是什麼?你以為像吃快餐一樣就能速成呀。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0

主題

1萬

帖子

7525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25
5
·八戒· 發表於 2011-6-30 21: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6-30 21:30 編輯

很簡單的問題,如果罪不是神創造的,那麼就必然有一個創造的主(依照萬物都必然有一個創造的主這個思路),那麼這個創造罪的主是誰呢?是人或者撒旦對吧?也就是說,萬物不都是神創造的,還有人或者撒旦也會創造,是不是這樣?

如果神也沒創造,人和撒旦也沒創造,那麼罪就是和神一樣是「自有永有」的。

到底是哪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3

主題

1萬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4871
6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1 00: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1-7-1 00:35 編輯

回復 追求永生 1樓 的帖子

[quote]
「首先,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承認「神是無限智能、聖潔、公義,又有無窮大能,但是在他所掌管的宇宙里,確實有罪存在其中」,這是一項奧秘,我們現在對神和宇宙萬物的認識,還不足以讓我們完全解釋這件事,只能隔著一層玻璃暗暗觀看。罪絕對不能用邏輯或理性來解釋,因為罪的本質就是不合邏輯,不合理性。無神論者或懷疑論者也常以罪的存在作為論證的根據,不只反對加爾文主義,也反對一般的有神論。」

(1)神是聖潔,公義的嗎?陽光既照好人也照壞人就是不公,聖靈和邪靈同在一個人內心又如何聖潔。神本自有,聖潔,公義是人加在神上的奉承詞。神造認知有限的人,這就是罪。沒有什麼奧秘,是你所定的神,和現實的矛盾,不能解釋所做的脫詞。
(2)奧秘說何來,是人要搞清楚所產生的,這本身就是罪的反應。神無奧秘,神對人說,豈有人不懂?那還怎麼神。現在是都說是從神來的同一句話,卻得出不同的結論。這隻能說那一句話不是神說的。
(3)罪的本質是其有限,對無限來說就是罪。公義說基本就是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把惡說成無邏輯,無理性,那報惡者也就是無邏輯,無理性。
(4)不是無神論反對,是有神論者說神說出了問題,是人在說神這樣那樣,其實神怎樣人是說不清的。不能說清的,非去說,就是別人要反對的理由了。只能怪自已。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0

主題

1萬

帖子

7525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25
7
·八戒· 發表於 2011-7-1 01: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拎不清 6樓 的帖子

所謂「奧秘」就是基督教自己都解釋不通了的時候的託詞。基督教總認為自己比神更聰明,總想去「解釋」,可總是越解釋越矛盾

要知道,如果神比人聰明,那麼神就應該比人更知道如何向人說明某件事,如果連神自己都說不明白,你人能說明白,豈不就是說人比神還神么?

所以,神自己解釋不明白的,你就老老實實的不明白吧,千萬別「解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4

主題

918

帖子

320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20
8
pcless 發表於 2011-7-1 06:44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6-30 20:07
簡單說你又不懂,長篇你又沒耐心看,你說你這是求知心,還是什麼?你以為像吃快餐一樣就能速成呀。

那麼你懂嗎? 你不是看不上別人,覺得別人不夠資格學習預定論,可是你自己的預定論又千瘡百孔。

讓大家衡量一下吧,你的蟋蟀腿理論是什麼水平。 剪貼誰不會,有些基督徒的最後一招就是不談自己的觀點,使勁貼。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9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07:21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6-30 08:28
很簡單的問題,如果罪不是神創造的,那麼就必然有一個創造的主(依照萬物都必然有一個創造的主這個思路), ...

首先澄清一個認識,所有被造物都是神造的。但是罪不是被造物,所以不是神創造的。罪是一種關係一種狀態,就是反神的狀態,和神背離的關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39

主題

1205

帖子

446

積分

貝殼網友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446
10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 07:32 | 只看該作者
建議大家還是把追版轉貼的《基督教預定論》看完再展開討論。

不把別人說什麼看清楚,就討論完全就是自說自話,自己和自己假想的對方觀點爭來爭去。變成了娛樂大眾的單口相聲。

看看你理解的預定論和追版轉貼的《基督教預定論》有什麼異同吧!

別人的話多聽一點就煩,自己的話卻反反覆復不厭其煩的重複。

大家要關心的不應只是自己想說什麼,而是對方想說什麼。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林前(1:22-23)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7

主題

1396

帖子

2203

積分

五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203
11
paci 發表於 2011-7-1 07:5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aci 於 2011-7-1 08:38 編輯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07:21
首先澄清一個認識,所有被造物都是神造的。但是罪不是被造物,所以不是神創造的。罪是一種關係一種狀態, ...


永生兄如何解釋,神就是愛;愛也不是被造之物,但源頭是神。反之,罪的源頭在哪裡?

樓上的預定論將神說成是罪的預定者(是神的計劃)和縱容者(神掌控並許可罪發生),這理論與神純潔公義的屬性是完全相悖的。一個正直的人都不會與邪惡同負一軛,更何況公義聖潔而全知全能的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3

主題

1萬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4871
12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1 07:57 | 只看該作者
西敏信條〉在討論「罪」這個可怕的奧秘時,特別注意不讓人有絲毫的聯想,以為「罪」與神的本性有關。〈西敏信條〉稱「罪」為「有行動能力的受造者被賦予的自由」所產生的,而且無論是哪一種罪行,〈西敏信條〉都強調「罪並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受造界。神既然至聖至義,就絕不是也不會是罪的創始者或贊同者。」(五章4節)



Read more: 預定論討論(14)反駁「預定論把神說成是罪的創始者」 論點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我們來看這裡的錯誤。罪是自由而來的嗎?動物也是有能力的,也有自由,可它們不產生罪。罪來自靈。只有人有靈(估且承認這一點)那人的靈何來,那就是神的那口氣。是從神而來,是神的授於。不然人的靈又是什麼呢?罪在人沒吃禁果前已出現,那就是薩但天使。天使何以會犯罪呢?這才是罪的來源。追本求源先要從這裡入手。在一個就是何以要造一顆分別善惡樹呢?沒有此樹,一切不發生,有此樹又不知何用。豈不是此樹是萬惡之源了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13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14:2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7-1 01:23 編輯
paci 發表於 2011-6-30 18:55
永生兄如何解釋,神就是愛;愛也不是被造之物,但源頭是神。反之,罪的源頭在哪裡?

樓上的預定論將 ...


這個很好解釋,愛是神的本質屬性之一,所以我們說神是愛。

而罪是一種狀態,是背離神的狀態。而這種狀態,比如撒旦對約伯的迫害,法老限制摩西和以色列人離去,猶大的賣主,都是神的計劃之一,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如果仔細看聖經,這些都是一目了然的。比如十災,神一開始就說了,要彰顯神的大能。沒有法老的心硬,怎樣彰顯?

姊妹的擔憂我完全理解,這正是預定論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像其他神學一樣,試圖迴避。除非置之不理,這樣的問題根本就是迴避不了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1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14:29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6-30 18:57
我們來看這裡的錯誤。罪是自由而來的嗎?動物也是有能力的,也有自由,可它們不產生罪。罪來自靈。只有 ...

兄弟的思維方式需要調整一下。

我們的任何思考都不能逾越聖經給我們制定的標準。這是我們識別好壞的標準。另一個基礎就是事實,也就是說神已經創造了這個世界,神也允許了期間萬事的發生,我們不能假設這些事情沒有被造沒有發生。按神的標準,解釋我們面對的世界,是我們唯一應該做的。是否能夠做到,是一回事,有這個態度是關鍵。

我認為這是基督教信仰的關鍵基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15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14:33 | 只看該作者
分_享 發表於 2011-6-30 18:32
建議大家還是把追版轉貼的《基督教預定論》看完再展開討論。

不把別人說什麼看清楚,就討論完全就是自說 ...

謝謝弟兄,較少看到弟兄到這裡發言。

是的,我們討論的許多問題這個主貼里都有回答,我也認為回答的比較全面,我也大部分同意,我轉貼的目的之一是可以省得我打字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16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14:39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6-30 11:11
回復 追求永生 1樓 的帖子

[quote]

我覺得弟兄需要看一下神學的系統表述方式,不要把不同的本質屬性一起思考。

比如陽光照好人也照歹人,是說神的恩典的普遍性的。這個時候拿公義標準來套,是文不對題的。

同時,罪人若不悔改就要下地獄,這是神的公義原則。如果這個時候拿神的慈愛來套又是另一種文不對題。

混淆不同的本質屬性的應用範圍是反基的常用手法,我們需要識別和謹慎應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0

主題

1萬

帖子

7525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25
17
·八戒· 發表於 2011-7-1 21:08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07:21
首先澄清一個認識,所有被造物都是神造的。但是罪不是被造物,所以不是神創造的。罪是一種關係一種狀態, ...

關係狀態也需要創造啊。總得是誰創造的啊。否則,那就是「自有永有」嘍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0

主題

1萬

帖子

7525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25
18
·八戒· 發表於 2011-7-1 21:12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1 14:22
這個很好解釋,愛是神的本質屬性之一,所以我們說神是愛。

而罪是一種狀態,是背離神的狀態。而這種 ...

造宇宙之前有沒有「罪」呢?如果你愣說它是狀態,那麼那個時候什麼都沒有呢,當然就都是「背離」神的狀態嘍。換句話說,造宇宙之前到處都是罪。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3

主題

1萬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4871
19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1 22:42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說罪是狀態,那就是有限,正因為人是處於有限狀態就對無限神的要求,在理解,行使上有所偏差,就是不達神的意,這就是罪的原始說法。永生有搗漿糊的嫌疑。罪原始定義不就是不中神的意嗎?為何會發生呢?是不理解神的意所致,也就是亞當對神的話「吃的那日必死」和現實「夏娃吃了那日沒死」的那個「死」的理解上了。他肯定對這死字是什麼意思是知道的,那是令他恐懼的一個字,所以他一直沒敢吃那禁果。所以沒犯罪就已有恐懼感了。神也是用他的恐懼感下了命令。然而夏娃的現實使亞當從恐懼中走了出來,吃了沒死現實,是神說錯了。所以吃了。這不是神造成的嗎,其是這正是神的要求,因為他只造了有限的人,必會產生不中意的結果。所以罪從神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4
20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 11:27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1 09:42
如果說罪是狀態,那就是有限,正因為人是處於有限狀態就對無限神的要求,在理解,行使上有所偏差,就是不達 ...

弟兄把時間順序都混亂了。神的明確要求是那顆樹的果子不能吃。吃了就是違背,不吃就是遵守。這個不是神學推理。神學不會在這些明確的事實上討論來討論去的,神學討論的是原因和後果,而這就要看整本聖經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5 18:0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