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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論和宿命論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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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3 04: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9-12-12 15:10 編輯

預定論和宿命論的區別

基督教基本信仰之一的預定論,說的是神在祂主管統領一切的主權範圍內,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都是按照神的既定目的,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按部就班地根據神的安排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地點,一定的人物參與,以一定的速度,在一定的範圍內,精確地,不差分毫地,符合神的旨意地必定發生的。非但如此,而且是圓滿地實現神的既定目的的。這是正面的意義。

反面來看,凡是神不計劃的不允許的,沒有一絲一毫髮生的可能。因為神的創造和保守的一切計劃和做工,都是為了神的目的而為,不符合這個目的地,根本就來不到這個世間,沒有任何存在的可能,更不要說神的保守使其存在下去了。因此我們對我們不喜歡的東西的理解,就要更多的考慮神讓其存在的意義是什麼,而不是憑我們的感覺判定。

那麼什麼是宿命論呢?宿命論認為有一個不知道的超然存在主宰和決定人類的命運。這個命運決定了人的一生註定的遭遇,包括生死禍福、貧富貴賤等都是由這個人無法控制也無法理解的力量所命定的。相信了宿命論,人除了聽天由命以外,別無他法,一切個人努力都是徒勞掙扎。宿命論不知道誰是這個冥冥之中的主宰,不知道這個主宰和人的聯繫,不知道人的行為和這個宿命之間的交互作用。在宿命論下面,人成了被宿命支配和左右的沒有任何積極作用的承載體。

我們來看看二者的關鍵區別。

第一,預定論的主體是神;宿命論的主體是未知的力量。

第二,預定論中神對人有主權,但是所有和人有關的事務,都要求和促使人的積極參與;而宿命論的主體和人沒有交互關係,人只是聽天由命的宿命承載體。

第三,預定論中神的大能使人能夠理解神,從而積極地參與神的事工;而宿命論中的主體無法使人知道它的要求和目的,人只能被動地服從命運的支配。

第四,預定論所要達到的目標是與神同在,與神同享永生的祝福;而宿命論的目的是人不確知的,更不可能有與宿命的主體同在。

第五,預定論的懲罰也是明確的,與神的創造目的相反,必定不能與神同在,因而人的一生有很多悔改改邪歸正的機會。如果依然故我,拒不悔改,那麼對因此而招致的懲罰也無可抵賴。而宿命論的一切都是不可知的,也沒有任何可以改變宿命的跡象可循,所以人只有按自己的意願,各行己事。

在現實世界,伊斯蘭教信仰是典型的宿命論;中國文化中的宿命論色彩也很濃厚,比如俗語「人的命天註定,胡思亂想不頂用」等就是這種思想的流露。而追逐享樂物慾橫流就是這種思潮的實踐結果之一。

有鑒於此,任何對生命嚴肅認真,願意尋求生命真髓的人,都應該花點時間,學習理解預定論,跳出宿命論的陰影,在有限的生命過程中,儘快回歸到生命的正途,與生命的創造者保守者和拯救者永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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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2-13 21:49 | 只看該作者
其實,預定論與宿命論,只是名相不同,內裡並無二致。伊斯蘭教所信仰的『前定』就是基督教的預定論,就如同你稱上帝的,穆斯林稱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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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01:05 | 只看該作者
預定論和宿命論的區別

第五,預定論的懲罰也是明確的,與神的創造目的相反,必定不能與神同在,因而人的一生有很多悔改改邪歸正的機會。如果依然故我,拒不悔改,那麼對因此而招致的懲罰也無可抵賴。而宿命論的一切都是不可知的,也沒有任何可以改變宿命的跡象可循,所以人只有按自己的意願,各行己事。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3 04:01

既然是神預定了他們必然滅亡,悔不悔改又有什麼關係?其實在這點上預定論與宿命論是異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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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1:38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是神預定了他們必然滅亡,悔不悔改又有什麼關係?其實在這點上預定論與宿命論是異曲同工。
研究 發表於 14-12-2009 12:05


研究兄請看看另一篇關於二者的本質不同吧。

有些人神預定滅亡,是為了彰顯神的正義的榮耀。宿命論可有這個意義在內?我想理解了這一點,更應感謝神對我們的救恩。除了這個我們還應該有別的想法嗎?而感恩不正是神的工作和目的之一?

救恩當然是最重要的內容,但是不是唯一的。彰顯神的榮耀才是神創造的唯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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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9-12-15 03:44 | 只看該作者
4# 追求永生


我最不同意的是神預定某些人滅亡,因為和神愛世人矛盾。

神會預知一些人的滅亡。

神有完全的主權,但我們並不確知他如何行使他的主權,而主耶酥所有醫治的神跡里,人要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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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04:02 | 只看該作者
研究兄請看看另一篇關於二者的本質不同吧。

有些人神預定滅亡,是為了彰顯神的正義的榮耀。宿命論可有這個意義在內?我想理解了這一點,更應感謝神對我們的救恩。除了這個我們還應該有別的想法嗎?而感恩不正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1:38

那你認為那些註定要滅亡的是因為神不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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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05:20 | 只看該作者
4# 追求永生


我最不同意的是神預定某些人滅亡,因為和神愛世人矛盾。

神會預知一些人的滅亡。

神有完全的主權,但我們並不確知他如何行使他的主權,而主耶酥所有醫治的神跡里,人要參與。
sousuo 發表於 2009-12-15 03:44

比較贊同弟兄的見解。預知》》》》》》》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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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49 | 只看該作者
4# 追求永生


我最不同意的是神預定某些人滅亡,因為和神愛世人矛盾。

神會預知一些人的滅亡。

神有完全的主權,但我們並不確知他如何行使他的主權,而主耶酥所有醫治的神跡里,人要參與。
sousuo 發表於 14-12-2009 14:44


理解弟兄的想法。但是弟兄肯定不是普救論。

想想中間的差別?既然神不是定意救所有人,為什麼是有一部分得救了,另一部分人卻滅亡了?難道神創造出來一部人是得救的,另一部分人任其自生自滅,不起任何作用?或者是神對他們有心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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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9-12-14 18:51 編輯
那你認為那些註定要滅亡的是因為神不愛他們?
研究 發表於 14-12-2009 15:02


弟兄認為神愛不愛法老呀?

還有那些迦南人和大洪水時除了諾亞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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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54 | 只看該作者
4# 追求永生


我最不同意的是神預定某些人滅亡,因為和神愛世人矛盾。

神會預知一些人的滅亡。

神有完全的主權,但我們並不確知他如何行使他的主權,而主耶酥所有醫治的神跡里,人要參與。
sousuo 發表於 14-12-2009 14:44


什麼時候都有人參與,這是另一個和宿命論的主要不同。即使那些被懲罰的人也是他們參與的。

關於預知和預定的不同和相同,不知弟兄有沒有過深思熟慮,這個可以專門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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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2-15 12:52 | 只看該作者
弟兄認為神愛不愛法老呀?

還有那些迦南人和大洪水時除了諾亞以外的人?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50

所以說,『神愛世人』是錯誤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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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13:09 | 只看該作者
理解弟兄的想法。但是弟兄肯定不是普救論。

想想中間的差別?既然神不是定意救所有人,為什麼是有一部分得救了,另一部分人卻滅亡了?難道神創造出來一部人是得救的,另一部分人任其自生自滅,不起任何作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49

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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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13:27 | 只看該作者
弟兄認為神愛不愛法老呀?

還有那些迦南人和大洪水時除了諾亞以外的人?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07:50

你說呢?神給迦南人多少年的悔過時間?400年!他們仍然生活在罪里,麥基洗德在那裡傳道,不是嗎?你說神愛不愛他們?約瑟在埃及為相,造福一方,雅各亦給法老祝福,你說神愛他們嗎?後來的法老阻止以色列人出埃及,神亦是先禮後兵,給法老留分寸,你說神不愛法老?法老自己忤逆神,自取滅亡,咎由自取。這是法老的選擇。

再說大洪水,從諾亞建方舟開始,神給人多少時間悔過?120年,可是人們還是該娶的娶,該嫁的嫁,終日宴樂。這皆是咎由自取。

神的愛是普愛,祂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然而,有人忤逆神,自取滅亡,這是他們的選擇。因此,才有審判。

預定是由預知而來,這樣解釋上可能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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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15:1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9-12-15 02:12 編輯

我一塊給弟兄回答吧。自由意志是和神的定旨並駕齊驅的嗎?難道神的力量勝不過人的意志?

按照弟兄的說法,預知只是知道,還是人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而神明知道他們走向滅亡,還是任其走向滅亡。

再加上弟兄說的神的普愛,那麼這種預知加上人的最終滅亡,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神想救他們,但是無能為力,這顯然是違反神的全能本質屬性的。

第二,神有普愛,預知他們會滅亡,又任其滅亡,這顯然又和弟兄你所說的普愛相違背。

最後一點,你知道你這個預知是阿民念主義的預知概念,這個預知和加爾文的預知概念有何不同嗎?如果你仔細讀讀聖經的相關經文,你應該知道哪一個理解是符合聖經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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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15:31 | 只看該作者
弟兄說的預定,我認為不是預定,而是預判,或者預測。按弟兄這個觀點,等於把全能的掌管一切的神理解成只是先知先覺而已。

如果這個理論站得住腳的話,對得救的人又如何解釋?我相信弟兄是堅持因信稱義神恩獨做的。這樣是承認神給了他們特殊恩待。如果這樣,不又是沒有平等對待嗎?除非弟兄認為他們是自己救了自己,而不得救的是自己沒有救自己。這個結果,是完全滑到救恩上的人神合作論上去了。

預定論實際是宗教改革各個流派救恩論的一個基礎,認識上不清楚不徹底很容易在救恩教義上出現問題。弟兄需要全面綜合地予以考慮。有什麼問題和疑問我們慢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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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15:44 | 只看該作者
你說呢?神給迦南人多少年的悔過時間?400年!他們仍然生活在罪里,麥基洗德在那裡傳道,不是嗎?你說神愛不愛他們?約瑟在埃及為相,造福一方,雅各亦給法老祝福,你說神愛他們嗎?後來的法老阻止以色列人出埃及,神亦是先禮後兵,給法老留分寸,你說神不愛法老?法老自己忤逆神,自取滅亡,咎由自取。這是法老的選擇。

再說大洪水,從諾亞建方舟開始,神給人多少時間悔過?120年,可是人們還是該娶的娶,該嫁的嫁,終日宴樂。這皆是咎由自取。

神的愛是普愛,祂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然而,有人忤逆神,自取滅亡,這是他們的選擇。因此,才有審判。
研究 發表於 15-12-2009 00:27


弟兄這樣解釋愛非常值得商榷。在一定意思上,人只要來到這個世上,就是一種愛的表現。但是當你在比較被揀選的人和被拋棄的人的時候,對那些被拋棄的人,只能用神的公義原則。否則,就難免有點是非不分了。

要照弟兄這個思路,神的本質屬性除了愛,別的就沒有了。如果神對法老對迦南人對大洪水毀滅的那些人不是彰顯正義的懲罰的話,啟示錄的大災難也沒必要了,新天新地也沒必要取代現有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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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16:07 | 只看該作者
咎由自取,我想這一點大家有共識。這是預定論的觀點。因為他們有自由,因此就必須承擔責任。這就是咎由自取。

但是弟兄想過沒有,那些得救的呢,如有沒有神的特殊救贖,是否也只能和這些咎由自取的人歸於一類?

預定論正是在這個關鍵時刻,認為神決定救一些人,因而使他們接受了神的福音;而對另一些人決定不做這項工作,因而他們就拒絕了福音。

而弟兄的救恩觀是神在這個時候,撒手不管,憑他們自己選擇。一些聰明人選擇了接受,另一些人選擇了拒絕。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這就是弟兄救恩觀的實質。

根據這個救恩觀,神只是一個旁觀者,誰得救,誰不得救,多少人得救,多少個不得救,都是聽之任之。完全沒有救恩計劃,即使一個人不得救也無所謂。

既然開始是這樣,以後的保守成聖,更是完全沒有計劃了。誰最終成聖也是一個沒譜的事。因為神的能力只限於先知。具體知道什麼,達到什麼目的全無所謂,或者無能為力。

這就是兄弟的救恩觀的一個大體狀況。弟兄自己看看是不是從本質上來說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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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5 16:16 | 只看該作者
所以說,『神愛世人』是錯誤的提法
Dhammapala 發表於 14-12-2009 23:52


神愛世人當然沒錯,否則就沒有派獨生愛子道成肉身代人贖罪了。神的愛,是創造,保守,和救贖三個主要方面來表現的。前二個是對所有人而言,后一個是對被救贖的人而言,而那些由於悖逆神受到懲罰的人彰顯了神的正義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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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2-15 23:55 | 只看該作者
17# 追求永生

所以,我一直在問,神的預定是根據什麼?具體的說,是根據神的哪一種屬性?這是認識神預定的根本。加爾文的預定論只強調神的主權,卻忘記了神的屬性。這是預定論的致命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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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2-16 00:23 | 只看該作者
17# 追求永生

所以,我一直在問,神的預定是根據什麼?具體的說,是根據神的哪一種屬性?這是認識神預定的根本。加爾文的預定論只強調神的主權,卻忘記了神的屬性。這是預定論的致命弱點。
研究 發表於 15-12-2009 10:55


弟兄開玩笑吧, 加爾文忘記了神的屬性?那條屬性?神的屬性在弟兄看來一共有多少條?我看來得從基礎神的屬性開始和弟兄討論了。先說第一條吧,神的公義屬性,我在上面的帖子涉及到了,弟兄是怎樣理解的?和愛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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