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ZT : 洛桑會議與政府宗教政策分析

[複製鏈接]

207

主題

4452

帖子

2541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54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7-3 18: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7-3 05:14 編輯

ZT : 洛桑會議與政府宗教政策分析
                                         
                                         張守東


    在成功阻止中國基督徒代表赴南非開會之後,政府也許不知道甚至也不在乎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基督徒代表很容易把政治壓力變成屬靈動力,因此他們並不太在乎是否能夠到非洲去見弟兄姊妹,而是更注重圍繞這次會議達到中國家庭教會的深刻反思進而實現屬靈提升。被阻擋在國門之內,反而使家庭教會更有可能在真理和組織結構上拓展疆界。在這個意義上,政府實現了阻止家庭教會在一次國際會議上登台亮相的目的,但從長遠來看這將使政府遏制家庭教會的政策更難奏效。
   
                                                                       ——題記


    每當我們中國人歡迎國外來的朋友,我們喜歡引用孔子的話:「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孔子用這句話表示,當他通過刻苦學習經典有所得而有機會向遠方來的仰慕者分享自己的體會時欣喜之情溢於言表。每當想起這句話,我不由得艷羨孔聖人當年享受的那種不受官方限制的交流自由。他一定不會拒絕來自晉國的知音鄭國的「朋」。他大概也不擔心「遠方」的學友面臨本國政府因害怕孔子對其「滲透」而護照被扣、住所受監視的問題。孔子和遠方學友暢通交流的故事,成了我們中華文化的千古美談。孔子最終能夠成為聖人,想必與他能夠跟那麼多的人交流、切磋大有關係。

    孔子的學說建立在終生師友之間不分種族、國界的教學相長、彼此勸勉的基礎之上。由此興起的儒家學派成了中國兩千年文化的主流,也是今天文化輸出的主打產品。然而,當我國政府樂此不疲地將孔子學院建到世界各國的同時,卻又阻止中國基督徒參加其南非的屬靈朋友作為東道主舉辦的第三屆「世界福音大會」,即「洛桑會議」(因第一次是1974年在瑞士洛桑舉行而得名)。這不符合禮尚往來的精神。而且,「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中國基督徒要想讓自己的信仰不至於成為孤陋寡聞的地方傳統乃至淪為異端邪教的溫床,就必須登上世界屬靈對話的大雅之堂。然而,與198個國家的4200位屬靈朋友相互勸勉、同奔天路的願望因為孔子故國政府的禁令而無法實現,只能在北京首都機場望海關而興嘆。從2010年10月13日到15日之間,有二十幾位北京和相鄰地區的中國基督徒代表相繼被海關攔阻,無法登上前往開普敦的飛機。在上海、成都也發生了相似的事情。更多的代表在家就被攔住,連機場也去不了。

    一、政府攔阻基督徒代表參加洛桑會議

    王怡代表說,在成都,15日「下午3:50分,我和其他三位與會者先後通過海關,卻在出境后被本地機動警察搶走護照,並被非法綁架和拘禁。直到當晚6點后,我被允許離開。其間,沒有任何政府人員向我出示證件,沒有任何人詢問我,也沒有向我出具任何法律手續」。

    同時,在北京,當中國基督徒代表被首都機場海關攔下來,海關人員對其宣讀的「上級指示」說「你們參加這個會議會危害國家安全」。隨後國保的人員對受阻者進行或長或短的宗教政策「教育」,提醒基督徒代表「國外敵對勢力」如何利用「洛桑會議」對我國進行「滲透」;「洛桑會議」組委會又是如何因為只邀請中國家庭教會而造成中國教會的分裂從而干涉了中國的內政。

    就我所知,沒有任何被攔截的代表從良心的角度認為自己去開一個關乎個人信仰的會議會有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這就是為什麼政府事先通知其不要去機場,基督徒代表仍然堅持要去試一試,因為他們中有很多人實在不能相信自己會被攔下來。有的人在最後一刻仍然相信自己會被放行。政府有關人員也是大惑不解,為什麼「明知」去不了,還要徒勞地試一試呢?

    問題是,的確有不少代表並非「明知」。他們還是對政府抱著一線希望。去辦出關手續之前,各位代表還在機場標有「中國海關」的牌子前合影留念,盼望這個海關不會剝奪中國公民國際旅行的自由。事後,有一位代表說:「昨天拿到機票的時候就禱告說,主啊,我想去。我期待與世界各國牧者的團契。今天上午拿到會議材料的時候心裡還是有點心酸,如果能去該多好啊。」另一位代表說:「我很驚訝,竟然一個也沒出去。我覺得還是出去了更好。但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二、政府行為的法律依據及背後的政策

    政府攔截中國基督徒代表,使其在持有合法護照、辦有目的地國家真實簽證且購買了機票的情況下無法出行,這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執法人員必須給當事人提供書面決定。但這次政府只肯口頭通知受阻人員。從現行法律的角度來說,他們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所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第八條「出境、入境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邊防檢查站有權阻止其出境、入境:(七)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通知不準出境、入境的。」

    這就是為什麼邊檢人員在口頭通知受阻人員被限制出境的理由時聲稱其決定是根據「國家安全部門的通知,認為你參加這次會議會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國家安全部門依據什麼作出這個決定,到非洲國家出席一次全球基督教會議又如何會「危害國家安全」,由於沒有出具書面決定,邊檢人員也沒有解釋,所以無從得知,只是從負責勸阻基督徒代表的國保人員那裡大概得知政府的理由是這次南非召開的「世界福音大會」有海外敵對勢力的「滲透」。

   「滲透」這個概念沒有任何憲法依據,憲法文本根本就沒有出現這個詞。這個概念完全是政府自己多年形成的「敵情意識」的結果,與「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沒有任何關係。正是借這種沒有憲法依據的概念,執政黨把它自己樹立的敵人當成國家和公民的公敵。中國的基督徒和他們的國外同道在南非參與近兩百個國家4000名基督徒的大會,怎麼會成了專門針對中國政府的「滲透」呢?事實上,只有中國政府禁止它的公民參加這次國際會議。為什麼它不會成為對美國政府、韓國政府、德國政府的「滲透」呢?似乎只有中國政府可能被「滲透」。然而,試圖藉此次洛桑會議「滲透」中國政府的「國外敵對勢力」從未被明確指認。中國的基督徒始終不知道本國政府究竟何時又因為什麼緣故結下了那麼多「敵對勢力」。也許這些「國外敵對勢力」根本就不存在。也許這些「國外敵對勢力」只是政府或其扶持的官辦教會的私敵,與中國公民及其「國家安全」無關。

    從政府工作人員對受阻人員的談話中所能得到的「滲透」的證據只是「大會組委會請家庭教會的代表而未請『三自』教會的代表」。因此,在政府表面依法行政的背後很可能是這樣一個政策:不允許中國基督徒在政府掌控的教會之外獨立自主地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與結社自由。這一政策實際上與「國家安全」無關,而是與政府掌控公民個人信仰的策略有關。

    這一政策違反了憲法確立的政教分離原則與公民信仰自由原則。

    然而,外交部發言人竟然說,「大會組織者(洛桑會議組委會)並未向中國基督教界的合法代表——中國基督教兩會發出正式邀請,而是多次與我境內基督教私設聚會點人員秘密聯繫部署參會事宜,這種做法公然挑戰中國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是對中國宗教事務的粗暴干涉。」這個發言違反了我國憲法的政教分離原則。根據政教分離原則,政府不應利用其所掌控的公共權力干涉公民信仰這個完全屬於私人領域的事務。「基督教私設聚會點人員」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公民要過私人的信仰生活,當然要「私設」聚會點,難道公民可以請政府利用公共權力、公共資金為自己的私人活動設立「聚會點」?

    而且,這次政府的攔阻行動不僅不能使官辦教會得到多數基督徒的認可,反而使基督徒代表更加明白為什麼要獨立於政府辦教會。有一位代表說,「通過參加洛桑我明白了我們為什麼要堅持參加私設的家庭教會。政府不是教會的掌權者。與身俱來的自由也是神給的。當我們這次親身去實踐的時候心裡還是很震撼的。雖然未能出去,但已走過。洛桑會議已有我們中國的因素。」

    此外,洛桑會議組委會請誰不請誰這不是能由被請的中國家庭教會代表來決定的,中國家庭教會也無權干涉洛桑會議組委會的「內部事務」。

    但這沒有妨礙政府讓中國基督徒公民犧牲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結社自由、國際旅行自由來為政府對其無法確切指認、也許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敵對勢力」的恐懼來買單。事實上,政府給出的唯一明確的理由是它覺得自己培植的教會(簡稱「三自」)沒有獲得正式邀請。政府建立一個名為「三自」的教會系統,將其視為 「中國基督教界的(唯一)合法代表」,這本身就違反憲法確立的政教分離原則。僅僅因為政府的教會沒有得到邀請就禁止他人與會,只能說明政府的決定違憲。何況,政府的教會根本不接受洛桑會議的參會條件:承認《洛桑信約》。

    《洛桑信約》 表示「深切地關注那些遭受不公正囚禁的人,尤其是那些為耶穌作見證而受苦的人。我們承諾,要為他們的自由而祈禱和努力;同時,我們也不因他們的遭害而膽怯」。政府的教會無法面對如此堅定不移地認同信仰自由的《洛桑信約》。因此,「國際洛桑說,如果不能簽署《洛桑信約》,就無法以正式代表身份參加會議,而只能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此後他們正式發函給『兩會』(『三自』與同樣由官方掌控的『基督教協會』)邀請他們以觀察員的身份(而非正式代表身份)參加會議。『兩會』今年8月正式發函給國際洛桑,為他們『這種分裂中國教會的方式表示遺憾』,並聲明,『鑒於此,我們中國教會不會參加洛桑大會。』」

    就這樣,「三自」替家庭教會做出了決定:「不會參加洛桑大會」。或者說,「三自」不參加,家庭教會也不能參加。「三自」無須經家庭教會同意,就可以「代表」家庭教會做出決定。當然,也許「三自」乾脆就不認為家庭教會存在,存在的只是政府所說的「私設的聚會點」。

    其實,洛桑會議邀請不承認其信約的中國官辦教會去作觀察員,已經屬於禮遇。而且,政府的教會已經加入了一個放任派(liberal, 也叫做「自由派」)教會組織:普世基督教協會(WCC),也沒有聽說它邀請中國家庭教會參加,為什麼洛桑會議必須邀請政府的教會?

    與其說洛桑會議屬於「國外敵對勢力滲透」,還不如說中國政府不容許公民在政府教會之外實踐其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與結社自由。政府的利益和公民的利益直接發生了衝突。事實上,政府與其說和說不清、道不明的「國外敵對勢力」結下了不解之仇,還不如說它寧肯違憲也不惜把中國真正在實踐其獨立自主的個人信仰的基督徒當做政治上的異己。

    「中國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這句話似乎是說只有政府辦教會才符合「獨立自主」的「原則」,而且,似乎只要中國信徒和他國的同道進行聯繫都必須經過政府許可,否則就有違於「獨立自主辦教會」。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句話就有悖於「政教分離原則」。由於政教分離原則是憲法原則,因此,如果政府的其他原則有悖於這個憲法原則,那就屬於違憲。其實,中國基督徒不因自己的私人事務麻煩政府,自己與其國外同道接洽聯誼會議事宜,正是「獨立自主辦教會」的體現。

    關於「秘密聯繫部署」,劉同蘇指出,「筆者是今年春天首次從家庭教會的一位籌備執行委員那裡知曉該教會的籌備進展;該執行委員當時特彆強調:此次中國家庭教會去洛桑會議的籌備與開赴,完全公開進行,光明的事情要行在光明之中。此後,在一些公開場合聽到其他幾位執行委員分享籌備情況,並未見他們特意採取特意保密的狀態。中國政府將公開籌備的工作視為『秘密』僅僅沿襲了專政時代的思維方式。」

    同時,政府阻止家庭教會人員出席洛桑會議,實際上是政府干涉了家庭教會的內部事務,是政府動用公共權力干涉公民的私人信仰。這種做法違反了我國憲法36條的有關公民信仰自由的規定。信仰自由是一個憲法原則,黨和政府的任何政策都不能侵犯這個憲法原則。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國共產黨在黨章中也明確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三、宗教政策實施的新動向:援引聖經

    政府這次攔阻基督徒代表出席洛桑會議時,其執行者引用聖經作為理由。在政府人員制止未能赴會的代表一起查考聖經時,有牧師起來爭辯,認為自己不是非法聚會,是正常的查經,政府人員質問:「《羅馬書》 13章怎麼說的?」

    聖經《羅馬書》 13章專門講政教關係。其開篇即明確要求「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這就是基督徒「順服」政府的聖經依據。然而歷史總是有驚人的相似之處。曾經積極推動南非政府廢除種族隔離政策的凱西迪(Michael Cassidy)也是此次寫信給中國駐南非大使表示希望中國政府准許中國基督徒代表參加洛桑會議的基督徒領袖之一。他本人也曾有過類似於中國基督徒代表的經歷。洛桑會議的發起人之一約翰·斯托得(John Stott)在其《<羅馬書>註釋》 中引用了凱西迪的這一經歷。1985年10月8日,凱西迪晉見南非總統博塔,希望其廢除種族隔離制度。「我一進入會客室,就知道事情必然不如我所祈求的。總統一開始就站起來,對我讀出《羅馬書》 13章的部分經文。」斯托得接著寫道,博塔「顯然以為單單這段經文,就足以為南非政府的種族隔離政策提供毋庸置疑的支持」。

    當然,拒不廢除種族隔離政策的博塔總統曲解了《羅馬書》 13章。強行解散中國基督徒代表查經聚會的政府人員顯然也沒有正確了解這段經文,儘管他們事後對幾位牧師說「聖經,我們比你們更懂」。

    雖然《羅馬書》 13:1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但理由並不是因為他們有權,而是「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政府人員相信其權柄(權威)是出於「神」的嗎?《羅馬書》 13章在講基督徒順服世俗權柄時明示了政府的責任在於實行正義,賞善罰惡。只有在這個範圍內,政府的權柄才應得到尊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4節)政府禁止基督徒公民參加國際聯誼會,是在為誰「伸冤」呢?而且,中國的執政黨絕不會承認自己是「神的用人」。何況,當猶太人的領袖禁止使徒彼得等人傳講耶穌,彼得毫不猶豫地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

    政府人員對基督徒代表說,是上帝通過政府制止你們去南非。聽起來政府像是有意在執行上帝的意志。果真如此,那他們還真的成了「神的用人」。可是,一個無神論政權如何對上帝的心意心領神會且又俯首貼耳呢?這真是令人費解。不如說是政府把上帝當做「用人」藉以發號施令吧?

207

主題

4452

帖子

2541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541
沙發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7-3 18:09 | 只看該作者
    四、基督徒的「非暴力不合作」及其屬靈體認

    這次攔阻基督徒代表的一個具體措施是動用居委會進行勸阻,勸阻不成就在家門口圍堵,每個代表家少則七八人,多則十幾人參與圍堵,時間長達一個星期。居委會的職責本來是「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憲法規定,「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憲法第37條)政府的這一舉措屬於嚴重的違憲行為。根據憲法第5條,「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由於基督徒代表不願與政府對抗,所以對這種違憲行為只是默默忍受,沒有運用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利,追究那些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人的憲法責任。

    政府這種動用居委會參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把限制公民信仰自由的決策者與基督徒的矛盾轉嫁、下放到了基督徒公民和他們所在的基層政府工作人員身上。有一位基督徒代表事後感到很難過,因為他得知那位伸手攔他不讓他去機場的年過花甲的居委會主任剛剛做過心臟搭橋手術。他可不想讓這位主任為了圍堵自己而搭上性命!本來居委會的人不可能去阻攔其轄區的公民實踐其信仰自由。但在這個集權體系裡,他們不得不承擔違憲的工作。有個女代表質問居委會的人為什麼攔她?那人說:「不攔住你我的飯碗就丟了。」這種工作很容易造成居委會工作人員與轄區公民的矛盾。所以,政府動用居委會執行其限制公民信仰自由的政策造成的直接後果就是基層政權與公民之間的矛盾加劇。「和諧社會」的目標怎麼能通過這種政策實現呢?

    如果說基督徒代表還有什麼積極抗爭的話,也不過就是想辦法逃出自己的家,做一個無家可歸、有家難回的人。

    有一個女代表要去首都機場時遭到幾個莽漢堵截。「之前我設想過在家門口被阻攔的可能,我內心也早做出了不反抗的決定。我沒有料到當攔阻發生時,我反抗了,而且全力反抗了。我想不出有多少姐妹,會在被異性強行拖拉中,選擇不反抗(那幾乎是本能的反應)?」她的反抗也不過就是奮力掙脫。顯然,政府的舉措使得原本像這位女代表這樣的本來打算「不反抗」的順民也走上了文明抗爭的道路,也就是「非暴力不合作」(civil disobedience)。

    過了些日子,這位代表又被強行帶到山裡的秘密關押地點。「我提出抗議,認為他們無故限制我們的自由是越權行為。我把自己反鎖在房間里,不讓他們進來,自己也不吃飯,不出去,不接受談話。」她受到這種待遇的唯一原因是她希望到南非參加一次和同道共同切磋信仰生活的會議。她所做的抗爭也只是反鎖自己,「不吃飯」。

    所有受到攔阻的基督徒代表都沒有因自己的遭遇產生仇恨。因為上帝要他們愛人如己,哪怕是自己的敵人。這和共產黨的鬥爭哲學恰恰相反。共產黨的理論批評宗教(馬克思主要針對的是基督教)是「人民的鴉片」,麻痹人民的鬥爭意志,使人民不去革命,不去反抗剝削與壓迫。諷刺的是,現政權正從這種宗教中受益。基督徒在被壓制中沒有產生仇恨,而選擇了愛。他們放棄了革他人的命,選擇了改變自己。中國的基督徒在逼迫中更深地體認了上帝的愛。他們也懂得這次洛桑會議的鬥爭不僅僅是他們和無神論政權之間的衝突。這是一場屬靈爭戰。有一個代表寫道:

    親愛的弟兄姐妹,無論何時我們都記得教會是與那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爭戰,而我們所跟隨的是得勝的君王、是萬軍之耶和華。教會擁有主所賜的權柄:在地上捆綁的,在天上也捆綁;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釋放。

    共產黨政府把一切都看作政治,所以基督徒的個人信仰這一屬於精神世界的問題變成了政府要掌控的政治問題。基督徒則從「屬靈」的角度去理解所有問題,包括政治問題。「屬靈」是指基督徒順服上帝聖靈的帶領,按照聖經的話去認知並實踐。然而政府堅持從基督徒會議中讀出政治的弦外之音。基督徒則認為自己無法從純屬個人事務的精神領域退卻,出讓自主權給政府。由於基督徒代表根本無法相信、也不能接受政府對其參加洛桑會議給出的政治解讀,所以他們絕對無法按照政府的建議自行取消出行計劃。圍繞出席洛桑會議在政府與中國基督徒代表之間產生的衝突是集權政治與公民「屬靈」生活之間相持不下的衝突。政府從其集權政治的視角發現了「國外敵對勢力」,而基督徒把一切問題都看作屬靈問題,所以他們認為這場衝突是一場屬靈爭戰,政治行動的背後是「那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有一位代表深有體會地說:

    明顯感受到這次是一種爭戰。以前覺得很遙遠,現在卻覺得很真實。遇到了敵對力量,但其實是跟背後的邪靈的爭戰。我很不成熟。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學習。以前有些靠血氣,看到自己的不足。從隱秘到公開,這樣就讓我覺得很釋放。如果我們是偷偷摸摸參加,那它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政府與基督徒公民對洛桑會議的不同解讀使雙方採取了不同的策略。政府利用公共權力設了兩道防線:在家門口圍堵;在機場海關攔截。基督徒則一起禱告,查考聖經,尋求上帝的旨意。表面看起來,政府成功地攔截了基督徒代表,使其未能赴南非開會。實際上,政府的政策與策略引起了對政府最為不利的兩個後果,政府需要在當下或未來付出沉重的代價:政府向全世界表明它不尊重公民的信仰自由,從而抹黑了自己的「國際形象」(這一點下文還會談到);政府向中國近一億家庭教會的基督徒表明它不承認公民獨立自主辦教會,從而損害了政府在基督徒公民心目中的權威。

    就家庭教會自身而言,它的領袖和代表由於政府的阻撓並沒有受到虧損。正是政府的攔阻使他們得以深刻反省家庭教會還存在的問題。一位代表說,「我們中國教會一直是在壓力當中成長起來的。1907年上海百年大會有三分之一中國代表,1925年第二次會議中國代表就有二分之一。我們一直在壓力中,這促使我們成長。這讓我一定要更好地服侍中國教會。公開性和整體性是我們中國家庭教會當前的特徵。」政府對整個家庭教會採取的不承認政策迫使這些教會的領袖和會眾更加深切地認識到他們是一個整體。政府通過逼迫為家庭教會的「合一」提供了持續不斷的強有力支持。這次洛桑會議受阻事件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家庭教會將會更加註重「修鍊」屬靈的「內功」,各教會之間更加團結,教會領袖政治上更加成熟,他們表示「要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權力非神聖化」。

    在成功阻止中國基督徒代表赴南非開會之後,政府也許不知道甚至也不在乎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基督徒代表很容易把政治壓力變成屬靈動力,因此他們並不太在乎是否能夠到非洲去見他們的弟兄姊妹,而是更注重圍繞這次會議達到中國家庭教會的反思進而實現屬靈提升。被阻擋在國門之內,反而使家庭教會更有可能在真理和組織結構上拓展疆界。在這個意義上,政府實現了阻止家庭教會在一次國際會議上登台亮相的目的,但從長遠來看這將使政府遏制家庭教會的政策更難奏效。

    五、政府的政策及其「國際形象」

    9個非洲國家 (另有6個西方國家) 的基督徒代表2010年10月14日致信中國駐南非大使,「表達深切的不安甚至失望,因為會議中國代表被中國政府禁止出境前來參加洛桑會議 。我們在這裡向你保證,這是一次屬靈的會議,而不是一次政治會議。在非洲的土地上舉行的這次國際宣教盛會,會因為中國教會代表的缺席而沮喪暗淡,並且也導致貴國的正面形象在非洲受到損害。」

    因此,禁止中國基督徒參加「洛桑會議」,中國政府得罪的不只是美國的福音派,更是東道主南非及撒哈拉沙漠以南十幾個基督教國家。烏干達大主教、非洲組委會名譽主席歐羅姆比 (Henry Luke Orombi)牧師說:「洛桑會議沒有中國的弟兄姊妹參加,就像世界盃沒有巴西隊參加一樣——這是無法想象的。我們要讓中國的弟兄姊妹知道,當他們在靈里與我們在這裡相聚的時候,體現全球基督身體的洛桑群體與他們站在一起。」由此看來,政府將中國基督徒與其國外同道隔離起來的政策反而讓其他國家更加認識到關心中國教會與信眾的必要性。多年來,政府通過扶持官辦教會來遏制民間教會的政策顯然是失敗的。如今為了維護官辦教會的面子而不惜犧牲自己的「國際形象」,連在非洲國家面前都顏面盡失,真的很難相信政府還真的很在乎「國際形象」。

    不難看出,政府的政策多有矛盾之處:一方面積極舉辦數次「世界佛教大會」,另一方面卻禁止中國基督徒出席其屬靈朋友的國際會議;一方面經常指責歐美國家干涉中國政府的內政,另一方面卻大肆干涉自己的公民踐行信仰自由的個體內政;政府通過發展經濟樹立大國形象,但總是在涉及公民權利的事情上罔顧國際社會的批評。政府似乎很在乎「國際形象」,但對於像阻止中國基督徒領袖出席其屬靈朋友的國際會議這樣容易受到國際社會詬病的事情卻無所顧忌。

    1989年在馬尼拉召開的第二屆洛桑大會,中國代表未能出境,大會為中國代表留了200個空位。21年後,在第三屆洛桑會議上,這一幕再次上演。全世界都看到中國基督徒未能享有近兩百個其他國家基督徒享有的信仰自由。全世界都看到,21年來,中國政府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沒有進展。

    目前,政府正設法利用儒教與佛教阻止基督教的傳播。揚儒助佛滅耶的政策有悖於宗教平等的原則。而且,政府試圖將其官方意識形態變成全民信仰的做法也與孔子思想相去甚遠。比如,就「和諧」而言,「儒家的和諧觀念指的是差異中的和諧,不是盲目附和官方的觀點」。(Daniel A. Bell)

    為了抑制基督教,政府一再舉辦「世界佛教大會」,還到世界各地設立孔子學院。然而,儒教、佛教在中國由來已久,假如這二教能夠阻止基督教,基督教當初在中國本該無法立足,也早該銷聲匿跡。政府試圖左右宗教生態平衡長遠來看從未奏效。20世紀50年代,政府曾經想在溫州建立「無宗教區」。人人都知道現在溫州基督徒比例最高。

    揚儒助佛滅耶也是一種自相矛盾的政策。中國政府認為「宗教事務」屬於內政,所以它反對外國基督徒到中國來傳教,認為其系文化侵略,屬於「國外敵對勢力滲透」。那麼,中國到世界各地去建立孔子學院是不是一種滲透?政府一再舉辦「世界佛教大會」是不是在利用佛教對與會的外國人進行滲透?假如其他國家以反滲透的名義拒絕孔子學院或佛教,黨和政府會讓外交部作出怎樣的回應?而且,為什麼不害怕「國外敵對勢力」借佛教滲透而害怕基督教滲透?

    中國政府肯定認為到國外開辦孔子學院屬於正當的文化交流,不是「滲透」。政府也肯定不會認為孔子的思想不適合外國的國情。政府肯定認為外國政府不應因反對「滲透」而制止在該國開辦孔子學院。中國政府肯定也反對外國人自行組建孔子思想研究會而被本國政府宣布為非法組織。政府肯定不贊成外國政府將參加世界佛教大會的代表攔阻在本國海關。所以,政府禁止中國基督徒自行聯絡組團參加其同道召開的國際會議不符合「禮尚往來」的中國傳統,也與其對儒教和佛教採取的政策不一致。

    在民主制度與人權理念的問題上,政府歷來反對「普世價值」的說法。然而,孔子思想具有普世價值嗎?如果沒有,為什麼到國外去辦孔子學院? 而且,馬克思主義是否只適合中國?假如沒有普世價值,那麼馬克思主義這個由德國特里爾小城的猶太人創立的學說就沒有任何理由被萬里之外的中國人接受。可見,政府對儒教、佛教、基督教採取的厚此薄彼的文化政策沒有可以說得通的理論支撐,只是一種機會主義的文化政策。不承認「普世價值」,政府把馬克思主義當做官方學說、讓孔子思想漂洋過海的政策也沒有理論依據。而如果存在普世價值,那麼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就像孔子思想在西方的傳播一樣,應該容許其自由流通,使世界各國實現文化上的互通有無,而不應在政治上以「反滲透」的名義實行文化上的閉關鎖國。一個具有良好國際形象的政府,一定是一個在文化上兼容並包、在政治上自由開放、在法律上伸張正義的政府,而不是一個靠掌控土地資源和公共權力限制其公民在精神上追求自由解放的政府。

    杜蘭特(Will Durant)曾經說,「一個文明的靈魂在於其宗教信仰,一旦失去信仰,這個文明也將灰飛煙滅。」孔子曾經通過編訂詩書禮樂的傳統典章發揚光大了到那時為止的中國文明。憑藉和「自遠方來」的民間文明愛好者自由交流,他傳承、發揚了中國的文明,完全憑藉民間的力量鑄就了仁義禮智信的中國魂。孔子的學說完全是私人自由結社、自由探討的產物,並非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結果。孔子的事例充分表明,文明的傳承和復興往往是依靠仁人志士私人的力量。一個非民選的政府把自己的政治利益置於公民的憲法權利之上,限制甚至禁止公民不受國界、種族限制的文化交流,肯定不符合中華民族的精神利益,也與它所讚賞的孔子思想形成的歷史經驗不符。因此,阻止中國基督徒代表赴南非參加基督教文化交流不僅是國內外基督徒的損失,也是面臨復興挑戰、需要在與其他文明的交流互動中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中國當代文明的損失。這就是政府目前的宗教政策所帶來的後果。政府剝奪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不僅損害了自己的「國際形象」,也不利於中國文明的復興。

                               (本文轉載自:《杏花》2010年冬季號)
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2877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 07:4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