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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發言人:防止個別官員「權力期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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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1-6-23 00: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06月22日 01:55   鳳凰衛視

  中新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張蔚然)中央紀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吳玉良22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實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需要先建立社會誠信體系與信息統計體系,中紀委將從3方面入手,防止領導幹部「權力期權化」問題的發生。

  吳玉良表示,任何一項好的制度,要想行得通、辦得到,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和水到渠成的環境。

  「對於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我們感到有兩個方麵條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會的誠信體系,二是信息統計體系。沒有這兩個體系的建立,我想這項制度實行起來是比較難的。」他說。

  當前腐敗問題出現了一種新的動向,即領導幹部「權力期權化」現象日益顯現,有些領導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將來的利益做交易。吳玉良就此表示,已經注意到個別領導幹部的「權力期權化」問題,將進一步做好3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去年3月,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明確規定不得在「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還規定了違反該規定的具體責任。

  二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重點抓好《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和《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貫徹執行。

  三是嚴肅查處違紀問題,防止「權力期權化」問題的發生。

  吳玉良還就領導幹部財産公佈問題表示,財産公佈作為許多國家通行的反腐敗制度,是有效、管用的,我們對此也一直抱著積極的態度。去年重新修訂和頒布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也做了一些規定,包括要申報個人收入、子女配偶的從業、房産、投資等情況,可以說正在積極穩步地推進。(完)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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