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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奪魂—十字架與彈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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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5-20 02: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NewCommer 於 2011-5-20 03:18 編輯

大愛奪魂—十字架與彈簧刀
原著:David Wilkerson
翻譯:NewCommer

引言
這是一個發生在整整五十年前的真人真事。故事的主人公當年風華正茂,如今已白髮蒼蒼。故事中的其他人物也大都健在。若干年後,這些人終將陸續離世。然而,使這故事發生的那一位,是過去,現在與將來永不改變的。祂將使這故事的主題,永遠進行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
——譯者 (2008年夏)

「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聖經舊約:以賽亞書 》 61章1節

「親愛的神,我是全紐約最骯髒不堪的罪人。我想禰不會要我。但如果禰真的還想要我的話,我是禰的。。。。」
就在Nicky說這話時,全場變得鴉雀無聲,因為一個神跡在我們眼前發生了。。。。
— 節選自《大愛奪魂—十字架與彈簧刀》


第一章


........我坐下來,打開雜誌,心砰砰地跳,彷彿就要踏入一個未知世界。片刻之後,就看到了那幅七個少年的素描。剎那間,我淚流滿面……..

------

我的這段奇遇是從一個夜晚開始的。
那時我正坐在書房裡讀一本Life雜誌,掀開了其中的一頁。
乍一看去,並沒有什麼吸引我的---不過是關於350英裡外紐約市發生的一起兇殺案庭審的素描。在此之前,我從未去過紐約,也沒有想去過, 儘管有時覺得去看看自由女神像也不錯。

我於是開始把這一頁翻過去。然而就在這一剎那,我的注意力被素描上一個人物的眼神吸引了—一個男孩子的眼神。 這孩子是兇殺案七個少年被告之一。畫家的筆捕捉到了他表情中的迷茫,仇恨與絕望--如此地惟妙惟肖,以致於我不得不回到這一頁再看個究竟。當我再看到這幅畫面時,我開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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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是怎麼了?」我大聲地問自己,一把抹乾淚水。忍不住再一次仔細地看這幅畫。這幾個少年都只有十幾歲,是一個叫做「龍」的
紐約黑幫的成員。插圖之下的報道敘述了他們如何在紐約的 Highbridge Park 野蠻地毆打併殺害了十五歲的 Michael Farmer —一個小兒麻痹患者。這七個少年從Michael的背後捅了七刀,並用武裝帶猛抽他的頭。事後他們抹一把濺在自己頭髮上的血跡大搖大擺地離開了,甩下一句話:「我們結實地收拾了一下這小子。」

這個血腥的故事令我作嘔。在我生活的這個山間小鎮里,這樣的事殘酷得令人難以置信。

然而緊接著,我被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驚得目瞪口呆,一個不只來自何方的莫名其妙的念頭:
「到紐約去,幫助這些個孩子!」
我被這著念頭逗樂了:「我?一個鄉村牧師?到紐約去?有沒有搞錯?我對紐約一無所知!」
「到紐約去,幫助這些個孩子!」 這個念頭依然固執地留在那裡,不停地催促我--明顯不是從我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來的。
「我一定是腦子出問題了,我從來不曾認識過一個這樣的孩子,也不想認識!」
然而無論我對自己說什麼,都毫無用處。這念頭牢牢地留在那裡:
「我要到紐約去,而且越快越好,趁著兇殺案還在審理之中。」

你若知道,在翻開那一頁之前,我的生活是多麼的和諧有序,就會理解為什麼這個念頭顯得那麼不可思議。
--------------------------
在此之前,我過著井井有條的生活,一切都令人滿意。

我在賓州的山間小鎮 Philipsburg 牧養一間小教會,教會的發展持續且穩定,我們剛剛落成一間新禮拜堂和一幢新牧師樓,我們的牧會經費也在不斷增加。我很滿足。要知道四年前我和Gwen第一次來到這裡,面試空缺的牧師職位時,這間教會連正式會堂都沒有。五十多名會眾就擠在一所私宅中聚會,樓上給牧師用,樓下聚會用。

我至今記憶猶新,當聘牧委員們領我們參觀他們的聚會場所時,Gwen的鞋跟一下子陷到了「牧師樓」的地板里。
一位身穿棉布圍裙的胖大嬸見狀趕緊說:「有些地方是得修一下,」 我留心到她的手上有很多皸裂,粘滿了從農田來的泥土,「您先自己轉,我馬上就來。」 Gwen只好自己繼續在樓上參觀,從她關門的動作上,我覺察到了她的不快。 然而要命的還在後面,她拉開廚房抽屜,一聲尖叫。我聽到趕緊跑上樓去,七八隻碩大的蟑螂赫然在目。

Gwen一下子關上抽屜,哭聲說:「Dave,我真受不了!」不等我答話,她就徑衝下樓奪門而出,腳下的樓板被高跟鞋踩得嘎吱做響。尷尬之中我只有匆匆地向各位委員們道歉告別。當我回到我們下榻的,Philipsburg的唯一旅館時,Gwen正和我們的嬰兒一起在等我。

「實在對不起,親愛的。」 Gwen開口說:「他們真的很友善,可那些蟑螂把我嚇得要死!」 Gwen已經打好行李,顯然已拿定主意:賓州Philipsburg的這間小教會,恐怕還得接著找牧師。

然而,事情卻沒有這樣發展下去。我們還不能馬上就走,因為我已經說好禮拜天晚上要在這間教會講道。記得那次我講得一點也不出色,可是這間小小家庭教會的五十多名會眾卻似乎被什麼東西觸動了。好幾位坐在我面前的,雙手長滿老繭的農夫,掏出手帕來不住地掩面抽泣。我結束講道,心思已經在駛離這座山城的路上。忽然,一位老者當場站起來說:
「Wilkerson牧師,您願意留下來為我們牧會嗎?」

這實在是一個不合規矩的舉動,不但我和妻子,所有會眾都大吃一驚。 這個隸屬「神召會」的小教會已經連續幾周面試了好幾個應聘牧師,最後人選至今沒有著落。這位Meyer先生決定出面挑頭拍板。出乎意料,他非但沒有招來異議,反而贏得一片附和之聲。
「麻煩您出去和夫人商量一下,」老Meyer對我說:「我們隨後就來」。

室外的黑暗中,Gwen上車坐下,一言不發。Debbie已經在後座的嬰兒筐里睡熟了,旁邊的座位上豎著已打好的行李箱。Gwen的沉默明顯是沖著那幾隻蟑螂來的。

「Gwen,我們需要向祂求援」我急促地說:「咱們應該禱告。」

「別忘了提那幾隻蟑螂。」

「行。」
我低下頭,在這個小教堂門口的黑暗中,做了一個試驗性的禱告:求神用一件顯明的事向我印證祂的旨意。

這種試驗被稱為:「在神面前放一圈羊毛」。根據《聖經》,基甸在試圖明白神在他人生道路上的心意時,曾經求神在一個羊毛圈上給印證,他把一圈干羊毛放在地上,求神使羊毛周圍布滿露水,而羊毛自己卻是乾的,以印證他對神的旨意理解正確。第二天早晨,地面被露水打得濕漉漉的,基甸的羊毛則乾燥如初:神給了他印證(見《舊約聖經。士師記》第6章--譯者注)。
「主耶穌,」我說出聲來:「我要在禰面前放一圈羊毛。如果禰使我明白禰的旨意,我願意遵行。主啊,如果禰的意思是要我們留在Philipsburg,求禰感動聘牧委員會全票通過,並且感動他們自己決定為牧師樓換一套乾淨的冰箱和爐灶....」
「還有,主,」Gwen急急地插進來,因為教堂前門已經被打開,聘牧委員們正朝我們方向走過來,「感動他們自己提出把那些蟑螂滅掉。」

全體會眾跟在聘牧委員會後面,圍向我們的座車。

Meyer先生清了清嗓子,Gwen在黑暗中緊緊地抓住我的手,聽他怎麼講。

「尊敬的Wilkerson牧師和師母,」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說下去:「David弟兄,Gwen姊妹,我們投票決定,聘請您做我們的新任主任牧師。百分之百表決通過。如果您接受我們的邀請,我們將重新修繕牧師樓,換新爐子和其他廚房用具。根據Williams姊妹的提議,我們並將進行全面滅蟲。」

「把那些蟑螂滅乾淨。」 Williams太太對Gwen解釋說。

透過從教堂前門投射在草地上的燈光,我看見Gwen哭了。

我們和眾人一一握手之後,回到旅館。Gwen告訴我說,她高興得不得了。

以後在Philipsburg的日子,我們確實過得愉快。鄉村牧師的生涯對我來說再合適不過了。我們的會友大部分是農夫和礦工---誠實,敬畏神且慷慨大方。他們把罐頭,黃油,雞蛋牛奶和鮮肉當做什一奉獻拿給我們。這是一群快樂而充滿創意的人,在他們身上總可以學到很多東西,令我敬佩不已。

一年多之後,我們買下了小鎮邊上一個舊棒球場,球星Lou Gehrig 曾在那兒打過球。記得有一天我站在本壘上,面對內場,求告神在這裡為我們建一所新禮拜堂,把奠基石打在本壘的位置上,把講台建在近壘上。神也為我成就了。
我們還在禮拜堂旁邊建了一個牧師樓。有Gwen做女主人,任何害蟲都沒有可乘之機。這是一座美觀的五室平房,粉紅色,從窗口望去,綿延的群山和教堂頂上的白色十架交相輝映,盡收眼底。

我和Gwen在Philipsburg辛勤工作,並且卓有成效。到了1958年元旦。我們的會眾已增長到250人,這其中包括Bonnie,我們自己的新生小女兒。

然而我內心卻出現了一種躁動,我開始感到靈里的不安。嶄新的教堂,山頂五英畝的教會地產,不斷增長的事工經費以及日漸增加的會眾,這一切並沒有給我帶來內心深處的滿足。正如每一個人不會忘記一生中決定命運的重大時刻一樣,我至今記得自己意識到這一點的那個日子—1958年2月9日—那天晚上,我決定把電視機賣掉。

夜已經深了,Gwen和孩子們都已經入睡。我則在電視機前看「晚間秀」節目。熒屏上一群衣著暴露的女孩子載歌載舞,那種突如其來的索然無味的感覺令我至今記憶猶新。

「David,你老了。」我告誡自己說。

可是不管如何努力,我的思緒就是回不到那老掉牙的劇情和女主角—她的命運應該揪牢每一個觀眾的心才對—她是誰來著?
我站起來把電視機開關擰閉,看著女孩子們的身影縮成熒光屏中心的一個亮點,最後消失得無影無蹤。然後,我踱出客廳,來到書房,在書桌前的棕色的皮轉椅上坐下來。

每天晚上我要在熒光屏前耗掉多少時光呢?」我思忖,「至少幾個小時吧。如果,主耶穌,如果我把電視機賣掉,把看電視的時間用來禱告,會怎樣呢?反正我是全家唯一看電視的。」

如果我每天晚上禱告兩小時會怎麼樣?這個想法令我怦然心動:把看電視的時間用來禱告,看看什麼事會發生!
立刻,相反的想法出現了:我晚上累了,需要放鬆一下,調整生活節奏。何況電視是我們文化的一部分,做為牧師,會大夥耳聞目睹的事物缺乏了解恐怕不好......

我從椅子上起身,關上檯燈。向窗外沐浴在月光下的群山眺望....
接下來,我在神面前又放了一圈羊毛,一圈改變我人生軌跡的羊毛。我給神出了一個難題——至少在我看來是個難題——因為內心深處,我捨不得把電視戒掉。

「主耶穌,」我禱告說:「我需要禰幫我拿主意。求禰這樣幫我:我準備在報紙上登一個廣告。假如賣掉電視是禰的意思,求禰使買主立刻出現——在報紙在街頭報攤擺出的一小時內,不,半小時內就出現。」
第二天早晨,我把這個決定講給Gwen聽,她很不以為然。「半個小時?!」 她說, 「David Wilkerson,我看你是壓根兒不指望這個禱告被垂聽!」

Gwen說的對, 不過我還是硬著頭皮把廣告登了出去。
登有廣告的報紙在街頭出現那天一早,我家客廳出現了一幅滑稽場面:電視機在一側,Gwen和孩子們在另一側,我端坐在沙發上,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話機旁的大鬧鐘。
二十九分鐘過去了。
「好了,Gwen」我鬆了一口氣:「看來給你說中了,我用不著。。。」
電話鈴響了。
我看著Gwen,慢慢地抓起了話筒。
「您有台電視要賣嗎?」一個男子的聲音問。
「沒錯,RCA,質量很好,19英吋,兩年新。」
「多少錢?」
「一百塊。」我不假思索地說,在此之前我根本沒想過開什麼價。
「我要了!」那人痛快地說。
「您還沒看過貨呢。」
「不用了,我一刻鐘後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我的人生從此徹底不一樣了。每當夜深人靜時,我不再像過去那樣,坐在電視前,從這台換到那台,而是固定地走進書房,關起門來,開始禱告。起初,時間過得很慢,心總是靜不下來。漸漸地,我學會一邊禱告一邊系統地讀《聖經》。在此之前,我從未如此細緻地按順序把《聖經》從頭到尾讀一遍。我開始體會到禱告時不單單要向神求,還要感恩讚美。花一整段時間單純地感恩實在是一件美妙的事。所有這些使我對周圍的一切發生了全新的看法。

也就是在這樣的一個午夜禱告時間,我拿起了那本Life雜誌。

那一天,整個晚上我都感到憂鬱不安。家裡只有我獨自一人,Gwen帶孩子們去匹茲堡外祖父母家小住。我禱告時間很長,享受在和神非常親近的境界中。然而,一種莫名其妙的悲哀襲上心頭,來得那麼突然,令我不知所措。
我站起身來,把書房裡的燈統統打開,心中充滿焦躁。彷彿接到一條指令,卻弄不清楚內容是什麼。
「主耶穌,禰到底有什麼事情要講給我?」
我在書房裡踱來踱去,百思不得其解。

寫字檯上放著一期Life雜誌。我走過去,拿起來,又馬上放下:不成,這是禱告時間,我不可以用來讀休閑雜誌,這是個陷阱!
我又重新開始踱步,每當我經過寫字檯,這本雜誌就格外地引人注目。
我坐下來,打開雜誌,心砰砰地跳,彷彿就要踏入一個未知世界。片刻之後,就看到了那幅七個少年的素描。剎那間,我淚流滿面。

第二天晚上是教會的周三禱告會。我決定屆時把我的午夜禱告實驗和最新的意外收穫講給與會者聽。

周三,風雪夜,天寒地凍。

禱告會出席者廖廖。住在鄉下的農夫們遇到這種天氣大多不出門,以免被風雪阻在半路上。即便是幾十位住在鎮上的,也都姍姍來遲,遠遠地坐在後幾排。這對講道者可不是個好兆頭——意味著必須面對一群心灰意冷的聽眾。
我索性打消了講道的念頭,站起來,招呼大家靠前坐近。
「我想給諸位看一樣東西。」說著,我掏出那份Life雜誌,打開,攤在眾人面前。
「好好看看著幾個孩子的臉.....」我說,然後告訴他們如何為之落淚,又如何被催促親自到紐約去,設法幫助他們。
所有人都看著我,表情僵硬,看來我講的毫無說服力。我很清楚為什麼:任何人都會本能地反感這幾個男孩子,而不是同情。我自己的反應倒是不可思議的。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令我驚訝不已。我提出來要去紐約,可是沒有路費。儘管在場的人很少,儘管他們不理解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的會友們還是一個接一個地走上前來,默默地,把各自的捐款堆放在聖餐桌上。
七十五塊錢,剛好夠開車去紐約一個往返。

我準備周四就啟程。在打給Gwen的電話中,我向她徒勞無功地解釋了一切。
「你真的確定這是聖靈的引導嗎?」 Gwen滿腹狐疑。
「我想是吧。」
「好吧,記得多帶幾雙厚襪子。」

周四一大早,我和Miles Hoover (我們教會的青少年事工負責人)一起鑽進我的舊車,開上了公路。沒有其他人來送行,看來別人對此行毫無熱心。那種冷清甚至影響到我。我懷揣從那期Life上撕下的插圖,不停地暗暗問自己:去紐約幹什麼?我不明白,為什麼即使此刻,那幾個少年的臉仍使我哽咽不已。

車子駛進賓州Turnpike,我終於開口:「Miles,老實說,我有點害怕。」
「怕什麼?」
「我有點擔心自己在做蠢事。我實在希望可以有辦法確定這是神的引導,而不是我自己的心血來潮。」
車子在高速公路上賓士,我倆都沉默不語。
「Miles。」
「唔?」
我目光朝前,不好意思扭頭看他:「我想試一個法子。勞駕把你的《聖經》取出來,隨便打開,把你看到的第一句話念給我聽。」
Miles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滿責備,彷彿我是在故弄玄虛,然而還是照辦了。他把手伸向後座,拿過他的《聖經》。我用眼睛的餘光看到他閉上雙眼,仰起頭來,打開書,用手指乾脆地往頁面某處一指。
他先自己讀出聲來,然後轉過頭來看著我,不再說一句話。
「就這樣吧。」我說。
那句經文在《詩篇》126篇,第五和第六節:
「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那帶種流淚出去的,必要歡歡樂樂的帶禾捆回來。」
我們大受鼓舞,繼續向紐約進發。
這很寶貴,因為這將是以後相當一段使間內,我們收到的最後勉勵。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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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6-2 11: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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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鼓勵,現在太忙,得過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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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der 發表於 2011-6-17 05: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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