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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賄了」承載不起中國人的反腐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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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6-13 22: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6月13日  僑報

  ■濟南 王傳濤

  效仿印度網站「我行賄了(I paid a bribe)」,大陸至今已出現「我行賄了」等3家民間反腐網站,吸引了許多網民發帖揭露自己行賄內幕。「我行賄了」網站創辦第二天已有近5萬人訪問,創辦者坦言不擔心網站被取締,因為反腐也是民眾和中共的需要。
  印度網站「我行賄了」紅了,而且因為有交通部長這位超級粉絲,「我行賄了」網站還取得了相當好的反腐效果。此種反腐路徑,「拿來主義」既是一種必需,也是一種必要。
  但是,大陸「我行賄了」網站未必就能承載得起中國人的反腐夢想。首先,就算是印度版「我行賄了」網站取得了部分成功,也僅僅是依賴於一些人治或偶然因素。印度版「我行賄了」至少存在以下兩個問題:其一,倘若沒有交通部長這位「牛粉絲」,「我行賄了」網站能發揮多大效力,還很難說;其二,印度版「我行賄了」網站中所舉報出來的行賄醜聞,多數為社會底層的小額行賄,在整個權力體制之中,有點「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味道。
  印度版「我行賄了」尚且如此,來到中國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就更不在話下了。
  首要的問題在於,「我行賄了」四個字在邏輯上本就不成立。具體來說,「我行賄了」首先是一種犯罪——行賄罪。雖然《刑法》中也有「被勒索不是行賄」與「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但有一點毋庸置疑:說出「我行賄了」無異於將自己檢舉給紀檢機構。這一點,對於中國大部分從行賄中受益的官員來講,是相當糾結的問題。
  就行賄性質而言,在中國的權力體制之內,大多數行賄者並非都是「被勒索而行賄」,相反,許多人是主動行賄。這種主動行賄,對個人而言是工作需要,對企業而言是發展需要,對地方政府而言是政治需要……上述需要在種種潛規則下顯得「合理」,所以更多的行賄者是陶醉或享受於自己的行賄行為,指望行賄者斷掉自己的晉級之路去承認「我行賄了」,根本不現實。當下社會的生存哲學倒逼著許多人去行賄,而如某大陸企業家那樣說「我做到了永不行賄」者,只能會遭遇質疑。
  筆者也很懷疑這類網站能否一貫保持獨立特性。不排除有些網站確實是以維護正義、弘揚正氣而存在的。但僅僅在兩三天的時間裡就能出現3家「我行賄了」網站而且點擊率一日突破5萬,就很是讓人懷疑,這些網站究竟是看重了「走紅」還是看重了反腐?
  另外,如果網站真能做到獨立,它們的命運也令人擔心,畢竟,在權力社會之中,一腔熱血的激情往往不堪一擊。
  「我行賄了」式的反腐還只是一種依靠於媒介的告密模式。對反腐大業來講,這種模式略顯荒誕。沒人能保證大陸紀檢機構能夠成為「我行賄了」網站的忠實粉絲,但「我行賄了」網站卻可以成為紀檢機構的踏實粉絲。一言以蔽之,幾個網站承載不起中國人的反腐夢想;反腐需要的是剛性的體制,不是軟性的媒介,反腐體制不健全,再多的反腐媒介都難言根治。
  (作者系大陸教師)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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