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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安門廣場殺人,與在北京的任何一角屠殺和平示威者,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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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11-6-9 05: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請問 seasonsyan: 在天安門廣場那幾萬個平方米之內屠殺手無寸鐵的百姓,與在長安街上、長安街附近的街道和衚衕里、。。。在北京的任何一個角落裡用機槍和坦克屠殺手無寸鐵的百姓,有什麼區別嗎???
天安門廣場那方圓幾百公尺的範圍內究竟死了人沒有,我見過各種報道。我本人那一刻沒在那裡,我只能說我沒看見,不清楚。但是6/3夜裡解放軍在長安街上用機槍向和平示威的市民掃射,我是無數的目擊者之一。而且6/3夜裡我就是因為聽說了「開槍了、打死好多人了」、「xxx的孩子被槍打了,在鐵道醫院搶救」的「謠言」,不相信,才跑去長安街的。就我自己所在的西長安街那一段,在軍隊朝我們開槍之前,沒有一個人喊一句「反動口號」、沒有人扔一塊石頭。因為已經知道軍隊開槍殺了很多人,我們與軍隊之間一直保持著好幾十米的距離,絕對在投擲東西的距離之外。但這並不「妨礙」 「人民軍隊」朝我們開槍。一個頭上裹著白布、戴眼鏡的學生模樣的小夥子,就在我面前一米多的地方中槍倒地。我本能地上前從後面抱住他,只見他胸口、腹部有3大灘血跡,已經不省人事。小夥子被人們一前一後夾在一輛摩托車上,送去了醫院,不知道後來是生是死。
那天夜裡我到醫院后,急診室里、走廊里遍地躺著傷員。我旁邊的病床上躺著的小男孩子,不過12、13歲,手臂被子彈洞穿。我問他在哪裡、怎麼受的傷,他和陪著他的小夥伴回答:木樨地附近,軍隊打著槍殺過來了,他們就隨著人流往衚衕里跑,當兵的追進衚衕,用衝鋒槍橫掃。。。。。。 北京的衚衕才有多寬?用衝鋒槍對著在衚衕里奔逃的人群、從背後橫掃???
鐵道醫院裡的傷員有多多少少?如何血流遍地?上面說的那個同事受傷的兒子,當晚他的一個朋友聽說他受傷后跑到醫院去看他,在急診室等找了一圈沒找到他,隨手一把抓住一個護士:「太平間在哪兒?」
護士匆匆用手一指:「順著地上的血跡,往那邊去。」
那個朋友順著地上的血跡,很快找到了太平間,沒有他。稍稍鬆口氣,又找一個人問:「手術室在哪兒」?
「看到地上的血沒有?沿著血,往那頭找!」
這個朋友立刻又毫不費力地找到了手術室。
這個小夥子剛上大學一年級,那天晚上與他的一個小夥伴一起去木樨地看望中學老師,出來時遇到了軍隊殺人,他們覺得自己不是示威者,就沒跑,就地坐下了。軍隊衝過來,二話不說對著他們就是一梭子。。。。。 那個小夥伴搶救了一個多星期,總算活下來了。而他在醫院搶救了好幾天,最終還是因傷勢過重死了。直到最後一刻,醫生也沒有弄清他到底挨了幾槍:他的腹部被子彈炸爛了。但他被解放軍打死這件事本身,還算不上刺在他父母心頭最惡毒的一刀:他是被軍隊的槍子兒打死的,死亡證明書上當然明明白白寫著「槍傷致死」。但孩子的遺體被送到八寶山火葬場,那裡已經被戒嚴部隊控制:「凡是被子彈打死的,都是暴徒,不接受、不許火化!」 6月盛夏,在北京城裡,你要被喪子之痛折磨得生不如死的父母,抱著兒子的屍體怎麼辦??? 醫生拍著桌子罵了半天娘之後,百般無奈把死因改成了「急性腸炎致死」,孩子的父母這才得以把孩子的屍體火化了。
所以日後即便要統計六四屠殺的受害人,也「不該」包括這個小夥子,因為他的死亡證明書寫得很明白,他是病死的,不是被解放軍打死的。
共產黨六四屠殺的血債,總有一天要清算!

Read more: 六四時天安門廣場清場圖片 (組圖) - 史海鉤沉 - 貝殼村 -
司馬南同志移民。。。美國!? 真的沒去紅太陽照耀下的北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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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1-6-10 00:07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戒嚴令已經頒布,再上街示威是違法的,是聚眾鬧事,不是簡單的和平示威者了。
和平示威者的前提是合法的示威遊行吧?如果美國的哪個城市宵禁,你去示威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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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hanren 發表於 2011-6-10 1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nn93n9 2樓 的帖子

請LZ舉出中華人民共和國60年的歷史上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論人數多少、為任何事情按照憲法賦予的遊行示威的權利舉行的抗議 / 示威遊行 ------- 被任何一級政府批准的示威遊行。不用多,13億人的大國里,60年裡,一次被政府批准的針對時弊等的(而非政府下令舉行的)示威遊行,一個例子就夠!
惡法違背人類良知,是為非法,這是全世界法學界公認的準則。就如同黨衛軍按照納粹的法律、法令屠殺猶太人構成反人類罪一樣。
GCD、解放軍開槍屠殺百姓的理由,是「北京發生了反革命暴亂」。那就請舉出任何一個政府機構被衝擊、商店被砸、。。。 的「暴亂」例子來。所有(如今GCD再也不敢提了的)6/4時被打死的「共和國衛士」,全部都是在6/3 夜裡軍隊屠殺開始了幾個小時之後,才被憤怒的市民打死的,無一例外。你仔細去查人民日報的報道,仔細看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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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1-6-12 04:34 | 只看該作者
我沒時間給你多找,隨便孤狗了一下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154761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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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過留聲 發表於 2011-6-12 09:02 | 只看該作者
當然有區別,就像你如果殺了人,你殺的這個人是在你家中,還是在公共場所啊。如果媒體對你胡說,你認為正常嗎?一是一,二是二才公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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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onsyan 發表於 2011-6-13 00:2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asonsyan 於 2011-6-13 00:22 編輯

回復 shanren 樓 的帖子

首先,暴徒不等於示威者。其次,暴徒並非手無寸鐵。再者,解放軍並非進行屠殺。

原本戒嚴令就已頒,戒嚴部隊奉命將無政府狀態的北京城恢復秩序,在暴亂及鎮暴的過程之中,有許多傷亡。而傷亡的人數之中,大部分是軍人。

試問如果在美國,你殺人放火,尤其是打殺軍人,美國大兵會怎樣?

試問解放軍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之下,能夠保證每個人的安全嗎?

請問,北京城出現如此的情況,不去怪責搞事的人,要怪將首都秩序恢復正常的軍人,是何居心?








這里有更多暴亂,以及軍人被打被殺的視頻及證據。從裡面的圖片及證據材料去看,那些暴徒是手無寸鐵嗎?那些棍子是甚麼東西,普通人會製作燃燒彈嗎?怎麼有這麼燃燒彈?還有,怎麼會有神秘槍手暗中襲擊軍隊?怎麼會有槍手與軍人駁火?
http://sites.google.com/site/sixfourevent/

請問,你說解放軍在北京城內屠殺手無寸鐵的百姓,又有何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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