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予健牧師以美國著名政論家Michael Gerson 5月12日在《華盛頓郵報》上的撰文「A Founding Document For a New China」為線索,引導聽眾關注家庭教會領袖致人大請願書中的的這段話:宗教信仰自由是人類社會的第一自由,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價值,也是其他政治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基石。沒有普遍公正的宗教信仰自由,一個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將無法形成和平的公民社會,無法帶來社會的穩定、民族的團結、國家的昌盛。 洪牧師強調,「反觀中國自辛亥革命一百年來走過的路,為什麼如此曲折而痛苦 ?答案不是民眾不奮鬥,領袖們不給力,而是不知道我們受苦的原因和以色列人當年在埃及一樣:都是因著人的罪,離開了神,不認識神,不敬拜神之故。一句話,世人若沒有取得信仰上的自由,就不會認識神的偉大,以及人的渺小與罪性;就會動輒以人民的救星自許,以民族解放、經濟平等、政治民主為己任,結果往往是反其道而行之。可以說,回顧辛亥革命百年,靠己步步踏空。而今守望信仰自由,靠神從頭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