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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一個屋檐下的非基督徒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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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17: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4-29 17:58 編輯

做為一個基督徒,如何與一個屋檐下的非基督徒相處,是家庭生活能否榮神宜人的關鍵所在,以夫妻關係為例,來學習聖經的教導。

彼得前書3章1-6節,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不信主的丈夫,聽見這話,心花怒放,這是「至理名言,太精闢了,應當刻在信主妻子的心板上」。不錯,是應當刻在每一個基督徒的心板上。
在彼得的時代,女性地位低微,毫無權利可言;到了今天,女性無論在學歷、經濟能力、辦事能力,還是在見識方面都不亞於男性,但是聖經的教訓,永遠不過時。

妻子要順服丈夫以致最終能感化他,聖經不容許妻子因為丈夫不信而拋棄他。妻子也不可以因為丈夫鐵石心腸,不肯信主而離家出走,或提出離婚。哥林多前書7章12-14節說: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凈,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保羅說:只要不信的丈夫願意繼續和妻子同住,妻子就不該離開丈夫,因為藉著婚姻的關係,妻子能夠幫助丈夫成為聖潔。事實上,雖然很多丈夫還沒有信主,但也多是正直、做事勤勞的好人,妻子絕對不能因信仰的問題而拋棄丈夫。

不離不棄,堅持不懈禱告,以自己的信心愛心耐心和與之相稱的言談舉止來感化不信主的家人,這是家庭生活蒙神祝福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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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4-29 20: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1-4-29 20:21 編輯

時刻洗腦。時刻傳教。煩死了,日子沒法過,不如離婚。

該是和平相處,他拜他的老佛爺,你拜你的耶穌,互相尊重對方信仰,基督徒理論上能做到嗎?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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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0:4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hellman 2樓 的帖子

沒錯,最後還要陷人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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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4-29 21:20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4-29 20:18
時刻洗腦。時刻傳教。煩死了,日子沒法過,不如離婚。

該是和平相處,他拜他的老佛爺,你拜你的耶穌,互 ...

夫妻有一人信主,另外一人信主是早晚的事,只是時間問題。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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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4-29 21:21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0:47
回復 hellman 2樓 的帖子

沒錯,最後還要陷人於不義.

我見過為自己先生禱告三十年的姐妹,最後先生信主了。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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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1:28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0:47
回復 hellman 2樓 的帖子

沒錯,最後還要陷人於不義.

做丈夫的愛護妻子,做妻子的尊重丈夫,哪個陷你與不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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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wei 發表於 2011-4-29 22:00 | 只看該作者
慌話講一萬次便變成真理了

在老公的耳邊講30年,不舉手投降也會神經錯亂了
有話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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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2:1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4-29 22:17 編輯
138wei 發表於 2011-4-29 22:00
慌話講一萬次便變成真理了

在老公的耳邊講30年,不舉手投降也會神經錯亂了


謊話就是謊話,講萬萬次也還是謊話。真理就是真理,不會因為人「講」還是不「講」,有絲毫的改變。
你別忘了,丈夫最煩的就是妻子的嘮嘮叨叨。按照聖經的教導,做妻子的要順服丈夫,所以丈夫希望妻子閉嘴,妻子就沒有可能把一句話在丈夫的耳邊重複30年。做妻子的,只有把丈夫得救的盼望,放在禱告中,向神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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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18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1:28
做丈夫的愛護妻子,做妻子的尊重丈夫,哪個陷你與不義了?

在JDT眼裡,不敬拜上帝的,是不是不義?

我發現你最偉大的就是可以背大段大段的經文和說教,可一說自己的話時就全忘記了.

主沒在你心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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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36 | 只看該作者
研究 發表於 2011-4-29 21:21
我見過為自己先生禱告三十年的姐妹,最後先生信主了。

這有啥希奇?

我還見過洗完三天就退出教會,再不信YSJD的呢.

http://exchristian.hk/forum/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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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2:36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18
在JDT眼裡,不敬拜上帝的,是不是不義?

我發現你最偉大的就是可以背大段大段的經文和說教,可一說自己的話 ...

在基督徒眼裡,有沒有信仰的人,都是罪人,沒有心靈和誠實的「敬拜」,不是「敬拜」,是罪上加罪,以眼見來斷定別人是不是」義「,那是無知。

你把「偉大」一詞用在俺身上,俺擔待不起。這裡是論壇,你」眼「所到之處,無不是」經文和說教「,你記性好與不好,帖子在那擺著呢,你想」忘記「,只要一點手指頭,你就會發現,所謂」忘記「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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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41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2:36
在基督徒眼裡,有沒有信仰的人,都是罪人,沒有心靈和誠實的「敬拜」,不是「敬拜」,是罪上加罪,以眼見 ...

俺佩服死你了,啊!不對,俺更佩服那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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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29 22:43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36
這有啥希奇?

我還見過洗完三天就退出教會,再不信YSJD的呢.


9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10 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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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4-30 00: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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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有木有相反的情況?有的話你這就是胡說八道了。

而我可以肯定地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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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4-30 00:39 | 只看該作者
BenAl 發表於 2011-4-30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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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有木有相反的情況?有的話你這就是胡說八道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研版肯定是胡說八道"?

你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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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4-30 00:4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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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講得這麼直白嘛,要相信"研究"的智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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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4-30 00:53 | 只看該作者
研究 發表於 2011-4-29 21:20
夫妻有一人信主,另外一人信主是早晚的事,只是時間問題。

理論是基督徒是不能和平共處的。他們要一至戰鬥到死。
這就是信基督的弊端,也是信耶穌的壞處,是基督徒好鬥的基本教義。
基督教永遠不會妥協,不會和平。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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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4-30 01:19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4-29 22:41
俺佩服死你了,啊!不對,俺更佩服那誰!

「佩服」就佩服,「死了」就欠實在,太誇張了,反倒暴露出「佩服」的言不由衷,心口不一。當然,這都在言論自由的範疇里,如果不誇張就不足以表達你的「佩服」,俺向阿肥老先生表示歉意,絕無剝奪你佩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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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30 01:22 | 只看該作者
那就好,家庭生活還是要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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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30 01: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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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不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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