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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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盼望:沒機會聽到福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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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2 2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3-12 21:49 編輯
138wei 發表於 2011-3-12 20:42
疑問2, 假如你是山區一老農,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規規矩矩過了一生, 沒人向他講過關於神…


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上邊這位網友的問題是:神將如何審判那些生前從沒有機會接觸福音的人?

羅二12-16有如下的經文:

「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以舊約的摩西律法為分界線,把人群分為律法之下的人和律法之外的人,也就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猶太民族以外的人)。神的審判也根據不同的標準,針對猶太人是根據律法,因為律法是賜給他們,而不是外邦人。針對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呢?神的標準是「是非之心」,就是良心。保羅說,外邦人不是沒有律法,而是「隱形的律法」,刻在心版上的律法,就是良心的標準。良心是無聲的律法,告訴人們當做和不當做的,人可以聽從良心去做當做的,也會違背良心的聲音做不當做的。他們的思念常常互相較量,或者決定這樣做,或者決定那樣做。我們也聽見有人說:我從來是憑良心做人。

那麼,當審判的時候,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就沒有權利說,我沒有得到律法,也沒有聽見福音,因此神就不可以刑罰我。因為,神造的良心就在每個人的心中,人也都能聽見良心的聲音,也都可以選擇聽從良心的聲音。耶穌基督審判人的時候,每個人都有各自要依照的標準。

因此,生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們,也同樣要經過審判,審判的標準是他們是否遵從良心而行事為人。

那麼,神按良心審判的結果又是如何呢?怎樣的人會進入永生,哪些人要進入永死呢?我們要說,神沒有把更多的奧秘告訴人。但我們要絕對相信公義的神一定按祂公義的標準來審判人,也絕對相信審判的那日沒有一個人會對神的審判喊冤不服。正如以色列王大衛曾作詩說:「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撒下22:26、27) 神審判人,一定是按照那人的行為動作而審判,絕對不會屈枉正直。好憐憫人的,必定在審判的時候,接受憐憫的審判。因為,神也是公平的神!

所以,我們不必為那些生前未聽見福音的人而難過,我們相信神不僅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整本聖經的核心是:神愛世人(約3:16)。每一個人都將在審判的那日從永生的神那裡或接受賞賜,或接受刑罰,都是根據我們自己本身的行為。

回到主題,對於沒聽過福音的人們,審判的標準是他們是否遵從良心而行事為人。神是公義公平的,遵從憐憫之心而行事的山區老農,必蒙神的憐憫,以愛心面對世界的山區老農,神的愛也必臨到他。所以,從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同樣有盼望——根基就是神愛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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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3-13 00:01 | 只看該作者
你知道摩西律法是對以色列人的,很好。那一切的基督徒都要懂這一點,特別是牧師,不要再說什麼「不可殺人」,「孝順父母」是聖經上的十誡教導世人的。這裡班竹業就是這樣糊塗的,把以色列的東西硬塞給全世界人。把一個實實在在的割禮變成虛無飄渺的割禮推給世人。在以色列人眼中,外幫人就是狗。還把以色列人做為神的選民,還說是神的主權,是他選的,人不能過問。這是混賬話。神會這樣幹嗎?應該說是以色列太壞,神把他拎出來,做一個全世界的反面教員。而事實也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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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3 03:49 | 只看該作者
從未聽到過福音的人,比如我們的先祖,神同樣愛他們,神是公平的,每一個受造之人的良心,都有神的形象,人的尊貴就在於這裡。

如果我們的先祖沒機會接觸福音,我們同樣有信心:只要我們的先祖憑著神所賜的良心行事為人,總有一天,我們可以在天堂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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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3-13 10:29 | 只看該作者
我的理解:人的良心包括知道有神,哪怕不是很清楚。

使徒行傳

17:26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脈),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17:27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17:28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羅馬書

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是一個信心偉人,卻常常忽略他其實也就是一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沒有聽過福音的老牧人而已。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的第一次出現,聖經是這樣記載的:

創世紀

12: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12: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12: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12: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亞伯蘭這樣就信了,因為他的心告訴他有神,並且神是大有能力的、是信實的。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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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3-13 10:51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不再深入研究一下。所有的牧師,基督徒都這樣草率?

什麼叫聽過福音?從教會門口路過偶爾聽到幾句,算不算聽過福音?
要不要下地獄?聽過朋友說過幾句傳教的話,算不算聽過福音?
去過兩次教會,算不算聽過福音?去過一個月教會,算不算?去過3年教會算不算聽過福音?

耶穌審判人難道會這樣草率?誰來解定如何算聽過福音???
有好心的牧師把「聽過福音」理解翻譯成聽過福音並且完全理解福音。這樣就把從教堂門口打醬油路過的人們從下地獄的厄運轉解脫出來了。就這麼簡單,基督徒們就不想解救這些打醬油的人們。想想耶穌會這麼惡毒?不會的,只有死硬的基要派和中國基督徒們才如此不寬容不符合耶穌。

正確的理解應該是聽過福音,完全理解福音,仍然不信耶穌,才下地獄,這樣地獄只有老七和我這樣的死硬派反基才配下去。如果耶穌在,說不定耶穌會說「父神阿,原諒這兩傻瓜巴,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這樣我和老七也許也能上天堂。可惜現在教會讓中國基督徒把持,看來多數人都會下地獄了。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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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3 13: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3-13 13:22 編輯

回復 hellman 5樓 的帖子

耶穌就是讓人出死入生的福音,認識耶穌,接受耶穌,就是接受福音。

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那兩個強盜,接觸福音的機會是相等的,一個接受了福音,與主同在樂園,另一個拒絕福音,死不悔改,他只配被關在樂園之外,哀哭切齒。
(路二十三章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 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么?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 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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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3 13:32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3-13 10:29
我的理解:人的良心包括知道有神,哪怕不是很清楚。

使徒行傳


舉頭三尺有神明,
人在干,神在看,
謀事在人,成事在神——雖不清楚,但良心作證,人之上還有至高無上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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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3-13 20:18 | 只看該作者
綜上所述,有沒有福音,並不妨礙得救.

嗯嗯,所以也就不需要傳福音了.

當然啦,如果有人硬要傳,也不是什麼壞事,就當是神賞他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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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3-13 20:20 | 只看該作者

"因此,生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們,也同樣要經過審判,審判的標準是他們是否遵從良心而行事為人。"

太精闢了!

不得不頂你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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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3-13 20:29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3 13:32
舉頭三尺有神明,
人在干,神在看,
謀事在人,成事在神——雖不清楚,但良心作證,人之上 ...

信不信耶穌也沒關係?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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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3-13 20:47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3 13:21
回復 hellman 5樓 的帖子

耶穌就是讓人出死入生的福音,認識耶穌,接受耶穌,就是接受福音。

看看耶穌,並不像你們說的那麼惡. 下面大家都熟悉的聖經里,耶穌竟然祈禱求神赦免
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兵丁,看看你們大喊不信耶穌的下地獄,其實就像旁邊大喊殺死
耶穌的眾人一樣. 耶穌連定死他的兵丁都赦免,讓他們上天堂,你們憑什麼讓大家都
下地獄?
和耶穌比起來你們更像被撒旦教會洗了腦的敵基督,下地獄無疑.


23:32 [hgb]  又 有 兩 個 犯 人 , 和 耶 穌 一 同 帶 來 處 死 。  
    [kjv]  And there were also two other, malefactors, led with him to be put to death.
    [bbe]  And two others, evil-doers, were taken with him to be put to death.
23:33 [hgb]  到 了 一 個 地 方 , 名 叫 髑 髏 地 , 就 在 那 里 把 耶 穌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 又 釘 了 兩 個 犯 人 , 一 個 在 左 邊 , 一 個 在 右 邊 。  
    [kjv]  And when they were come to the place, which is called Calvary, there they crucified him, and the malefactors, one on the right hand, and the other on the left.
    [bbe]  And when they came to the place which is named Golgotha, they put him on the cross, and the evil-doers, one on the right side, and the other on the left.
23:34 [hgb]  當 下 耶 穌 說 , 父 阿 , 赦 免 他 們 。 因 為 他 們 所 作 的 , 他 們 不 曉 得 。 兵 丁 就 拈 鬮 分 他 的 衣 服 。  
    [kjv]  Then said Jesus, 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know not what they do. And they parted his raiment, and cast lots.
    [bbe]  And Jesus said, Father, let them have forgiveness, for they have no knowledge of what they are doing. And they made division of his clothing among them by the decision of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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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3-13 22:2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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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3-13 22:37 | 只看該作者
耶穌自己非常明確的說了,他是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救那些以色列人的,外邦人都是「狗」,從來沒有要救你們這些連基本的律法都不肯遵守的「狗」!自封為「屬靈的」以色列人,耶和華認識你嗎?耶和華明確規定了以色列人是血緣關係,其他無血緣關係的都是外邦人,耶穌稱之為「狗」!就算耶穌是彌賽亞,那也是猶太人的彌賽亞,你激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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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4 01:06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3-13 20:18
綜上所述,有沒有福音,並不妨礙得救.

嗯嗯,所以也就不需要傳福音了.

但是,接觸到福音,卻硬著頸項悖逆神反抗神的,就如同另外那個強盜一樣,墜入永死,在無邊的黑暗中哀哭切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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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4 01:07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3-13 20:20
"因此,生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們,也同樣要經過審判,審判的標準是他們是否遵從良心而行事為人。"

太精 ...

最精闢的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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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4 01:08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3-13 20:29
信不信耶穌也沒關係?

聽到福音而拒絕接受的,就如同那個進入永死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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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4 01: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拎不清 12樓 的帖子

廣傳福音,是神的命令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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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3-14 09: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3-14 09:22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1-3-13 22:37
耶穌自己非常明確的說了,他是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救那些以色列人的,外邦人都是「狗」,從來沒有要 ...


聖經明明白白地宣告,耶穌是好牧人,不僅要拯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也要拯救非以色列人。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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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3-14 10:09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3-13 10:51
為什麼不再深入研究一下。所有的牧師,基督徒都這樣草率?

什麼叫聽過福音?從教會門口路過偶爾聽到幾句 ...

別人不敢說,但是你我都是聽過福音的人,應該沒錯吧?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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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3-14 10:15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3-13 20:18
綜上所述,有沒有福音,並不妨礙得救.

嗯嗯,所以也就不需要傳福音了.

如果這個人從來沒有犯過罪,從來沒有撒謊、心裡沒有貪婪,全無驕傲......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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