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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家鑫與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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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06 00:15    作者: 徐達內    來源: FT中文網

  微博上流傳 的一幅拼接圖將這兩位新聞主角聯繫在了一起,給「李剛門」當事人打上的標籤是「官二代」,給那位撞人後連捅傷者八刀致其死亡的西安音樂學院大學生的定義是 「軍二代」。因葯家鑫駕車撞人案開審,對權貴囂張、司法不公的反感、怨恨一時噴薄而出,時評作者已將當下輿情形容為「萬人皆曰可殺」。

  據媒體報 道,葯家鑫撞人後刺死傷者案於3月23日在西安開審,其辯護律師稱其當時系「一念之差」、「激情殺人」,希望法庭從寬量刑。此語傳出后,更激化了網路「圍 觀」者的憤怒情緒,「激情殺人」一詞成為公眾斥責、調侃的中心靶子,也有多家報章發表立場明確的評論,認為律師辯詞理由不成立,斥其「訟棍」;西安中院向 包括多位葯家鑫校友在內的500名旁聽公民發放問卷調查,更使民眾提高了對權貴背景干預司法的警惕――雖然早在2010年底,就有媒體報道稱葯之父親雖曾 是「西安某機械廠副師級軍代表」,但究其家境仍算不得有多少「權貴」。

  緊接著,央 視報道在客觀上加重了葯家鑫身上的「民意反感」。3月23日晚,央視新聞頻道名牌欄目《新聞1+1》播出專題報道《葯家鑫,從撞人到殺人!》。這位身陷看 守所的音樂學院高材生在鏡頭前滿眼含淚,悔恨訴說人生經歷。次日,這些專訪畫面又在多檔滾動播放的央視新聞節目中出現,大標題的感嘆是「21歲人生」。

  雖然這檔節 目可能確實讓一部分觀眾感嘆中國學生教育之弊、惋惜葯家鑫「一念之差」鑄成大錯,但在那些已經對CCTV報道模式形成固有負面印象的人看來,這段訪談正是 操縱輿論導向的新罪證。孔慶東因在一家視頻網站節目中怒斥這條新聞「為殺人犯開脫,毫無廉恥、毫無人味」,其名字成為網路搜索熱詞。這位北大教授、孔子后 代認為葯家鑫「能夠進學校學習,自己開車,一定是有背景的人」,「今天這個事情辯解了,這個社會完全可以崩解掉了,這個社會沒有公理了」。

  或許當真是 「天要滅葯」,正當網路不平者開始譴責CCTV美化葯家鑫以博取同情和輕判、卻不給受害者發言機會時,3月28日,一份「李剛門前傳」突如其來,給憤怒的 烈火又加上一把乾柴。《新京報》在這一天發表長篇調查報道,回溯一樁被懷疑為「沒有作案時間」的保定搶劫案,石家莊青年王朝當時因此被判刑13年,而主管 此案刑偵者,正是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那位在去年秋天因其子李啟銘交通肇事案(當然,更因為那句「我爸是李剛」)而成為全國焦點的新聞人物。根據 《新京報》、《東方早報》等報道,王朝自稱他遭遇了歷史課本中見到的酷刑,李剛正是實施刑訊逼供者。

  對那些將 「我爸是李剛」等同於「仗勢欺人」、「打壓百姓」代名詞的民眾來說,李剛徹底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壞人。「李剛逼供門」報道一出,河北以外媒體轉載者眾, 評論員紛紛撰文要求李剛出面解釋,典型標題是「拿什麼來拯救李剛?」、「『李剛門前傳』比『李剛門』更加『精彩』」。人們認為李剛的逼供與李啟銘的跋扈一 脈相承,互相印證,足以說明「官二代」傳言不虛。

  無獨有偶, 也是在3月28日,《河北法制報》用整個頭版發表長篇闢謠報道《「我爸是李剛」是怎樣炒起來的》。該文將李啟銘交通肇事案的輿情演變過程總結為「語焉不詳 的傳言→似是而非的報道→媒體聲討→新的傳言→新的媒體聲討」,感嘆「一些媒體將案中人、受害者以及周邊的人和事,都僅僅當成自己文中圖解某種概念或宣洩 某種情緒的道具,將之隨意裁剪、擺布。真相就這樣被綁架、扭曲。」根據報道描述,面對幾近失控的炒作,保定市相關部門感受到巨大壓力——任何一個澄清都將 招致更猛烈的嘲諷和謾罵,「不回應」反倒成了暫時平息社會輿論的惟一選擇。

  雖然這則來 自李剛所在省的報道被網路輿論一邊倒地看作「虛偽謊言」,但《河北法制報》至少有一件事情是說對了,那就是在央視播出李剛流淚向受害者道歉的畫面后,網民 發帖指責他「神通廣大,連中央電視台都幫他做秀」。因為,很快,葯家鑫的家長就要體會到這種苦澀,體會到「李剛逼供門」的恰巧出台給他們帶去的是「火上澆 油」。

  在李剛變成 一個「不折不扣的壞人」后,那些憤憤不平者將CCTV對葯家鑫的報道與「李剛做秀」更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葯家和李家其實並不算顯赫的家庭背景(難以想象 可以直接操控央視)再度成為證據。於是,「軍二代」、「官二代」與當年杭州「70碼」事件中的「富二代」拼接成了系列,在一個貧富差距、官民對立持續惡化 的社會中,缺乏安全感的人們像驚恐的小白鼠一樣,警惕著哪怕只有一絲可能的威脅,在通往公平正義的道路上「搶鹽」。央視當年對李剛、現時對葯家鑫的「正 面」報道,彷彿就是那塊「鹽已售盡」的招牌。

  這時,再去 討論CCTV的新聞報道技術倫理似乎都有點不合時宜、不識時務了——今日《南方都市報》發表文章,分析「葯家鑫案報道的傷在何處?」作者認為《新聞 1+1》採訪葯家鑫本身並沒什麼不妥,給一個「千夫所指的殺人嫌疑犯」發聲機會意味著文明與進步,而且「央視此前曾採訪過受害者家屬,也播出了」、「新聞 平衡是通過媒體歷時性的充分報道來實現,而非單獨一個報道就必須窮盡所有方面的聲音。」但由於節目中播出了認為葯家鑫連捅八刀「只是重複過往被摁在鋼琴前 彈琴的動作」的犯罪心理分析(並引發民間輿論劇烈反諷反彈),文章也認為沒有導入對立專家意見,「很容易給觀眾造成央視在為葯家鑫脫罪的印象」,確是「小 傷」。

  大傷是什麼?「真正的大傷,則要放寬到歷史與社會的視野才能看到:一是非技術性而是導向性的新聞平衡缺失,二是媒體市場的不完全競爭」——這段《南方都市報》作者的論述或許才真的是中國媒體從業者的苦悶,也包括CCTV里的中國新聞人。

  「冤有頭, 債有主,出門左轉是政府」——這是一位媒體人在面對微博責問「你們當時為什麼沒有給楊佳(一位三年前刺殺多位上海警察而後被處死刑的青年)發言機會」時的 回答。因為「李剛門」,更因為長期以來被人詬病的「選擇性報道」(例如《新聞聯播》),央視在一些異議者眼中早已不再是值得尊敬和信任的媒體,雖然它仍擁 有受到廣泛尊敬的幾位新聞人(包括《新聞1+1》里的董倩)。所以,當這家電視台報道葯家鑫案件時,只要有少許縫隙,就有足夠多的眼睛搜尋出蛛絲馬跡,解 讀出權貴勾結。

  「不殺不足 以平民憤」——這是認為葯家鑫「必須判死刑」者的意志,他們批評的是央視試圖用煽情化、不平衡的報道製造輿論,為一個因為「怕傷者找麻煩而致人死地」的泯 滅人性者開脫;與此同時,也有一些警惕媒體報道、評論影響司法判決的人士,強調「民意不能成為判處葯家鑫死刑的依據」,甚至抨擊發表「該殺」論的媒體,尤 其是當這家媒體是與央視同為官辦的新華網時。

  中國政法大 學副教授吳法天在微博上貼出新華網截圖,指責新華網於3月29日刊發題為「葯家鑫應該判處死刑」的評論「很不妥當」,「新華網這樣做,給法院的輿論壓力太 大,樹了個壞榜樣。」不過,迅速有圍觀者回應稱,「新華網有兩方觀點,一個說該死,一個說不該;這是它的評論版塊,發表觀點(何況是兩種對立觀點)是它該 做的事,何來干預司法?」

  對央視播放 一段報道和新華網發表一篇評論異常敏感的人們,畢竟只居兩端,只是少數,更多的圍觀者,不論是主張「葯家鑫死有餘辜」,還是認為「可以給他一個機會」,在 持續抱怨司法不公、權貴驕橫的黑暗現實時,也在等待最終判詞,等待一個讓他們暫歇憤怒或者怒火中燒的機會。騰訊《今日話題》欄目30日結語有言:「作為一 件關注者甚眾的案件,希望葯家鑫案的句號,是一個公正的判決。」

  (作者徐達內 2011年4月1日)
  (註: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聯繫郵箱:xudane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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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dustie 發表於 2011-4-6 08: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imidustie 於 2011-4-6 14:19 編輯

最近在這裡少出現,在糞坑不見蛆(就是你啦),怎麼回事?掛科了?砸飯碗了?還是辦喪事去了?


回復下面那個白痴 huasendg:對於你們這類漢奸,沒有什麼言語比得上你們的心地惡毒,何況,是飽暖自己說「造謠傳謠死全家」,然後拚命造謠傳謠,要他全家死的正是他自己,惡毒的也是他自己。

至於我受過什麼良好教育,你這種社會底層混混沒有能力看得出來,是你做夢都想不到的,所以省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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