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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羅馬書第五章12,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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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3-15 11: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3-15 06:55 編輯

學習羅馬書第五章12,13節

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5: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這裡有兩個問題,我覺得有必要澄清和解釋一下。

第一個問題,雖然罪是從亞當一人進入世界,但是眾人的死是咎由自取,因為這裡清楚地說,「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也就是說,眾人都犯了罪的原因之一是始祖亞當把自己的子孫都帶入了罪的境遇里,這個境遇靠人自己無能為力作出改變,因此必須仰望神的救贖,但是,這只是一個環境因素的外因;真正的取死之道是「眾人都犯了罪」,因此死就臨到所有的人,因為「罪的
工價乃是死」。

第二個問題,怎麼理解「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這裡的算,不是當作的意思,而是「歸算」的意思。如果看NASB,這裡的單詞是「not imputed」,等於不被歸算。這是一個法律術語。我們信主以後,因信稱義,就是神把耶穌的義「歸算」給我們,因此我們就有了耶穌完全的義。並非是我們本身的行為符合了義的標準。

因此,這裡所說的不歸算,並不是我們沒有罪,而是我們已經有罪,有罪的證據就是5:12所說的,眾人都因為犯罪而死。因此,不歸算,就是不按照摩西律法那樣的內容和程序來認定和懲處人所犯的罪。而是按神的公義原則使所有的罪人付出死亡的工價。

通過這個學習,我們進一步理解,所有困擾我們的相關問題都是不存在的。真相就是這樣直接:人人都犯罪當死,沒有一人例外。神的拯救提供了逃離死亡枷鎖的途徑:信靠主耶穌,唯獨依靠耶穌的贖罪,依靠神的救贖恩典,免除必死的刑罰。

現在就是這樣的狀況:不是接受福音免除死亡得到神的永生祝福;就是拒絕福音,歸於必死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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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123 發表於 2011-3-15 22: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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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3-15 22:20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3-15 11:54
學習羅馬書第五章12,13節

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 ...

算與不算,反正都是神自己在那兒說 你看,先給一個根本不懂得善惡的亞當使絆兒,誘使他因為吃果果「犯罪」,然後卻又自己個兒把自己釘死「贖罪」,真不知道折騰啥呢?

這整個過程就好比是,父母對於一個一歲的孩子吃了一個本來留給自己吃的蘋果大發雷霆,後來覺得把罪過安在根本不懂事小屁孩身上沒勁,可又不能傷了自己的面子,於是自己打自己屁股,對別人說,這孩子犯了錯,俺替他挨了打了,他就不算有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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