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被宰生豬將屠夫踢入燙豬池致死

[複製鏈接]

42

主題

64

帖子

182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8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imagerunner 發表於 2011-3-6 09: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現世報】被宰生豬將屠夫踢入燙豬池致死


被宰生豬將屠夫踢入燙豬池致死 屠宰廠賠償30萬



新快報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謝曉 通訊員 汪次安



  生豬被宰殺后還奮力反抗,豬蹄一踹將屠夫踢入燙豬池致死。死者家屬向屠宰場索賠66萬元人民幣。

  韶關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歷經20多次調解,雙方昨日終於達成一致意見,屠宰場向死者家屬賠償30萬元人民幣。

  據悉,2008年8月31日3時30分,韶關市民古某到某屠宰廠等候屠宰生豬。他走至屠宰台,將一隻剛宰殺好的生豬拖至燙豬池。誰料該生豬並未被殺死,反而將古某踢進了滾熱的燙豬池中。當時,屠宰台附近負責屠宰、拖拉、燒水的工人都未能救援。古某自己從池中爬出,但全身已多處被燙傷。儘管古某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但因全身多處感染,於9月19日死亡。

  古某的家人在向某屠宰廠要求賠償未果后,將該屠宰廠訴至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認為該廠對古某生命財產安全未履行保障義務,要求賠償撫養費、扶養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醫療費等費用共計66萬餘元。而該屠宰廠則認為古某不是幫工,其死亡是自身粗心大意造成的,應自行承擔責任。湞江區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屠宰廠賠償古某家屬33萬餘元。

  一審宣判后,屠宰廠不服,遂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古某家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韶關中級法院認為,由於雙方意見分歧很大,以判決方式結案難以實現「案結事了」的目的,因此對雙方展開當庭調解、庭下調解、面對面調解等工作。經過20多次調解,古某家屬和屠宰廠終於自願達成協議:屠宰廠向古某家屬支付補償款30萬元,雙方之後均不得因該案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歡迎新老朋友轉載,拜讀,功德無量,釋覺【1282473459】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9 22:48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