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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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份驚人的中國夫妻情愛幻想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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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夢中情人來自(共有15784人 )


  47.04% 身邊的人(如同學、同事、朋友)
  25.89% 曾經見過的異性

  10.73% 文學作品、影視劇中人物

  08.22% 演藝明星

  07.35% 其他

  00.77% 體育明星

  夢中情人從來就是矛盾的混合體∶男性要既年輕又成熟、既有頭腦又具野性、風流倜儻又含情脈脈,無所不能又很低 ;,女性要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既能風騷又顯清純,嫵媚多姿又溫柔體貼,既高傲又可親近。

  完美的夢中情人在現實中是沒有的,於是打造夢中情人已成一項娛樂產業。在近兩年的評選中,公眾選出的中國區夢中情人男有言承旭、費翔、劉德華、梁朝偉、金城武、郭晉安,女有張曼玉、朱茵、阿嬌、鍾欣桐、張柏芝、舒淇、鄭秀文、佘詩曼,亞洲區夢中情人男有木村拓哉、竹野內豐,女有藤原紀香、李英愛,歐美區夢中情人男有肖恩康 ;利、奇洛里維斯、李奧?#123;多、貝克漢姆、湯姆克魯斯,女有澤塔瓊斯、霹靂嬌娃、百變芭比、庫爾尼科娃影視歌體打造的舞台形象與傳媒形象加諸於這些藝人身上,寄託了大眾的情愛終極幻想,那些進駐卧室的明星海報足以為證。

  看得到碰不到的明星級和文學級夢中情人總是遠水不解近渴,在大多數時候,人們退而求其次,視野內可見的異性吸引著異性和同性的目光。一副在小圈子裡出眾的外表,一張很對胃口的臉,一個飄忽掠過的眼神,一身很得體的衣服,一串不一樣的笑聲,一種偏執的性情,都可能在另一個人心中激起巨瀾,在夜晚進入性夢,在想象中拚命美化。有時一面之緣的陌生人令人魂牽夢縈,有時朝夕相處的異性令人日久生情。

  年紀會變,審美會變,對異性的感覺會變,夢中情人也在置換之中。從這一點上看,幾乎少有人對自己的夢中情人用情專一。

  夢中情人是所有人在現世的一種安慰。在現實中,人們只能守著一個並不完美的人一起慢慢變老。


你會用什麼方式求愛?(共有12208人 )


  散步時忽然抓住他/她的手 35.17%
  手寫情書或用簡訊說∶我愛你 24.89%

  同她/他雙飛去旅遊 23.90%

  用計與之上床,令其「心由身走」 19.74%

  為他/她下廚 14.10%

  去爬山去攀岩……「患難與共」 12.73%

  看一場煽情電影或演唱會 11.20%

  單膝跪地獻上玫瑰花 05.01%

  為她/他籌辦一個非常surprise的生日派對 04.52%

  當眾求愛 04.02%

  這是一道很大程度上的男性題目,這一代的女生依然脫不開我們最古典的想法,「女生不是用來求愛的」,迫不及待地看那?#123;查結果,依然驚訝∶難道這麼老套的求愛方式,「散步時忽然抓住他/她的手」,依然是求愛時的首選么?4293張選票投向了這個選項;抓住了手就抓住了心,然後就死死不放的鏡頭,真不知道能夠跟得上情愛年代里的速度與節奏么?其後,有24.89%的投票者鍾情於用簡訊發送「我愛你」的話語,不要誤解這是因為我們越來越羞澀或是越來越純情,這只是因為我們在情愛之中,越發的懶惰被動和不勇敢。這催生了簡訊的暴利,卻絲毫不能對我們的情感帶來任何的好處。

  也有分別將近19.75%和14.10%的人選擇了用計與之上床,令其「心由身走」以及為他/她下廚的方式;比起其他的聽演唱會、獻玫瑰花之類的空洞求愛,這兩種方式倒是實在得可以,前者的勝算應該不低,而後者應該實踐的男人太少,這個年代里,能找到個會做飯的女人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了,更何況是找個男廚子呢?而當眾求愛的方式如想象之中的那樣選票很低,只有不到4%的網民選擇了這種方式;野蠻女友即便在百人的大禮堂里得到了這樣的優待,也是靠自己不懈的努力,去爭取得來的啊!


你和他/她在認識多久後上床? (共有12506人 )


  14.99% 1個月
  14.24% 3個月

  13.64% 確定婚姻關係之後

  12.51% 視環境及情境狀況

  11.59% 半年

  09.70% 1周

  08.80% 視不同對象而定

  06.81% 1年

  04.38% 1天

  03.32% 1個小時

  有點出乎意外,選擇「1個小時」或「1天」就可以上床的,分別只佔了3.32%和4.38%,均位列最後,看來,在眾小資文本中朗朗吟誦的「一夜情」,並不如想象中普遍。不必問名字,「天亮以後說分手」的故事不是沒有,不過,嚮往的人比實踐的人更多。在這個資訊便捷的年代里,那些識文斷字的惺惺作態的小資們的意淫彷彿就成為主流,所以,在通常的判斷里,常把都市的一夜情作為「禮崩樂壞」的證據。許多人已經開始不介意自己的一夜情,而羞於提及自己並無一夜情。從這個?#123;查看來,以上論斷只是一種虛幻的錯覺。

  而最多人選擇了1個月和3個月,相對於以前,這也是一個策馬狂奔的速度了。越來越多的人篤信,感情必須用性愛作為表達。況且,女人也可以理直氣壯地享受性愛,誰也不需要對誰事事負責。在這種輕鬆的態度之下,上床的時間一再提前也不是什麼意外了。

  選擇相識半年或1年再上床的分別是11.59%和6.81%,這是屬於傳統派的。更傳統的是13.64%選擇了「確定婚姻關係之後才上床」。他們對於性的態度謹小慎微,往往相信愛與性是合二為一的。

  選擇「視環境及情境狀況而定」、「視不同對象而定」的也不少,都是一些現實而騎牆的人。為了省下大筆的房租,一些本來觀念很保守的女孩不得不跟男友同居;而另一些只有宿舍沒有自己房間的傢伙,拍拖了一年還沒有偷上腥。

  但是,我們在這裡看到各個選項是如此的平均,沒有哪一項是絕對優勢或絕對劣勢。毫無疑問,各種性觀念都在越發寬鬆的環境下安之若素,誰也別想說服誰。


現實中你戀愛過多少次?(共有9710人 )


  64.38% 3次以內
  24.71% 10次以內

  04.96% 算上一夜情,有無數次

  03.40% 超過10次

  02.54% 算上網戀,就記不得了 (共有9551人參加)

你持什麼樣的戀愛觀?

  37.12% 只願一生愛一人
  36.57% 我每一次都是認真的

  14.10% 遇上合適的為止(可能永遠遇不到合適的)

  09.86% 天知道,有FEEL就愛

  02.36% 愛得越多越好

  這次的 超過半數的人選擇了戀愛次數不超過三次,但是我們也看到,選擇三次以上十次以內的朋友們也佔去了將近四分之一的比重,如果我們取其平均數,那麼可能有將近2/3的人們不只一次的戀愛,甚至是一次不只一段戀愛,感情被時間分裂,直至屍骨無存。

  現在的感橐呀洷池摿頌轡鑌|,車子、房子、存摺……還有無窮無盡的需求。隨處可見的廣告努力地為我們描繪了幸福生活的?#123;圖,可是誰陪我添磚加瓦,或者乾脆說,誰給我磚瓦呀。男人拚命地雄起,生怕失去主導的權利,女人又不甘只撐半邊天,恨不得全都自給自足了。

  有個朋友對我說,如果換手機,就意味著不會換男朋友,如果一直沒有換手機,那麼男朋友是會隨時更換的。我雖然並不明白這種愛情觀的依據是怎樣來的,不過我卻從她身上體會到∶愛情本來就是很私人的事情,所以愛情觀也大多沒有什麼共同之處,當我們不斷地附和別人的時候,可能只是暫時忘記了屬於自己的那些情緒。對於愛情,大多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在關於戀愛觀的投票中,「我每一次都是認真的」和「只願一生愛一人」這兩個選項的結果不分伯仲,希望他們都可以內部消化吧,不然,「每一次都認真」遇上「只願一生愛一人」,豈不是死循環。你不如抬頭問問你的男朋友、女朋友、情人、老公、老婆,「你愛我嗎?」


你認為的最佳分手方式是(共有7632人 )


  說,我們分手吧 56.53%
  離開你們生活的城市 10.14%

  吃一餐溫情脈脈的分手飯 06.25%

  搬出你們同居的屋子 04.91%

  還給他/她送你的定情信物 04.91%

  對他/她百般挑剔、施虐及至達到目的 03.51%

  換手機號碼 02.49%

  選一個下雨天有意製造情緒 01.61%

  由朋友轉告 01.34%

  將你同別人結婚的請帖寄給他/她 00.29%

  很多年前一首流行歌曲唱∶「說,說你愛我吧。」而如今佔56.53%的人選擇卻是,說,我們分手吧。或許一個原因是「說」遠遠容易過「做」最起碼只須嘴角肌肉稍作牽扯。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哪段愛情沒點一波三折呢?問題是,分手說出口,就真的分了嗎?往往是冷戰中的兩個人,夜深了還是要回到同一張床上,用身體默默慰藉(或者相互折磨);又或者在說出分手后,才突然恍然大悟不能缺少這個人,於是浪子回頭比之前更要恩愛100倍……說分手,似乎更像是置之死地而後生。或許正是因為這種方式的靈活(簡單、易於操作,不受時間地點場所之限制;既可以用於心如死灰的平靜,亦可以用於小情侶的任性與賭氣),才得到了最高票數。

  12.93%的人選擇了「離開共同生活的城市」,這比較接近於理性的選擇。一個人,若是他/她在下定決心和過去作別,並準備開始新生活時,分手已經是大勢所趨。選擇這個答案的人,是需要有資本的∶他/她必須心理獨立自由,拿得起放得下;經濟獨立,城市生存能力強大;有勇氣,敢冒險敢打破生活既有的規律。他們都是「飄一代」代言人,內心強大、身體自由,墮入愛河時,為愛走天涯;情變時,一個人療傷。

  排在第三位的「吃一餐溫情脈脈的分手飯」看起來最溫和,卻往往最絕決。它的姿態最好看,不用激烈爭吵也不再相互指責,只是吃最後一餐飯而已,若是連一點恨都沒有了,哪來的愛呢?進入次階段的雙方,多半都是折騰夠了,最後終於認了命。

  餘下的一些弱勢選擇,比如「搬出同居的房子」、「送還定情信物」和「換手機號碼」,都是答案的警告版;「對其百般施虐以達到目的」這種對付階級敵人般的狠招只屬於小部分遇人不淑的同志;至於「選一個下雨天有意製造情緒」、「叫別人轉告」以及「將與別人的結婚請帖寄出」這就不叫分手,叫做秀罷了。


你所認定的情愛信物是(共有7168人 )


  52.89% 手錶或項鏈或戒指或其他飾物
  30.87% 情書或日記

  24.58% 照片

  19.17% 某一首歌

  16.48% 老地方

  15.08% 心形卡片、11枝玫瑰花、巧克力

  11.55% 汽車或房屋鑰匙

  06.67% 玩具

  04.17% 錢

  02.53% 文身

  沒有哪題可以像這題一樣集愛情的浪漫與現實於一體。愛情信物五花八門,最常見的是代表每一分每一秒都愛你的手錶、把我戴在你心上的項鏈、情定一生的戒指以及其他又好看又不貴寓意又深刻的小飾物。情書和日記則是愛情的宣言或是記錄著愛情的足跡,是留存時間最長但也是難度最大的信物。照片雖然最直觀,但是保存起來比較麻煩。音樂的旋律最容易打動人心,也令人最容易記憶。19.17%的人選擇「某一首歌」作為自己的愛情信物。老地方雖然和歌一樣容易喚起愛情的回憶,但是卻受到時間和空間的局限性。選擇「心形卡片、11枝玫瑰花、巧克力」的人多半是正處於戀愛之中或尚未嘗過戀愛滋味的人吧。就中國的國情來說,「汽車和房屋鑰匙」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可望而不可及,飲料顯然比鮮花更實際。選擇最少的是「文身」,那是因為有真正的切膚之痛。愛情到底是件帶有浪漫色彩的事,錢會剝光愛情的衣服,讓她赤裸裸地呈現在塵世的灰塵之中。童心未泯的人佔到6.67%,「玩具」是他們最好的愛情信物。


你跟什麼人發生過「一夜情」?(共有6263人 )


  32.22% 網友
  28.20% 好朋友

  25.18% 舊情人

  19.75% 同事

  19.22% 第一次邂逅的人

  12.41% 兩面之緣的人

  05.38% 客戶(合作夥伴)

  05.16% 朋友的戀人

  04.90% 老師(學生)

  04.28% 老外

  這該是網路大潮所創造的最為壯觀的結果吧∶一夜情發生人群的?#123;查中,居然是32.22%的人們都是與自己的網友發生了一夜情!發生了就可以換名換姓的重新出現再重新發生,於是我們就有了催淚彈般的網路文學(其實是泡沫文學)。緊隨其後的是1766張選票選擇與好朋友發生一夜情,當然這更好推測,長久相處心生好感,孤男寡女便情難自禁躍躍欲試,只是一夜之後彼此的「好朋友」關係便從此了無指望,那種滿心惆悵,真讓人難過。與同事發生的比例略略高於和第一次邂逅的人發生的比例,都為將近20%左右,原來在我們的身邊,辦公室一夜情就悄然發生著。選最後幾項的人數相比之下就非常少(選擇朋友的戀人,或是選擇老師,或是老外),這樣的一夜情,排遣寂寞是最少考慮的,而驚險刺激才是最為主要的吧。李銀河說,一夜情不違法但有害,其直接導致後果是婚外懷孕及性病傳播。即使一夜情不違背道德,但肯定不利於身心的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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