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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十四章
第十三章主要是講到探子的失敗,本章主要是記載以色列惡會眾的失敗。為什麼會如此發怨言呢?他們因聽了上一章所報的「惡信」,所以在此就顯出他們的敗態。
一、會眾大發怨言 1-12
民眾發怨言表現於三個方面:
1、關於生命方面 1-4
A、大聲哭號:1節
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
極度沮喪之時,眾百姓都哭號。他們看不到光明的遠景,就陷在當前的迷惘之中,也忘記他們所認識的神。假使他們把重返埃及的勇氣,用來奮勇向前的話,一定能進入美地,不至於在曠野漂流。
B、大了怨言:2-3節
會眾聽了上一章的「惡信」之後,就大發怨言,比以前的更甚。在11章1-6節里,他們埋怨沒有食物;但此時卻要埋怨 神使他們倒在刀下。由此可見,埋怨 神者的生命何等危險(林前10:10)。
C、大想回頭:3-4節
出埃及是蒙 神的拯救(出12;41,14:30-31,來11:25-29),想回埃及,正是作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申7:16,來10:38-39)。
2、關於道德方面 5-10
A、他們不尊重領袖:5節
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以色列民背叛,逼得摩西與亞倫俯伏在全眾面前,這正是顯明他們的道德敗壞,不尊敬領袖(猶8,15)。
B、他們想要打忠僕:6-10節
第一,勇敢為主作見證的兩位忠僕——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他們撕裂衣服,奮力地為主作見證。
第二,撕裂衣服是表示內心的極度憂愁、哀傷、或失望。約書亞與迦勒因百姓不肯進入應許之地,極其難過。
第三,那地是極美之地,又是流奶與蜜之地,是耶和華賜給我們的。
第四,那民是我們的食物。
第五,耶和華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第六,兩位才智之士約書亞與迦勒一同發言,見證那地極美,勸百姓照著 神的應許,嚮應許之地進發;百姓不但不聽,甚至想殺他們。
3、關於信仰方面 10-12
A、他們藐視上帝:10-11節
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
當摩西默默受欺時, 神就親自出面指責百姓的藐視 神。下文又宣告藐視 神的不能得就應許之地(23節), 神必對他們剪除(民15:31)。因為藐視 神的, 神必藐視他(撒上2:30)。
B、他們不信神跡:11節
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跡,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
以色列多次蒙恩,仍是背信棄義,不信他奇妙的作為(詩78:32)。
C、他們惹神震怒:12節
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比他們強勝。
他們向 神失信,以致惹 神震怒。這時 神他們以怒(21-23,耶10:10);要用瘟疫擊殺他們(啟2:16)。
二、摩西為民求赦 11
摩西曾經在出埃及記第二章時為會眾代求,這時候又為會眾代求。摩西真是一位代禱的模範者,我們要效法他。
1、尊神聖名的代求——求保存百姓 13-16
摩西的禱告非常有意思,他完全是為了 神的聖名不受羞辱來作想,而又體貼了 神的意思。你看——
此時,摩西求 神為他名的緣故,保存他的百姓,因 神的名本為美(詩8:9,52:9,54:6)。摩西提 神的名求(太6:9),乃表示求 神因他的名保存百姓,引導百姓走義路(詩23:3,31:3)。
2、抓神聖言的代求——求赦免百姓 17-19
抓住 神聖言是代求的秘訣。因 神的應許是實在的(林后1:20),他又是信實的 神,決不背乎他自己(約一1:9,提后2:13)。
摩西向 神懇求,赦免百姓的罪過。他的禱告顯明神的慈愛:
(1)他有極大的忍耐;
(2)我們可以因他的慈愛,信靠他的應許;
(3)他一再的赦免人;
(4)他滿有憐憫,垂聽祈求(20節)。
神是不改變的神,我們可以倚靠他的慈愛、忍耐、赦免與憐憫,直到永遠。
三、上帝公義判定 20-25
1、赦免百姓的罪 20
因著摩西的代求, 神就對會眾作出赦免的決定。
耶和華說: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這裡指出, 神要聽代求者的話,而赦免會眾的罪。正表示了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9,18:18,約20:23)。由此可見,合 神心意的代求者,能擁有屬靈的權柄,可挽救許多迷真道的人(雅5:19-20)。
2、神的榮耀充滿 21
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這是表示 神的榮耀、公義的判定——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或無罪的為有罪。
3、不得看見迦南 22-23
神說,以色列人有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並未誇大。下面列出他們十次悖逆的情形——
(1)過紅海的時候不信靠他(出14:11-12);
(2)在瑪拉因水苦發怨言(出15:24);
(3)在汛的曠野發怨言說沒有吃的(出16:3);
(4)不聽吩咐把嗎哪留到早晨(出16:20);
(5)安息日仍出去收取嗎哪(出16:27-29);
(6)在利非訂爭鬧說沒有水喝(出17:2-3);
(7)敬拜金牛犢(出32:7-10);
(8)在他備拉發怨言(民11:1-2);
(9)哭鬧著要肉吃(民11:4);
(10)聽信惡言,哭號著要回埃及(民14:1-4)。
百姓對 神的律法有很清楚的認識,又蒙他親自同在,經歷了他的大能,但他們非但不肯完全信靠他,反而藐視他的應許,致使除兩人之外,所有的成年人都不得看見應許之地。
4、有人必得進去 24
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神在這裡特別聲明:除了迦勒、約書亞和二十歲以下的一代,其他的人都要因這連串罪惡受罰,經致藐視 神者不得進迦南。新約聖經也在警告我們: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加6:7)。弟兄姊妹:我們還敢藐視 神嗎?(羅2:5,來10;26-29)
5、明天要轉路徑 25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神要他們轉路徑,為實現他對百姓懲罰的判決,使他們倒在曠野(來3:17)。
四、百姓甚是悲哀 26-45
1、摩西傳神判決,百姓就甚悲哀 26-39
A、判決的內容:26-35節
第一,百姓的怨言 神聽了。26-27節
第二,神照著發怨言者的話來待他們。28節
第三,二十歲上所有的發怨言者都不得進迦南美地。29-30節
第四,唯有迦勒、約書亞,以及婦人與孩子得以進入那地。30-31節
第五,惡者必倒在曠野,要繞道而行四十年,一年頂一日,並要擔當罪孽四十年。 32-35節
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裡死亡。
綜合上述讓我們看到:神要摩西亞倫向百姓傳達刑罰的判決——就是將約書亞和迦勒以外的惡會眾倒在曠野,反而使他們怕被擄的兒女得進迦南。在 神公義的審判下,他們倒在曠野。(申2:14,林前10:5),正可表示舊生命不能得應許之地——只有重生的人才能進 神的國(約3:3-5)。
B、判決的實行:36-38節
這宣判也是警戒今天的基督徒(林前10:11),要我們不要報使人跌倒的「惡信」,特別是被差為使者的「首領」要更要注意,因為生死在舌頭的權下(箴18:21)。唯獨愛 神的,遵行 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C、判決的反應:39節
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
以色列眾人吃了這一切的話,就甚悲哀。他們的悲哀不是為悔改(太5:4,路7:36-38),乃是為懼怕刑罰。
2、百姓擅自上去,摩西奮力勸阻 40-45
本段講到這些惡會眾因怕刑罰而憑血氣擅自上那地去——
A、不聽摩西勸阻:40-44節
這會眾真是反覆無常,此時他們在沒 神同在的情況下,又不聽摩西的話,卻要憑血氣上那地去。由此可見,背 神者常任意妄為(提后3:4),因而不服屬靈的約束(羅8:7,多1:10)。
B、敗於敵人之手:44-45節
這裡的事實證明:屬 神者若離開了 神,就不能作什麼(約15:5)。因此,他們在敵人之前敗退,直到「何珥瑪」。「何珥瑪」:位於別是巴東面6.3公里,是「完全毀滅」的意思。正表明了有罪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林前6:9-10,加5:21,弗5:5)。
以色列人認識到自己的愚昧與錯誤,就迴轉歸向 神,但是 神明白他們的內心,若不徹底悔改,很快就會故態復萌。果然不錯,他們擅敢上山頂去打仗,卻被敵人擊打、殺退了。很多時候,行義行善不可延遲;不僅要做該做的事,更要在適當的時機來完成。 神所要的是人能立刻而徹底地順服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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