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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手機記錄百餘"小姐"電話 重口味情信竟發新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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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11-2-19 09: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02-19 金陵晚報

  手機存了100多個「小姐」

  日記寫滿細節

  龍虎網訊 「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獸。」在認識劉中剛之前,林曉惠女士一直以為這只是從網路上傳出的一句玩笑話,即便在和劉教授結婚的最初日子裡, 「禽獸」這個詞也就是用來形容自己老公的強大精力,並非帶有貶義,可當林女士發現了劉教授的那本神秘日記和專用手機后,她對「禽獸」的理解又上升到了一個高度。

  回到少女時代

  林女士今年42歲,本地人。2008年年末,喪偶的她經人介紹認識了南京某大學的教授劉中剛。林女士承認,剛見面,她就被劉教授風流倜儻的外表吸引住了,除了事業成功,年薪百萬,劉教授還談吐不凡,古體詩張口就來,這讓心氣頗高的林女士也無法再像往常一樣矜持。林女士覺得,雖然劉教授已經50歲了,但他在追林女士時製造的驚喜和浪漫讓她覺得自己彷彿回到了少女時代。大把的藍色妖姬、包裝精美的巧克力、昂貴的化妝品,當這些禮物接連不斷地送往林女士的辦公室時,林女士的同事們都羨慕不已,林女士也有一種之前都白活了的感覺。那時在林女士眼中,劉教授是完美的。

  不到半年,兩人就領取了結婚證。劉教授以明媒正娶為由堅持大辦,兩家叫來親朋好友總共60桌,劉教授當眾下跪,送給林女士一顆一克拉的鑽戒,精美的鑽石在聚光燈的照射下熠熠生輝,劉教授動情地表白:「曉惠,我們都不年輕了,而且我還比你大10歲,以後很有可能我走在你前面,我很擔心你老了以後一個人的生活,所以我很格外珍惜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如果我們能共同度過30年,我此生無憾,並且在我走了以後,我會安排好你的生活,請爸爸媽媽放心(劉教授面對林女士的父母)。」

  林女士感動得一塌糊塗,當即回應:「老公,我很後悔為什麼我們年輕時沒有遇到,我會在有生之年做你的賢內助,如果你真的有一天離開人世,我也不活了,跟你一起去下面做夫妻。」夫妻倆緊緊擁抱,掌聲雷動,幸福滿場。

  一天只能睡兩個小時

  婚後的生活繼續給林女士帶來驚喜,劉教授儘管已經50歲了,但精力似乎比20多歲的小夥子還要充沛,新婚燕爾的兩人每天晚上只能睡兩個小時,而且劉教授花樣迭出,道具豐富,什麼蠟燭、手銬、電動按摩器層出不窮,即便林女士的歲數處於女性生理需求的高峰期,依舊架不住劉教授的「日耕夜作」,早晨起來開車送劉教授去上班時,手都累得顫抖。林女士當時的想法是,這是丈夫愛自己的表現,就算自己累一點,畢竟不用工作在家做全職太太,總比丈夫去外面找女人劃得來。

  後來,林女士知道了丈夫「能力強大」的來源,有一次劉教授去西藏出差,買了很多給力的中藥,其中冬蟲夏草一種葯就買了15萬元。

  重口味的情信

  除此之外,劉教授另一種愛的表現也讓讓林女士感到既甜蜜又害羞,每晚和她顛鸞倒鳳后,林女士第二天早晨都會收到丈夫發來的信息,將昨晚的愉快回憶用散文或詩的形式表現出來,在這些甜蜜的文章中,林女士的嘴唇、耳垂、手臂、胸部、腰部、臀部等各個身體部位都會被劉教授讚美一番,比如「你的嘴唇微微張開,鮮艷欲滴……(此處省去26個字)」,再比如「十五的月亮也沒有你的胸部圓潤白皙,當我……(此處省去34個字)。

  林女士表示,一開始她很不適應這樣的簡訊,不過在劉教授的鼓勵下,她也覺得將此作為感情的潤滑劑非常不錯,每天都保存丈夫發來的這些重口味的情信,只是沒想到,原來丈夫的這些簡訊是預先編輯,之後群發的。

  專用手機和神秘日記

  2010年夏季的一天,在林女士開車將丈夫送往單位回來后,她在打掃屋子,準備洗衣服時在丈夫另一件不穿的外套里摸出了一部手機和一本日記,而且日記本上還加著一把小鎖。巧的是,日記本小鎖的鑰匙就擺在外套的另一個口袋裡。平常在家從未有曖昧舉動的丈夫也有隱私瞞著自己么?好奇的林女士打開了日記本和手機,也就打開了她短暫婚姻的結束之門。

  原來,日記本里記錄著劉教授在前往全國各地出差時和各地夜總會小姐或酒店美容服務的按摩女們發生性關係的種種細節,而那個手機通訊簿里記錄的全是這些職業性服務者的聯繫電話,總共100多人,還有各種情意綿綿或者肉麻的簡訊,內容和劉教授給她發的簡訊差不多,只是稱謂從「小茜」、「咪咪」、「愛愛」 換成了老婆。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國各種娛樂場所里,居然包括北京著名的現已被查封的天上人間俱樂部。

  真相一旦被發現,以往的甜蜜也就變成了極端的噁心,原來丈夫經常的徹夜不歸併非是和同事們去加夜班,而是去浴場或者情人家裡換口味了。林女士畢竟受過高等教育,知道一哭二鬧三上吊解決不了問題,她將手機和日記交給了自己的律師朋友拿去公證。面對自己背叛婚姻的鐵證,歷來強勢的劉教授不服軟也不行,他和林女士達成了離婚協議,主動給出書面承諾,補償林女士80萬元。

  承諾給就不能賴

  承諾的日期到了,可前夫依然不給錢,林女士只能向法律討公道了,於是她起訴至鼓樓區法院,要求前夫劉教授兌現補償80萬元的承諾,面對白紙黑字,劉教授沒有辯解的餘地,法院一審判決劉教授給錢,劉教授也沒有上訴,2010年1月,林女士拿到了80萬元,她告訴記者,自己沒想過要劉教授的錢,從來想的都是輔助他的生活,跟隨其共度殘生,沒想到對方的生活如此放蕩,這實在是她無法接受的。而劉教授的委託代理人和其本人都不願意接受記者的採訪。(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本報記者 洪唯

  法律釋疑:儘管大家都明白,劉教授的行為涉嫌嫖娼,但這些行為都屬於「過去式」,而警方對於賣淫嫖娼的處理講究現場抓獲,因此對「過去式」無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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