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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死了還是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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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昌海 鳳凰播報
2011-02-08 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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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5日,新華網發表題為《警惕網路推手誤導網上輿論》的文章。文章聲稱,錢雲會案件是由網路推手製造、推動、擴散謠言而讓網民因此難辨真假、信假為真。博客作家石3生撰文表示,到底誰才是中國區域網中最大的網路黑手?如果網路不是動輒屏蔽監管甚至逮捕勞教,網民們有必要隱姓埋名才敢說句話嗎?新華社想一言一統天下,為什麼不幹脆提議修改憲法,將好看不中用的「言論自由」直接刪除了不是更好?

在這之前,新華網1月29 號曾透露,已經找到可以證明此案為單純交通事故的關鍵新證據——就是錢雲會的手錶。報道還聲稱,這進一步佐證了公安部門,認定這起案件為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的結論。1月30號,新加坡《聯合早報》針對新華網的報道發表評論說,這是繼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相關調查報告之後,官方媒體一周內第二次高調澄清這起備受輿論關注的事件,維護日漸低落的政府公信力,以及引導輿論導向的意圖十分明顯。

過年前夕,網路熱烈關注的3大案:「我爸是李剛案」、上訪村長「錢雲會案」及山西太原古寨村事件,皆一審宣判。「李剛案」被告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判囚6年;「錢雲會案」肇事司機費良玉判囚3年半;古寨村事件主犯高海東判處死刑,策劃人武瑞軍判死刑緩刑,李彥忠判無期徒刑,其餘14名被告判監2年3個月至16年。對於一審宣判,媒體、網路紛紛發表評論。有評論人士指,選擇在年前集中審結幾個大案,官方是「頗多思考,用心良苦」;而民眾的關注則是一種「兔死狐悲」。最終,真相究竟死了,還是真相大白?

2010年10月16日,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之子李啟銘酒後駕車在河北大學校園撞倒兩名女生致1死1傷,逃逸后被攔截下高叫:「我爸是李剛」,讓「我爸是李剛」成為網路熱詞及持續關注事件;緊接著10月30日凌晨,太原晉源區金勝鎮古寨村路段,一干人手持武器,沖入強拆事件中孟福貴屋內,導致一死一傷。12月25日,更發生被網民稱為對公權力信任徹底喪失的浙江樂清蒲岐鎮寨橋村前村長錢雲會遭工程車輾死事件。因案件疑點甚多,村民及大量網路輿論認為錢遭謀殺,但樂清市交警大隊判定錢雲會之死為交通事故,一些村民證人更遭到逮捕關押,使該事件成為2010年末最火爆新聞。

3個受網路關注事件,在年關前夕一審宣判,媒體、網路對此紛紛發表評論,指事件背後的政府身影缺乏「自信」,借過年分散注意。3個事件引發關注的共同點均是涉及公權力是否被濫用。尤以李剛及錢雲會兩大案,香港《明報》一篇評論作者鐘鳴九文章指出,在農曆年前一審,顯然是希望借過年民眾注意力分散而了結大麻煩。

該評論並指,審理李啟銘案的河北望都縣法院以「法庭太小,無旁聽席位」為由拒絕多數媒體旁聽,只讓有「秘密協議」的5家媒體入內,並只准發表法院提供的「通稿」。而保定市宣傳部門派出大量人員「跟蹤」庭外記者,顯示對該案審理「缺少自信」。有網民認為法院對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而非此死傷者家屬及律師要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是對「李剛兒子」的輕判。而錢雲會案一審,法院提供了錢雲會並非被謀殺的證據——錢案發時隨身佩戴的一隻具有錄影功能的手錶,錄影顯示錢遭遇車禍的過程。但不少網民對錄影內容提出新的質疑。民眾對兩案一審結果的質疑,更再次突顯目前社會嚴重的信任危機。

而關於太原強拆事件的審判,太原市中級法院1月31日,對晉源區古寨村非法拆遷致人傷亡案1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然法國廣播電台2月1日評論指,代表死者孟福貴兒子孟建偉的律師李勁松不滿檢察方「砍去」政府的身影,以單純的「故意傷害案」處理。他指被告的身份是太原市保安公司晉源分公司機動大隊,有政府背景,不光是一間私人公司。但法庭沒有採納受害人律師提出的異議。「在庭審中,武瑞軍供述自己是太原市保安公司晉源分公司機動大隊的大隊長,有工作證、工資表、門禁系統等為證,在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一層內辦公。打死人後,負責出工資的『濱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揮部』還調動了鎮和區政府人員商討如何擺平事件。而有關證辭未能影響法庭把案年定性為故意傷害和蓄意破壞他人財產罪的處理,孟建偉聞判后在其博客中質疑:『真正的幕後兇手是他們嗎,如果不是那又是誰?!』」

對於宣判,德國之聲一篇評論「『我爸是李剛』案主角李啟銘獲刑6年」 說,檢方沒有像一些司法學者指出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在河北大學車禍中造成一死一傷的司機李啟銘提起公訴,而是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一開始擔任受害人陳曉鳳家屬代理律師的張凱對判決表示「整個案件的過程中多處屬於程序違法」。評論中說,張凱律師舉例:「比如,這個案件沒有實現公開審判原則,大量的媒體、民眾都沒能進入法庭。是在封閉的環境下進行的審理,法庭到底怎麼審理,我們都不知道。另外在偵察、審查起訴以及最後到法院開庭,整個過程都包括大量不能說服我們的程序違法的地方。例如包括解聘律師,強制性地要求受害人家庭簽署和解協議等等。可見這種程序的違法導致的結果也只能是一個錯誤的結果。」

德國之聲對李剛案審判評論文末援引時評人士冉雲飛的看法說,網民對案情的關注屬於「兔死狐悲」。冉雲飛評論「我爸是李剛」案判決結果時說,在中國現有的制度下盛產李剛之流的官吏以及飛揚跋扈的官二代「一點也不奇怪」。當局願意為李剛這種小官綁架他們僅存的一點公信力,實際上是想擴大對抗民眾社會的砝碼,也就是:你看,李剛你的官這麼小,但是我們還是用盡一切辦法保護你,你一定要好好賣力。這樣的案子都是「維穩體制下的社會管制的必然產物。」他認為中國網民對 「我爸是李剛」案的關注屬於「兔死狐悲」,因為「中國是個互害社會,這種制度不改,誰也逃不脫。這個制度哪天懲罰你,就讓你變成錢雲會、變成李剛案的受害者。」

對於這些不被民眾信任的「真相」及審判結果,人們該再以什麼心態看待?又要如何找尋「真相」?法廣一篇評論《「真相死了」——滕彪眼中的錢雲會案》,作者凱文從滕彪眼中提出了不同視角的對話。文中說,民眾不信任政府,這在今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往的自由派知識分子和維權人士還可以在這種格局下扮演「社會良心」角色,但在錢雲會事件的試金石上,這一群體內部也發生了分裂,曾經的標誌性人物,如許志永、於建嶸在得出「交通肇事」結論后,受到了公民社會同路人的強烈質疑,「社會良心」成色大減。當政府不可信,學者調查團和公民調查團同樣不可信的情況下,真相究竟是什麼?我們究竟可以信任誰?這成了公民社會發展無法迴避的問題。

文章作者凱文說,在這種問題背景下,著名維權律師、學者滕彪發表了《分裂的真相——關於錢雲會案的對話》,試圖獨闢蹊徑地反思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真相」問題。對話中的角色甲認為,在這個充斥謊言的社會中,我們太需要尋找真相,謊言只能製造更多的謊言和矛盾,而真相終將戰勝謊言。這是一種樸素的、不證自明的正義情感。而從另一視角乙的冷酷答案是:真相就是沒有真相。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汶川地震,有人試圖去調查真相,結果卻是譚作人被關進監獄,艾未未遭受襲擊。他甚至更加激烈地指出,從網路上瘋轉錢雲會照片那一刻,真相就死了,永遠死了。現場已經不可能再復原,屍體很快被火化,證人和專家收到恐嚇或指令。中國當前的政法制度達不到最起碼的正義標準,因此連真相的前提都不存在。

在各種條件之中,言論自由是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真相存在於對話過程之中,沒有自由交流,就沒有真相。而在缺乏透明的體制下,所謂謠言也是真相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深層次的社會意識和社會問題。錢雲會被謀殺、被自殺還是被交通事故,已經不重要了。人們不再需要真相了,或者說,真相早已大白,那就是,政府謀殺錢雲會被認為是最可能發生的,它發生過、正在發生,也將會繼續發生。

但人們還是要真相,並從浙江省樂清市「上訪村長」錢雲會遭貨車輾斷頸的離奇命案,證明上述「早已大白的真相」。目的是讓更多的人知道。

錢雲會遭貨車輾斷頸的離奇命案,庭上當局公開所謂錢雲會死前所戴具攝錄功能的「間諜手錶」攝錄的2分鐘片段,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肇事司機費良玉入獄3年半。但網民發現錄像疑點重重,質疑片段經剪接,強烈質疑當局偽造假證據。

根據浙江警方說法,事故發生后,村民王立權在警方到達現場前從死者身上拿下手錶,並交給妻子陳亞婷藏匿,之後陳亞婷又將手錶轉移到鄰居陳某某家中。1月13日晚,王立權主動向辦案人員交代經過,1月14日上午,陳某某主動將該手錶送交當地派出所。但是隨著該段視頻被公布到網路上,引發大量網民的質疑,網民強烈質疑有人偽造假證據。

網民大米粥說:錢雲會的錄像帶是經過編輯的,理由是:「如此撞擊卻不見錢的喊聲,本能的一聲驚呼都沒有。這說明錄像帶中,聲音部份中人的頻率是刪掉了。如果人的頻率是經過處理的,那麼剎車聲和喇叭聲都可以編輯。」錢家人也質疑,若手錶如公安所指戴在左手,畫面應偏向道路左側的房屋,但片段大部份鏡頭偏向右側田野。知名網路評論員五嶽散人表示:「此前我有些相信錢雲會是死於一個異常巧合的交通事故了,結果這個視頻一出來,加之這個視頻背後的故事,倒是重新有點兒懷疑。雖說咱這裡總是生活高於藝術,但高到這個程度,確實超出了在下貧乏的想象。」此外,作家韓寒和製作人胡戈也都對庭審錄像資料表示了質疑,胡戈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交給我來做,可以更完美」。

事實上,錢雲會之死的疑點在案發後就不斷被提出,如事發路段的閉路電視為何當日突然沒有記錄;錢的手錶為何失蹤 20日後才由村民交出來;案發日下雨,為何肇事貨車車下路面不濕等。民間不滿官方至今未能釋疑。網民調侃道,「錢雲會事件發展到手錶微型錄像機證明政府沒錯,這已經發展到懸疑大片水平了。為哈中國電影不好看,因為現實太精彩了。」

權利運動發言人張建平對媒體表示:105萬賠償金就已經證明了這絕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因為按照目前中國大陸的法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決不可能達到105萬的賠償數額。手錶錄音只不過是遮羞布而已。而目前錢已經火化了,現在公安突然公布這一發現,只能說明證據造假,製造假案。

中國維權律師金光鴻對媒體表示:我不關心錢雲會是否被謀殺或者是交通事故,我關心的是程序正義,本案在地方政府有重大嫌疑的情況下,公安部居然失語,令人不解。公安部應該仿效美國的聯邦調查局制度,對全國性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以及地方政府有重大嫌疑的刑事案件行使管轄權,才是符合程序正義的。姑且不論地方警局處理該案公正與否,在地方政府有嫌疑的情況下不迴避,是不能令民眾信服的。何況在中國政府的公信力已經喪失殆盡的情況下,以及官方媒體的所謂正確的輿論導向的情形下,是沒有真相的,恰恰相反,官方的一切舉措都會讓人想到這是欲蓋彌彰,總之一句話,樂清地方政府和地方警局以及大陸官方媒體的任何關於此事的報道我都是存疑的,包括樂清地方政府和地方警局對此案的任何結論以及大陸官方媒體,及警局后加上「對此案的任何結論」。

就錢雲會的手錶錄像,網報道指出,在推特上有不少討論,其中一則提到,律師對錄像提出了數個質疑。例如:很多證人提到事發現場當天路面上有反光錐,包括費良玉,黃標,以及保安都證明了這一點。但警方提供的手錶錄像中並沒有看到反光錐。同時律師提出對錄像進行權威鑒定的要求也沒有獲得法庭支持。還有人留言說,「頒個奧斯卡最佳剪輯獎吧!公布「錄像」里,錢雲會沒有發出慘叫就死了?這也太離譜了吧?」

錢雲會事件手錶微錄設備出現跟事件沒有最直接的關係。因為錢雲會事件最為關鍵的是公權的泛濫對民眾權利肆無忌憚的侵犯。首先,土地被掠奪性的收買,錢雲會維權6年,不但沒有結果,反而被抓進監獄。其次,官方在錢雲會死亡后沒有進行任何偵查、調查,而是掩蓋事實和真相,破壞現場、抓捕關鍵證人。這導致了真相在某種程度不可以尋覓。

網民指出,現在官方提供的所有證據可能都是經過篩選和修改的,可信度很低。也許我們最重要的不再是追求真相,而是追問和詰難官方這種掩蓋真相的惡劣做法。具有調查真相的司法系統的胡作為比殺死一百個錢雲會還要惡劣。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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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眼前 發表於 2011-2-9 12:4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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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nkzhao 發表於 2011-2-9 20:59 | 只看該作者
「錢雲會事件發展到手錶微型錄像機證明政府沒錯,這已經發展到懸疑大片水平了。為哈中國電影不好看,因為現實太精彩了。」胡戈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交給我來做,可以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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