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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第五周 出埃及記(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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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8 14: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慈愛的天父,感謝你,不知不覺已經來到第五周的查經。你讓我們看到了你對以色列民榮耀的拯救,奇妙的神跡,你也讓我們從摩西的事奉者,學會單單仰望你,不是我們能做什麼,而是你要我們做什麼,你必成就你的大事工。

求你繼續賜我們饑渴慕義的心,求你繼續帶領我們,明白你的話語,也求你繼續祝福那些有意尋找你的人,願你的救恩早日臨到他們,象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脫離為奴一樣,也帶領他們脫離罪的捆綁,出死入生。

天父,求你與我們同在,保守我們的心,直到世界末了。感謝你聽我們的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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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8 14:46 | 只看該作者
第5周 最大的敵人
第1日 出十六至十八章

馬丁路德說,信徒要面對的敵人有三,一是撒但,二是世界,三是我們自己,其中最大,也是最難對付的,乃是我們自己。法老殘忍的壓迫,並不能消滅以色列人,但當以色列人真正自由了,在神保護照顧下,卻全部葬身曠野(從埃及出來的人,除約書亞及迦勒外,全死於曠野),問題出在哪裡?乃出在他們自己。

神用那麼戲劇性的神跡將以色列人帶離埃及人的手,僅三天而已,以色列人便因水苦而埋怨神。神供他們甜水,其後他們又因食物埋怨神,結果神賜嗎哪、鵪鶉滿足他們的需要;在水減少缺乏時,他們又埋怨了,神叫摩西擊打磐石出水,滿足他們所求。這幾章聖經中間加插了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爭戰之事迹,聖經似乎要告訴我們,這場在出埃及記出現的唯一一場戰爭,乃最重要之戰爭。根本上這是一場靈戰──「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十七11)這經文告訴了我們,以色列人每遇到困難時,他們要做的,是「舉手」禱告,而不是埋怨,惟「舉手」能使他們逢凶化吉。這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一課。

其後,任勞任怨的摩西從他岳父那裡學到一些寶貴的行政管理功課,就是挑選一些屬靈、有才能、敬畏神、誠實、不貪財、無色慾者作千夫長、百夫長、十夫長去管理百姓。以色列「國」漸具規模。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食物的供應              水及力量的供應          同工的供應
以色列人埋怨沒有食物    埋怨沒有水              岳父智慧的建議  

[默想]有人說,世上最痛苦的人就是那些只想到自己沒有的,沒有想到自己有的;只想到失的,沒想到得的;只想到不好的,沒想到積極、好的人。為何以色列人的壽命那麼短,只有靈命好的約書亞、迦勒在壓力重重、受指控最多之情形下仍健壯地活下去?你曾否想過,心靈的健康會直接影響肉體之健康?

[與主同行]對於門徒,特別是教會領袖,最大的引誘有三:第一是色,第二是財,第三是權勢。早在摩西時代,他的岳父已看到這點,所以勸摩西在揀選領袖時,必須要誠實(不貪權)、無妄(不好色)、恨不義之財、敬畏神及有才能的人去服侍神。以上幾方面,哪些是你最弱的?你會如何改進自己?

金句:出埃及及記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有多收的,有少收的。
及至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按著自己的飯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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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1-29 0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唯慎 的帖子

知足即無貪,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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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29 09:48 | 只看該作者

苦難不一定是由環境,乃是由心境決定

[讀書選摘]
以色列人在埃及時覺得苦,因為沒有自由,被剝削,被逼迫,被苦害;及至獲得自由,到了曠野,又覺得苦,又埋怨。書珥乃是埃及至巴勒斯坦之間的沙漠,沒有水是正常的,但他們卻為此而埋怨。以前到了紅海,又埋怨,說有追兵;及至神分開紅海的水,讓他們安全渡河(從乾地渡過),沒有水,又怨;沒有食物,又怨;既有了又嫌單調,又怨;有肉吃也怨,說沒有以前的那麼好!出十六1~12共出現了七次「發怨言」。「怨」一字,清楚記述了以色列人覺得「苦」的根由,是因他們「怨」的心境,而不是因環境。但同樣境況出來者,卻有人常存信心、讚美;很多人沒有想到有了自由要讚美,只看到缺了以前吃過的食物而埋怨;摩西、迦勒、約書亞卻因看到以前沒有,現在卻享到的自由、自主、沒有人迫害、嬰孩生命不再受威脅而感恩。明顯,關鍵不在乎環境,乃在乎心境!
根據在這段經文所載,以色列人到了瑪拉(Marah),就是「最苦」的意思,為何苦?因他們只想到沒有的,沒想到自己有的;只想到失去的,沒有想到所得著的;只想到負面的,沒有想到正面的。這些人的痛苦是必然的,心理學家亦視這些人是世上最苦的人!
如何轉苦為甜?改變自己的心境吧!少些埋怨多些感恩,多看自己有的,少看自己所沒有的;多看自己得著的,少看自己失去的;多看正面的,少看負面的;不與人比較,這是喜樂人生之秘訣!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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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9 13:26 | 只看該作者
[默想]有人說,世上最痛苦的人就是那些只想到自己沒有的,沒有想到自己有的;只想到失的,沒想到得的;只想到不好的,沒想到積極、好的人。為何以色列人的壽命那麼短,只有靈命好的約書亞、迦勒在壓力重重、受指控最多之情形下仍健壯地活下去?你曾否想過,心靈的健康會直接影響肉體之健康?
我的確是不知足。神給了我功課,正在學習知足常樂。心靈的健康普通意義上來說當然影響身體健康,但跟壽命長短似乎沒有絕對正比的關係。有些為主勞苦的僕人,中年就被主接走,我相信他們的心並不一定是心靈不健康。
[與主同行]對於門徒,特別是教會領袖,最大的引誘有三:第一是色,第二是財,第三是權勢。早在摩西時代,他的岳父已看到這點,所以勸摩西在揀選領袖時,必須要誠實(不貪權)、無妄(不好色)、恨不義之財、敬畏神及有才能的人去服侍神。以上幾方面,哪些是你最弱的?你會如何改進自己?
都有。關於色,要逃避誘惑,不能放縱;關於財,要知足;關於權勢要尊基督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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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9 13: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唯慎 的帖子

AMEN!集攢財富在天上,奉獻就是考驗我們的時候。有時會如常奉獻,但有時卻因為要買奢侈品,就盜用神的錢,實在是虧欠。 人很難知足,有了豐田,要寶馬,有了APARTMENT要HOUSE,衣服沒穿多久就買新的,喜新厭舊。還要抱怨工資不夠。求神幫助我們!學會只按自己需要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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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9 13: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來往加國 的帖子

這個好象說在我身上,常常發怨言,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定眼在未見的事上,知道我們已得了最大的財寶而常常歡喜,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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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29 13:42 | 只看該作者
第5周 摩西的約 ── 十誡
第2日 出十九至二十章 日

一個國的形成,除了子民、地土(流奶與蜜的迦南地)、領袖(摩西及其組織之政府)外,還需要律法。神學家稱之為巴勒斯坦的約,亦有人稱之為摩西的約,更普遍的稱呼是十誡、律例和典章。

十誡本身是有條件性的約,神將他子民從為奴之家帶出來,神要求百姓的回應,是作他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當神將這要求述出后,眾百姓異口同聲說「凡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要遵守」,神又命百姓自潔,不可上山,然後才頒布十誡。十誡內容分列如下:

對神的誡命:

1.認定神是獨一而惟一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廿3)

2.不可拜偶像(廿4-6)

3.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廿7)

4.當守安息日(廿8-11)

有關對人的誡命:

5.要孝敬父母(廿12),這是唯一積極的誡命

6.不可殺人:尊重別人的生命(廿13)(參約壹三15)

7.不可姦淫:尊重別人的家庭幸福(廿14)

8.不可偷盜:尊重別人的財物(廿15)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尊重別人的名聲(廿16)(參太五37)

10.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及妻子:在態度上也要尊重別人(廿17)

[默想]律法不是叫人得稱義的方法,乃是叫人知罪的根據。神明知人不能守全律法──試看,我們試過有貪念嗎?試過有淫念嗎?試過說謊嗎?試過生命中有些偶像較神占更重要位置嗎?在律法底下,我們根本是一無可取,無力自救的罪人。然而主不用我們靠律法得救,他以完全的神成為完全的人來世,親自成全了所有律法。我們可做的,就是接受他無條件的救贖,以愛回報他的愛。請思想,主是如何解除我們的咒詛?(參來九20、22;羅五7-8)

[與主同行]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是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我們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這是整個律法的總綱。愛主,是包括理智(真認識他,及他的旨意)、情感(自動自覺的)、及意志(順服神旨意)的。在十誡中,哪些是你最容易犯的錯誤?哪些是你不願意順服的?你會如何改進自己?

金句:出埃及記二十章三至四、七至八、十二至十七節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7 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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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0 07: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唯慎 於 2008-1-29 10:31 PM 發表
20:25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傢具、就把壇污穢了。

這一句,各位有什麼心得?


祭壇的基石不可用經過人自己雕鑿的,也就是說我們接受的神的啟示必須直接來自神,而不是經過人處理的啟示。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理解?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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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0 07: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唯慎 於 2008-1-28 11:08 PM 發表

這句話,應當時我們時常的警醒。我們現世的東西,得到得再多,我們也沒有更多機會去使用。過去,我喜歡電視、音響,總是覺得自己這個不夠好,想要大一點的,好一點的。但是,現在根本就沒有時間去看,所以, ...


感恩、知足,也是我每天的功課。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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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0 1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唯慎 的帖子

今天我們查經班的內容好象與此有關。

加 拉 太 書 Galatians  1-2章

1:6    我 希 奇 你 們 這 么 快 離 開 那 借 著 基 督 之 恩 召 你 們 的 , 去 從 別 的 福 音 。  
1:7    那 並 不 是 福 音 不 過 有 些 人 攪 擾 你 們 , 要 把 基 督 的 福 音 更 改 了 。

1:11    弟 兄 們 , 我 告 訴 你 們 , 我 素 來 所 傳 的 福 音 , 不 是 出 於 人 的 意 思 。  
1:12    因 為 我 不 是 從 人 領 受 的 , 也 不 是 人 教 導 我 的 , 乃 是 從 耶 穌 基 督 啟 示 來 的 。

2:21    我 不 廢 掉 神 的 恩 。 義 若 是 借 著 律 法 得 的 , 基 督 就 是 徒 然 死 了 。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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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0 14:09 | 只看該作者
默想]律法不是叫人得稱義的方法,乃是叫人知罪的根據。神明知人不能守全律法──試看,我們試過有貪念嗎?試過有淫念嗎?試過說謊嗎?試過生命中有些偶像較神占更重要位置嗎?在律法底下,我們根本是一無可取,無力自救的罪人。然而主不用我們靠律法得救,他以完全的神成為完全的人來世,親自成全了所有律法。我們可做的,就是接受他無條件的救贖,以愛回報他的愛。請思想,主是如何解除我們的咒詛?(參來九20、22;羅五7-8)
試過。面對罪,雖然恨惡,但有時還是要去想,去行。越信主,越知道自己的不完全,越感恩。主一身沒有犯罪,成全了神所需要的義,主替罪人死,償付了罪的債務,使凡信他的,罪得赦免,與神和好,得享神國一切的屬靈恩賜與財富。
[與主同行]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是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我們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這是整個律法的總綱。愛主,是包括理智(真認識他,及他的旨意)、情感(自動自覺的)、及意志(順服神旨意)的。在十誡中,哪些是你最容易犯的錯誤?哪些是你不願意順服的?你會如何改進自己?
細想起來,哪一條都會犯。心裡都想順服。借著禱告,求神查驗我的內心,看有沒有得罪他的地方,並求神賜力量保守自己行在正道上。讀經,禱告,更多了解神的心意,親近神,讓他的話語真的成為腳前燈,路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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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1 01:11 | 只看該作者
Regarding Ten Commend, pls refer to:

http://www.thirdmill.org/chinese ... s/swc/gb/chap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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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1 01:15 | 只看該作者
第5周 典章之頒布
第3日 出廿一至廿三章

十誡乃神律法之總綱,是大原則。除頒十誡外,神還頒布了很多典章,是執行的細則,也是民法。此外,還包括敬拜、宗教生活之細則,即律例。典章是當時的法律,是由執法者執行,並非由百姓自己裁決執行的。內容包括:

1.待奴僕之例:希伯來奴僕做滿6年的工作,便要給他自由,可見神是保護人權的主。

2.殺人之例:神是以公平為原則,殺人填命,但咒罵父母,打父母,拐帶人口的亦要處死,傷人者賠償。

3.故意損人財物的要賠償,無心意外則免賠償。

4.賊盜之例:偷盜者被拿后是要加倍賠償的,偷牛者以五牛賠一牛,以四羊賠一羊,其餘的則加倍。

5.保護財產之例:亦以公平、責任為原則。

6.道德之例:與處女行淫者有責任要娶她;與獸苟合、祭祀別神者皆要治死。

7.社會關懷之例:善待寄居的、孤兒寡婦、貧窮的人。

8.服權之例:不可毀謗神及官長,具體行動是奉獻及納糧。

9.尊重別人名聲、財物之例:不可冤枉人,造謠傷人,要拾遺舉報。

10.宗教節期之例:要守安息年,住棚節,初熟節等。

在總結這些典章時,神再重複應許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他似乎暗示,要享豐盛生命,我們必須在群體生活中愛人如己。

第廿一章                第廿二章                第廿三章
關係之律法              責任之律法              屬靈生活之律法
有關尊重人生命之例      有關尊重人財物之例      有關慶典之例  

默想
從出埃及記到申命記,神透過摩西頒布了超過600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雖然這些典章是遠在三千五百年前頒布的,但今天各國仍有不少法例是承襲其精神而來的,你可舉一些例子說明嗎?

與主同行在神眼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可以靠律法稱義的。律法主要為保障人的生命、財產,提醒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任,但律法不能改變人的生命。到了新約時代,主吩咐我們以愛去實現律法(太廿二37-40):你的仇敵餓了,便給他吃,渴了便給他喝,要行二里路,饒恕、愛他們。請思想,有什麼人曾傷害你,你如何待他?
金句:出埃及記廿二章廿一節;廿三章八節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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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1 12: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31 01:11 AM 發表
Regarding Ten Commend, pls refer to:

http://www.thirdmill.org/chinese ... s/swc/gb/chap14.htm


好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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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1 12: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31 01:15 AM 發表
默想
從出埃及記到申命記,神透過摩西頒布了超過600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雖然這些典章是遠在三千五百年前頒布的,但今天各國仍有不少法例是承襲其精神而來的,你可舉一些例子說明嗎?


21:12    打 人 以 致 打 死 的 , 必 要 把 他 治 死 。

21:16    拐 帶 人 口 , 或 是 把 人 賣 了 , 或 是 留 在 他 手 下 , 必 要 把 他 治 死 。

21:18    人 若 彼 此 相 爭 , 這 個 用 石 頭 或 是 拳 頭 打 那 個 , 尚 且 不 至 於 死 , 不 過 躺 卧 在 床 ,  
21:19    若 再 能 起 來 扶 杖 而 出 , 那 打 他 的 可 算 無 罪 , 但 要 將 他 耽 誤 的 工 夫 用 錢 賠 補 , 並 要 將 他 全 然 醫 好 。

21:33    人 若 敞 著 井 口 , 或 挖 井 不 遮 蓋 , 有 牛 或 驢 掉 在 里 頭 ,  
21:34    井 主 要 拿 錢 賠 還 本 主 人 , 死 牲 畜 要 歸 自 己 。
(在加拿大,如果你不掃門前雪,使人滑倒受傷了,可是要吃官司賠錢的。)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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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1-31 12:2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31 01:15 AM 發表
與主同行在神眼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可以靠律法稱義的。律法主要為保障人的生命、財產,提醒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任,但律法不能改變人的生命。到了新約時代,主吩咐我們以愛去實現律法(太廿二37-40):你的仇敵餓了,便給他吃,渴了便給他喝,要行二里路,饒恕、愛他們。請思想,有什麼人曾傷害你,你如何待他?


信主以前,如果有人傷害我,我總是想著如何扳回來,至少要想辦法使他難受。

如果現在有人傷害我,我會靠著主。如果主要我原諒他,我就會原諒他。因為復仇的權柄在上帝手中。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 羅 12:19 )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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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1 14: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唯慎 的帖子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傢具,就把壇污穢了。
And if thou wilt make me an altar of stone, thou shalt not build it of hewn stone: for if thou lift up thy tool upon it, thou hast polluted it.
應該是工具,而不是傢具吧。 不過怎麼理解,還不明白。會不會有什麼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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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1 14:4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 來往加國 的帖子

不謝。願神祝福饑渴慕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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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31 14:54 | 只看該作者
請思想,有什麼人曾傷害你,你如何待他?
一定會很難過。唯有向神禱告,不要記恨他。我天天得罪神,神卻饒恕我,我也應該饒恕別人。如果對方不聽,也不需要伸冤,因為主什麼都知道。
金句:出埃及記廿二章廿一節;廿三章八節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這幾章,看到神豐富的慈愛,每一個細節,都想得周周到到,界線定得清清楚楚。神一切的吩咐,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不欺壓他人,因為我們也會有落難的時候,總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收受賄賂,使人無法做一個正直的人,為了一點好處而做一個不誠實的人,損失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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