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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的進步,「婚內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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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 發表於 2011-1-12 05: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現在社會的進步,「婚內賣淫」
作者:譚根林  
2011-01-11
  
現在社會的進步之一就是「婚內賣淫」,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婚內賣淫」是在「婚姻法」保護的範圍內,所以它是合法的。那些不喜歡看「歪理」的人就不要繼續看下去了,免得自己心情不好,何苦?

我寫「歪理」的目的是還原那些「君子」的本來面目。「君子」的能量很大,它們可以動員最優秀的理論隊伍,和這些「最優秀的理論隊伍」過招,非常有意思。

傳統的賣淫很簡單,就是以金錢為目的提供性服務,至於提供性服務的原因,我們可以從社會學、經濟學、倫理學、哲學等方面去思考,也可以從動物學、生理學的角度研究。但核心只有一個:接受金錢高於一切。

我們這麼多年宣傳「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金錢高於一切的理論基礎,所以,我們國家的「人大」、「政協」里,大量潛伏不同級別的商人。規則也從「無產階級先鋒隊」修正為「N個代表了」。

現在的賣淫除了保持傳統方式外,還具有還多特色。「小密」、「二奶」進化到「小三」,買的一方也從「有婚族」退化為「隱婚族」。更為有趣的是,「婚內賣淫」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於是,「跨代」婚姻,甚至「跨世紀」婚姻,極為普遍。

婚姻有兩個基礎,一個是愛情,一個是利益,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或者帶有愛情成分的婚姻,不管是「隔代」還是「跨世紀」都是正常的。以利益為基礎的婚姻,就是我說的「婚內賣淫」。我們知道,買賣可以零售,也可以批發,賣淫也是如此,「婚內賣淫」就是批發賣淫,長時間、一次性賣給一個人。

美國前國務卿(我也親美一把)說過,「權利是最好的春藥」,這個話用在現在的中國,太符合實際了。擁有權利,就等於擁有「春藥」,為什麼被抓的官員少則8個10個,多則100個「情人」?因為官員有權利,而權利是最好的春藥,答案不就一清二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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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BL_518 發表於 2011-1-12 07:15 | 只看該作者
權利是最好的春藥--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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